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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英国服装设计师的培养体制探究
【第一章】英国培养服装设计师的路径研究绪论
【第二章】英国服装设计师培养历程
【第三章】英国服装设计师学徒制发展
【第四章】英国服装设计师院校制发展
【第五章】影响设计师培养机制的因素分析
【第六章】对中国服装设计师培养的启示
【结语/参考文献】英国服装设计师培育分析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 3 章 英国服装设计师学徒制发展
3.1 英国学徒制形成的历史背景
职业教育学家认为现代职业教育的源头应该是具有悠久历史的的职业教育形式-学徒制。“某些特殊的技艺,还得主要靠学徒制来培养”.[18]学徒制的学习形式主要是模仿和工作体验,这种职业学习制度完全以手工生产的需求为出发点,学习场所就是生产作坊。在英国历史上,学徒制一向是技术传承的基本途径。本章通过对英国学徒制形成的历史背景、学体制的发展形态历程。
3.1.1 作坊式手工业的兴起
在中世纪时期,手工业部门发展齐全。手工业为人们提供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
不论是农村居民或是城市居民,大多都有从事或者兼营各种各样的手工业。这一时期从事手工业的人与农业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从事农业生产同时附带手工业的生产,以维持生计。大部分手工业者都是属于以家庭为单位的独立生产。
中世纪手工业生产规模很小,最初大多是家庭式的。家庭就是制成品的出售地点,小手工业者在市场上购买原料,回家后由本人和家人的协助下制成产品,就在家中把它出售,换取生活必需品和下一次生产购买原料的费用。[19]
这种家庭手工业具有生产量低、生产规模小、对农业依赖性强的特点。中世纪手工业生产场地狭小,生产工具落后,手工业者主要依靠自己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进行生产,这种技术和能力的获取,主要依靠积年累月的手工业技术经验。
这种家庭手工业很快衍生成作坊式手工业形式。“作坊生产,意味着家庭和工业的分离,它和家庭劳动不同。其形式为:1.独立的小作坊;2.工作间:3.大规模的固定的作坊工业。”[20],在作坊里,一般是一个师傅,一两个学徒帮工,再加上家庭成员的辅助劳动力。这种手工业作坊形式多培养出铁匠、鞋匠、裁缝等。
手工业的快速发展使得血亲范围内的技艺传承已经不能满足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分工的需求,产生出作坊式的工作形式,在手工作坊内形成一种初级的,并未完全制度化的启蒙式学徒模式,将技艺传承给家庭以外的成员。
3.1.2 手工业行会的出现
随着手工业的发展,同行业者为了共同利益而联合起来组织成一个行会。行会是英国大多数城市中出现的手工业者的经济组织,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英国城市的经济活动。它是一种以行业为组织的封闭性的封建经济组织,对手工作坊的技术设备、生产工具、生产手段、工作时间和生产质量都有严格的规定。英国的行会组织和西欧其他国家一样,经历了商人行会、手工业行会和工会三个阶段。
早期行会是以商人行会为主,后来手工业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反对商人行会的控制而建立起自己的手工业行会组织。城市的手工业行会最早出现于十二世纪,记录在英国财政署 1130 年的卷筒账簿,上面记载了在伦敦、温彻斯特、林肯、牛津、亨廷顿、诺丁汉和约克的组织工会。[21]英国的手工业行会组织多种多样,如呢布行业中就有织工、漂洗工、呢布修整工等行会。
手工业行会的出现,使得初期出现在家庭手工生产中的学徒关系被纳入手工业行会的管理范畴。在这个时期,年轻人要学习一种技能,必须到行会中学习,以便从中习得职业基础,合同规定了学徒的习艺时间、内容、报酬等,直接供职于某行会的职业。于是就形成了行会学徒制的职业技术教育形式。[22]
在行会里,徒弟跟师傅边学职业知识、技术,边干杂活。徒弟学徒期满后,就成为行业的手艺人,最终升为师傅。这时师徒可以签订合同确立学徒关系,也就是学徒所学的知识、技术明确来源于这份契约关系。
3.2 英国学徒制的发展历程
学徒制自早期农业社会就出现萌芽,直至今日仍然是英国社会的重要人才培养机制之一。有学者根据学徒制的历史演变把学徒制分为前学徒制、手工业行会学徒制、国家立法学徒制、集体商议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五个阶段。笔者在此种分法的基础上将其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学徒制的缘起-手工业行会学徒制,学徒制的兴盛-国家立法学徒制,学徒制的衰弱-集体商议学徒制和学徒制的新形式-现代学徒制。下面对学徒制的四个发展阶段作进一步的阐述。
3.2.1 学徒制的缘起:手工业行会学徒制(12-16 世纪中期)
随着英国手工业行会兴起以后,英国产生了最早的学徒制度形态,手工业行会学徒制。英国的手工业行业产生于十二世纪初,并且发展势头迅猛。在各个行业都有许多不同的行会组织。手工业行会是经济组织,通过对成员的经济活动的控制管理,维持手工业者的生产生活,消除同行的竞争。因此,手工业行会对从业者及生产规模、过程等都有相应的规定,衍生出对从业人员的培养制度。
