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基本概念及相关理论
2.1 农村民间信仰的概念
2.1.1 农村民间信仰的概念
作为本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民间信仰,并不是从现代才开始盛行的,追根溯源,原始社会的自然信仰、图腾信仰等均可纳入民间信仰范畴,但民间信仰作为学术词汇并不是最早出现在中国。早在 1892 年的英美人类学、民俗学学术期刊中就出现了民间信仰这一词汇,但成为学术概念则是在 1897 年的日本,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宗教学专业的第一任教授姊崎正治在《中奥的民间信仰》一文中第一次提出“民间信仰”概念。100 多年前,国内学界常以“迷信”指代民间信仰,直到从 20 世纪 30 年代开始“民间信仰”才成为国内稳定的学术术语[3].
农村民间信仰是与官方宗教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指乡土社会中植根于传统文化,以神灵崇拜、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为核心,缺乏统一信仰体系和宗教经典,具有地域性、分散性、自发性、民间性的非制度化的自然宗教及其相关信仰习俗。作为占中国大多数人口的乡村民众和一般民众的文化,农村民间信仰的内容主要包括信仰、仪式和象征三个不可分割的体系。具体是指流行在民众间的神、祖先、鬼的信仰;庙祭、年度祭祀和生命周期仪式,血缘性的家族和地域性庙宇的仪式组织;世界观和宇宙观的象征体系。
2.1.2 农村民间信仰的特征
由于农村民间信仰深深植根于传统文化,成为乡村民众和一般民众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不管社会环境如何变迁,外界压力有多大,他(她)们始终没有放弃属于自己内心深处的自然崇拜、神灵信仰、祖先崇拜等精神追求。农村民间信仰以其独特的“民间性”,伴随他(她)们的一生。其特征具体如下:
第一,农村民间信仰具有宗教属性。农村民间信仰虽然不具有创教教主、神学教义、皈依仪式、教会组织、经典著作等制度性宗教的一般条件,但同样属于有神信仰,是天主教、基督教(指基督新教)、伊斯兰教、佛教和道教等五大宗教之外的非制度性宗教,具有原始宗教的色彩,处处表现出儒、道、释三教的痕迹,是五大宗教发展的基础。具有“宗教五性”,即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长期性、复杂性,基本属性与其他宗教一样,属于宗教范畴。
第二,农村民间信仰具有文化属性。首先,农村民间信仰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农村民间信仰所信奉的忠孝节义、和睦助人、积德行善、善恶报应、安分守己、平安幸福的人文道德理念,通过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语法转换,将为民间社会的整齐风俗、和谐生活与平民百姓的修身养性、安身立命提供实践智慧和人文关怀。其次,农村民间信仰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紧密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中岁时节令、民间文学、民间美术、人生礼俗、戏曲、曲艺等的产生与传承都与农村民间信仰有关。农村民间信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之源和生存土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就依存于农村民间信仰。进入 21 世纪,伴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程的开启与深入,农村民间信仰被列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关注范围。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五项内容,其中第三项“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和第四项“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就是针对农村民间信仰所作的概括性表述。
第三,农村民间信仰具有社会属性。农村民间信仰的外在形态是社会实体,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作为社会实体,农村民间信仰拥有大量的场所和大量的信众,并参与了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要将农村民间信仰放在历史传统文化和社会生活文化的交叉点上来认识。特定地域中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规范、社会组织、社会秩序、文化特质、文化认同、心理慰藉都与该地区的农村民间信仰有关。
第四,农村民间信仰具有功利属性。中国农民的民间信仰表现出较大的开放性[4],其主要表现在多神崇拜上,也就是说多数农民都有双重甚至多重信仰,不是单一信仰某种或某个神。神灵的设置完全亦大亦小,亦繁亦简,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各种民间信仰大部分迫于现实的考量,信仰的功利性很强。在日常生活中,农民并不祭拜神灵,一旦遭遇困难就来求助神灵。因而通常很少能见到“无缘无故无所求的祭祀”,行祭就意味着要获取精神上的支持和物质上的需求。与此同时,农民因需求不同而选择祭拜的神灵也会不同,如求雨的奉龙王、求子的拜观音等等。简而言之,农民与神灵就是利用关系。以上种种现象,更加凸显了农村民间信仰很强的功利性和实用性。
第五,农村民间信仰具有地区差异属性。由于中国地域广阔,东西部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极不平衡,从而导致不同地区的民间信仰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如云南一些少数民族对山林的崇拜,福建农民对妈祖、天后的供奉等等。与此同时,民间信仰在不同地区的发展程度也不尽相同,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即在中国的一些贫穷落后地区和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都出现了民间信仰发展较快的现象[5].
