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目的意义
1.1.1 研究背景
我国农业发展的历史源远流长,时至今日,农业作为第一产业依然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和支撑,而农民也依然是我国人数最多的社会群体,根据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农村人口 6.7 亿人,占国内总人口的 1/2,农民是我国社会的主体。"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课题。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对"三农"的发展高度重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经营体制,重建了以农户为基础的农村经济。这一举措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但是,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农业正逐步与世界农业全面接轨而日显紧迫。在此背景下,农民生产经营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大,农民对联合起来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求更为迫切,以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运而生。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培育农民作为市场主体、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统筹、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经营是二元结构的经济基础,是农民增收难的机制性原因;农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市场,联合购买生产资料以降低成本,直接与经销商、加工企业进行贸易以减少销售环节,自行初加工和深加工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破除二元结构,实现收入的快速增长。
通过近些年来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增强农产品同际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现阶段某个区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制约因素,合理借鉴国外的先进地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对促进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有助于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
目前,寒亭区现有耕地 51854.9 公顷,农户 91441 万户,户均耕地仅二分之一公顷,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属于超小规模经营。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背景下,作为商品生产者的农户面临着国内外市场的激烈竞争。在农户身上,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相当突出,由于农户普遍为一家一户经营,生产规模小,经营管理水平低,产品质量不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在遭遇不可预知的因素时,往往会遭受重大损失。要解决这一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的小规模农户组织起来,农户以合作社社员的身份,整体进入社会化大市场,形成聚合规模经济。只有这样,才能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变为千家万户相互联结、共同行动的合作生产、联合经营,实现小规模经营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大幅度降低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不断提高寒亭区农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2)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弊端也逐步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农户之间分散生产、规模小、资金投入不足、市场竞争力弱、抗风险能力差,这些因素制约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现代化发展。导致了农民增收困难、农业粗放发展、农村与城市差距拉大。因此,进一步发展农业经济,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进行农业的转型升级必须进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农户进行联合,组成一个大的经济体,利用自身优势,可以增强农民抗击市场经济的风险,有效的组织生产、销售,有利于农业经济的规模化、集约化生产。
(3)有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顺利进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就是把分散的、从事相关农业生产农户集中起来,利用自身生产的品牌优势,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流通一体化生产经营,实现分散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对接。具体表现在:一是有利于规模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使原有的农户分散经营被打破,农户之间按照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联合,在产品生产、产品销售、产品流通上进行一体化经营。特别是在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加快,有利于农民合作社进行规模化生产。二是有利于农产品品牌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利用自身品牌优势,在掌握技术的前提下,通过包装,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三是有助于资源优化配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可以把与农业相关土地、资金、技术、农资等进行集中,有利于农业生产资料的合理配置。四是有利于农业技术的推广。农业经济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需要农业技术的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到农户之间进行推广,这样可以使农户顺利的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五是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其目的都是为了增加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把成千上万的分散农户集中起来,在农业生产、销售等环节提供服务,有效的抵御了农民的市场风险,在增加农产品效益前提下,有效的增加了农民收入。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1.2.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从国外情况看,合作社作为一种国际性组织形式。1844 年,在英国兰开夏郡的小镇罗虚代尔诞生了世界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组织--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合作社已有 160 多年的发展历程,而公平先锋社提出的著名的"罗虚代尔合作原则",己成为后来公认的合作原则蓝本。合作社思想产生于]9 世纪上半叶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和变革时期。其理论来源于空想社会主义对原始积累时期资本主义社会弊端的批判和对没有剥削、没有贫困、共同劳动、平等和谐的理想社会的问往。国际合作社联盟在 1966 年提出了有关合作社的 6 条原则,1995 年国际合作社联盟又在英国曼彻斯特举行的联盟成立 100 周年的大会上将合作社的基本原则确定为 7 条,即自愿与开放的社员资格;民主控制;社员的经济参与;自治和独立;教育、培训和信息;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关心社区发展。这些原则己成为国际合作运动的行动指南。
通过梳理国外学者对"合作社"的研究发现,国外合作社的发展大致经过三个阶段:
