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2014 年秋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上了一条并轨而行的道路。
在对内反腐的同时,最高层也并没有放松对腐败分子外逃、资金外流的重视。从2014 年 7 月公安部展开"猎狐 2014"专项行动,到同年 11 月的 APEC 北京会议,G20 布里斯班峰会,再到 2015 年的"猎狐 2015"、"天网"行动和 100 人名单的红色通缉令发布,境外追逃追赃一时成了坊间热议的话题。
根据相关方面(国家层面的各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商务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等)的一些不完整数据统计显示,中国现在外逃的"贪腐人员"人数约在 4000~18000 人,外流的"犯罪所得"约在 400 亿~8000 亿人民币上下。
即便以最小人数和最小金额来看,这一数据也是十分庞大的。
境外追逃追赃,是国家反腐败斗争向外的逻辑延伸,因此自然是投入了不小的力气:一方面,积极寻求与主要人员资金外流国建立司法协助关系、缔结双边或多边条约,另一方面,综合运用引渡、遣返、劝返等多种方式实现外逃人员及资产的追回。目前,我国已经先后批准加入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公约,也与加拿大、美国等主要外逃外流国家展开了双边司法协助的谈判和合作。在实践中,一些影响较大的外逃案件(如"赖昌星案"、"余振东案"、"李华波案"、"胡星案"等)也取得了成功追回的经验。此外,2014 年 11 月以来,《北京反腐宣言》和反腐败平台的建立为"两追"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了国际合作的重要助力。
二、研究价值及研究方法。
(一)研究价值及意义。
在实现境外追逃追赃工作的过程中,存在不少理论和现实上的阻碍,尤其是司法上的障碍性因素是直接制约追逃追赃工作的关键所在。因此,通过准确定位我国境外追逃追赃的法律障碍性因素,并务实地予以各个击破就构成本文的基本研究内容。
应当明确,追逃和追赃是两个互有关联但又各有内涵的法律范畴。一方面,追逃与追赃密切相关,在境外刑事司法合作中,二者可以同时进行,成功的追赃与成功的追逃有时会呈现相伴关系;另一方面,在一些案件中,追逃和追赃也是互不统属的两项独立的工作,追逃是对贪腐人员的追捕,其结果表现为特定人员的追回,而追赃则表现为是对外流资产的追回。
但必须在文首明确的是,虽然在境外开展的追逃和追赃所面临的法律障碍都不小,在具体表现形态上也十分不同。但是考虑到这两项工作的相互促进作用(比如追赃的同时可以切断外逃人员的经济来源从而加速追逃的过程、便利追逃实现),本文对于它们所遭遇的不同困境,既应当对症下药地指出方案,也需要在一些有共性的方面上兼顾追逃和追赃并举的策略。本文从务实的角度出发,期盼能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方法出来。
(二)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针对本选题,重点搜集整理关于追逃追赃发展背景、内涵、总体趋势,外国追逃追赃法律制度,我国追逃追赃发展及法律制度研究的相关文献,以及法律规定。
对文献进行总结提炼,全面掌握选题的前期研究情况。
2.比较研究法。
比较研究方法是本次论文写作采用的重要研究方法,主要国家与中国开展两追合作的法律实践进行介绍与比较,探寻各国对提供该等国际合作态度变化的深层原因。
3.案例研究法。
搜集与追逃追赃有关的成功案例,从案件裁定中探知相关法律的适用情况,加深对相关法律制度的直观认识,为论证需找丰富有力的材料支撑。
4.实证研究法。
搜集与两追及本文研究范围相关的各类研究报告,掌握充足的数据并进行分析,对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除情况进行研究;通过实证研究获得经验性材料,对"两追"情况进行客观评估。
5.网络研究法。
网络研究法是指在网络环境下,以互联网为依托,基于传统的统计理论而进行的一种研究方式。利用网络平台,收集相关信息,充实资源,使论文的覆盖面更加广阔,使反应的问题更加具有现实性,使提出的举措更加具有实践性。
三、文献综述。
(一)国内论文情况。
本文所要探讨的核心内容,无疑是关于"追逃追赃"的法律问题,即"两追"的法律障碍及其解决途径。本文所选用的文献均尽可能地选用最新(2015-2016年)的成果。
在不进行跨库选择时,笔者利用中国知网数据库以"追逃追赃"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后,总计获得 403 条检索结果,但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来源于报刊杂志中的报导或其他评论性文章,并非进行学术研讨的论文。在取消报纸的搜索后,得到的结果还剩下 121 条,其中既存在部分论文也参杂部分杂志评论性文章。
在学术论文方面,以赵秉志教授、黄风教授为代表的国际刑事法律研究学者对我国的跨境"两追"见解颇多,尤其是对于这类案件在法律实践中所遭遇的困境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在此,试举几篇比较具有借鉴意义和启发意义的文章作一概要介绍。