2.1.3 农村民间信仰的对象
(1)自然神所谓自然神,指的是各种自然现象被人格化之后而升格为神。在中国的民间信仰中有许多自然神,大致如下 4 种:
1)上天与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在中国,上天是被当作一个实在的天体加以崇拜的,为此才有我们民间所说的“天老爷”、“天公”.玉帝崇拜是民间信仰中比较带有普遍性的俗神信仰。在民间,玉帝为万神之主,为至高的大帝,民间有时也称之为玉皇。王母娘娘也是民间信仰中影响十分广泛的一个自然神。王母娘娘又俗称西王母、瑶池金母。民间的崇奉又受众多西王母传说的影响。据传说,后界曾向西王母求得蟠桃(属长生不死之药),却被嫦娥偷吃了,结果升上了月宫。这些传说使得民间十分信仰王母娘娘,认为王母娘娘能够赐福添寿。
2)雷公、电母民间信仰中的雷公以其巨大的震响声给人们带来威慑和恐惧,自远古时候起便使人们对它产生敬畏。在中国民间信仰中,善恶报应中的恶报,大多是由雷公来执行的,比如农村中诅咒恶人恶行时经常说“某某一定会遭天打雷劈”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对闪电的崇拜也是中国民间天象信仰的一个特点。中国民间信仰中经常喜欢为神灵联姻,于是就有了雷公和电母的传说。
3)雨神与龙王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有着较长的农耕文明史。自原始农耕时代起就有了对雨神和龙王的崇拜。在我国延续了数千年的祈雨传统就是对雨神崇拜的很好的证明。在古代雨神被称做“雨师”,是专司天上下雨或不下雨的一个神。每逢碰到久早,人们便会向天求雨。在我国,汉族人把龙王当成掌管雨水的一个水神,认为向它祈求便会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因此祈雨时常会去祭龙王庙,抬龙王像出巡。在求雨过程中有的地方还夹杂“喊皇天”的仪式,向天求雨[5].
4)土地神从商朝一直到明清,国家祭祀的地神为社稷,社是土神,而稷是谷神。商周特别重视对社稷的祭祀,并把它看作是统治天下的一种很重要的象征。后来历代王朝都设有社稷坛,是国家大典祭祀社稷的场所。从西晋开始,地方的社稷慢慢开始演变为土地庙和土地神。土地神大部分由当地有功的人物来担任。宋朝以后,土地神信仰开始盛行,俗称土地公或土地爷。当前,我国农村广大地区几乎每个村都有土地庙。
(2)人神由于人们相信人的灵魂不朽,死后会变成神或鬼,因而中国民间信仰中除了信仰神外,也相信鬼的存在。秦汉之前,中国民间比较模糊地认为神在天上,鬼在人世间,而不是说神在天上,而鬼在地狱里。因此,中国民间不仅要祭祀列祖列宗,祭祀黄帝、炎帝,还要为有功德的地方官立祠祭祀。中国民间将英雄作为神来祭拜的其实不多,主要是指岳飞和关羽。自南宋开始,全国各地就有岳王庙,杭州西湖建造的岳王庙自嘉定年间就已经有了。但中国民间信仰中最普遍崇拜的人神是关羽。
1)关羽关羽以其“忠”、“义”的操行为后世人所尊奉,并被人们神化,并尊称为“关帝”、“关公”.以前,除了日本和南洋有关帝庙,中国几乎每个农村都有此类庙宇。明清时期仅北京城内的关帝庙就达一百多座。时至今日,华北的广大农村都建有“关帝庙”.从古至今,被祀奉为神的名臣大将最为显赫的要数关羽,上至帝王,下至妇孺,都十分敬畏。
2)黄大仙每逢农历初一和十五都有善男信女前来拜祭香港的黄大仙庙,因而香火很旺。春节时期到黄大仙庙进香的人更是人山人海,络绎不绝。
传说中,黄大仙擅长炼丹和医术。得道成仙以后,在民间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故事。诸如惩恶除奸,劝善扬善,赠医施药,有求必应等等。后人为感念大仙的功德,在他羽化之地--金华北山“洞天福地-双龙洞”左侧修建了一座金华观。这是最早的黄大仙庙。
现而今,黄大仙庙遍布全世界,香港、南洋、美国、广州都有。
2.1.4 农村民间信仰的影响因素
首先,社会发展总体状况直接影响着民间信仰的发展。当代中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符平,乐奎(2009)立足这一背景解释了民间信仰兴起的原因: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在个人主义、理性主义、世俗主义盛行的背景下,原来的社会发展机制被破坏,社会运行失控、脱轨,打破了民众的心理平衡,生活压力剧增,精神上无所适从。在这种情况下,民间信仰应运而生,成为民众寻找心态平衡的新渠道,并得到迅猛发展(张祝平,2009)。矫凯、司汉武(2009) 清楚地阐明了社1生活带来的风险产生焦虑,更加促使农民的自觉地把传统信仰的内容侧重于保平安、求财富。所以说,社会转型期大大降低了农民的生活安全感,这是影响农村民间信仰状况的重要社会背景[6].