(1)20 世纪早期的农业台作社理论。早期的农业合作社理论研究主要是以萨皮诺为代表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学派和以诺斯为代表的市场竞争尺度学派。萨皮诺主张农业应当实行合法垄断,按照商品类别来组建合作社。萨皮诺认为:农场主合作社是农业生产者组织的非股份公司;农场主合作社应经营单一农产品,如小麦、烟草等;农场主合作社与社员之间要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农场主就其生产专业化程度最高的某种农产品与合作社接订合同,按农产品等级确定当年的平均价格;农场主合作为:应有健全的销售制度,不应集小在收获季节销售,而应采用先进的技术设施分级储藏农产品,在全年中有计划地销售农产品;农场主合作社应实行高度集小制(们非联合制),至断某种农产品市场,控制产品价格。(刘勇,2009)诺斯指出只要合作社可以被组织起来并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它就可能充当一个市场竞争尺度的角色。通过它,生产者们对以衡量占领销售渠道的其他企业的竞争程度,强调合作社在市场完善、服务、效率和竞争方面的作用。他认为:农业合作杜应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社员享有决策权;农业合作社应作为资本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竞争标尺作用,提高整个经济制皮的效率;农业合作社应在农产品、农用物资和服务市场上控制一定的份额;农业合作社应维持同其他企业的竞争状态,发挥摆轮和尺度的作用,为克服资本主义制度一些固有弊端作出贡献;政府对农业合作社的支持应只限于提供法律保护。(刘勇, 2009)(2)20 世纪中期以来关于农业合作社的新古典经济学分析。
长期以来,新古典经济学一直没有把企业制度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劳动者在生产中主体地位的加强,-些古典经济学家逐渐认识到企业制度的重要性,开始把企业制度纳入研究范畴,合作让作为西方的一种企业制度也被一些新古典经济学家纳入自己的研究范畴。合作社研究的重点逐步从单纯强调合作社的外部效果转移到如何构建合作社运作的微观模型,进而对合作社的市场绩效作逻辑一致的分析。(马彦丽,2008)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分析和边际分析是研究农业合作社的主要方法,即在既定假设前提下,研究农业合作社的价格和产出决策与投资者所行企业有何不同,进而对农业产业的均衡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研究的结论是农民通过合作社可以实现纵向协调,进而带来生产成本的节约和规模经济效益,农民之间的纵向协调之所以能够带来巨大收益,原因在于它有利于农民实现规模生产、获得技术、增加融资,降低风险和提高质量。(马彦丽,2006.)(3)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合作社理论研究的新进展。
20 世纪 60 年代以后,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开始分化,逐渐出现了一些新的理论,比如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不完全契约理论以及集体行动的逻辑等,这些理论统称为新制度经济学。这些新的经济学理论和方法被用于构建合作仕内部组织模型和理论分析。新古典经济学家从应对市场失灾的角度来解释农业合作社的产生,新制度经济学则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上述问题。
1.2.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有一个产生、发展、壮大的历程。20 世纪初,我国一些思想家和有识之士就探索中国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问题。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合作社思想,毛泽东等共产党人倡导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经济思想。1918 年 7 月,北京大学倡导合作思想盼胡钧教授及其学生们共同组织创办 "北大消费公社",资本1 万元,主要经营图书、文具和日常用品。这是一个消费型的合作社,也是中国第一个合作社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合作社是毛泽东 1922 年 9 月在安源创办的"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和党中央对农村合作社非常重视,把合作社看做是农民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有效组织形式。我国普遍实行了合作化道路,建立了供销、信用和生产三大合作社体系。农村经济组织形式由从土地改革到互助组,从互助组到初级合作社,从初级社到高级社。
1978 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被调动,农村经济在这一时期不断发展。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变迁,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的劣势逐渐显现,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这迫使农民不得不开始新的探索。1982 年,安徽省天长县界牌镇 17 户农民联合创办了水产研究会。这也是我国第一个新型的农民合作组织。此后,大量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并且发展迅速。这些合作经济组织从业务内容和组织化程度看,其类型主要包括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迅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覆盖的区域在逐步扩大,内部管理也在逐步规范,学术界也对合作社从法律制度、运行机制及其存在的问题等诸多发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论证。
(1)法律制度方面:2006 年 10 月 3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 2007年 7 月 1 日起施行。该法的颁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真正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抵御外界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陈红(2011)指出,2007 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合理发展的制度平台,从法律上肯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法律地位的情况下,合作社发展迅速,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相关配套政策相对滞后,相关的支持政策原则性规定较多,政策执行中存在一定困难,急需细化和完善。因此,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政策进行合理评价,从现有政策的供给不足出发,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潜在政策的需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王珏(2011)从法学的基本理论入手,分析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制度现状,梳理探究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法律制度在财政、税收、信贷和技术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法律制度的构想。万健(2011)运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和比较研究的方法,通过综合运用社会学、经济学与法哲学等多学科研究成果及研究方法,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制度理论进行了较为全面和系统的研究。
(2)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岳茂锐(2009)认为现行农业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存在 3 点不足,即契约不充分引发道德风险、逆向选择,从而导致内部管理成本增加;成员资格开放引发外部人搭便车现象;股份不可转让与无增值性,致使对合作社的投资缺乏激励。尤庆国、林万龙(2005)认为"内在财务运行出现异化、组织运行不够规范"的运行机制和"外部公共政策供给不足、行政干预过多的"政策影响是造成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过小、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的主要原因。郑越(2011)通过分析在市场化进程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在浙江省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的三个基本特点进行剖析,一是农民主体,多元主导;二是面向市场,服务社员;三是强调效率,体现公平。黄祖辉,邵科(2010)认为不同产品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组织结构与运营绩效的差异,国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往往在忽略产品特性的情况下进行分析,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正确性以及适用范围。