比如,赵秉志教授于 2014 年发表在《法学评论》(双月刊)第 3 期上的一篇论文《中国反腐败刑事法治的若干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对于当前已经认定为腐败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境外追逃及其犯罪所得的追赃问题进行了高屋建瓴的论述,从追逃和追赃两个方面展开的两部分的探讨。在追逃方面,详略得当地评述了当前腐败犯罪人出逃境外的现象,例举了胡星、余振东、赖昌星等重大案件的情况,并从实证角度出发,描述了当前追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善追逃工作的建议。在追赃方面,这篇论文首先从犯罪资产外移的危害言及追回的意义,接着分析了境外追赃的实践症结,继而给出了完善腐败资产境外追回的建议。
这些见解对本文的写作提供了写作逻辑和方法论上的重要支持。
同年,赵教授在《政法论坛》上的一篇名为《赖昌星案件法律问题研究》的论文,以赖昌星被成功遣返回国为引子,充分回顾了这起案件所暴露的刑法和国际法问题,尤其是对引渡及其替代性措施(如遣返)的辨析、政治犯和死刑犯引渡问题、难民确认问题、中国对外承诺问题作了非常细致的研究,这些具体案件中具体问题的深入发掘对于本文在实证采集和案例分析上的帮助也是巨大的。除了对该案中遣返赖昌星的法律障碍分析以外,这篇论文另一个主题是针对这些障碍举出了非常具体的解决措施,这些内容在方法论意义上对本文的帮助不小。
黄风教授在其主编的论文集《境外追逃追赃与国际司法合作》上收录了 18 篇有关境外追逃追赃的论文,从理论到实践、从刑法到国际法的各个角度,对"两追"话题进行了全面的挖掘。其中开篇论文《中国开展国际司法合作的若干问题》,由外交部条法司三处处长田立晓主笔。这篇文章从国际法层面厘清了中外司法合作的主要问题的基本面向,并绘制了一幅囊括了中国缔结的所有引渡、司法协助或者其他涉及"两追"国际司法合作的双边和多边条约。这些问题的列举和信息统计,为本文准确地切入"两追"的法律障碍因素分析指明了方向。北师大刑法学教授杨正万所写的论文《境外追逃、追赃的几个问题思考》,则从三个方面的详实论述分析了"两追"突破法律困境的三条可行之路:一是关于境外民事诉讼、二是国内配套制度的建设、三是引渡难题的破解。这三条破解之路的铺就,使得本文在研究"两追"发展前景和意见提供的方面参考了可供借鉴的前人智慧。这部论文集里还有不少学者文章对"两追"问题及其法律困境破解提出了实用又有价值的意见,这些宝贵意见对于本文在展开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指导上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此外,虽然针对前文提到的部分非典型学术研究的文章,虽然它们与论文不同,但是文章本身的观点看法和文章的视角都为本文的写作提供了重要的启发和意见,故笔者在去粗取精的基础上仍然保留了许多篇有意义、有价值的参考文献。这些参考文献,对我国从 2014 年以来开展的腐败分子境外追逃、犯罪资产境外追赃的概况、困难、成果和有益经验做出了很好的事实陈述和深入的观点交流,对于本文将要着手的法律障碍及解决途径的写作大有裨益。
比如,许春华发表在《观察与思考》杂志上的《追逃追赃--反腐败走向纵深的逻辑选择》一文,虽然并不属于严格的学术研究成果,但其中的许多论点和观察视角十分精到,较之许多论文在水准上有过之而无不及,堪为垂范。这篇评论性文章的重点是论述了反腐斗争的战场从国内延伸到国际上,实现国内国际两个方面的统筹,进而用数据和案例鲜活地展现追逃追赃的形势。这篇评论对本文写作最大的助益在于,使研究者认识到一篇好的学术研究文章不能局限于学科领域的狭隘偏见中无法自拔,忽视客观存在的时政要素,抓住问题背后存在的各种事实要素,才能真正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质言之,做国际法研究,首先要立足于国际法学科的研究主题,但在这个主题上,更应当联系国际国内背景,谈学术问题不能"空对空",要结合事实。
同时,如果将"两追"视为本文语境下的大类主题的话,那么有关引渡、国际司法协助、反腐败、国际合作等都构成一个个子课题的关键词。通过变换这些关键词和组合,笔者获得了更加丰富得多的论文资源。
比如中国地质大学的马海军副教授 2014 年 1 月份发表在《社会纵横》上的《中国海外追逃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的问题与对策》,这篇文章的亮点较之前述赵秉志、黄风等教授的观点之外,针对中国海外追逃中存在的人员或人力资源问题提出了切中实际的关注。在法律制度的障碍性因素以外,人力资源的分配问题也是制约我国境外追逃追赃的一个重大命题。这一论述,脱胎于对法律制度的审视,一针见血地点出了我国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中一个为学术界所忽视的问题。本文的研究视角也为此而得到了进一步的开阔,并专门考察了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中的人力、物力资源分配问题,连同法律制度构架中的部门主办问题等一起构成了一个新的写作思路。
其他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文章还有很多,比如陈雷教授 2013 年发表于《法治研究》的《论我国追赃国际合作的法律依据和主要方式》、何平博士2013 年发表于《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的《论我国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王海军教授发表于《社会》的《追逃追赃的中国策略与国际合作》等文章。
