四
东汉王充的《论衡》以阴阳区别鬼神:“阴气逆物而归,故谓之鬼;阳气导物而生,故谓之神。”[9]道教的“元气论”也认为鬼神是气,鬼是阴气,而神是阳气。道教认为,元气产生了世界万物,包括鬼神。人与鬼神相通是因为人跟鬼神一样,禀受先天元气。元气有三,名:太阳、太阴、中和。道教认为阳气为正,阴气为邪,邪不压正。虽然人们时时会遭到阴邪之气而生病,但阳能治阴,即神能治鬼。所以借用法术画符念咒,以神驱鬼。在这个过程中,道教所宣扬的法术就显得至关重要,反映到鬼话里就是道士运用五花八门的法术为民治鬼除害。道士在施展法术的过程中,常常借用道具,如大家熟悉的咒语、印符和刀剑、桃木之类。这些道具使道家法术显得有操作性和可观性,可以完成宗教活动中的仪式。这样的仪式就是很好的宣传,对处在生死无常的乱世社会中的民众很有吸引力。道教徒还能运用道术招魂,如《太平广记》记载:
汉武帝嬖李夫人。及夫人死后,帝欲见之,乃诏董仲君,与之语曰:“朕思李氏,其可得见乎?”仲君曰:“可远见而不可同于帷席。”帝曰:“一见足矣,可致之。”仲君曰:“黑河之北,有对野之都也。出潜英之石,其色青,质轻如毛羽,寒盛则石温,夏盛则石冷。刻之为人像,神语不异真人。使此石像往,则夫人至矣。此石人能传译人语,有声无气,故知神异也。”帝曰:“此石可得乎?”仲君曰:“愿得楼船百艘,巨力千人。”能浮水登木者,皆使明于道术,赍不死之药,乃至海。经十年而还,昔之去人,或升云不归,或托形假死,获反者四五人,得此石。即令工人,依先图刻作李夫人形。俄而成,置于轻纱幕中,婉若生时。帝大悦,问仲君曰:“可得近乎?”仲君曰:“譬如中宵忽梦,而昼可得亲近乎?此石毒,特宜近望,不可迫也。勿轻万乘之尊,惑此精魅也。”帝乃从其谏。见夫人毕,仲君使人舂此石人为九段,不复思梦,乃筑梦灵台,时祀之。这个故事采用的就是招魂之术。汉武帝招来死去的宠妃李夫人之魂魄相见的故事,最早见于《汉书》中《李夫人传》,后秦王嘉《拾遗记》则敷衍成一篇小说,现收录在《太平广记》中。此篇在魏晋志怪小说中情节更加完整,细节描写、人物对话较前有很大演进。其中较为详细的招魂仪式,正是在宣扬道教的招魂之术。
招魂是鬼文化的主要内容和民俗仪式,是以鬼魂信仰为前提的。招魂仪式起源很早,自周代起,就有关于招魂的记载,例如《周易·咸卦》就是一首用占筮形式记录下来的《招魂歌》。《楚辞》中更有两篇专门的招魂词。战国之前,招魂称为复,“复,尽爱之道也,有祷祠之心焉”[10].即孝子爱亲之道,分祷五祀,冀盼死而复生,复而不苏乃行死事。在鬼文化中,招魂其实就是象征性的努力,希望能挽回死者的生命,实际上作用甚小。后来,招魂也逐渐从濒临死亡时的抢救延长到死后,成为葬礼的一种程序。道教吸收原始宗教中的招魂仪式,并编造出大量招魂故事,以解民众对亡故亲人的思念之情。如干宝《搜神记》“营陵人”条云:
汉北海营陵有道人,能令人与已死人相见。
其同郡人,妇死已数年,闻而往见之,曰:“愿令我一见亡妇,死不恨矣。”道人曰:“卿可往见之。
若闻鼓声,即出勿留。”乃语其相见之术。俄而得见之。于是与妇言语,悲喜恩情如生。良久,闻鼓声恨恨,不能得往。当出户时,奄忽其衣裙户间,掣绝而去。至后岁余,此人身亡。室家葬之,开冢,见妇棺盖下有衣裾。
此故事中,这位营陵道人的本领比给汉武帝招李夫人鬼魂的董仲君高强多了,他能满足生人与死人想见、互诉相思的愿望。这种宣传,对于生死两茫茫、无处诉凄凉的乱世民众来说,有着不可抗拒的诱惑力。可见,道教在宣扬教义、吸引信众以发展壮大上可谓不遗余力。
道教自形成以来,在魏晋南北朝成为与佛教传播最大的竞争对手,但道教因自身理论建设的原因,虽然在历史上得到过不少帝王的青睐和扶持,但一直未能压倒过佛教。但在鬼话的影响上,虽没有佛教那么明显,然而道教源自古老的鬼神崇拜和巫术信仰,与鬼文化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因此它对鬼话的作用是与生俱来的。特别是那些来自民间的巫师,他们是直接或间接的道教徒,他们自神其术的手段是鬼话,而不是佛教故事。正如李剑国所说:“佛教徒和道教徒为宣扬法旨和自神其术,纷纷着书立说,而鬼神之事自然就成为其中的内容。……有些信徒则又专门搜集记录鬼神故事,这样,就有志怪小说纷至沓来。”[11]
参考文献:
[1][南朝.宋]范晔.后汉书[M].李贤,注.北京:中华书局,1965:1022.
[2]葛兆 光.屈 服史 及其 他:六朝隋 唐 道 教 论 思 想 史 研 究[M].上海:三联书店,2003:122.
[3]吴光正.中国古代小说的原型与母题[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137.
[4][宋]朱熹撰、廖名春点校.周易本义[M].北京:中华书局,2009.
[5][南朝.梁]陶弘景.养性延命录[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8:483.
[6]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0:150.
[7][北齐]魏收.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3049.
[8]李远国.道教咒术初探[J].宗教学研究,1999(2),47.
[9]黄晖.论衡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1990:87.
[10]孔颖达.礼记正义[M]郑玄,注.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264.
[11]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5:229.Taoism and the Wei Jin and Six Dynasties 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