运用非参数检验发现不同产品类型的合作社,在成员和资本规模上有明显区别,而且在统计学意义上,年总收入、总盈余和相应的利润水平上也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对于不同产品类型合作社要有差异化的评价要求及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杨康(2010)深入研究日本农协的发展、结构、制度、组织关系和运行模式,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对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提出一些建议,提供一些理论参考。路勇(2010)在对河南省安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围绕农民专业合作运行机制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分析了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后提出了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的措施。
(3)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翟振才;刘永建;罗政华(2009)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迅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覆盖的区域在逐步扩大,内部管理也在逐步规范。也正是由于发展太快,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监督不力、财务管理水平低下、产业化程度低、人才缺乏、国家政策支持不到位等问题。刘广林(2013)认为,农业日益市场化、产业化促使农民寻求创新发展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便应运而生。但目前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存在农民自身素质对发展合作社的限制、政府角色定位不准存在非法干预、相关配套发展措施欠缺、与新兴经济实体竞争力不足等问题。王洪洋(2011)通过分析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整体概况,以及对邹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研,认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合作社总体数量及规模还较小、市场竞争力不足、合作社发展缺乏人才、资金、合作社内部管理尚未规范、有关合作社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政府推动行为存在的偏差。最后,针对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政府支持和合作社自身建设两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政府应明确职能,加强合作思想的宣传,加大人才、资金投入,优化外部环境等方面给予扶持;合作社应完善内部管理,拓宽服务领域,发展特色品牌,探索融资渠道等方面加强自身建设。彭科研(2010)运用规范与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取泰安市为典型案例,认为泰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包括对合作社认识不足、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农民合作意识不强、合作社运作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人才缺乏成发展瓶颈,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组织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理顺等。五是加快泰安市农民专业合作发展的对策建议,包括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合作意识;加强指导和引领,发挥供销社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加大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植力度,推动引导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身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创造合作社发展的政策环境等。马斌(2010)运用规范与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取日照市为典型案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较系统分析。刘卫宇(2011)提出应建立以农业部门监管为主,工商、税务、银监会等其他政府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外部监管体系,监管的内容与范围包括: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格认定和运行机制、税收优惠、财政及金融等国家支持资金的使用等。张中慧(2012)从工商管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入手进行分析,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诸多问题。综合国内公司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国外发达国家合作社现状,并对其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借鉴相关先进经验,提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性政策建议思考。
(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和建设思路:马丽岩(2008)通过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河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权特点,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采取"一社两制"的分配形式,即对合作社的外来资本和社会资本采用按股分红,对合作社内部实行按股分红和按交易额返还相结合的盈余分配方式。
刘峰(2011)认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过程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合作层次和规范合作机制将是重点。对于合作社存在的治理结构问题,内部机制是主要的解决机制,这主要通过理事会结构、管理人员报酬、股权结构、内部监督机制和社员的退出权等方面来体现。一个良好的合作社治理结构是内部机制(理事会、管理人员报酬、股权结构、内部监督机制、社员退出权)与外部机制(主管部门的监管和产品市场的竞争)的有机结合,但主要依赖于内部机制。胡卓红(2009)采用比较分析法、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等方法,概述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分析了其在发展过程中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并借鉴国外农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提出了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与对策。吴涛(2009)在借鉴国内外产权理论与合作社理论基础上,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制度为出发点,运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比较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较为系统地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权制度、管理制度、分配制度,探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村土地产权的影响。
