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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庭管辖权问题研究导言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11-28 共3894字

  导言

  一、选题目的和意义。

  本文旨在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仲裁法庭管辖权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从而论证中国应当加强对仲裁法庭管辖权的研究,并就仲裁法庭管辖的应对提出自己的建议。

  本文的选题具有重要价值和研究意义。第一,仲裁法庭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争端解决的最后保障,具有相对强制性,除了公约允许的情况外缔约国不能任意排除管辖,这就意味着所有公约缔约国都面临着被提起强制仲裁的可能性,对仲裁法庭管辖权进行深入研究是缔约国扞卫本国权益的必要措施。中国作为海洋大国以及海洋争端多发国家理应尽快制定对仲裁法庭管辖的应对战略。第二,法律途径解决国际争端是国际法的趋势所在,而公约的仲裁法庭为中国践行法律方法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了可能。中国向来对第三方争端解决机构持保守态度,这既不利于中国国际形象的树立,长久来看也不利于中国对本国利益的维护。仲裁相较于司法解决来看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与自主性,对中国来说是个值得把握的选择。第三,中国对仲裁法庭管辖权进行研究具有现实意义。中国正面临着菲律宾依公约提起的强制仲裁程序,虽然中国一再强调本案的仲裁法庭不具有管辖权并且选择了"不接受、不参与"立场,但本案事关我国切身利益,中国仍应通过政治途径声明自己的观点并提供充分的论据,这显然必须建立在对仲裁法庭管辖权的深入研究基础上。

  二、现有文献综述。

  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仲裁法庭管辖权的研究涉及到许多方面,包括对仲裁法庭管辖权的界定和释义,对仲裁法庭管辖权基础和管辖范围的探讨,对涉及到仲裁法庭管辖权异议的典型案例的分析,以及这一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对中国的实践意义。

  相应的,笔者在收集本篇论文相关资料的过程中也注重以多角度为切入点,比如在对仲裁法庭管辖权的概念特点界定上援引国内管辖权、海洋法法庭和国际法院管辖权的文献作为对照,在仲裁法庭管辖权基础尤其是法理基础研究上借鉴国际法经典论着和权威学者的观点,在相关案例的收集上注重同时收集第一手判例和学者们对裁决的讨论意见。

  针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仲裁法庭管辖权"这一主题,本文写作的资料来源主要有法规、案例、学术成果三个方面。

  (一)法规。

  条约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确立了许多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并规范了当事国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条约必然是国际法论文写作的重要文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本文写作最重要的法规基础,其第十五部分"争端的解决"和附件七"仲裁"是本文探讨公约下仲裁法庭管辖权的直接法律渊源。

  其中,第十五部分"争端的解决"将仲裁确立为一种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并且将其确立为各项强制程序的最后保障。此外,第十五部分还详细界定了海洋争端的解决程序,从而厘定了仲裁法庭管辖海洋争端的范围、条件、管辖限制等。附件七"仲裁"则是关于仲裁法庭的组成、仲裁程序、仲裁裁决等仲裁的程序性事项的规定。

  此外,本文还在论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时引用了《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在介绍仲裁这一争端解决程序时引用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的规定,而且在引用案例时还对案件相关的公约外双边、多边条约进行了援引。

  (二)案例。

  公约下仲裁法庭的管辖权问题一直都是法庭审理案件的重点,而且也是大部分被诉方会提出异议的事项,这一点并不难理解。本文所讨论的仲裁程序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被诉方进入仲裁程序是出于被动,为了最大限度发挥能动性以及维护己方权益,用尽仲裁权利对被诉方来说是很好的选择。而管辖异议作为对被诉方极为有利的仲裁权利自然不能轻易放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公约赋予了仲裁程序一定的强制性,但是公约仍然规定仲裁法庭在做出裁决前必须查明对争端确有管辖权,突出强调了管辖权问题在仲裁中的重要性。

  依公约附件七组成的仲裁法庭迄今共审理了 12 起案件,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诉日本麦氏金枪鱼案,爱尔兰诉英国 MOX 工厂案,马来西亚诉新加坡柔佛海峡填海仲裁案,巴巴多斯诉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案,圭亚那诉苏里南海洋划界仲裁案,孟加拉国诉印度关于孟加拉湾划界案,毛里求斯诉英国仲裁案,阿根廷诉加纳自由号案,菲律宾诉中国南海争端仲裁案,丹麦诉欧盟大西洋鲱鱼仲裁案,荷兰诉俄罗斯极地曙光号案和马其他诉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Duzgit Integrity 号案。

  笔者将在论文中对其中三个较为经典的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决进行实例分析,其中澳大利亚、新西兰诉日本麦氏金枪鱼案是公约下仲裁法庭管辖的第一案,在该案中仲裁法庭否认了法庭对案件的管辖权。麦氏金枪鱼案在国际法领域引发了热切关注,有很多学者撰文对此案进行评论。在巴巴多斯诉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案中,仲裁法庭确认了对案件的管辖权。而在爱尔兰诉英国 MOX 工厂案中,仲裁法庭因爱尔兰撤回申请丧失了管辖权。值得注意的是,MOX 工厂一案前后共涉及包括海洋法法庭、仲裁法庭在内的四个法庭,也是极具代表性的海洋争端案例。

