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新型职业农民塑造问题研析
【第一章】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困境研究引言
【第二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3.1 3.2】河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
【3.3 3.4】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要问题
【第四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典型国家的实践与启示
【第五章】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实践原则与建议
【结论/参考文献】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优化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1.引言
1.1、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研究背景
继 2012 年首次提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后,中央给予了持续的关注和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更是成为今年两会的热议话题。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在粮食安全以及“谁来种地”的背景下提出的重大课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问题的本质就是粮食问题。占世界人口 22%的中国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粮食安全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但现实中农业产值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土地无人耕种,这种现象已不是个例。且不论粮食质量如何,粮食产量令人担忧。据海关数据显示:2014 年我国大豆进口 7140 万吨,谷物进口1952 万吨,薯类进口 867 万吨,再加上 514 万吨玉米酒糟,粮食进口量高达 1.06亿吨。我国近 14 亿人口不能依靠进口粮食来解决生存问题,那么谁来养活中国人?
所以培育一批专门的高水平的农业人才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河北省平原面积大、人口多、自然条件相对较好,作为农业大省在粮食生产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我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能够切实提高在地农民的专业素质,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逐步变农业大省为农业强省。
事实上我国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由来已久,早在 1994 年农业部便开始了“绿色证书工程”。所谓“绿色证书工程”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的一项规模较大、覆盖面比较广的农民培训活动。其目的是按照农业生产岗位的规范要求培育一大批骨干农民,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截止到 2002 年,“绿色证书”工程收效显着,覆盖全省 19994 个县,超过 600 万农民获得“绿色证书”。随即 2003 年,我国又开展了 “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星火科技培训”由科技部、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共青团中央联合实施。该专项行动争取通过三年多的努力,在全国实现 70 多万个村“村村有科技带头人”,4 万多个乡镇“乡乡有‘星火课堂’”,2000 多个县“县县有‘星火学校’”的目标,造就一大批既懂科技、懂生产,又懂法律、懂市场经营的农村复合型人才。除此之外,从国家层面组织实施的影响比较大的农民培训活动还有“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和“核心农户培训”等。从总体来看,我国的农民培训活动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1.2、研究意义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从战略上保证粮食安全。近年来我国人口数量的增加、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农产品用途的扩展,人们对粮食的刚性需求逐渐增加。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当前解决“谁来养活中国人”最有效途径与方法。近年来随着人们种粮意识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应用,我国粮食实现了历史性的“十一连增”。但这远远不能满足中国人对粮食的需求,我国主要农产品仍处于“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紧缺”的状况。要提高粮食产量,促进农业发展,依靠政府、社会这些外力都不是长久之计,最根本的还是要依靠农民,尤其是具有专业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
只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业效益,才能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才能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保障粮食安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要实现农业的发展,必须走农业现代化道路。农业现代化以“机械化、集约化、规模化”为特点,要求劳动者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技能水平以及管理能力和市场意识。由于历史原因、体制原因,农民文化水平低,科技意识差,种地仅仅是为了解决为温饱,农民不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学习如何使用新的生产工具,对于新技术的学习意愿也不高。另外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的越来越多,只有妇女和老人留在土地上,农村劳动力结构性失衡。这已经成为制约现代农业发展不容忽视的问题。所以亟需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晓政策的新型职业农民来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只有农村富裕文明,实现农民的小康,才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构想。新农村建设不仅需要政府的政策引导、资金扶持,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帮扶,但最重要的是农民建设自己家园的决心和行动。仅有外力的帮助是远远不够的,农民才是建设新农村最重要的主体。新型职业农民与传统农民相比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科技水平,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同时新型职业农民对土地和农村有着更为热烈和深情的认同感。他们认为“农民”与教师、白领是一样的,是具有同等社会地位的职业。他们愿意以最大的认真去对待这份职业,愿意以最大的努力建设自己的家乡。所以组建一支有热情、有干劲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才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
1.2、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国内研究综述
由于历史原因和制度原因当前我国农村还存在大量的身份农民,严重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2012 年中央正式提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是推动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战略性举措,意味着新型职业农民将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主力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学者热议的话题,现将各位学者的主要观点梳理如下:
