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概念和特点。
2.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内涵与外延。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一般指根据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在一定的时间、空间、质量和费用范围内有序地组织建设,最终成为具有完整系统和使用价值或独立生产能力的总体[20].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理念,一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生命周期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相应的规划和部署;第二阶段:项目实施阶段,主要指根据准备阶段进行的规划,有组织地投入项目要素,实现具体项目目标。第三阶段:项目终结阶段,主要包括对整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作进行总结和收尾。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参考2012年1月环保部下发的《关于近一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21]以及国内外其他环境监理方面的研究,本文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做出如下定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指社会化、专业化的环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和授权,依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监理合同等,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的全面落实,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专业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支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我国目前和今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必要措施,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能够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良性发展,实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最小化、经济和环境效益最大化。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主要工作对象。
①自然环境。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区域内及可影响范围内的大气、水、噪声、土壤、固废、生态等自然环境。
②社会环境。主要包括所有参建方工作人员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区域内和可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工作者的身体健康等社会环境。
(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环保工程设施监理。指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在整个项目建设中环保设施的落实情况。具体包括:出现环境问题时是否及时采取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是否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的要求建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是否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工程的工艺、规模和进度等[22].
②环保质量达标监理。指监督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要求。具体包括: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生态保护要求,控制项目建设区域及可影响范围内的大气、水、噪声、土壤、固废以及生态环境各项指标在规定允许范围之内;保障参建方工作人员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区域内和可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工作者的身体健康[23].
(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原则。
环境监理工作原则主要包括:①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②遵循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原理;③环境监理工作目的明确,注重实效;④采取的环保措施具有一定超前性;⑤坚持预防为主,控制为辅,实施功能补偿;⑥对生态敏感区工作重点强化。
(6)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理体系。
现阶段我国环境监理工作主要停留在建设施工阶段,与准备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终结阶段的环境保护验收相互割裂,缺乏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为了更好的实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本文建议我国加快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理体系主要指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到总结评价各个阶段,所有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环境管理工作[24].
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理的作用在于:首先通过将项目确定、项目设计、项目施工、竣工验收以及项目试运营五个阶段紧密结合,真正实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的环境管理;其次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验收制度,真正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最后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凭借独立环境监理工作团队开展,提高各参建方的环保参与意识,为日后环境监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推动作用。
2.2 开展环境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探讨。
由于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并非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开展环境监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参考部分地方政策制度,符合如下条件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监理:(1)《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列入的国家级重点建设的工程项目;(2)会对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产成重大影响大骨干项目;(3)国家或地方政府强制规定开展环境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4)国家规定实行工程监理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5)政府环保部门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内容批复要求进行环境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此外,一些在施工时间较长,同时在施工期会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或对生态产生严重破坏的工业类和生态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也应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本文建议以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1)工业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化学原料加工工程、石化炼油工程、石油加工工程、水泥工程、医药化工工程、医药制造工程、食品加工工程、印染工程、纺织工程、电镀工程、造纸工业、化肥工业、冶金工业、酿造工业、橡胶工业和塑料工业项目等。
(2)生态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火电工程、能源开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农林开发工程、禽畜养殖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资源开发、输油输气管线建设、河道治理工程、港区建设以及环保设施工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