其次,个体性因素较大程度影响着民间信仰的发展。矫凯、司汉武(2009)通过实证研究,从信仰者年龄、从业结构和文化程度等方面进行剖析对农村民间信仰的影响,指出:“年轻的农村居民对民间信仰的认同感不强,接受和参加民间信仰活动的愿望不强;而受传统思想影响较深的中老年人则不同,他们更倾向于,甚至于接受并参与信仰活动。农村居民从事职业的不同,接受和参与民间信仰活动的意愿也不尽相同,其中农村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管理群体比较积极参与民间信仰活动,这主要是受到中国古老的商业传统的深远影响。农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也较大程度影响着他们信仰意愿和行为,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村居民越倾向于不参加民间信仰,反之则相反。”
2.2 农村民间信仰的功能
2.2.1 农村民间信仰的正向功能
农村民间信仰的正向功能,简单来说就是指其存在和发展对经济、文化和社会有着积极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 6 个方面:
(1)助推经济发展大部分的农村民间信仰组织都拥有一定财富和具备经济实力,可以说其本身就是一个经济实体或经济机构。根据调查,许多民间宫庙每年都会收到数量可观的香火钱、许愿钱。在此基础上,农村民间信仰还通过对经济态度和经济行为的塑造,对地方经济产生积极促进作用。第一,农村民间信仰通过神圣化人们的日常工作来激励工作热情。许多农村民间信仰的理念提出:人们的工作是“神召”的,赞美并抬高人们的职业劳动,提升人们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第二,通过自身的道德和伦理塑造,引导生产者和商人合法经营。第三,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农村民间信仰属于传统文化,具有极大的旅游开发价值,如果利用得当能较好地促进乡村旅游事业发展。第四,农村民间信仰是大陆、港台澳地区和全世界华人的共同信仰,是他们之间相互联系的精神纽带。可以通过发展农村民间信仰来吸引和促进境外投资。
(2)宣扬和谐美德农村民间信仰蕴含善、忠、感恩、天人合一等理念和文化精髓,长期教化着广大农村居民的道德观念,影响着他们的生产生活。“民间信仰借助于有神论和万物有灵论等阐述的某些道德价值观念仍有一定的合理性。”比如当前农村依然盛行的祭祖仪式,一方面传扬着尊重前辈美德,以感恩之心追思先人;另一方面启迪着后辈,以仁慈之行教育后辈。可见,诸如此类祭祖的信仰仪式不单单是延续亲情的本能需求,更是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助推剂。当前,我们正处在新农村建设的转型期、关键点,特别需要类似农村民间信仰对农村居民的道德教化和监督。
(3)增强思想认同农村民间信仰是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其信仰内容和仪式不仅已被广大信众入脑入心,而且还在广大信众特别是在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中产生了巨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激发了强烈的民族认同感。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与大陆同根同源、血脉相连,有着根植于心、难以割舍的文化联系,这能较好地促进了民族感情的增进、国际交流的推进和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比如当前出现的“寻根热”、“祭妈祖热”、“公祭黄帝陵”等活动,是农村民间信仰增加思想认同功能的典型表现。为此,每逢传统佳节或特殊日子,世界华人都会在各地开展的一系列的祭祖活动和信仰仪式,一则凝聚人心团结力量,二则通过旅游热的方式助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7].
