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现状分析
3.1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历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起源于美国 KKR 集团,在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上世纪 50 年代到 80 年代历经了三次热潮,并从 1978 年资本得利税率降低后,其在美国市场就进入了热潮。然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我国则要晚得多,其最早以 VC 的角色出现在我国资本市场还要追溯到 1985 年,当时我国政府颁布了《关于科学技术改革的决定》中对创业风险投资进行界定和说明,并于次年由财政部和科委共同出资设立了中创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000 万元,由此也开始了我国有 VC 引发的私募股权投资热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上世纪 80 年代发展至今已经有二十多个会计年度,期间经历了多次热潮和低潮期,而每一次浪潮必然预示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渐成熟和完善,回顾其在国内发展历程,总结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萌芽阶段。虽然我国的 VC 机构在 1986 年就已经出现,但是由于当时我国资本市场的相关法律制度、运作机制、监管制度等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真正掀起热潮应当是在 90 年代改革开放过后至 2000 年之间,由于经济市场刚处于逐步开放的状态,我国部分国有企业逐渐允许国外资本的进入,如北方工业集团与嘉陵的合作等案例,但从整个市场来看,相关投资的制度不清晰,且政府限制的比较严重,难以找到投资的机会,且大多海外机构更倾向于海外资本市场退出,但这一点受到了很多的限制,且国内流通难度大,由此导致其在我国发展受到了巨大的障碍,也在上世纪末期出现大批投资机构倒闭或者退出的情况。
二、蓬勃发展阶段。1999 年,我国政府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这一文件的颁布确定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的基本制度框架,同时也开启了私募股权投资的第二次热潮,在我国也出现有国有资产主导的一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次年,我国政府由发布了《关于建立我国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成为了行业真正的知道文件,为行业的运行制定了相应的规则,同时深圳创业板也正在火热筹备中,此后,政府也陆续出台了其他的政策文件,尤其是为吸引外资而出台的相应政策文件,对于我国股权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政策环境。根据数据显示,截止到 2005 年,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投资机构超过了 500 家,其主要构成仍是海外投资机构为主,而国内资本主要也是有国有资本构成为主。在这一期间,在我国股权市场上,由于中小板仍未启动,导致股权市场上的流动性不高,出现很多项目由于无法退出、无法回收投资而出现倒闭的情况。
三、趋于成熟阶段。2005 年之后,我国政府为了提升资本市场的法律、制度环境,陆续颁布了关于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创投引导基金规范等文件,并修订了《合伙企业法》,在持续健全的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前提下,国内 PE 逐步的处于稳定发展的阶段,此外,在 2004 年,深圳中小板交易市场启动,这也直接刺激了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活跃程度,如以新桥资本为代表的海外投资机构入股深圳发展银行,并成为我国首家由海外资本控股的国内商业银行。但是在这期间同样经历了很多的阻碍,如国家为了限制和规范海外资本境内投资。2006 年,政府发布了《关于国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对境外投资机构进行多方面的限制,次年末爆发的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风暴为境外投资机构海外退出带来更多的阻碍,但基于境内退出途径的增加以及多项政策文件的利好,我国民间资本组成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得到了一个发展的良好机遇,就数据显示,2010 年末,我国资本市场中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数量已经超过 2500 家。
四、投资机构放缓阶段。但在 2011 年初,发改委发布文件对私募股权投资的备案制度、投资人、投资形式、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但相关的监管等仍有待完善,且进入 2012 年末的 IPO 暂停之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热潮也进入了一个停滞时期,我国私募股去拿投资基金的发展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和考验,如外部监管不完善、内部管理不规范、风险控制措施不健全等,由于发行市场的降温,导致 PE 在国内的发展进入一个调整期。
五、复苏、健康发展阶段。自 2014 年后,我国 IPO 启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国内和海外市场推出渠道逐渐的增加和丰富,在同年的下半年,证监会发布了行业管理办法,该办法一方面是明确了行业的监管主体和监管措施,以促进行业的稳定发展,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障,另一方面是为相关政策体系建立了良好的制度保障,保证市场的健康、有序。在制度建设逐渐完善的情况下,行业也出现了相对快速、稳定的发展,根据数据显示, 2014 年末,我国私募股权交易市场上热门机构数量已经超 8 千家,所管理的资金规模达 40000 亿元。
3.2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 PE 随着国内经济稳定的发展以及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随着合伙制企业的相关制度施行之后,该基金的发展也相对稳定,根据 AVCJ 和普华永道分析数据显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最近 3 年期间,所募集资金均超过 300 亿美元以上。根据普道永华数据显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现状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我国已经成为私募股去投资基金的最大市场之一。
