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1.1 研究背景
农业标准化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基础。大力发展农业标准化建设,是现阶段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农民增收的基本前提,也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因此,大力发展农业标准化建设对于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农业标准化已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广泛的开展,并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泛的适应性。许多地方都建立了相应的农业标准化推广机构,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并且制定了大量有关农业的技术标准。虽然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但是我国的农业标准化在推广应用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发生了多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如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等,造成严重的后果和影响。在国际上,自从我国加入 WTO 以来,国外发达国家对农产品质量要求非常严格,质量检测项目也越来越多,对我国农产品要求日益苛刻,我国农产品由于检测不合格而达不到国外质量标准要求而频频遭到退货甚至封关禁止进口,导致出口加工企业和农民损失惨重。在国内,由于在农业生产中过量使用农药、化肥,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农产品药残超标,无法通过检验检疫,甚至出现有毒农产品伤人事件发生,影响了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1].由此可见,农产品质量是农产品生产发展的基础,只有质量合格的农产品,才有资格进入市场进行销售和流通。而要使生产的农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要求,关键在于实施标准化生产,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通过农业标准化的实施,使农产品从原料、半成品到产成品,从农产品的种植、生产、加工、储存、流通各个环节都进行标准化生产,从而实现农产品质量合乎标准。
我国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大体经历了以下五个阶段:①1949 年~1956 年,农业标准化起步阶段。这一阶段正处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在此期间,为促进农业发展,有关部门还是在农业、畜牧业和林业等方面制定一些标准,开展标准化工作。这一时期农业标准化处于起步阶段,标准化工作没有同意的专业管理机构,制定的标准也不多。②1957 年~1966 年农业标准化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农业标准化工作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开始制定国家标准,其中较早制定的国家标准是林业标准。这一时期农业标准化工作得到了国家层面的重视,开始进入法制化管理阶段,农业生产部门和经营、加工等部门联合共同制定了一些重要的农产品标准,但是这一时期制定的标准数量还较少。③1966 年~1976 年农业标准化停滞阶段。这一阶段农业标准化工作受到了很大破坏,不能正常运行,甚至出现了倒退。④1976 年~1985 年农业标准化全面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农业标准化迅猛发展,进入了新的全面发展时期。农业标准化已经被人们普遍认识,标准化机构也迅速建立健全。这一时期,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较大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标准化对象不断扩大,内容逐渐增多;二是农业标准化的法制化程度不断提高。⑤90 年代以来农业标准化的新发展。90 年代以后,我国的农业生产进入以市场为导向,不断调整和优化生产结构,发展高产、高效、优质农业的新阶段。为适应这一转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农业部在 1996 年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和农业监测工作促进优质高效农业发展的意见》。从 1996 年到 2003 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共部署了 4 批、489 个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得到了广泛应用,取得了显着成效。
从国外农业发展经验来看,农业标准化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保证。我国的农业标准化水平与国外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尚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产品质量问题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相应的对农业标准化推广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农业标准化体系不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缺失,导致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质量标准无法可依;三是缺少对农产品标准的监管,导致农药、化肥等药物滥用,导致农产品药残超标,农产品质量问题频发。出现这些问题一方面是由于一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违法使用违禁的农业用品和故意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另一方面我们国内也缺乏相应的农产品标准及相应的监管手段。对农民而言,最关注的是农产品产量。为了增加产量,农民大量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导致农产品药残含量超标。另外,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发展,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空气、土壤和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也影响了农业生产,造成粮食、水产品和畜产品中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残留超标,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和人们身体健康[3].从农产品出口来看,我国农产品出口时常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出口农产品质量不符合进口国标准或国际标准,因此,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步伐,尽快提高我国标准化水平,用国际标准控制我国农产品质量,是提高国内农业生产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有效途径。因此加快推广我国的农业标准化,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已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潍坊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是全国率先实施农业产业化的地区,也是全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其中农产品的产业化、现代化和国际化,都离不开农业标准化。近年来,潍坊市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国际化和标准化,尤其是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化发展速度很快,已基本形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农产品检测体系。但是,潍坊市农业标准化与国内外先进地区项目还存在一定差距,农业标准化运行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与农业生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尽快建立适合农业生产要求的农业标准化体系,用以指导农业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流通等各个环节,对于深化潍坊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上档升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2.1 研究目的
本文通过对潍坊市农业标准化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对策措施的分析研究,目的在于摸清潍坊市农业标准化的实施现状,从而解决平原地区在农业标准化实施中的认知和执行问题,探讨同类地区在农业标准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从而为在各个环节落实农产品质量标准,提高农产品质量提供依据,也为其他地区实施农业标准化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同时通过本文研究,还可以为潍坊市实施农业标准化提供理论基础。通过潍坊市农业标准化研究,为潍坊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农民增收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1.2.2 研究意义
本文对潍坊市农业标准化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实施农业标准化,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农业标准化为我国农产品农业国际化提供了契机。在农产品出口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农产品的技术标准问题。近年来,潍坊市农产品出口频频受阻,主要原因在于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的标准要求,其中根源一方面在于农产品质量不合格,更重要的是潍坊市农产品质量标准与国外相比标准水平太低,尚未与国际接轨。因此,大力实施潍坊市农业标准化,对于提高潍坊市标准水平,从而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实施农业标准化,有利于提高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特点就是农产品的规范化、商品化、集约化、标准化。可见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要想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全面实行农业标准化,在农业生产的所有环节和过程中都要实施标准化生产,通过标准化生产的实施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实施农业标准化将会提高农业整体素质,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经营的机制创新,从而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3)实施农业标准化,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障人民安全。当前农产品质量问题日益突出,农产品的药物残留和有害物质超标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危害了消费者健康,影响了人民群众生活质量。通过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不断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一方面通过规范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过程,促使农产品严格按照标准生产,降低农产品药残和有害物质含量,提高农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加大农产品检测力度,对农资、农产品进行全面严格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合格。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农业标准化发展研究开展较早,经大量专家学者研究,取得了大量研究成果,并在许多国家加以运用和实践。
(1)国外农业标准化发展方面: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对农业安全越来越重视,对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对农业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农业标准化的要求也愈加严格。西方发达国家对农业标准化发展方面主要有下列几个特点:
第一,注重农产品生产环境的标准化。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人们对无公害、无污染的绿色食品需求越来越大,这就要求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要减少农药、化肥等的使用量,降低药残,实现标准化生产。日本在 1980-1985 年间制定了农田、道路坡面植被保障,对农田中水沟、坡面、植被类型等进行了统一规定;欧盟在农业环保法律中对耕地转化前、转化中和转化后有关生产过程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农户在进行农业生产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4].
第二,注重农产品生产工艺和过程的标准化。西方发达国家对农产品生产工艺和过程的标准化非常重视,要求企业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标准等标准和要求。对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从选种育苗栽培到使用的农药、化肥,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包装材料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遵守有关标准要求[5].
第三,严格农产品质量的标准化。农产品质量的标准化侧重的是农产品的产后标准。现在发达国家已经制定了十分严格的农产品质量标准。
第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控制系统。西方发达国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食品安全控制机构和体系,在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控制方面,采取了严格执法。如食品安全措施以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采用的标准为基础,对植物生命采用植物保护公约(IPPC)的标准,对动物生命和监控采用国际动物流行病办公室(OIE)标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