第一,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的涵义。付景远认为从经济层面讲职业农民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的职业类别,它与身份农民在流动性、经营规模,尤其是市场意识等方面存在不同[1]。曲建勋则做出了以下界定:职业农民是将农业作为产业来进行经营,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规则获取报酬,以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2]。郭智奇主要从职业农民具备的素质角度进行界定,认为职业农民是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科学的规划和发展能力,以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为职业的群体[3]。周稽裘从新型职业农民的特点入手加以论述,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业产业分工进一步细化的结果;是继工业化、城镇化后,对生产力提出的更高要求。新型职业农民必须具备全职务农、高收入、高素质和能够获得同等社会尊重四个特点[4]。
第二,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朱启臻认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对象主要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四十五岁左右的农民和返乡农民工。此外还包括城市居民、退伍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等。四十五岁左右的农民积累了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对土地有深厚的情感。返乡农民工接触了新鲜事物,眼界更开阔,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愿意回到农村。因此把他们作为重点培育对象[5]。陈池波认为农村的发展主要是依靠新生代农民,因此将其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首选对象。农村的种养大户和技术能手具有丰富的生产经验,有一定的资金基础和市场风险意识,因此将其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基础力量。城市回流农民有资金、有技术,有强烈的致富愿望,可将其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后备军[6]。田培仁根据江苏省的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情况指出,种养大户、农产品经纪人、大中专毕业生、农林院校在校生以及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成员都可以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7]。何小勤立足于浙江省实际,提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包括达到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和养殖大户,也包括农民合作社的负责人、家庭农场主以及有志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初高中未升学毕业生[8]。
第三,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策。朱启臻认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重点是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城乡双向人才流动机制进行培育;通过完善政府对三农的支持措施和土地流转制度创造良好的职业农民培育环境;通过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准入制度,保证农业人才的专业性[9]。齐国指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必须有相关的配套措施和政策,如加快新型职业农民立法、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培育机制、改善培育环境等[10]。殷瑛从现有模式改革角度,提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首先要建立职业农民准入制度;其次要改革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最后要完善立法制度,同时加大政策支持[11]。张桃林在强化政策支持、完善职业农民培育体系的基础上,特别提出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创新农业人才培养方式,切实将教育优惠政策向农村倾斜,争取把学时和农时结合起来,农民既可以学习先进农业知识和技术,又可以从事农业生产[12]。吴宏耀指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要从提高农业吸引力入手,人们之所以不愿意从事农业,主要原因是农业效益低。因此除了政策扶持外,从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方面提升农业自身的效益[13]。赵邦宏认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需要完善各方面的保障,改变农业的弱势产业现状。把职业农民培育和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在社会保障和职业保障方面解决职业农民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安心从事农业生产[14]。
第四,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意义。曲建勋认为提高农民的职业化程度有利于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发展创汇农业,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促使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增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粮食安全,提高我国的综合竞争力。赵强社指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的必然结果,是现代农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力的直接要求,也是农村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的根本要求[15]。朱奇彪认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有利于加快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步伐,有利于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同发展[16]。陆燕春认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保证农业后继有人,保障粮食安全;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区域特色农业发展;有利于培养和保护农业文化[17]。
各位学者的观点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新型职业农民内涵、培育对象、培育模式和培育意义,各有所长。笔者认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关系到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的大事,必须从战略上予以重视,培育对象的选择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广义上讲任何有志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人都是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但我们必须集中优质资源重点培养。因此笔者比较赞同主力军和后备军相结合的观点。在培育中可以把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合作人负责人以及四十五岁左右的在地农民作为重点对象;把返乡农民工、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有志于从事农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作为后备人员。另外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策问题,不少学者提出要改善培育环境,增强农业的吸引力,大多是从政策扶持角度提出的。笔者认为要想吸引高素质人才,除了政策扶持外,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也是很有必要的。因此本文尝试从以上方面展开研究。