学徒制是手工业行会培养从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行会控制行业内竞争的有效手段。它还是当时英国人获得公民权的途径之一。在中世纪的行会组织中,从业者按照不同的身份分为三个等级:学徒,工匠和师傅。按照行会规定,师傅只招收男学徒,学徒的出身要好,年龄在十几岁甚至更小。一个师傅一般带 1 至 3 个学徒。在正式进入学徒制学习之前,学徒的父母需要向师傅交付学费,并签订契约或者口头协议,在行会进行登记注册。
学徒期一般为 5 至 7 年,在此期间内,学徒和师傅一起生活,一边学艺一边工作。师傅是行业中的技术能手,通过示范、联系、矫正的循环过程完成师徒之间的技术传承。学徒完成学徒期内的学习后,师傅可向行会提出申请,行会审查合格后学徒即可转为工匠。比如在卡莱尔制鞋者行会中,学徒满学徒期后,就会要求学徒做四双鞋子,如果做的好,学徒可以成为工匠,如果做的不好,就只能是受雇者。[23]
学徒成为工匠以后可以继续在师傅家帮工学习也可以去其他作坊另外学习,直到他能够完成受到行会认可的作品时才能晋升为师傅的角色,独立从业。
3.2.2 学徒制的兴盛:国家立法学徒制(16 世纪-18 世纪)
十六到十八世纪是欧洲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家庭作坊的生产方式开始衰弱,工场手工业开始崛起。据记载,十六世纪,英国从事毛纺织业生产的人数几乎占全国民的 50%.[24]工场手工业的发展冲击着手工业行会制度,行会制度开始逐渐瓦解。为了增加生产降低成本,越来越多的师傅在招收学徒时,只是把他们当成廉价劳动力。因为手工业的工厂化,工作多由学徒承担,师傅不再像原来一样细心教学。造成了师傅与学徒的矛盾。
从 16 世纪中叶开始,学徒制不再只受手工业行会的控制,国家通过立法开始干预学徒制的实施。学徒制被当做一种济贫手段来缓解社会矛盾。这一时期有一部非常重要的立法为学徒制的盛行奠定了基础,就是《工匠徒弟法》。1567 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颁布了《工匠徒弟法》,为学徒制做了统一规定,学徒制度由行规走向法制。该法规定:第一,凡占地三十英亩以上的人,雇佣 10-18 岁的劳动力,必须使用到 21-24 岁,这是义务;(2)学徒和师傅必须签署书面契约;(3)只有在城市里生活的人才有雇佣学徒的权利;(4)只有不是工人、农民的城市自由子弟才能有资格当徒弟;(5)城市的商人、工厂主等将自己的孩子或年额为 2 英镑以上的土地所有者的孩子收为徒工;(6)学徒年限一律为 7 年;(7)经营纺织业或织布业的师傅每带 3 个徒弟可雇佣 1 个工人。[25]这部法律保护了城市手工业者的利益,从此,学徒制在英国盛行起来。
1601 年又颁布了《济贫法》,这项法案规定贫苦儿童必须当学徒,并把执行这一法律作为教区责任人和儿童监护人的一项义务。
国家立法学徒制相对于手工业行会学徒制来说有其进步性,体现在进一步加强了其制度性,对学徒制的管理和监督从行会规范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约束了学徒制的各方面关系。师徒之间的学徒关系发生了变化,开始向工场手工业雇佣关系转变。
3.2.3 学徒制的衰弱:集体商议学徒制(工业革命-二战期间)
十八世纪以后的两次工业革命对英国造成了重大的改变,纺织机的发明使得机器开始代替人力,英国工业生产部门开始广泛使用机器,工厂生产代替工场手工业。十八世纪上半叶到十九世纪下半叶,英国几乎个个生产部门都发生了深刻的技术变革,到 19 世纪中期英国已成为一个工业化国家。工业革命把人类推进到工业文明时代。人们逐渐从传统的农业和商业领域转移到机械化生产领域。机械开始代替人力,工厂生产开始代替工场手工业。
1814 年,《工匠徒弟法》废止,学徒制也开始呈现衰退趋势。这一时期,学徒制仍然存在,尤其是在传统手工业行业当中。但是它的形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有约束师傅或工匠对待学徒的法律文书或指导;没有规定学徒的人数和学徒期限,而只是师傅与徒弟、父母或其他代表之间的自有合同或协议。[26]
国家政府不再掌管学徒制的法制法规制定。取而代之的是工会、行业、学徒来共同商议来制定学徒形式的制度,这就是集体商议学徒制。集体商议学徒制较之之前的学徒制,由于工会的管理松散,缺乏规范化的运营机制。口头约定或合同取代了契约,学徒制越来越不正式。雇佣或劳工关系取代了传统学徒制的师徒关系。可能把学徒当做廉价劳动力和工人进行培养。在学徒期满后没有相应的考核机制。
3.2.4 学徒制的新形式:现代学徒制(二战-至今)
在工业革命之后,职业教育兴起,而学徒制逐渐衰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学校职业教育起到了为企业提供初级技能劳动者的作用,但是学校职业教育与工作相脱节的的问题也一直存在。英国的技术人才短缺问题越来越严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英国开始重振学徒制。
