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其重要性和特殊性要求必须大力发展农业,而农村金融组织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农村金融发展带动农业产业发展,进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代农村经济体系中,农村金融是保持农村经济活力的关键点,农村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必须要有资金的支撑才可能进行,可见资本是必要的基本的生产要素。经近些年来的努力,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已经逐步完善,对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也越来越显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做出了全局规划。着力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大力提高中国各类涉农金融机构的对农业支持能力,为农村建设提供资金及其他帮扶。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允许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其他金融类机构进入农村市场,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潜力,综合运用财政及货币政策保证涉农金融支持。随着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包括设施农业、生态为代表的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单纯的农村金融服务已经无法满足农村经营主体的需求,供需矛盾凸显,农村金融发展及农村经济陷入了瓶颈,因此必须找出一条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体系健全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对金融服务体系进行发展创新,才能增强我国金融行业及经济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才能在竞争之中处于优势地位。
吉林省作为粮食和农作物产量的大省,“三农”问题却十分突出,农村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因而研究其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对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缓解“三农”问题都有所帮助,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创新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实现城下统筹发展打好基础,给农村经济发展予以资本保证。二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有助于缓解原有市场压力,满足消费者对涉农金融服务的需求。三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经营主体和消费主体的风险,更好为农村经济主体提供金融服务,保证农村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2.1 研究目的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农村发展是全面构建小康社会,实现经济振兴的重中之重,因而我国经济发展重点还是农村经济,我国是农业大国,只有农业经济农村经济发展上去了,我国经济实力才会显着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及国家形象才会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这些都离不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对农村经济的带动与支持,发展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中国农村经济健康发展、迅速发展的关键所在。目前吉林省农村面积庞大,农业人口众多,而农村的金融服务很不完善,存在资金不足、效率低下、服务低下、盈利较低等问题,加之融资体系不健全,农村金融资金流通缓慢等,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整个吉林省农村经济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因此本论文通过对国内外有关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理论的研究,结合吉林省自身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困境分析,试图找出一条能够有效促进吉林省农村金融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道路,以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为出发点,以之引起相关政府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足够重视,期待为政府及其他机构组织的经济决策提供有力借鉴,引领农村金融服务与其他产业相互帮扶、共同进步,推动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与水平。
1.2.2 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本文对吉林省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创新进行研究的理论意义主要表现在:一是利用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基本理论,系统阐述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方法,在论文写作中充分运用了“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供给和均衡理论等理论依据,并得到了理论上的升华,为后来学者对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参考价值。二是充分考虑当前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及政策,在界定农村金融服务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理论依据,并且结合吉林省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拓展了吉林省农村金融服务研究范围,加强了农村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视。
(2)实践意义。对吉林省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创新的研究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助于健全和完善吉林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行创新发展,不仅有助于强化农村经济及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增强农村金融机构的日常管理与运作效率,这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导实践意义;二是有利于吉林省农村金融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专业素质及业务能力的提高,有利于加强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及组织的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有利于为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新的经济增长极,促进吉林省农村经济持久发展。对吉林省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研究,其良好的服务意识能够带动整个吉林省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而促进吉林省整个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专家学者对农村金融服务的研究较早,最早对农村金融相关理论的研究是在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英国经济学家波特(Beatriee Potter)首次在《theCooperative Movement in Great Britain》一文中描述了英国农村金融组织的情况,为后来经济学家的研究打下基础。随后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家休·T·帕特里克 (Patrick)于 1966 提出了两种金融发展模式:一是供给引导型模式。该模式认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的供给优先于需求,以金融服务的供给来引导经济发展;二是需求追随型模式。该模式则认为金融需求引起了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产生,金融需求是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产生的,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需求追随型模式将逐步取代金融供给引导型模式。在 19 世纪 70 年代日本建立的“供给引导”型和“需求追随”型金融体系就是最好的例子。
随后,各国的专家学者对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及其创新都有不同程度,从不同内容和角度进行了研究。到 20 世纪进入了研究的高潮,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有:
美国农业研究中心副主席 Mark Drabenstott 教授(2007)和美联储经济学家Alan D Barkema(2007)分别指出加紧对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改革,从发展的角度提出要适应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MA)所带来的变化。加拿大蒙特利尔高等商学院 Benoft Tremblay 教授(2009)和 Daniel Coto 研究员(2009),通过个例分析提出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村金融组织中的资本创新过程中的战略选择。
The Economist(2010)通过研究分析了中央银行在信贷危机中产生的作用,信贷危机仍是中央银行面临的巨大阻力。
1.3.2 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对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研究比国外要晚的多,但是发展很快,尤其是近几年,国内专家学者对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研究比较丰富,观点也较多,主要表现为对农村金融、涉农金融机构服务创新、体系创新的研究等。
(1)对农村金融创新的探索。唐敏(2014)探讨了模块化视角下金融服务系统创新问题,认为模块化发展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系统的创新效率,并具有易于推广、提高推广信度等优势。马丽霞(2014)认为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而且在金融服务创新角度,农村金融创新服务也是我国金融服务创新作为薄弱的环节,实际上制约了农村金融乃至农村经济的发展。顾循良(2014)认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重点环节在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农村范围的广泛覆盖,因此在发展上应着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大力发展包括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在内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数量和规模。华南师范大学林文炼教授(2012)对农村金融创新进行了实践研究,并总结归纳了农村金融创新的研究综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秦秀红教授(2012)深入分析了农村金融创新与农业产业化之间的关联关系,应用熵权模糊评价方法对农业金融创新与农业产业化的关联性进行了定量分析,得出了相应结论。郸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廉政全(2013)指出了农村金融创新的意义与策略,以金融创新为切入点,提出了农村金融创新的发展策略和建议。广东金融学院杨叶坤教授(201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金剑峰教授(2013)以云浮市为例,深入阐述了政府在农村金融创新中的作用。钟献兵、潘华(2014)提出了农村信用制度构建思路以及农村金融创新的路径选择。
(2)对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研究。王恒(2014)基于 SCP 范式对山东省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体系、绩效进行了分析和评估,认为在山东省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方面具有一定发展经验,但是总体上山东省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效率仍明显低于城市金融服务创新效率。向琳(2014)结合随机度分析,探讨了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机制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认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战略规划对于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平顶山学院孔祥建教授(2011)通过研究分析认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是一个动态演进的过程,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农村金融市场,并且提出了度量农村金融绩效的评价方法。中国人民银行白山市中心支行王德勇研究员(2012)深入分析了吉林省白山市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做法和成效,并详细分析了影响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因素,并针对这些因素提出了完善对策。中国人民银行土左旗支行课题组赵紫光、托雅、贾佳(2012)认为应把加强金融创新作为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能力的着力点,提出有关农村金融创新的思路与构想。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发展学院满明俊教授、周民良教授(2013)提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应该突破以单一客户贷款为主的传统模式,以农业生产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特征为导向,发挥金融机构的技术、网络、管理优势,开展依托农业经营主体间、产业间的联动关系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长春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张肃、诺敏教授(2013)分析了制约吉林省农村金融创新的障碍因素,认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对于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