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管理学论文 > 人力资源管理论文

不同省市农民工资源管理与开发存在的问题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04-25 共4700字
论文摘要

  近年来,在我国有些地区一方面,是“招工难”;另一方面,是“就业难”.这一现象的出现,为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笔者通过调查、了解不同地域的城市农民工资源管理和开发现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提炼和总结,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意见,以期进一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这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

  一、区域差异性理论的研究意义
  
  1944年,瑞典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缪尔达尔(G.Mydral)在《美国的两难处境》一书中首先提出了“累积循环因果”理论。缪尔达尔认为,经济制度是发展着的社会过程的一部分,从一个动态的社会来看,社会经济各有关因素之间存在着累积循环因果关系,某一社会因素的变化,将会引起有关另一社会因素的变化,而这第二级的变化,反过来又会加强最初一级的那个变化,但发展的方向既可以向上,也可以向下,关键在最初一级的那个变化是促进向上还是向下发展,这就是累积循环因果理论。

  缪尔达尔指出,区域累积循环因果模型中的区域发展是通过两种效应实现的:一是“回流效应”(backwasheffect),即劳动力、资金、技术等受要素受益的差异吸引而发生的由落后区域向发达区域流动的现象:二是“扩散效应”(spreadeffect),即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劳动力、资本、技术等出现一定程度的从发达区域流向落后区域的现象。而根据现实情况的研究发现,在我国,回流效应占据着主流地位,而扩散效应只能建立在经济的极大发展和物质资源的极大丰富的基础之上才能实现。这就为我国制定各项政策、法规,参考区域间差异存在这一因素提供了理论依据。

  区域间差异不仅仅表现在经济的总量上,更表现在微观主体上,其中农民工群体作为全体社会的微观主体。在不同的地区,同样会存在区域间差异的问题,而这种差异将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其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条件的改善。

  二、农民工资源区域差异对比
  
  以河北省和青海省两个省份为例,2011年河北省建筑业总产值3931.1亿元,在全国31省市中排名第12位,施工面积30911.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305.5万平方米,在全国排名第11位,青海省建筑业总产值319.9亿元,在全国31省市中排名第29位,施工面积841.2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97.9万平方米,排名第30位,在施工、竣工面积上两个省份都相差悬殊。上述数据表明,青海省建筑业吸引农民工就业方面,确实与内地有很大差距。这就对农民工的数量需求提出了区域间差异问题。

  1.青海省西宁市农民工群体现状
  西宁市地处青海省东部,海拔较高,地处西部内陆地区,相对于东部地区而言,经济发展相对较慢,受地形影响,建筑面积相对较少,宗教建筑占有一定比例,但比重不大,主要以城市居民建筑为主,其总体发展现状如图1.【图1】

论文摘要

  2.河北省秦皇岛市农民工群体现状
  秦皇岛地处燕山山麓地带,一面环海,地域开阔,适合大量居民用地建设,容易形成城市整体集群,由于处于东部地区,社会发展迅速,经济实力雄厚,处于平原地带,可用建筑面积远远超过西宁城区,旅游景区开发,也带来了巨大的农民工数量需求,其总体发展现状如表1.【表1】

论文摘要

  从单一的城市建筑面积来看,秦皇岛由于受到地理、人文、经济发展特点等资源优势,其整体建筑面积要远远高于西部地区,而西部地区的建筑面积,受到经济基础,环境保护和气候条件的限制,整体建筑面积较低;在吸收农民工资源上,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有很大差距。这就为西部地区在开发农民工资源时,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倾斜的理论依据。

  通过从农民工各项生产生活条件对比,我们将对区域间农民工的现状有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通过对表1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在城市建筑业中农民工在饮食、工作时间、工作强度、气候条件、工作场地、人员构成情况等方面的差异,而这种差异是由于区域差异的存在引起的,所以我们在制定各项政策和法规时就应当充分考虑这种差异的客观存在性,在深思熟虑之后再做决定。

  三、区域差异视角下农民工资源管理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1.东西部地区生活习惯存在较大差异
  受地理条件的限制,河北秦皇岛市处于平原地带,地势开阔,海拔较低,外来人员比较容易适应这里的气候条件和作息时间;而青海西宁市地处青藏高原东部地区,海拔较高,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从事建筑行业,在作业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的高原缺氧、呼吸急促等症状,适应时间相对较长;并且有一定的时差限制,作息时间也需要有相应的调整,由西部到东部地区务工的人员,适应能力较强,但在作息时间上也需要做一定的调整和适应。

  2.东西部农民工技术能力差异明显
  农民工群体整体素质较低,缺乏文化知识,技术主要靠传统的师带徒的模式进行培养,很难到正规的院校进行系统培训。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现代化、机械化的运作模式,逼迫农民工不得不学习相应的技术操作,以提升自己的能力,社会上缺少这样的统一的培训机构,进行专项的培训和指导。农民工自身技能现状难以改进,使得用工单位难以找到合适的人选,农民工处于技术的劣势。这种状况,东部农民工技术技能有待进一步提升,而西部地区的农民工技术能力与东部地区农民工相比差距比较明显,应进行有效的改进。

  3.东西部地区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信息不对称,农民工缺少法律意识,难以拿出有力的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讨薪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农民工在进行建筑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工伤,很难得到来自施工单位的补偿,而是间接由包工头处理,这些药物治疗和补偿相对于昂贵的医疗费用都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会给受伤的农民工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同时受伤的农民工也很难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与施工单位的劳动雇佣关系,所以难以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和帮助。