1994 年,英国政府宣布进行学徒制改革,开始现代学徒制的历程。次年,英国现代学徒制在 14 个行业部门进行推广,针对 16-17 岁的中学生。1996 年,现代学徒制与高级学徒制合并。在一系列的改革后,现代学徒制改革初现成效。现代学徒制重新回归了国家法律的管理范畴,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并建立了管理和监督机制,还向雇用企业、培训机构、学徒提供补助经费。
在现代学徒制当中,要求将学校本位的知识与企业本位的技能相整合,学校与企业共同承担培养技术型人才的职责。学徒有大部分时间在企业接受职业培训,小部分时间在学校学习。学徒制与国家职业资格体系挂钩,学徒在完成学徒制期间的学习后可以获得多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现代学徒制的学徒期一般为 3 至 4 年。
3.3 英国服装设计师学徒制的要素分析
关于培养机制的具体构成,学术界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在本论文中主要参考人才培养模式的内容:其一,人才培养模式是一个系统,至少应包括人才的培养模式和人才成长环境两大部分。人才培养模式是人才培养的核心,是在一定的教学组织管理下实施的,包括培养目标、专业结构、课程体系、教学制度、教学模式和日常教学管理;人才成长的环境是人才的保证,包括师资队伍、教学硬件和校园文化氛围。高素质的人才培养应该是从教师到学生、从观念到制度、从软件环境到硬件环境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建设。其二,人才培养模式是在一定的教育理念、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特定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和评估方式实施人才教育的过程的总和,由培养目标、培养制度、培养过程、培养评价四个方面组成。
综上所述,笔者对学徒模式下的培养机制的构建从以下四个方面分析:培养目标、教学指导与监督、教学评估与考核以及教学方法。
3.3.1 以获取独立从业资格,晋升为行业师傅为培养目标
学徒制的启蒙阶段行会就对师徒关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调节作用。在手工业行会学徒制之前学徒制还没有得到规范,它处于一种私人契约状态下的原始师徒关系的形式。而手工业行会建立以后就开始对学徒制进行全面的严格规定。行会促成了学徒制的制度化。在学徒制培养的背后必然有一个明确的培养目标。
在行会组织中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学徒制的培养过程中涵盖了三个身份:学徒、工匠和师傅。学徒在完成学徒期的学习之后升级成为工匠,然后还需要接受考核,考核通过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师傅。这一时期的师傅是独立的手工业者与行会成员,拥有独自进行手工业生产的资格。这时学徒的目标是成为师傅,习得能让他们终身受益的手工艺技术,以后能够独立从业。故而学徒制这一时期的培养目标就是使学徒通过学徒制的学习过程习得师傅的手工技艺,继而取得独立从业的资格。这是学徒制创立的初衷学徒培养的最终目标。
3.3.2 “一对 N”式的教学指导与监督
在手工业行会中,师傅对徒弟的教学指导是在一起工作的时候进行的。这一时期,师傅一般带 1 至 3 个徒弟。在工作的过程中对学徒的手艺进行指导。对学徒制培养过程中的教学指导可能会有明确的规定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来监督检查对学徒的教学成果。比如英国考垂文制帽者行会中,行会的师傅长有责任在该城周游,检查每个学徒是否从他的师傅那儿得到了适当的教学。[27]对学徒手艺的监督和指导都落在师傅和师傅长的身上。
3.3.3 以升级的作业为教学评估与考核
前面提到行会组织中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从学徒到工匠再到师傅。其中每一次升级都有规定的教学评估与考核方式。初期的教学评估与考核没有强行要求,只要师傅说学徒可以胜任他的手艺,学徒就可以顺利完成升迁。然后,行会制度越来越严谨,许多行会开始要求学徒必须受到师傅的检查与考核,证明其已经习得全部手艺,有从业能力才能获得升迁。如当时伦敦制衣行会要求那些申请成为师傅的人在行会的公共大厅里裁剪制作,并由师傅学监及其助理们判断其是否合格。[28]
行会希望对学徒的手艺进行严格的把控,确定其手艺的熟练水平是否可以胜任手工业中的工作。学徒-工匠-师傅的升级过程中的最终作品的完成情况就作为教学评估与考核的方式,如师傅判断合格,则可从学徒上升到工匠身份,工匠上升至师傅也有一次同样的考核形式。
3.3.4 “产教合一”的教学方法
教学与生产合二为一是学徒制时期的主要教学方法。学徒制时期的教学方法来自于直接的观察和模仿。作坊式的生产方式一直保持着这一传统教学方法。由于师徒关系紧密,平时都生活工作在一起,所以在学徒向师傅学艺期间都是师傅亲自操作手工艺的全部程序,学徒在一旁通过观察、模仿来进行学习。因为行会规定一个师傅能教授的学徒人数非常有限,所以师傅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可以对学徒的手艺进行细致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