(4)促进社会稳定“祖先和地域崇拜与地方的社会组织相对应,并服务于社区的内部团结与外部联系。”“民间宗教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复兴与民间社会网络的复兴是互相促进的,如果民间社会网络有助于民间经济联合的形成,那么民间宗教就是通过辅助民间社会网络的形成而间接地服务于民间联合的形成。”从以上北大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教授王铭铭的观点可以看出,共同的神灵崇拜和祭祀活动有效整合了分散的乡族力量,形成祭祀共同体,同时以庙宇为圆点组成祭祀圈。庙宇虽然不属于行政组织,但是对广大信众来说却是抚慰心灵、规范行为、调处争端、维护秩序的场所。因此,引导规范好农村民间信仰事务管理,不仅可以与律法条文互补互促,而且在社会控制与整合、社会稳定维护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8].
(5)丰富农村生活从当前的农村现状来看,许多农村的年轻人都走出家门,寻找各自的谋生之路。留守农村的大部分都是老人与妇女。由于他们受到文化素质、年龄、经济条件等方面的主观限制,以及文化场所不足、文化资源稀缺等客观束缚,普遍过着精神生活空虚、文化生活贫乏的日子。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大部分选择了农村民间信仰,以寄托和抚慰其空虚的心灵。神歌、仪式歌、宝卷、戏曲、美术、舞蹈、灯会、谜语、传说故事等活动,是农村民间信仰活动的重要内容,这些活动通俗易懂,比较适合文化程度较低的老人妇女信众。老人妇女信众通过参加这些活动,还可以掌握的闲暇技能,在农村普受欢迎。为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农村民间信仰具有文化娱乐功能,能给广大信众提供互相交流与消解寂寞的载体,并极大地丰富了农村的娱乐生活[9].
(6)呵护生态环境农村民间信仰崇拜的对象是非常宽泛的,包括自然崇拜、图腾崇拜、植物崇拜、动物崇拜等,其人文内涵也非常深厚。汉族十分敬畏土地神等神祗,这种信仰深刻地凸显着朴素的、环保的生态观。各少数民族的民间信仰也都蕴含着环境保护的民间规约。比如,藏族“十善法”中明确提出:“要相信因果报应,杜绝杀生;严禁猎取禽兽,保护草场水源;禁止乱挖药材,乱伐树木”等。又如,傣族各村寨明确规定:“龙山上的树木不能砍;寨子内其它地方的龙树也不能砍;寨子边的水沟、水井不能随意填埋等等。”此外,苗族、侗族、水族等少数民族的民间信仰也有诸如此类的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和要求。审视当前的环境状况,上述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始终保护得很好,由此表明民间信仰的环保功能不容忽视,应注意进一步宣扬和传承好这种功能的理念,发挥好这种功能的作用,特别是在当前,为应对频发的自然灾害,从农村民间信仰中汲取和挖掘其朴素生态观的现代价值,显得尤为重要[10].