以此为基础,在成员出资、劳务出资、公积金性质及提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监事会或执行监事设立、工资制度、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宋芳(2010)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出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况、产生条件与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优势,以及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性质、原则产权、自治、民主管理和扶持政策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并结合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找出现阶段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向题,探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有效途径,提出应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等政策性建议。彭科妍(2010)以泰安市为例,通过对泰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存方面的调查研究;总结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发现问题和不足,探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颁布实施后泰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前景,以及政府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职能定位,提出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策建议。郑越(2011),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对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行分析研究,他认为有核心成员存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使合作社协调成本大大降低,如果合作社节约的交易费用超过产生的组织成本,将有利于集体行动的实现。由此认为成员资源禀赋的互补性不强对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和发展影响明显。郑丹、王伟(2011)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形成政策合力、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重点培育营销能力、探索多种资金融通渠道、加强合作社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建议。翟振才,刘永建,罗政华(2011)以湘西北地区为例,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紧紧围绕地区的特色产业,打造地方品牌,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的组织化程度,从而促进农民合作社的健康持续发展。
从上面的研究综述可以看出,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问题研究,可以说既是个老问题,又是个新问题,但就现存的研究成果主要是从农民合作社本身进行研究,或者是从经济学和法学的角度进行研究。而从具体的某一区域来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就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1.3 研究目标与内容
1.3.1 研究目标
国家"十二五"规划建议进一步提出要"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这是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了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因此,农民合作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研究的主要目标具体有以下两方面:以寒亭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经济发展关系的分析,发现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得出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的措施,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机制。
1.3.2 研究内容
本文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理论为指导,针对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本文着重研究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概述。主要介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类型、组织原则、运行机制。
第二部分: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调查分析。就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总体状况;寒亭区典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分析;对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成效进行分析。
第三部分: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规模较小,带动能力不强;行业发展不平衡;经营发展思路不够清晰,品牌意识不强;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完善;农民合作意识不强。形成的原因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环境不够宽松;农民合作理念缺失;资金不足;社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人才缺乏;内部运行机制不规范。
第四部分:促进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建设:创新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创新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思路;创新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治理结构。三是强化主体培育,塑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所需要的人才;着力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导人";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人才;加强对合作社农民的教育和培训。四是不断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环境。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1.4.1 研究方法
1、理论研究
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经济发展的关系;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提出可行的发展建议。
2、实证考察
通过对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地调研,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具体化,通过具体情况的调查分析,发现问题,总结规律,提出建议,从而增强建议的实际应用效果。
3、案例分析法
选取寒亭区有代表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运行机制,存在问题和优势创新进行具体的分析。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也必须服务于实践。通过所学的理论对案例的事实现象进行分析,以进一步的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1.4.2 技术路线
【1】
1.5 创新与不足
1.5.1 创新
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研究方法上,研究方法以调查单个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突破口。直接深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地进行调研以获得第一手资料,并通过面对面的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交流听到他们内心深处真实的声音,真真切切地体会到农民的感受。这样,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对策措施就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5.2 不足之处
由于本人理论水平、学术素养和实践经验的限制,再加上时间比较短,论文在很多方面的论述和分析还不是很全面,很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挖掘出来,提出的对策还存在有很多理想主义的成分,与现实结合得还不是很紧密。这些缺点和不足都需要做进一步的探索、研究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