这些论文连同许多评论性文章一道,为本文的研究思路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借鉴和方向。但这些文章在探讨追逃追赃和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等问题上表现出的面向和维度比较分散,迄今并没有一篇文章从法律障碍性因素和突破路径分析的全面性上入手,而多是主抓一面,因此在综合运用国际法手段和法律机制创新方面显得力道不足。这也是本文写作所要主要面对和解决的挑战,也是本文最终研究的目标和价值之所在。
(二)国内专著情况。
笔者利用学校图书馆和上海市图书馆的资源储备,针对"两追"主题以及"反腐败国际合作"、"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引渡"、"境外资产追回"等多个子课题进行了文献检索,在著作方面也取得了较为令人满意的收获。
国内在针对上述问题的研究方面,主要的研究著作集中在几所高校出版物上,其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北京师范大学的黄风教授的研究成果颇丰,并且对该类问题的研究比较集中。其主编或撰写的有关"境外追逃追赃"、"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专著和出版物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从国际法和刑事法律两个层面对"两追"问题都进行了入木三分的研究。这些研究成果可以说汇集了当前我国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方面的主要智力资源,是本学位论文写作的主要学术营养来源所在。
以黄风、赵琳娜主编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研究与文献》一书为例,这本著作在问题分析和实务操作两个层面上来回穿梭,实现了学术到实践、实践再回到学术的灵活运用和深度结合。在问题的研究上,视域广阔,囊括了境外追逃、调查取证的国际司法合作、资产追缴、判决的执行、执法合作以及区域合作等方面;在实践的考量上,笔触丰富,包罗了大量刑事司法协助双边条约、引渡双边条约和罪犯移管双边条约的实际运行;更难能可贵的是,以加拿大的引渡法律和刑事司法协助法律作为比较研究的对象,为我国的法制完善提供了他山之石。
黄风教授的另一本名为《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规则与实践》著作则系统地从司法意义上对国际刑事法的实践进行了条分缕析的解读。该书从引渡、国际司法协助、刑事诉讼移管、承认和执行刑事判决以及案例实践五个部分对我国开展国际刑事司法活动的情况进行深入研究。这位本文问题导向性的研究方向进一步细分提供了帮助。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这本书中所使用的六个案例:张振海引渡回国案、余振东遣返回国案、信用证诈骗案、邵军贪污案、余振东资产追回案以及乌克兰移管案。这六个案件都有黄风教授亲身参与,因此在分析案件时所提出的种种问题和分析思路都是一般学术性文章所无法预见和深谈的。
除了对问题的提出和个案解决的论述以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李晓欧博士于2014 年出版的《打击跨国腐败犯罪--刑事司法协助制度比较研究》一书可以算得上对跨国"两追"实现路径研究比较富有创见的一本著作了。这本书的重大亮点在于,在前人没有系统论及过的许多法制构建问题上提出了极具创新的意见和建议。这本书既在已有的跨国追诉机制上深挖出了刑事追缴和民事追缴的新深度,也在犯罪资产国际返还和分享机制上进行了新的探讨。
就本文的选题而言,在专著方面多集中于"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方面,对本学位论文所要研究的问题领域虽有较为全面的涉及,但是针对新问题的突破路径研究较为单薄,在理论储备的厚度上仍显不够。这也是本文在研究中要继续钻透的问题。
(三)国外文献情况。
在对外国文献进行整理前,有一个障碍是比较明显的:本文立足于中国的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但由于中国在国际政治和国际地位上不言而喻的特殊情形,在对外尤其是对境外发达国家的司法协助问题上受制于国内许多敏感因素的影响,在开展"两追"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方面会遭遇许多更具中国特色的问题,所以导致许多外国文献对中国的"两追"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借鉴意义不大。因此,笔者对国外的文献进行尽可能广泛搜集的前提下,也剔除了大量的文章。
本论文的选题关键词集中于:"追逃"criminal chasing,"引渡"extradition,"追赃"booty recovery、stolen money recovery、corruptionmoney recovery、assets recovery,"国际刑事司法合作"internationaljudicial cooperation in criminal justice 等。