2.2.2 农村民间信仰的负向功能
农村民间信仰的负向功能其实就是指其存在和发展对经济、文化和社会起到消极阻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 4 个方面:
(1)冲击文化建设人类文化与客观世界的发展变化发生着联系密切,并相互影响。先进文化能指导与促进客观世界的发展变化,落后文化则起阻碍和冲击作用。农村民间信仰主张万物有灵论等观点,与现代人文精神的理念格格不入,显然应被归为落后文化,严重地阻碍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就是典型案例,这些邪教组织夸大和歪曲传统文化或中医等理论,甚至借助现代科技来伪装自己、迷惑大众,对先进文化产生着强大的冲击和影响。
(2)毒害人的精神长期以来,当面对无法解决的难题或重大灾难时,人们总是渴望借助某种超自然的力量,采取某些仪式或手段来预测凶吉,趋利避害。久而久之,这些仪式或手段逐渐演变成民间信仰,比如民间盛行的风水、占卜、命相及巫术等迷信活动。贾廷秀、周从标在《论民间信仰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影响》一文中对这一负面作用做了客观阐述:对科学的抵触心理,听天由命的世界观,巫术迷信对人精神的惑乱等等,导致乡村社会封建迷信的流行。尤其是风水、卜筮、命相及巫术,在乡村十分流行。
这些活动通过控制人的思想,使人迷失信仰方向,影响人的精神面貌等方式,来实现精神毒害。最近几年,这些活动已呈现日渐升温、规模和范围日趋扩大之势,在农村产生了较为深远的社会影响 .
(3)增加信众负担虽然农村民间信仰与宗教有密切联系,但事实上,长期以来农村民间信仰在政府宗教管理中属于空白区域,从上到下各级政府均没有明确对民间信仰的行政主管部门,或是无人管理放任自流,或是简单纳入道教化的“宗教收编”.在这种大背景下,各地民间信仰活动兴起了乱建滥建宫庙,大操大办神诞、庙庆等“节日”,实行场所管理人员职业化和薪酬递增机制等不正之风。这些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是信众的捐赠或进贡,虽然这种捐赠或进贡信众是自愿的,但实际上随着这些活动的泛滥化和经常化,已演变成缴纳费用之意。乌丙安在《中国民俗学》中也提到,民间信仰活动能够持续进行的前提是向信众收取费用,致使其负担增加明显[12].
(4)影响农村稳定由于农村信众的文化素质不高,大部分信众对民间信仰盲从盲信,辨别能力和评判能力也不高,这非常容易被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势力利用和控制,对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以及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都产生了很大影响。有些人甚至对信仰”走火入魔“,出现了一些无心生产、损害身心健康、夫妻反目家庭破裂等典型例子。民间信仰与宗教信仰一样,只强调远离邪恶,但是并没有主张反抗邪恶、与邪恶作斗争,这在客观上将容易导致容忍、甚至纵容农村恶势力发展的不良后果。
2.3 新农村建设相关理论
2.3.1 新农村建设的内容
上世纪五十年代提出了”新农村“的理论概念,我国”十一五“规划强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之一。胡锦涛同志在论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将新农村的内涵界定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内容丰富,涵盖了农村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涵义深刻,这五个方面不是概念的随意罗列,而是有其内在联系的,缺一不可。
就纵向关系而言,“生产发展”是总的前提基础;“生活宽裕”是指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它又是“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基础;“乡风文明”是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村容整洁”涵盖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管理民主”是指农村政治文明建设方面的情况。总之,从“生产发展”到“管理民主”,展现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由物质层面到意识形态、由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逐步升华。就横向关系而言,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全方位展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的时代风采。
所谓“生产发展”,既涵盖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的发展,也囊括工业、贸易等非农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是对一切农村经济活动状况的要求。这里的“生产发展”主要是指农村先进生产力发展到新水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到新层次、农村经济飞跃到新阶段。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前提和基础。
所谓“生活宽裕”,就是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农民收入相应提高,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农民充分享受科技进步、生产发展带来的成果。
这里的“宽裕”不单单指财物之富,也蕴含时间上的宽余、生活从容等生活质量方面的内涵。总之,“生活宽裕”主要是指农民的物质生活达到的程度与水平,而且还包括农村生活质量的改善与提高。
所谓“乡风文明”,是在农村物质文明建设的基础上,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出的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光要有物质上的富裕,而且还要有高质量的生活。为此,必须注重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提高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前提下,不断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大力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
所谓“村容整洁”,是对农村居住环境和生产环境的总体要求。它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除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卫生状况外,还包含村落的布局规划、农村的房屋建设、农村的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其实质涵盖了农村硬环境建设的各个方面。
