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舞弊主要是指公司未能遵循财务会计报告的既定标准,故意采用各类违法手段,对公司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进行歪曲和篡改,导致公司的实际经营活动同呈现在公众面前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严重差异的情况,从而对外部信息使用者造成误导。财务舞弊需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公司利用对现有会计方法的不恰当选择,实现调整财务报告中某些数据的目的。此种造假方式较为隐蔽,形成的虚假财务报告也很难被发现,属于技术水平更高的舞弊,能够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平衡,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二是通过人为的编造,形成虚假的财务数据和报告。这种造假方式较为原始,在资产、费用或者利润上进行虚增、虚减使其惯用手段,但是容易造成报告之间勾稽关系混乱,数据不衔接、账表不符等问题,在审计过程中较为容易发现。
一、公司财务舞弊的主要方式
(一)虚增公司收入
虚增收入,即通过各种违法违规手段,为了实现个人或者组织的利益,将公司本来并不存在的收入公布在财务报告之内的行为。目前,虚增收入是公司舞弊的主要表现之一,其影响面交广,也是现代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根据我国现行的企业财务准则,所有权的转移是收入确认的一大前提条件,如果不能符合这一条件,那么就绝对不能确认为公司收入。一些公司为了达到虚增收入的目的,不惜凭空伪造多项并不存在的交易行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在我国现有的资本市场环境下,还不具备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并且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中,对于公司虚增收入的处罚并不算十分严厉,公司所要付出的违法成本较小,因此一些公司在利益的诱惑下,选择铤而走险。还有一些公司随意篡改收入确认时间。收入的确认时间将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直接的影响。收入的确认时间有着严格的规定,不论是提前还是推后确认都是违规的。一些上市公司为了营造出让信息使用者更有信心的财务报告,通过更改收入确认时间,达到平滑收入的目的。
(二)对收入性质进行篡改
根据我国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针对会计报告中的每一个项目,其性质和归类都是有着严格规定的,并且不同的会计项目,根据其对公司的影响程度,所受到的内外部关注程度也是不尽相同的。以收入类项目为例,营业收入和非营业收入相比,其重要性也是不相同的。具体来说,二者相比营业收入更加重要,因为该科目能够直接、清晰地反映公司一段时期内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信息使用者能够就此来判断该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潜力。非营业收入对公司收入和利润也都有直接的影响,但是由于非营业收入的随机性和偶然性,体现的是一种暂时性影响,而不是能够持续发展的收入。因此,一些公司为了想公众呈现出更加漂亮的会计报表,就会考虑将非营业收入转变为营业收入,通过对公司总收入的操纵,达到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外部评价的目的。
(三)针对费用的舞弊
除了最为常见的收入和利润项目之外,公司舞弊行为中最经常涉及到的领域就是针对费用的随意改变。除了针对收入的处理之外,费用的改变就是最为直接的改变公司利润的方式。根据我国现有的会计准则,需要根据权责发生制来对公司费用的发生进行确认,而不能够以是否完成了支付来判断。为了与收入舞弊相互配合与呼应,公司往往还会同时在费用项目中进行舞弊,其具体方式主要体现在直接减少费用和跨期入账两种方式。
二、公司财务舞弊的审计策略分析
(一)对公司经营风险和舞弊环境进行全方位分析
一方面,审计人员应该对公司的经营风险进行分析,通常情况下,公司面临着越高的经营风险,其舞弊的可能性也越大。分析公司经营风险的主要方法包括战略分析、行业分析、流程分析、绩效分析等等。举一些简单的例子,如果针对公司的外部竞争者进行分析,那么就可以形成同业分析预期,如果针对前期数据进行分析,就会形成纵向预期,如果对非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就会形成相应的财务预期。另一方面,审计人员还需分析公司的舞弊环境。首先,审计人员必须了解的是公司治理结构。如果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明显的缺陷,诸如管理层权力膨胀、财务信息质量低、监督缺位等问题就容易发生,各类舞弊案件也较为容易滋生。审计人员在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评价时,应该重点关注公司是否在董事会架构下设置了独立的审计委员会,以及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比例,并且考察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接下来,审计人员需要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评价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对防止、发现和纠正舞弊是否具有针对性作用;二是审计人员要测试内部控制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也就是控制测试,根据具体的测试结果对内部控制进行客观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