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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公司内部会计控制问题诊断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7-04-22 共490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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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公司会计内部控制问题探析
【第一章】企业内部会计管理优化研究引言
【第二章】内部会计控制理论概述
【第三章】 TZ公司内部会计控制问题诊断
【第四章】TZ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优化
【结论/参考文献】提高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水平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3 章 TZ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问题诊断

  3.1TZ 公司基本情况。

  TZ 公司前身是北京 TZ 科贸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7 月 12 日由数十家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60 万元;实收资本:1,560万元。DT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TZ 公司 60.61%的股权,能对其进行控制。

  作为一家专业公司,TZ 公司主要承担 DT 企业固体排放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任务。同时,TZ 公司扩展产业链,按照我国规定的循环经济的要求,在处置固体排放物的同时,开展了固体排放物的深加工项目,提高了固体排放物处理的技术含量以及经济附加值。TZ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粉煤灰购销,采购的粉煤灰来自于母公司下属的各个发电厂,原材料来源稳定可靠,下游客户基本是建材公司级筑路公司,由于粉煤灰主要由所在地区发电厂提供,因此粉煤灰销售竞争并不激烈。

  TZ 公司盈利模式单一,粉煤灰购销基本不涉及生产环节,经营风险较小;但在与第三方签订粉煤灰销售及处置合同时,仍然可能存在第三方未能及时处置粉煤灰影响发电机组运行的风险及合同的法律风险。同时,TZ 公司在区域内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较弱,但由于电厂每年可能上调粉煤灰销售价格以及建筑行业景气程度的波动,盈利能力仍有下降的可能。

  3.1.1 TZ 公司的组织架构。

  TZ 公司建立自己的组织架构时,是在遵从国内的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 TZ 公司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经营项目,并根据 TZ 公司的内部章程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下而组织完成的。

  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的意义在于对公司的董事会、公司总经理等人员的行为进行管理,并对与之相关联的诸如选举、监控等问题进行规范。更为重要的是,公司治理在平衡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关系上具有积极的作用。而对于TZ公司来说,股东大会则是其最高的权利机构,而股东大会的成员则全部是由出资的股东所组成的。TZ 公司在结合自身生产运营的实际情况下,共设立了人力资源部、信息中心、综合办公室、环保部门、财务部、技术中心、生产运行部等部门。各个部门的职能人员按照各自的岗位要求和岗位特点来分别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基本上做到了各职能部门间职责明确并且相互牵制。

  3.1.2 TZ 公司的财务状况。

  对一个公司进行财务分析时,一项被众人经常使用的重要数据便是财务报告和财务相关数据。一个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仅仅能够反映出目前一个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和实时的现金流量情况,同时也可以据此合理预测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利于公司提高自身的财务经营并据此切实改善公司经营状况。TZ 公司的财务状况。

  TZ 公司的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处于逐年上升的态势,同时 TZ 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及三大期间费用所占收入的比重都有所减少。从资产负债结构分析,TZ 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存货占总资产比例较低,同时,近三年的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10%、14%,说明 TZ 企业近三年的资金储备率一直处于升高的状态。由此也可以得出 TZ 公司目前所承担的经营风险越来越小,公司的长短期偿债能力也越越来强。以上是 TZ 公司大体的财务数据,若想系统、全面地评价 TZ 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则需要比较 TZ 公司近三年的各项财务比率。

  以上四种比率,主要是对 TZ 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进行评价。由上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以及现金比率可以看出 TZ 公司在直接进行偿付流动负债这一方面的能力很强。尤其是 TZ 公司近三年的速动比率,比率值分别为 0.69、0.67 以及1.33.与此同时,2014 年现金比率为 0.89,也可以理解为 TZ 公司的现金类资产的获利能力并不高。

  长期偿债能力可以通过计算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以及权益乘数等财务比率进行评价。TZ 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均低于 40%,并且一年比一年的比率在降低,分别为 31%、26%、17%.根据国内企业,尤其是我国上市公司的普遍情况来看,如果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连年数值均低于 40%,则从一定程度上表明了这家公司不仅在财务上的投入产出比十分恰当。同时,表明该企业所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而与此同时,公司的偿债能力较强,总的来说,企业的经营属于较为稳健的。

