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2.1 研究的相关概念
2.1.1 产业
产业是随着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而产生的,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产业是支撑国民经济的整体,介于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之间,是具有某种同类属性的企业经济活动的集合。
产业可以是产品的集合,或者是生产活动的集合,或者是企业的集合。从生产角度,可定义为同类产品及其可替代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从经济实体角度,可定义为生产经营同类产品及其可替代品的企业的集合;产业也可理解为一个国家和地区范围内某一产业所有企业的整体。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产业的内涵将不断充实,外延也得到不断扩展。
2.1.2 玉米产业
玉米产业,是指以玉米生产为基础,按照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将生产、加工、转化、流通、消费等环节形成的多链条组合,是跨行业、跨产业、跨部门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包括玉米的生产、过腹转化、加工转化、原粮贸易、市场开拓以及支撑体系等六个组成部分。
玉米产业具有以下四个显着特征。第一,玉米产业具有多元集成性,集成整个产业以及各项现代技术;第二,玉米产业是以玉米种植为基础;第三,玉米产业链长,从生产到消费,增值空间大;第四,玉米产业受区位影响,地域性较强。
2.1.3 玉米产业链
产业链,通常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同一产业部门,或者不同产业部门的相关企业,以产品为纽带,满足市场需求,按照一定关系联结成的具有价值增值功能的利益共同体,通过发挥联合与互补优势,降低成本,提高终端产品的竞争力,从而带动核心企业和配套企业共同发展。
从以上关于产业链的界定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产业链自身强调的是价值增殖功能,关注的是企业的经济效益。
玉米产业链,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科学技术为动力,以玉米的生物产品为基础,在龙头企业带动下,发展规模经营,以玉米终端消费产口为核心,集玉米生产资料供应、玉米生产、加工、转化、销售于一体的链条组合。玉米产业链的结构如图 2.1 所示:【1】
2.2 理论基础
2.2.1 比较优势理论
英国着名的经济学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提出来系统的比较优势理论(Theory of ComparativeAdvantage),比较优势理论的核心理念是两利相权取欺重,两害相权取其轻。比较优势理论的主要观点:一是各国存在着劳动成本的差异,表现为不同国家、生产不同产品,必然会产生不同的劳动生产率;二是各国都会获得比较利益。对于任何国家或地区来说,不论处于什么水平的经济发展,经济力量是强还是弱,都能确定自己的相对优势,都可以选择专门生产并出口其劳动成本相对较低的产品,进口劳动成本相对较高的产品,通过国际贸易,互相交换,必然从中获得比较利益,并从中获益和实现社会劳动的节约。后来,赫克歇尔-俄林理论(Heckscher–Ohlin model)提出国家之间要素禀赋的差异决定着贸易的流动方向,起决定作用的是比较优势而非绝对优势。
2.2.2 产业竞争力理论
产业竞争力理论(Industrial Competitiveness),通常是在比较优势理论与竞争优势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所谓产业竞争力,也称为产业国际竞争力,通常是指某一国家或某一地区的某个特定产业,相对于其它国家或地区同一产业而言,在生产效率、满足市场需求、持续获利等方面所体现出来的竞争能力。
理解产业竞争力理论,要把握产业竞争力比较的两个基本要素:第一是比较的内容,侧重于产业竞争优势,注重比较产品、企业以及产业的市场实现能力;第二是比较的范围,侧重于产业竞争力的区域性,注重国家或地区之间的比较。
从根本上说,产业竞争力的实质,就在于产业的比较生产力。因此,我们对于产业竞争力的分析,应该突出体现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例如产业集聚、产业转移以及区位优势等一些因素。
2.2.3 农业产业一体化理论
农业产业一体化,是指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地位,结合本地区实际,以公司或者集团企业为主导,以农产品加工、运销企业为龙头,重点围绕本地一种或几种产品,优化组合本地各种生产要素资源,实现该产品的产前、产中及产后的种养加、产供销一体化,“风险共当,利益共享”的生产经营体系,旨在形成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农业产业一体化是一种新型经营体制,按照“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形式实行的一种生产经营体系,其实质是在农业生产者之间,或者与其产前、产后部门的联系企业签订的一系列契约关系。
农业产业一体化作为一个系统,主要包含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体系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等要素。这种新型经营体制具有农业产业系列化“七化”特征,即产业区域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商业化、经营市场化、布局区域化、管理企业化、服务社会化。其中,产业区域化是关键,生产专业化是基础,服务社会化是成熟标志。
农业产业一体化通过发挥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引导组织服务功能,把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诸环节通过多种形式结合起来,龙头企业与农户结成了互利互惠利益共同体。农业产业一体化通过契约、合同、入股、入社等形式,通常会形成以下四种类型,即“公司+农户”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户”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户”型与“专业批发市场+农户”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