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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农业业发展银行对新农村经济的促进研究
【第1章】农业政策性银行促进农村经济繁荣的探究导论
【第2章】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一般理论
【第3章】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发展状况
【第4章】新农村建设的基础理论和现状
【第5章】斗门农发行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情况和实证分析
【第6章】基层农业政策性银行对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致谢】斗门农发行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致谢及参考文献
第3章 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发展状况
3.1 国外农业政策性金融的特征
政策性金融在外国已有一定的发展历史,它不仅仅存在于发展中国家,很多发达国家都有完整的政策性金融体系,本文选取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总结了他们政策性金融的发展现状和特点。
3.1.1 根据特定的政策目标来设立
每个国家的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之初,很大的一个特点就是都持有保护农林渔业牧业的发展、保障农产品的购销和储备、农业现代化生产的普及等目标。例如日本,日本根据不同的目标设立了系统庞大、层次丰富的政策性金融系统,如"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住宅金融公库"、"公营企业金融公库"和"北海道东北开发金融公库"等等。早在日本还未成为发达国家之时,就已经开始了对农业的扶持,1953 年创立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就是日本专门从事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机构,主要业务是面对农户贷款,承担着日本农林渔业的政策性信贷任务。近年来,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正在进行全面的改革,对融资范围和优惠力度进行了调整,保留了资本市场所不能代替的面向农林渔业的超长期低利率融资,其余业务则提至比政策要求更高的领域,同时,还致力发挥政策引导性功能,委让和鼓励民间金融参与它的一些优良融资项目。法国的农业信贷银行,原型创立于十九世纪末,这个政府本着帮助农村地区做房屋按揭目标而发展起来的银行已经成为法国的第一大行。二战前,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的资金来源于中央银行,二战后,该行顺着局势的改变,开始吸收活期存款以及发放短期贷款,并逐渐向综合性银行发展,开始了储蓄、投资、担保、租赁等业务,在享受国家财政优惠补贴的同时提高银行自身的竞争力,不再清晰地划分政策性和商业性的界限。总的来看,国际上的发达国家最开始都是为了特定的政策目标而设立农业政策性金融,但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这些发达国家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也都会不断调整自身的职能和业务范围,以顺应时代发展的步伐。
3.1.2 从财政全资到股权结构逐渐多元化
对于任何一个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国家来讲,政策性金融机构都是高度配合财政政策来调节宏观经济的工具。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一般都是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本金进行全额拨款,甚至有逐渐增多的趋势。而观察较早建立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发达国家,从财政与政策性银行的发展关系来看,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一直在变化,从单一的政府直接或间接的全额出资变为控股地位或者完全退出。如日本的农林渔业公库,刚创建时资本金是由财政和由财政补贴的借款人出资,而后来逐渐发展成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金融环境等因素来决定财政对其的资金补贴或者干预程度。又如美国的联邦土地银行系统,美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中的一员,是由政府出资扶持自上而下成立起来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对农业发展相关组织和项目进行贷款发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生产条件的改善。随着美国政府资金的逐渐退出,联邦土地银行系统的股权也有所改变,通过下辖的合作社反纳借款总额的 5%,间接地归全体借款人所有,完全成为了股份所有制。
3.1.3 政府对农业政策性信贷实行优惠措施
各国对政策性信贷的扶持中,都实施了不少的优惠,以保证农业贷款的有效投入,很多国家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都发放低利率的农业贷款资金,贷款期限的长短则根据农产品的生产或经营周期、贷款方式及抵押性质来定。如日本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它的贷款偿还期限为 10-45 年,年利率可低至 3.5%.巴西贷款的法定利率一直非常高,可高达 19.5%,但为了扶持农业发展,农业贷款的基准利率为 8.75%,用于农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 4%,固定资产投资为 1.15%,为了扶持小农户发展,对于他们用于投资的贷款在特定条件下利率是 1%.西班牙、法国等国家建立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初期,国家通过政策性银行拨款补贴甚至直接补贴到企业,逐渐地都发展成为了贴息。并且为了确保财政补贴资金的流向,各国都严格限定了信贷资金的用途、对象和条件等,防止资金去到非政策性部门和产业。
3.1.4 根据政策指向严格界定经营项目和范围