  4.东西部地区,农民工组织尚未建立
  农民工群体是一个庞大的人力资源体系,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统一管理,政府依然尚未出台相关的制度安排来规范和引导他们的日常行为,而这样的组织机构,单就社会力量,个人组织都无法实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所以农民工群体正处在一种完全市场化、自由化的不良状态。长此以往,这种现实情况,将会给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带来一定的威胁和挑战。

  5.东西部农民工保障机制缺失
  首先,农民工群体由本地人和外地人组成,这是从两个大类构成进行分解,本地人对于当地很熟悉,具有一定的基础和各种人脉关系,而对于外地人来讲,完全是陌生的,很难对当地的风土民情进行很快的了解,遇到什么问题,难以及时有效的处理,长期积累,很容易形成一些心理上的障碍。而这些隐性的心理问题又不被人重视和接受,针对农民工这一问题,社会上暂且还没有统一的心理救助机构。其次,受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号召,内地很多大的劳务输出的省份的农民工到西宁进行就业,而西宁的物价水平很高,工资水平又相对较低,所以每年的纯收入普通劳动者2-3万元,技工为4-5万元,加上恶劣的高原气候条件,这也成为阻碍西宁建设和发展的人力资源瓶颈。这就为提升农民工待遇提供了一定的现实依据。

  四、总结及建议
  
  区域差异视角下,分析不同地域间农民工的现状,从人文环境、地理环境、经济环境以及社会环境等方面因素出发,来综合分析影响农民工的具体因素,从而深入挖掘农民工资源管理开发的潜力,现将具体措施描述如下。

  1.区别对待,就地取材
  一是实行人性化管理,区别对待务工人员。高原的恶劣条件,对待外来务工人员应加强人文关怀,同时提高工资待遇,发放高原补贴等相应补助,工地伙食待遇应当加强伙食补贴等各种补贴政策,对待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二是就地取材,自给自足。建筑工程作业难度大,需要体力劳动的工作人员较多,城市建设应当加大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开发和吸收,为他们提供好的条件和保障,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针对地区的农民工资源,应加强人力资源统计和整合,采取各项倾斜政策,对当地人员进行合理调配,从而减少本地人员外流,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2.建立组织,协调管理
  一是建立农民工协会组织。成立全国农民工总工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各地区的农民工资源,各地区设立分会,对农民工各项福利待遇和薪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实现政府和市场的双向配置;实行会员制,提供各地区的农民工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切实为农民工资源的管理和开发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二是对农民工提供统一的培训和指导。成立专门的机构和组织,对农民工技术的缺失和劣势,进行集中、有效的培训,获得相应资质后上岗工作,以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素质和技能;成立专门的农民工招聘专场,按照工种进行分门别类的选择,直接招收那些工作经验丰富的农民工上岗就业;建立健全农民工数据库,对长期从事农民工职业的人群登记,与用工单位进行协调,并为农民工提供相关的用工信息,用电子计算机技术引导农民工就业。业余时间,对农民工进行农业技术的普及、指导和宣传,鼓励农民工返乡自主创业,解决当地的区域开发问题;鼓励集约化农业生产项目开发,从而形成农村农业经营产业化,形成区域性特色的产业集群模式。

  3.法律咨询,新闻监督
  对讨薪难的问题,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设立相应的部门,落实责任,权责到位;鼓励社会司法机构,主动帮助农民工进行讨薪。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媒介作用,一方面,加大恶意欠薪的行为进行曝光的力度;另一方面,对按时还薪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发挥社会“正能量”的带动效应。

  4.签订合同,保障生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就要求用工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对农民工群体进行统一的登记、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自身也应当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为自己的切身利益考虑,主动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5.提升福利待遇,提供心理咨询
  一是提高农民工各项待遇,设立福利保障。农民工群体是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待遇方面的考虑,不能仅仅以提高工资为限,各项福利保障也应当提上日程,各用工单位应当建立相互接收的、可以续约的福利待遇机制,保障农民工能够切实延续工作年限,在年老以后得到社会的一定补偿。

  二是建立公共心理咨询机构,及时进行心理疏导。由于工作压力和各种不适应等情况,农民工群体难免会出现一定的心理问题,而这些心理问题,如果长期积累,对农民工个体发展和社会长远发展都会带来不利影响。所以应建立相关的心理咨询机构,对农民工的心理问题进行及时的疏导和沟通,帮助每位农民工寻找到自己生活的立足点,使其感受到公众对他们的认可和尊重。

  6.市场定位和营销管理
  农民工群体应找准市场定位,在市场中进行反复的“推销”,并形成集群效应,如果在建筑业中能形成比较稳定的有一定实力的工程队,就能增加各工种的谈判实力,并能提高管理效率,节约社会成本。

  农民工群体应当加强“正能量”的宣传,新闻媒体应当对农民工群体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宣传,从而改变大众对农民工群体的整体看法,使得公众对于农民工有相应的理解和尊重;农民工群体在城市工作和作业过程中,应主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城市生活,应当做文明市民,改掉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良的生活习惯,从而保持良好的自身形象,并为城市环境的改善作出贡献。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各种制度得以完善,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管理将会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农民工群体的社会地位将会得到进一步尊重,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文化素养得到更好的提升,逐步改善农民工群体的生活和工作条件的现状是企业最重要的社会责任之一,也是需要社会各界关注的一大问题。农民工群体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人力资源的组成部分,他们在建成社会主义的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充分发挥我国人口大国多的人力资源优势,有效管理和开发农民工资源,将对未来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