通过 Lexis、Heinonline 和 westlaw 的检索,笔者精心挑选了部分具有借鉴意义和学术价值的论文,主要考察了欧盟、拉美和北美国家在开展跨国或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方面的新进展和新动向,以期为我国境外"两追"的开展提供国际法上的比较研究和司法协助的方向指引。
比如,就欧盟法律,研究打击有组织跨国犯罪(combating the OrganizedCriminality)的 Silviu Vacaru 博士,在其论文"Consideration Regarding TheInternational Judicial Assistance In Criminal Matters"中,尤其针对欧盟国家之间的引渡(extradition)、移管被判刑人(transfer sentencedperson)、欧盟逮捕令(European arrest warrant)程序作出了介绍,并对欧盟国际之间开展跨国司法协助问题提出了完善的意见。
此外,比利时鲁汶大学(KU Leuven)环球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 JanWouters、Cedric Ryngaret 及 Sofie Cloots 在合著的"The internationallegal framework against corruption: achievements and challenges "文中,全面地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践、欧盟刑事司法协助、OECD 组织的全球行动、美国的《反国外行贿法案》(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及亚洲主要地区"两追"活动等方面展开系统分析,并揭露当前国际反腐败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中面临的主要挑战。
就拉美国家法律,秘鲁前司法部长、首席检察官(the Attorney General)Nelly Calderon Navarro 先生所写的"Fighting Corruption: The PeruExperience"一文,结合其从事国家司法活动多年的经验,针对拉美国家在开展和实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现状提出了"协商性司法"(negotiated justice)的做法,为秘鲁等拉美国家成功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活动打开了新的思路。考虑到中国在与主要西方国家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中存在的困难与这些拉美国家的相似之处,本文的借鉴意义可以说是巨大的。
就北美法律,美国司法部(DOJ, Department of Justice)编写出版的"Anti-Corruption",主要阐述了美国司法部(DOJ)根据美国《反国外行贿法案》(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的司法实践情况,考虑到我国主要的腐败分子逃出目的国方向正是北美国家,这相当于为我国在与主要北美国家开展双边的引渡和资产追回工作提供了"域外工作指引".
四、主要创新与不足。
(一)创新之处。
1.选题新。
追逃追赃在我国长期处于"跑马拉松"状态。2014 年,随着"猎狐 2014"专项行动的展开,使其成为"新鲜事物".关于中国境外追逃追赃问题这一选题长期以来缺乏系统性的研究,在反腐败进入深水区以及国际追逃追赃合作发展新阶段选择其法律制度作为研究对象,无疑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和前瞻性。
2.案例素材新。
本文中所采的研究案例多是近两年新发生之案例,包括:2014 年的"李华波案"、2015 年的"杨秀珠案";2015 年新批准的中国-法国双边引渡条约、中国-意大利双边引渡条约;2014 年的北京反腐败宣言和 ACT-NET 反腐败执法平台合作等。
3.数据新。
本文中所采用的数据均是截止 2016 年 4 月最新的数据,包括"透明国际"的CPI 数据、最高检察院的腐败案件统计数据、外交部最新的司法合作或司法协助条约数据、2015-16 年一年的"红色通缉令"追逃情况等。
4.域外法制。
本文研究了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国家和组织的主要制度如欧洲逮捕令制度、英美民事没收制度,同时研究了 OECD、联合国在国际反腐败领域的成果和发展脉络,对完善我国的追逃追赃提供了借鉴。
(二)不足之处。
1.追逃与追赃研究的独立性问题。
本文在研究过程中为了清楚地罗列追逃追赃遭遇的障碍,有意无意地将追逃与追赃进行了分开论述,虽然在文章中(如第二节的"一"部分)解释了这种分而述之的原因,但仍然有割裂二者之嫌。是为本文不足之一。
2.解决措施的实践性问题。
本文所列举的追逃追赃障碍数量较多且具体,但在实际解决问题中,提出的则主要是制度建设上的方向性建议,在具体构建上难免显得大而失当,这也是囿于笔者研究能力有限、参与相关工作实践经历欠缺的原因。是为本文不足之二。
盼有后来者能够克服本文不足,在研究和实践中提出更有意义的解决方案,为法治建设做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