不管各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形式及组织如何,都是体现着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和社会发展的方向,所以各国的不同时期一般都有特定的业务范围和界定。如马来西亚的农业银行,政策性贷款主要是支持农林牧副渔业,促进这些行业的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的顺利进行。巴西发展银行的贷款支持主要是较大型的农业企业、农产品出口和小农户发展。日本、美国、法国等国家的政策性银行都分别严格制定了各自的贷款业务,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有重点扶持农业、农产品和农民的金融政策,保护农业生产部门和产业的利益,以实现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目的。
3.2 农业政策性银行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从 1994 年成立,注册资本 200 亿元,农发行发展至今已有二十年。在二十年里,农发行肩负着我国唯一的政策性银行的使命,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从"封闭运行"时期到"一体两翼"阶段,再从"两轮驱动"阶段到如今总体改革方案获国务院批准,农发行在探索中前进,在改革中发展。
2012 年 11 月,党的十八大为农发行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带来了新机遇,提出了新要求。农发行坚持实施"两轮驱动"业务发展战略,一边着力履行农发行的基本职责,即农业产业链贷款业务,重点支持粮棉油收储、加工和流通;一边着力发展以支持新农村建设和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业务,为促进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近年来,农发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初步建立了现代银行框架,经营业绩实现了重大跨越,"2013 年与 2004 年相比,资金自给率由 16%提高到 88.4%;贷款规模增长 3 倍多;不良贷款率由 18.8%降至 0.71%,经营利润由 24 亿元增加到 490.1 亿元,人均创利由 4.7 万元上升到 94万元;年纳税由 26 亿元增加到 150 亿元。"(郑晖,《百尺竿头再登攀》,2014)农发行一方面继续坚持把支持粮棉油收储作为全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支持粮棉油收储,促进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保证国家粮棉油收储和调控政策顺利实施。同时,这些基本业务还可促进农业产业链的发展,立足主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择优支持现代化农业、农业流通体系建设、粮棉油精深加工和农业的先进科学技术。另一方面,农发行开始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积极发挥其在农村金融中骨干和支柱的作用。
2015 年,央行存款准备金下调,农发行额外下降存款准备金 4 个百分点,体现了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视以及帮助农发行减轻负担,以进一步提升农发行的支农力度。根据农发行一月末应交存款准备金的存款余额 4835 亿元测算,由于存款准备金的下降,可释放出 217.6 亿元的资金。目前,农发行的贷款业务按业务种类来分,主要分为两大类,分别是"粮棉油类贷款"和"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具体业务见下表。
3.3 国外农业政策性金融对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启示
通过分析国外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状况、特点和共同点后,结合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现状,得到了一些启示。
一是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农业领域都是他们重点扶持和保护的对象,经过长时间的实践证明,农业政策性金融以其特殊性质和作用,能够实施国家长时间的政策目标,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后劲,是其他商业金融难以替代的。所以我国作为一个基础较为薄弱农业大国,更应该尽快完善政策性金融体系,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和壮大。
二是通过观察外国的政策性银行的运行,可发现外国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已经发展得非常稳定,甚至有些十分强大。究其原因是他们都寻找了一条适合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所以我国的政策性银行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寻找一条能够促进未来发展的道路,通过改变运行机制,改革内部管理体制等手段来提高经营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相对于发展多年,配套措施完善的政策性金融国家,我国的的政策性金融体系还处于初级阶段,要保障政策性功能的充分发挥,还需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尽快健全一系列的配套保障机制,以优化政策性金融的外部环境。如资金来源的保障、法律体系的完善、利益补偿机制的合理、运行管理的科学等。
四是优惠利率、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的使用一定要符合当前的发展形势和经济数据,政策性保护的一系列手段的使用是为了通过供求关系的变化来引导农产品的价格变化,适当保护农民的利益,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业产业的稳定发展。如果不慎使用,则可能导致过度保护或者使产品产生路径依赖,反而增加财政包袱,限制被保护对象自身的发展,也可能因财政补贴难以到位,而导致影响财政政策保护功能的发挥。
五是国外政策性金融系统对自身管理体制、经营业务范围和金融服务手段的创新性也是值得我国学习的。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的政策性贷款有青年农民贴息贷款、农业现代化特别贷款、养殖业特别贷款、特别作物栽培贷款和农业灾害特别贷款等等,针对一些特定的对象进行贷款业务的创新。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也可根据新农村金融的多元化需求进行借鉴,从制度、业务、产品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在贷款对象、期限、抵押担保等方面适应新的形势,不断地增加产品种类,解决当前信贷供需之间的不匹配,尽量满足各种政策指向的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