自 2008 年金融危机以来,西方国家经济得到了较好的复苏,我国整体经济也保持一个快速、较稳定的发展,尤其是我国资本市场,持续的出台相关制度以完善资本市场的活动,同时市场上也持续探索创新的模式,在实体经济作为支撑的前提下,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根据普道永华数据显示,中国(包括香港特区)最近十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募集资金超过 3000 亿美元,作为亚洲市场的中坚力量,也是亚洲私募投资基金的最大市场,日本和印度分别以 770 亿美元和 620 亿美元排在第二、三位。另外,虽然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全球资本市场中的比例仍然比较小,但随着最近几年的发展,其在全球交易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其增长速度远超全球发展水平。
二、基金募集和交易数量有所下降,但涉及资金规模增长速度较快。
根据普道永华数据显示,2014 年,尽管基金数量有所下降,但募集到的资金达 440 亿美元,同比 增长 17%;出募集资金规模有较快增长之外,其交易规模增长速度也非常快,数据显示,2014 年是自金融危机以来交易最为活跃的一个会计年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交易数量同比增长 51%,涉及金额同比增长 101%;同年,VC 机构成交案例数量高达 1334 宗,是自 08 年金融危机以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最大的交易数量。
三、外币基金增长速度远超人民币基金增长速度。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步伐的加快,以及国家逐步开放海外资本的进入,国内的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得到较快的发展,而外币基金规模增长速度则更为明显,数据显示,2014 年,人民币基金同比增长 17%,而外币同比增长 34%.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渐成熟,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以及新三板的逐渐成熟的未来,人民币基金也将得到一个稳定的发展。
四、IPO 作为退出方式的选择越来越多。
随着 2013 年我国证券市场上的首次公开发行重启后,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随着 IPO 再度活跃而进入了一个热潮,数据显示,虽然并购仍是 PE 的主要退出方式,但近年来,由企业到境外上市的案例越来越多,并成为我国 PE 的主要退出方式之一,就 2014 年而言,以 IPO 方式为退出方式的有 114 宗,以并购交易退出的有 111 宗,并购二次出售的有 7 宗。就 IPO 而言,除了国内沪、深两个交易市场之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投资企业也在美国、欧洲等资本市场寻求上市机会,就数据显示,2014 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企业在沪、深两市上市退出的有 55 家,但交易金额仅 70 亿美元,而在香港上市的企业多达 45 家,且涉及金额高达 180 亿美元,虽然同年在美国资本市场(纳斯达克或者纽约)上市的国内企业仅有 13 家,但其融资金额就高达 250 亿美元,在其他资本市场以 IPO方式退出的有一家企业。
3.3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前景。
虽然国内经济整体能够保持一个平稳较快的增长,但对于我国 PE 来说,其发展也出现起伏的情况,如 2008 年的金融危机、2013 年的暂停 IPO 等都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但自 2014 年来,随着我国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以及资本市场的逐渐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深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随着 IPO 重新启动之后,我国多地区成立了由国有资产组成的大型产业基金,以支持当地国有企业的发展,如吉林旅投基金、地理信息产业基金、铁路发展基金等,这些大型产业基金的成立主要是得益于 IPO 重新启动增加了退出方式;二是我国近年来施行的混合制改革扩大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目标选择,2014 年 8 月,中国石化出让其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出让 30%的股份,作为我国国有企业混合制改革的典型案例,现阶段,该领域的改革整体方向已经得到确定,各地方也陆续便摸索便施行,国有企业在引进外部资本的过程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凭借其明显优势获得更多的机会,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入也能够促进改革的进程,对我国经济体制、产业结果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三是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经打开了国际投资市场,投资范围不仅限于国内企业,还包括海外优质项目,以寻求全球资源的合理配置。
以上所述是近年来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现转折向好的主要原因,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渐成熟,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如《上市公司重大重组资产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上市公司重组简化其进程中的行政许可措施,而国有企业所有权混合制改革实施细则也即将出台,明确规定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混合制改革的具体措施,不管是对于国有企业或者是基金本身的发展都具有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