  此外,本文也会引用了一些国际法经典案件的判决作为相关内容的佐证。

  本文引用的案例资料大多来源于常设仲裁法院网站、Westlaw 数据库以及相关的案例集。

  (三)学术成果。

  公约关于海洋争端规定了详细的解决机制,其中的海洋法法庭更是引发了国内外学者的普遍关注和研究。相比海洋法法庭,关于公约规定的仲裁法庭则研究较少。当前的文献资料大多是对公约争端解决机制进行的概括研究或是对具体案例进行的评述,国内关于仲裁法庭的管辖权研究大多是放在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研究中一并探讨,单就公约下仲裁法庭管辖权问题,至今尚未形成较为系统、成熟的研究成果。国外的研究也大多是围绕着争端解决机制的比较研究以及相关仲裁案件的评析与跟进。

  1. 中文文献。

  高健军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研究》一书采用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系统而全面的对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形成、适用范围、条件、适用程序、适用限制等进行了介绍,其中也包括对作为强制争端解决途径的仲裁法庭的研究。

  这一专着为本文写作提供了重要参考,遗憾的是对于仲裁法庭管辖权问题的着墨并不是很多。

  中国首位海洋法法庭法官、着名国际法学家赵理海先生撰写和编着的《海洋法的新发展》、《当代海洋法的理论与实践》、《海洋法问题研究》等着作是笔者学习海洋法历史和发展的重要途径。

  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教研室于 1974 年出版的《海洋法资料汇编》包含了中国在海洋法会议谈判期间的发言及立场文件。

  傅崐成的《海洋法专题研究》一书、冯学智的《中国海洋权益争端的国际法分析》一书、金永明的《中国海洋法理论研究》等都是海洋法领域的专着,关注于对海洋法焦点问题的分析与解决,其中就包括对海洋争端解决问题的研究,因此这些着作也是本文写作的重要参考。

  薛桂芳编着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国家实践》一书通过对公约的基本法律制度和原则进行介绍,论证了公约对世界海洋秩序和国家实践的影响,并且围绕中国当前面临的海洋问题提出了加强我国海洋法实践的对策建议。

  中文译本的《奥本海国际法》、李浩培先生的《条约法概论》、周鲠生所着《国际法》等国际法经典着作也为本文的研究尤其是法理研究提供了夯实的理论来源和论据。

  除中文着作外,笔者还广泛阅读了国内学者的相关论文。举例来说,孙立文的《海洋法争端解决机制与中国海洋争端解决政策的选择》一文提出了中国应及时改变以往单一、僵硬的海洋争端解决策略,以公约争端解决机制为基础,制定更加积极的应对策略的观点。陈致中的《国际仲裁在解决国际争端中的作用》详细介绍了国际仲裁的沿革并且以案例做辅助证明了在解决争端的各种方法中仲裁具有独特的优点。叶兴平的《国际争端解决中的仲裁程序剖析》以仲裁程序为着眼点介绍了仲裁的特点并将之与司法解决进行了比较研究。

  2.外文文献。

  在外文着作方面,本篇论文主要参考了 J.G.Merrills 所着第三版《国际争端解决》和 D.Anderson 的第四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的法律影响--国际法案例与资料》。

  此外,Bernard H. Oxman 的《深海捕鱼相关条约下不同争端解决条款的仲裁司法效力--海洋法公约与专门条约的关系问题》,Alan E. Boyle 的《争端解决和海洋法公约:分化与管辖》,LorettaMalintoppi 的《东南亚海洋法争端解决的趋势和展望》等文章在理论或案例方面对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进行的研究也是本文写作的参考来源。

  总的来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仲裁法庭对海洋争端的管辖权"这一主题受到了国际法学界的较高关注,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仲裁法庭管辖案件的增多,相关的研究力度也在加强。但是也应当注意到,当前的文献资料大多是对公约争端解决机制进行的概括研究或是对具体案例进行的评述,尚未有针对仲裁法庭管辖权的文献成果出现。笔者认为,虽然仲裁法庭并不是类似于海洋法法庭的常设机构,但是它在海洋争端解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一方面源于其管辖的强制性,另一方面也是由法律途径解决国际争端的趋势所决定的。尤其是中国目前正面临着菲律宾单方发起的强制仲裁程序,使得对仲裁法庭管辖权进行研究已经迫在眉睫。虽然文献资料略有欠缺,但是本文将以严密的逻辑论证和充实的案例分析来弥补这一不足。

  三、研究方法。

  案例研究法。本文为更好地完成对主题的论证,引用了若干案件作为佐证,尤其本文第三章引用了三个经典案例并分别就管辖权问题进行了评析。

  法规分析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本文写作的法律基础,是确定仲裁法庭管辖范围的直接根据。本文还多处引用《联合国宪章》、《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等其他条约规定以完成对相关内容的阐释。

  比较分析法。为了更为全面的展现仲裁法庭管辖权的特点,本文将穿插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仲裁及其他争端解决途径进行比较,对仲裁法庭及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的管辖权进行比较,从而论证仲裁法庭管辖权的特点以及对其进行研究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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