  但如果资产负债率的比率数值过于低,也表明了了 TZ 企业对于一般的投资行为持谨慎态度,不利于企业的长足发展。

  评价 TZ 公司的运营能力,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与存货周转次数两个比率很重要,TZ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在 20 左右,一般来说,应收账款的收回速度是与应收账款的周转次数成正比的,即次数越大,回收速度越快。而 TZ 公司的近三年存货周转次数为,92.15、106.83 以及 169.13,基本在 100 以上,尤其是 2014 年周转次数已经超过 150.说明 TZ 公司平均收账期十分短暂,TZ 公司的资产利用效率很高。TZ 公司的存货以及应收账款的周转速度均很快,一方面说明 TZ 公司的存货占用水平低。另一方面也表明 TZ 公司的存货流动性很强,也就是 TZ公司的存货转换为现金或应收账款的速度很快。这也和 TZ 公司经营方式有关,即 TZ 公司采购的粉煤灰均来自于母公司下属的各个发电厂,保证了原材料的来源稳定可靠,而其下游的客户则基本是建材公司以及筑路公司等。

  权益净利率是最重要的业绩评价指标。通过权益净利率分析这种方法可以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进行逐级剖析,从内部管理、资本结构两个角度揭示问题、反映业绩。TZ 公司近三年的权益净利率变化不大,同时近三年的销售净利率也没有明显的增长趋势,表明该企业获利能力并没有逐渐增强的趋势。

  3.2 TZ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问题。

  在对 TZ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前,首先要对 TZ 公司的内部会计控制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而对控制情况现状的分析本篇论文则主要采取了调查分析的方式。调查分析过程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的现状调查,另一方面则是 TZ 公司业务层面上的内部会计控制调查。

  对于公司层面的内控调查,主要通过在审计实习过程中查阅相关公司内部资料、同高层进行访谈的形式来完成。从宏观控制环境来看,TZ 公司实施了适当程序,诸如新业务承接程序、利益冲突程序和保密措施。但这些政策并未在整个企业内部进行充分沟通和学习,实施上存在一定障碍,内部会计控制的环境差。

  对于业务层面的内控调查,主要通过对 TZ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分析,并从各具体业务流程入手,评价该体系是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TZ 公司的管理层在总结分析自身营运现状的前提下,按照业务循环流程对内部会计控制进行了划分,而这种业务循环流程从本质上能够清晰、有效地反映各类基本业务。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该业务流程仅在财务部门进行培训与学习,导致其他部门对该流程操作并不了解,最终只能导致预想中的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无法形成。为更好的了解 TZ 公司的具体业务执行状况,结合 TZ 公司内部实际运营情况,分别从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销售与收款、固定资产管理以及财务报告等较有代表性的类别入手,对该公司具体业务操作中存在的会计控制流程进行分析,从细小的问题出发,探究 TZ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实际存在的问题。

  3.2.1 采购与付款。

  在该业务环节,TZ 公司主要在运输费管理上存在问题。TZ 公司在 2014 年曾以购买加油卡的方式支付中石油油费,共计 2.4 万元整,该项支出于 2014 年 9月一次性计入销售费用,但对于未使用的加油卡并未做登记管理,同时对加油卡的使用对象和领用该公司也无领用登记和审批的记录。成为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3.2.2 存货出入库控制。

  在该业务环节,TZ 公司主要在存货的出入库控制以及盘点控制上存在问题。

  1. 存货出入库控制缺乏管理手续。

  TZ 公司曾经多次有过采购精己二酸、醋酸钠、元明粉等原材料的行为,但经盘点核实,现场并无原材料出入库单记录。说明在这一业务中,采购部门、仓储部门以及相关会计部门都存在问题。企业采购部门并未及时协助仓储部门办理货物的验收和入库手续。而同样的仓储部门在记录存货入库、出库包括库存情况时并未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与对账,导致这一流程存在漏洞。同时财务部门并没有做到定期与采购部门进行对账。存货出库明细表内容不全并且没有经过有效的审批,容易导致存货出入库计价不正确,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

  2. 存货控制上存在账实不符。

  首先,在对 TZ 公司存货进行现场盘点时,发现截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部分存货的实际库存与账面库存存在一定的差异。

