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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与权力“期权化”的契合点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6-09-06 共11279字
  摘要

        一、引言
  
  随着我国反腐败力度的逐年加强和各项反腐败措施的逐渐落实,领导干部在权力寻租中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空间越来越小、成本越来越高。在这种背景下,部分领导干部既不情愿放弃权力进行利益寻租,又担心寻租招致风险。而权力“期权化”正好满足了这些腐败领导干部的“需求”.所谓权力“期权化”是指一些领导干部将权力视为一种期货,在任时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或组织谋取经济利益,但由于怕受到党纪政纪法纪的制裁,不及时兑现收益,而在退出之后再以各种方式兑付已经协商好的回报,即用现在的权力和将来的利益做交易。权力“期权化”由于不直接涉及金钱,具有隐蔽性强、时空跨度大、取证难、查处难等特征,加上现行法律法规缺乏这方面的规定,无形中助长了腐败领导干部的嚣张气焰,这也预示着腐败发展的一种新动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寻找有效的途径治理领导干部权力“期权化”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亟待研究的现实课题。本文以公共选择理论和博弈论为基础,分析了权力“期权化”腐败查处率对社会公众的信号效应,指出公共权力是经济责任审计与权力“期权化”的契合点,进而提出通过由“事”到“人”、由“物”到“人”、由“人”到“事”的途径,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在任、离任、任后经济责任审计,并公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压缩权力“期权化”空间,使党政领导干部不愿、不敢和不能权力“期权化”,从而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推动我国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权力“期权化”的理论基础
  
  (一)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是由美国着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布坎南等人创立的一种介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新公共经济理论,是将经济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移植到政治学中的产物。公共选择理论认为社会由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两部分组成。在经济市场上,公众通过货币选票来选择能给他带来效用的私人物品;在政治市场上,公众通过民主选票来选择能给其带来最大利益的政治家和政策法案[1].同一个人在这两个市场上会以同样的动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尽管部分公职人员在公共选择活动中会追求公共利益,但也会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进行钱权交易以追求个人利益,从而产生腐败行为,只是这种行为可能比经济市场活动中要隐蔽一些,但绝不是像传统观念所认为的那样只追求公共利益、没有私利。尤其是在党政领导干部掌握着国家权力且又失去监督的情况下,腐败行为不可避免。随着党政领导干部腐败行为越来越多地受到来自社会的、法律的、行政的监督,许多党政领导干部不敢直接进行权钱现期交易。在这种背景下,权力“期权化”就成为他们的最佳选择。要治理权力“期权化”,就必须有一个监督机制来对党政领导干部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提高权力“期权化”的社会成本,从而使党政领导干部不敢冒险通过权力“期权化”谋取私利。可见,公共选择理论为治理党政领导干部权力“期权化”问题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全新的思维方式,为领导干部退出后实施权力兑付提供理论基础,为党政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二)博弈理论
  
  博弈论(The Game Theory)又称对策论,是“研究在风险不确定情况下,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候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的科学[2].博弈中的任何一个局中人的决策都会受到其他局中人行为的影响,反过来他的行为也成为其他局中人决策的基础,从而为经济分析提供了一种新的分析方法和框架。博弈论思想和方法已经超出经济学的范围,正日益渗透到政治学、法学、公共行政学、社会学、管理学等诸多领域。从经济学上讲,每个人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都以“效用最大化”为原则来选择其行动,这是博弈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审计机关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过程中与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领导干部存在着一系列的博弈[3].在参与腐败的领导干部从高风险、高成本腐败向低风险、低成本腐败的演进中,由于审计机关与被审计人信息的不对称,审计机关要求不断地进行组织学习,从对“事”审计不断转向对“人”的审计,通过各种途径,获取被审计领导干部更加充分的信息资料,减少信息不对称。事实上,由于治理领导干部权力“期权化”不可避免地涉及审计机关与权力“期权化”领导干部的博弈,国外的经验证明在治理权力“期权化”中审计机关具有不可或缺作用。审计机关与权力“期权化”领导干部的不断博弈,最终形成博弈均衡。本文以博弈论为理论依据,解决审计机关的审计师“如何审计”的问题。以“经济人”假设为起点的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掌握权力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失去监督的情况下会进行腐败。国家为了保证公共权力的有序运行,相应建立了国家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共权力的运用进行监督。国家审计不断地进行创新,提出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并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职位、职责来审计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工作内容,发现线索,顺线追查。可见,无论是公共选择理论还是博弈理论都为权力“期权化”提供了理论基础。
  
    三、权力“期权化”腐败查处率对社会公众的信号效应分析
  
  权力“期权化”是一种“时间差腐败”,是当今社会腐败与反腐败之间的博弈向“智能化”方向发展的产物。权力“期权化”作为一种新的社会腐败现象,法律法规对其惩罚与否给社会公众带来不同的信号效应。本文用联合概率的方式来定义权力“期权化”惩处程度。权力“期权化”惩处程度用权力“期权化”腐败查处率来表示,即权力“期权化”腐败查处率是权力“期权化”发现概率和权力“期权化”惩处概率的联合概率。权力“期权化”腐败查处率=权力“期权化”发现概率×权力“期权化”惩处概率,其取值范围为0-1.
  
  (一)权力“期权化”腐败查处率对社会公众的积极信号效应分析
  
  如果权力“期权化”腐败查处率趋近于1,那么表明国家加大权力“期权化”行为查处力度,提高领导干部腐败的“机会成本”,包括政治、经济、名誉损失等。国家通过算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克服侥幸心理,使其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慎权”、“慎独”.例如,2011年12月15日,法国第五任总统雅克·勒内·希拉克在离开总统职位两年后,因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罪名被司法机关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此案影响巨大是因为他所犯的是他在卸任总统后、近20年前的行为而并非在他的总统任期上[4].可见,即使是一国最高领导人,实施权力“期权化”,无论多么隐蔽照样会被追究责任。这样就给社会各界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传达了一个廉洁的积极信号,即通过严肃查处党政领导干部的权力“期权化”行为,追究其党纪、政纪以及法律责任,使权力“期权化”行为没有市场,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1)导向功能。权力“期权化”腐败查处率越高,越能从心理上引导、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的行为,为反腐败斗争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当社会公众从媒体上看到一个又一个退休、离职领导干部因权力“期权化”而被查处的时候,社会公众在拍手称赞的同时,也对现任领导干部产生威慑力,促使其产生思廉倾向。(2)教化功能。权力“期权化”腐败查处率越高,越能教化党政领导干部树立廉政价值观念,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使党政领导干部在反权力“期权化”文化的氛围中,道德水准得以提升,进而督促他们廉洁自律。(3)新闻舆论监督功能。反权力“期权化”文化一旦形成,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传播和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引导公众主动举报党政领导干部权力“期权化”行为,参与权力“期权化”监督,为反腐败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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