1.2.2、国外研究综述
从 18 世纪开始,很多国外国家就已经普遍重视职业农民培育问题了,比如美国、韩国。经过三百多年的发展基本上都形成了独具特点的职业农民培育体系,获得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
从理论层面看,国外关于职业农民培育活动大都以“人力资本理论”作为研究基础。1776 年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一书中首次明确提出了人力资本概念。他指出人的天赋在出生时没有明显差别,人们在工作中表现出的不同能力,不是源于天性,主要是后天教育和分工形成的结果[18]。他认为人的能力是后天形成的,人们提高自己能力的过程就是投资人力资本的过程,需要付出时间、货币等成本,才会获得能力提高的收益。这种收益对个人来说是一种才能,对社会来说是一种财富[19]。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认为教育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在“人力资本”的基础上提出了“精神资本”的概念。他认为精神资本对于个人、团体的发展乃至于国家的强大有深远的影响[20]。新古典经济学家马歇尔也曾指出一切资本中最有价值的莫过于投在人身上面的资本[21]。舒尔茨是美国农业经济问题的研究专家,主要从经济发展尤其是农业发展的角度来研究人力资本理论。
1964 年舒尔茨指出人力资本是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发展中国家之所以落后是因为没有重视人力资本投资。另外舒尔茨认为农民素质的高低对于改造传统农业有很大的影响,农业国家应该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增加农民的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能力[22]。
从实践层面看,国外许多国家职业农民培训都已经形成了制度化、法制化的长效机制,其中典型得有美国、法国、韩国和日本。美国现代农业高度发达,这有赖于其法律保障和高效的培育体系[23]。美国政府将“农民职业教育、科研、技术推广”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各级技术推广机构把研发出的农业实用技术送到农户手中,为现代农业培育出高素质的职业农民。法国高度重视职业农民培育,由农业部直接管理农业院校,职业农民培训经费有一半都来自于农业部的财政支出[24]。韩国的职业农民培训与着名的“新村运动”相结合,全民参与,制定了多项职业农民培训的优惠政策,促进了职业农民培育的发展。日本以学历教育和开放式教育为基点,着力培育应用型、复合型的高端农业人才,不断创新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形成了特有的农民职业化培育体系[25]。
笔者认为农民是“三农问题”中最关键的因素。只有通过职业农民培育提高农民素质才能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综合国外学者的观点,农民职业化教育就是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一种形式。通过保健、教育、培训、信息等多种形式的投入提高农民的技术生产能力和专业素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另外关于职业农民培育体系,每个国家各具优势,都是经过长期探索实践总结出来的。我们可以借鉴,如美国完善的法律保障和高效的技术推广体系,但在具体操作中还需根据我省职业农民培育现状加以调整。
1.3、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3.1、研究内容
本论文将围绕“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问题及成因--如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一思路展开论述。第一,从我国培育职业农民的重大历史事件的源头入手,分析论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性;从新型职业农民与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系入手,论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必要性。第二,从概念角度厘清何谓“新型职业农民”,近年来学者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和外延各执一词,莫衷一是。笔者将结合各家所长,侧重于从身份农民与职业农民的辨别角度提出“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这也是本文的创新点之一。第三,立足河北省,充分肯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成效。运用问卷调查法广泛的收集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的资料和数据,通过统计软件分析得出目前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运用哲学内因外因理论分析可能的原因。第四,比较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农民培训的做法,针对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实际情况加以借鉴。第五,综合论文上述部分,提出适用于我省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策,即“3+4”实践原则与建议。在深入推进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以期有所帮助。
1.3.2、研究方法
第一,文献研究法。本论文以职业农民培育为研究内容,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有助于梳理职业农民培育的理论脉络,搜集党和国家颁布的关于职业农民培育的方针政策有助于把握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和方向。通过查阅文献资料、政策文件等方式了解当前职业农民培训的最新动态,以此为本文的研究奠定基础。
第二,比较分析法。该方法是比较不同事物时常用的方法,通过比较总结出事物间的异同点幷得出发展规律。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开始较晚,而发达国家已有成功的经验和模式可供借鉴。通过比较研究总结出美国德国韩国等发达国家职业农民培训的经验,为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依据和参考。
第三,问卷调查法。笔者通过对河北省承德市、张家口市、邢台市、保定市、定州市、石家庄市、邯郸市、唐山市八个地市的 800 名新型职业农民发放问卷,搜集到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数据上的支持。
第四,案例研究法。案例研究法是对典型对象深入、全面、系统的分析,其目的在于通过个案的分析论证,从个别到一般,将特殊的经验予以推广,丰富研究内容。笔者走访过河北省的许多村庄,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式。其中河北省邢台市岗底村“科技加行政等于生产力”的做法和张家口市小二台乡的“物化教育加精神教育”的做法值得推广借鉴。
1.4、创新点
第一,新型职业农民概念创新。本文侧重于从新型职业农民和身份农民的辨别角度,提出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笔者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较高综合素质,以市场为导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等活动,获得稳定收入和同等社会地位的理性经济人。
第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操作层面的创新。本文在大量的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尝试性提出了“3+4”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践原则与建议。“3”是指三个指导原则,包括政府主导原则、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原则和因地制宜原则。“4”是指四个结合的运行建议,即:培育主体方面:“一主”与“多元”相结合;培育对象方面:传统农民与后备人员培育相结合;培育内容方面:物化教育与精神教育相结合;培育方式方面:传统方式与技术手段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