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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地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对策与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1-10 共6154字

  第 5 章 牡丹江地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对策与建议

  农民法律意识薄弱、警力分配不合理、缺乏相关联防措施、个别方面打击力度不足等问题,在牡丹江地区农村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较为突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解决,单从法律角度加大打击力度是不够的,而应从实际出发,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文化的、教育的乃至道德习惯等多种手段,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5.1 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切实提高农民法律意识

  5.1.1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要以弘扬人文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提高公民素质为目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一要把新形势下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制度,强化措施,付诸实施。

  采取多种形式,把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宣传。二要加大普法教育及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警示教育、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在内容上,要紧贴时代脉搏,转变观念,放宽视野,使宣传内容更贴近群众生活,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形式上,可以借助微博、网络、手机信息平台等新兴媒体,开辟专栏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典型事迹、法律法规进行报道,还可以配合传统的黑板报、宣传册、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宣传。要利用一切手段,营造学习氛围,帮助百姓“学法、守法、懂法、用法”,从普法教育入手,逐步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和自身素质。

  5.1.2 加大教育力度

  要逐步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用知识武装头脑,知法懂法才能理智处理问题,减少犯罪发生。进一步发挥农村警务室的作用,同镇政府、司法机关和村委会搞好联防联动,开展持续不断的法制教育,根据村镇的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讲座活动,根据农民的文化水平特点,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和实际案例开展讲座。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让农民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在学法的过程中逐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保证农村社会长治久安、经济发展社会繁荣稳定。

  5.2 加强农村警务室建设,及时掌握基层动态

  5.2.1 发挥农村警务室作用

  近年来农村警务室模式在调解农村家庭矛盾等问题上发挥了较好的作用,通过走入农户家中,做到抓小、抓早、抓苗头,让更多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农村矛盾多数是因为一些琐事或历史遗留问题积聚而成,因此,在矛盾纠纷形成之初,基层治保组织和村委会应该想办法发现问题,做到信息畅通,及时发现苗头,对村情民意了如指掌,真正成为群众的知心人;驻村警务室得到信息后应做到及时化解,通过法制学习、亲情感化、说服教育等多种方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将矛盾化解于无形。但是仅依靠警务室的民警全面掌握村里的情况是不现实的,更需要农村村委会的支持与配合,要结合当前的新农村文化建设活动,开展精神文明评比活动,评选 “文明之家”和“五好家庭”,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和道德风尚,以此带动提升农村居民的整体素质,为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创造积极条件。

  5.2.2 建立派出所农村警务室联动机制

  建立派出所与农村警务室基础工作衔接的工作机制,各派出所按周制定具体的推进计划,具体落实到社区每名民警和每位村警,强化工作衔接,社区民警对各自辖区村警工作进度和质量督促检查,社区民警及时回收各自辖区村警每周完成基础工作调查任务形成的户情调查表,及时完成“839”系统信息更新工作。

  将户情调查表装订成册,交派出所集中保管,派出所对社区民警工作进度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社区民警根据工作推进计划,督促各自辖区村警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各派出所将完成此项工作的情况作为考核社区民警和村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5.3 实行群防群治的防范机制

  5.3.1 发挥联防联控作用

  以 5-10 户家庭为单位,成立联防联控小组,各管理小组推选出一名党员干部或者在村民中威望较高的人作为小组组长,负责掌握农村治安动态,化解矛盾,向公安部门提供犯罪线索,维护农村治安稳定。积极排查各种矛盾,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工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通过经常深入各村屯进行全面走访,认真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内的敌情、社情、舆情,严密把握辖区治安状况脉搏,积极化解管区内各种矛盾,防止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发生。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敏锐性,关注辖区内社会动态,善于发现苗头性和潜在性的社会矛盾,随时准确收集情报信息,及时上报党委政府,以便正确研判采取针对性措施,将矛盾控制在当地,并得到依法有效处置。

  5.3.2 构筑社会治安防范体系

  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行业多、领域广,仅靠一两个部门是无法完成任务繁重的排查整治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动员全社会各行各业、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应树立“打防结合、管制同行”的指导思想,把严打、严防、严治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群防群治的队伍中来。深入实施“技防”建设,按照“天眼覆盖、人眼辅助、灯眼辉映”的要求,实施 24 小时监控,监控录像资料保存不少于 15 天。村屯最少安装 8 个摄像头,实现技防监控农村全覆盖。同时,公安机关创造性地开发研制并在全部警务室安装成本低、耗电省、能为大多数村民接受的“一键式”报警服务系统,将所有的监控视频和报警装置全部实现与 110 指挥中心联网,指挥中心每天安排专人进行网上监控。
  
  5.4 加大打击力度,遏制农村刑事犯罪高发态势

  5.4.1 严厉打击各种犯罪

  对于破坏农村治安的行为不仅要及时惩处,更要以防范为基础,依靠群众,对破坏农村治安管理、危害农民人身财产安全、破坏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将犯罪抑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将其铲除。有针对性的展开专项打击,对于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电力破坏案件、灌溉用水破坏案件、针对人身的伤害案件、盗窃案件等重点打击,公安机关有关派出机构应合理分配物力财力,对案件的处理做到既合法又合理,遵循正当程序,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加大对农村地区赌博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影响稳定和治安的问题尽早消除,对破坏农机、农具、售卖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的行为予以坚决严厉的打击,保护农民权益。对于宣传、传播邪教组织的行为以及利用邪教犯罪的行为应依法惩处,对于影响农村治安环境的深层次因素依法打击。同时应开展多种形式的联防活动,形成基层政权依法管理,村民积极自我管理的良好局面。

  5.4.2 开展专项行动铲除农村黑恶势力

  在一些农村地区,由流氓、恶棍、“两劳”人员为主组成的犯罪团伙,依仗人多势众,强取豪夺,敲诈勒索,无恶不作,称霸一方,群众既恨又怕,成为治安混乱的祸根。针对农村生产季节性特点,集中时间和力量,适时开展时间短、见效快、针对性强的专项整治行动,要坚决铲除农村黑恶势力,严厉打击“乡霸”、“村霸”等欺行霸市和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解决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与治安的根本问题。加强重点人员管控,落实对被监改人员包管教、包转变、包巩固等责任制,对刑释解教未满五年的逐人建立档案,列为重点人口落实重点帮教管控措施,定期进行考查、评估。建立以村委会干部、家庭、党员为成员的帮教小组进行管理,从而杜绝脱管、漏管现象。积极主动协调各方面力量,加强对高危人群的调查控制,逐人登记建档,采取多种措施广泛收集掌握情报信息,重点对象重点管控,提前预警,抓住有利时机,早发现早处置,减少案件的发生。
  
  5.5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文化素质

  5.5.1 完善农村文化娱乐设施

  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要把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摆在应有的位置,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完善农村地区文化娱乐基础设施建设尤为关键。要切实建设好包括农村广播电视网、村镇文化站、图书室、阅报栏、电影放映点、农民夜校、乡镇党校等基础设施,努力探索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的规律和办法,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5.5.2 加强基层组织的文化宣传力度

  我党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军,因此加强农村地区基层党组织的文化宣传力度就尤为重要。目前的状况表现为,基层人员素质不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领导性也较差,农村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受这些因素影响很大。文化宣传的有序、有力进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相关机构、组织的完善,以开展有效的宣传互动。

  首先要完善素质高、责任心强、内部协调的文化宣传战线,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在农村地区自治组织的配合下开展精神文明、文化教育宣传工作,加强农民群众的凝聚力,基层组织人员发挥先进作用,为农村地区的文化宣传工作做出贡献。

  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短期、中期、长期规划,并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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