  截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 TZ 公司原材料实际库存比财务账面少 37.53 万元,库存商品实际库存比财务账面多 100.40 万元。

  同时,TZ 公司在对汽车衡称重软件进行取数核实时,截至 2014 年 11 月 30日该软件记录本年处置与销售固体排放物 82.55 万吨,而销售月报统计销售固体排放物 34.03 万吨,处置固体排放物 45.86 万吨,合计 79.89 万吨,差异为 2.66万吨。

  经过查证,造成上述差异的原因为 TZ 公司的单据,每三个月才传递到财务一次,该问题系内部信息传递不及时、财务做账不及时,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3.2.3 销售与收款。

  1. 销售审核控制缺乏原始凭证。

  在对 TZ 公司的销售与收款流程的分析中,发现存在以下两种问题,一是存在手工磅单,其真实性无法确认,二是销售过程中存在缺乏称重系统衡量。

  首先,TZ 公司 1-3 月在对固体排放物的销售过程中,因汽车衡出现故障,在故障期间销售固体排放物称重主要通过目测和经验判断,填写手工过磅单,导致该原始单据的真实性无法判断。另外,TZ 公司在做本地灰采购时,需要进行进罐储存,销售再做出库,而 TZ 公司对库存商品的收发存并无出入库单据登记记录,同时销售过程也没有称重系统衡量,而财务部门进行记账的财务计量仅仅凭借实物部门传递的电子数据确认,销售环节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销售业务缺乏计量依据。

  2. 销售定价缺陷。

  TZ 公司 2011 年粉煤灰采购价格为 10.36 元/吨,2012 年至今的采购价格为13.36 元/吨。而 TZ 公司售予 C 有限责任公司的价格为淡季 11.00 元/吨、35.00元/吨,销售价格自 2010 年至今未发生变化。若不通过采用招标方式制定销售价格,根据市场趋势更新销售价格,预防与资产相关的不恰当的内部控制可能增加资产被侵占舞弊问题的产生。

  3. 销售合同问题。

  在对 TZ 公司的销售合同进行梳理过程中,发现以下若干问题:

  (1)未按合同条款执行TZ 公司与西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销售管理承包合同,合同规定:甲方以完成 50 万吨/年销售总量以及 258.97 万元/年销售总额为基准,合计年销售管理承包费用 90.28 万元,并按月根据销售情况进行结算。而实际上,TZ 公司截至2014 年 11 月 30 日累计支付销售服务费 102.84 万元,根据 11 月销售月报累计销售总额测算,按合同规定的应发生销售服务费为 87.05 万,差异如下:

  其次,TZ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粉煤灰销售合同》中约定,客户应在合同签订后 72 小时内向 TZ 公司交纳合同标的 10%的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生效后 72小时内向 TZ 公司支付一个月的购灰款。我们检查了相关保证金及预付款,发现贵公司未收到部分合同约定保证金和预收款。

  (2)部分散户未签订合同。

  截至到 2014 年 11 月 30 日 TZ 公司先后售予王某、孔某等散户脱硫石膏共计 8192.05 吨,而整个销售过程未签订销售合同。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6 条-合同管理》第三条,企业未订立合同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能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

  3.2.4 固定资产盘点。

  TZ 公司有一资产原值为 47000.00 元、净值为 7158.52 元的装载机并不在现场,经核实该项资产于 2006 年借给**电厂使用,至今尚未归还,并且现场工作人员无法提供借用手续、不确定该项资产目前所在地。TZ 企业并没有建立固定资产的清查制度,未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的控制,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3.2.5 财务报告。

  TZ 公司拥有一套较为完善的财务信息系统。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是部分的财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例如随意更改已经完成的凭证里的金额,在出现诸如上述内部信息传递不及时的情况时,对于 TZ 公司内部所有的交易及事项都不能够保证真实的金额在正确的会计期间内,及时恰当地记录在适当的账户之中;而另外一方面则存在于控制的程序之中,即财务部门内部分工的不合理运用。放到实际操作来讲,即为了方便,在财务信息录入过程中往往出现制单人和审核人都是由一个人来操作完成的。这样的财务分工控制往往就是名存实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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