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与技术(2)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6-09-06 共4953字
(2)根据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务收支合规、合法性审计情况,给予“某某同志在履行经济工作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基本遵守、违反或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存在部分或存在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的评价意见。“严格遵守规定”的评价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业务处理正确;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规定,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进行审计处理的。“基本遵守规定”的评价标准:能较好执行国家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业务处理基本正确;基本执行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违法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小于或等于5%,或有违法违规行为但性质不严重的。“违反规定”的评价标准:没有按国家会计核算制度规定处理会计业务;存在违反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违法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大于5%,但尚不构成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的行为。“严重违反规定”的评价标准: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存在数额较大、性质严重的违反国家财务制度规定并构成给予党纪政纪或司法处理的行为。
4.对领导干部履行规范管理责任情况的评价,根据所在单位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资金物资管理情况及对下属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情况,给予“某某同志任职期间,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采取了相关管理措施,有效(较为有效)地加强了对本单位的内部管理”或“某某同志任职期间,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管理”的评价意见。审计过程中应针对所要评价的内容、环节设计一定规模的内部控制制度问项。“管理有效”的评价标准:(1)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且已建制度占设计适用制度85%(含85%)以上,达到健全性标准。(2)制度执行有效,实现管理目标。“管理较为有效”的评价标准:(1)建立了内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且已建制度占设计适用制度70%~85%,达到基本健全标准。(2)制度执行较为有效,基本实现管理目标,没有出现重大内部控制漏洞。“管理无效”的评价标准:(1)未建立内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或虽已建立但已建制度占设计适用制度70%以下,达到不健全标准。(2)制度执行无效,出现重大内部控制漏洞,没有实现管理目标。
5.对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纪律,履行廉洁从政(从业)责任的评价,依据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做出“在审计范围内,根据被审计单位和被调查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显示,未发现某某同志存在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或“在审计范围内,根据被审计单位和被调查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显示,某某同志在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规定方面,存在违反(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的评价意见。
(二)综合评价方法
在分类评价的基础上,结合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实际情况和相关问题的性质、情节及产生的原因等,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综合评价,视其情况分别给予“审计结果表明, 某某同志在任职期间,很好地(较好地、基本、没有有效)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意见。
1.“很好地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标准:(1)各分类评价主要为最好档次评价意见,且业绩和贡献比较突出的。(2)履行廉洁从政(从业)义务,给予“未发现某某同志存在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意见的。(3)审计查出所在单位存在一般性违法违规问题,并界定为领导干部承担一般领导责任的。(4)其他应当给予“很好地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意见的。
2.“较好地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标准:(1)各分类评价主要为较好档次评价意见的。(2)履行廉洁从政(从业)责任,给予“未发现某某同志存在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意见的。(3)审计对所在单位违法违规问题仅做经济处理,并界定为领导干部承担主管以下领导责任,不存在对领导干部个人进行经济处罚的。(4)其他应当给予“较好地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意见的。
3.“基本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标准:(1)各分类评价主要为一般档次评价意见的。(2)履行廉洁从政(从业)责任,给予“发现某某同志存在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意见的。(3)所在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并界定为领导干部承担主管以上领导责任,对领导干部个人进行经济处罚但不构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发现其他经济案件,并界定为领导干部承担主管以上领导责任的。(4)其他应当给予“基本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意见的。
4.“没有有效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标准:(1)各分类评价主要为最差档次评价意见的。(2)履行廉洁从政(从业)责任,给予“某某同志在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方面,存在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评价意见的。(3)审计查出所在单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性质严重,对领导干部个人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处理,并界定为领导干部承担个人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的。(4)其他应当给予“没有有效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意见的。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认定结果,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审计工作,审计评价一定要实事求是,以量化评价为主,通过审计核查、测评、走访、调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收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资料,真正做到审计评价客观公正,才能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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