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基础理论
2.1 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关(审计机构)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或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活动。这一定义包括五个方面的要素: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可以是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派驻企业的监事会等,但主要是国家审计机关。国家审计机关根据其法定职责,接受本级政府的指令或者授权,以及接受本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委托,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内部审计机构则接受国家审计机关或者本部门、本单位最高管理当局的指派或授权,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社会审计组织是在接受国家审计机关或者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上级管理部门的委托时,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
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主要是指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直属的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及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指领导干部担任特定职务在管理运用财政资金、国有资源和国有资本、其他有关基金和资金,以及从事包括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等有关经济活动中的履职情况。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包括立项依据和审计依据。立项依据是指本级党委、政府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机构的立项指令以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同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审计委托书。审计依据是指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等。
五、经济责任审计的性质。
独立性和客观性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性质。其独立性的主要表现是: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工作独立、经济独立。其中工作独立是指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独立进行审查,做出审计判断,并提出审计报告,不受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涉。其客观性是指审计的结果具有客观公正性和法律效果。
2.2 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
经济责任审计程序,是指经济责任审计从开始到结束的全过程所实施的工作步骤和内容,是审计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要求,必须认真做好的重要环节。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现阶段我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程序,主要包括:审计委托、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终结五个阶段。
2.3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2.3.1 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一、行使经济决策权情况的审计内容。经济决策权包括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和部门年度预算编报情况两个方面。
二、行使经济管理和监督权情况的审计内容。经济管理和监督权主要包括部门内部管理与控制情况和对二、三级单位管理监督的情况。
三、行使经济执行权情况的审计内容。经济执行权包括执行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和领导干部的职责履行情况。
四、履行廉政责任情况的审计内容。客观评价领导干部本人任期内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各种廉清自律规定和国家财经法纪规定。
2.3.2 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一、审计任职期间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
二、审计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任职期间单位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和重大经济事项的审计。
四、审计任职期间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五、审计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
六、审计评价任职期间单位的管理内控制度。
七、审计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
2.3.3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一、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情况审计。包括五项内容,一是执行国家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情况;二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情况;三是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情况;四是维护市场稳定情况;五是企业改革改制情况。
二、合法经营情况审计。包括四项内容,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二是国有资产处置的合法性;三是收益分配的合法性;四是执行党的廉政纪律。
三、会计信息情况审计。包括三项内容:一是资产的真实性;二是负债的真实性;三是损益的真实性。
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审计。包括三项内容:一是资产管理情况;二是资产运营情况;三是资产核算情况。
五、内控制度情况审计。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内控制度的健全性;二是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六、维持企业可持续发展情况审计。包括四项内容:一是技术和人才储备情况;二是未来收益情况;三是自主创新能力;四是企业发展战略情况。
七、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审计。包括三项内容:一是节能与环保情况;二是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情况;三是提高就业岗位和劳动保障情况。
2.4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2.4.1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基本原则。
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事关干部的升迁、去留和任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重要性原则。就经济责任本身来说,其范围比较广泛,如果事无巨细地评价,既浪费了审计资源,又模糊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主题。因此,审计评价要有所选择、有所侧重,对重点的、关键性问题作出重点评价。
二、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要求做到公正性和权责匹配。公正性要求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审计人员摒弃个人好恶,按照事物本来的面目进行描述。
权责匹配就是说不是对领导干部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评价,是对与其拥有或行使的权利相关的经济活动进行评价。
三、谨慎性原则。经济责任审计应持有稳健和谨慎的态度,遵循谨慎性原则,特别对党、政"一把手"的权力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评价用语要准确,规范,晦涩的、忌粉饰性的、容易产生歧义的语句不要用在报告中。
四、历史性原则。有些情况在现在看来是问题,但是在当时的经济环境和历史条件下必须要那么做。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认真分析,结合当时的历史条件做出恰当的评价。
2.4.2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从范围上看分为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的评价,另一方面是对领导干部本人的评价。
一、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单位的评价内容。
1、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主要评价的内容。
(1)本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
(2)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3)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4)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
(5)内部经济管理控制制度情况。
(6)领导干部遵守廉政纪律规定情况和其他需要审计的情况。
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主要评价的内容。
(1)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2)基础管理水平。主要涉及企业的组织结构、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经营模式和约束与激励机制等方面。
(3)企业经营发展策略。是指企业的各项经营发展战略,内容包括增加各项科技投入、拓展营销网络、更新设备、兼并重组和实施新项目等。
二、对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评价内容。
1、直接责任评价。如果被审计领导干部有直接侵占财产、违反廉政规定等违法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认定为直接责任。如果是单位行为,就要加以分析,如果是由于被审计领导干部授意指使或者失职渎职造成的,就要认定为直接责任。
2、主管责任评价。如果被审计单位有财务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等违反财经法规方面的问题,而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主管单位财务,这些问题又不是由于被审计领导干部授意指使或者失职渎职造成的,他就要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负主管责任。
3、领导责任评价。对审计中发现的是指除直接责任外,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其非直接主管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负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