所谓“管理民主”,是指农村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所要达到的要求。中国的农村问题很复杂,长期形成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导致农民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非常淡薄。因此,实行村民自治是培养他们民主法制意识的有效举措之一,同时也能激发他们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主人翁的意识,从而真正推动广大农村的伟大变革和全面发展。
我国村民的精神风貌主要包括文化水平、思想道德水平以及信仰理念等三个方面内容,其中农村民间信仰是农村文化精神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属于意识形态领域,已经深深地根植于民众意识当中,时至今日仍在农村生生不息,不会因一时的行政命令与行政手段而消失殆尽。但是目前,由于受到历史文化传统的结构以及我国村民的科学文化水平等因素影响,我国村民的信仰结构仍然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现象。为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民间信仰,要将农村民间信仰吸纳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系统之中,并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促进我国农民形成与时俱进的合理信仰。
2.3.2 两个趋向理论
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第一次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即“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在同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两个趋向”重要论断立意高远,内涵深刻,是对我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深刻认识和对国际发展经验的精辟总结,也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对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思想认识和政策取向上的进一步升华,更是新形势下从根本上破解“三农”问题的一把钥匙。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是对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科学概括。“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是我们制定新农村发展战略的重要指南方针[13],对于我们正确把握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新阶段后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特别是“三农”工作的规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3.3 二元经济理论
“二元经济”理论是区域经济学的奠基性理论之一。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刘易斯在 1954 年的《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提出了“二元经济”理论模型。主要内容是:
一是“二元经济”并存的格局是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普遍表现,“一元”是以满足农村人口自我消费为主的传统经济部门;另“一元”是以大工业为代表的现代经济部门。
二是“二元经济”中的现代化经济部门,是“使用再生产性资本”谋取利润的,即资本主义产业;传统经济部门是“维持生计”的产业。在生产规模、生产方式、资本运用、生产效率、收入水平等方面,两者有着明显的不同。
三是在“二元经济”中,传统经济即传统农业的“一元”是完全消极的,边际劳动生产率等于零,其唯一功能就是在低工资水平上,为现代经济即现代化工业“一元”提供劳动力。
四是只要能够充分利用传统经济部门大量过剩的劳动力--“支持生活的最低工资就可以获得无限的劳动力供给”,就足以解决现代经济部门的资本积累问题和工业化问题,使“二元”转化为“一元”,传统经济完成向现代经济的转化,传统社会最终过渡到现代社会。
五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二元”现象,是经济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共同特征,目前的发达国家均已完成了从“二元”向“一元”的过渡。
此后,拉尼斯、费景汉对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结构模型”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形成了刘一拉一费模型。该模型认为,促进工业进步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键是加快农业发展和提高农业效率。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实行“平衡增长”,按照投入和产出的基本原则,把有限的资金合理配置在两个部门,并使之相互协调,就能促进工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并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的一体化。
美国经济学家乔根森对刘一拉一费模式作了修改,提出了“乔根森模型”,强调了发展农业经济的意义,突出了市场机制在促进二元经济解体中的作用。
随后,托达罗表达了与乔根森相类似的观点,建立了托达罗人口流动模型,认为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是解决城市严重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指出只要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生活改善了,城乡差距才会逐步缩小,“二元经济”结构被极大地削弱了,城乡经济一体化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这一模型后来被广泛应用于分析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经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