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 高频关键词交叉列联表分析。 表 6 统计了文化产业版权保护研究领域使用频次在 10 次以上的关键词并且进行了关键词的简单整理, 去除了研究、影响、发展、应用等非实质性词语:将同义的关键词进行合并,将这些词按照其出现的频次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通过 Excel 对高频关键词进行处理, 形成交叉列联表, 并运用数据透视表构建 30*30 的共词矩阵,如表 7 所示。在构建高频关键词矩阵的基础上, 将关键词矩阵导入社会网络分析软件 Ucinet 中,生成关键词共现的可视化图形。 从图 2 可见,位于中心位置的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版权、文化创意、版权贸易、产业发展、知识经济、 创意产品等是文化产业版权保护研究领域备受关注的研究主题。而处于较边缘的关键词,虽然其受关注度比较低, 但是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看出文化产业版权保护研究呈现出多元化的研究趋势, 研究者们开始注重于文化产业版权保护各个领域的应用研究, 如数字出版、网络传播、出版产业、产业价值链、产业集群、文化氛围、人才培养等方面。
3.6.2 高频关键词研究进程分析。 为了从时间序列角度更为清晰廓清不同阶段研究主题的变迁, 我们将关键词按照前述研究进程 “起始期”、“成长期”、“成熟期”和“孕育期”的不同阶段作进一步的划分整理,详见表 8.第一,始终是热点的研究主题。经综合分析,始终是热点的研究主题是:版权Ⅰ(1),Ⅱ(5),Ⅲ(3),Ⅳ(3);文化产业Ⅰ(2),Ⅱ(3),Ⅲ(1),Ⅳ(1);知识产权Ⅰ(5),Ⅱ(2),Ⅲ(2),Ⅳ(2);版权产业Ⅰ(8),Ⅱ(6),Ⅲ(6)。 其主要原因是:第一,当下的知识经济时代,其实就是“知识产权经济时代”,是以知识产权去“经营”经济活动的时代。 一方面,在科学技术方面,已经演变为今天知识产权垄断性的全球竞争;另一方面,在文化艺术方面,过去文艺创作自由化的个体作业方式,已经开始加速演变成为今天与版权相关的产业运行的群体集约模式。第二,知识产权尤其是版权对于文化领域内的相关产业发展正在呈现出越来越举足轻重的态势,只有当创作者花费巨大心血创作的作品得到有力的保护,才能使更多创作主体投入到文化创作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版权、知识产权、文化产业、版权产业彼此交织,相互汇融。第二,新出现的研究主题。随着对文化产业版权保护研究领域的关注, 出现了一些新的研究主题,主要有:创意产业Ⅱ(1),Ⅲ(4),Ⅳ(5);文化创意Ⅱ(4),Ⅲ(5),Ⅳ(6);产业链Ⅱ(20),Ⅲ(15);数字出版Ⅲ(8),Ⅳ(7);创新能力Ⅱ(7),Ⅲ(10);金融投资Ⅲ(16),Ⅳ(4)。 其主要原因是:一是“创意产业”是文化产业的新发展, 被认为是继高新技术产业后的经济发展又一个新增长点,“创意产业”受到了普遍关注。 二是“产业链”是基于一定的技术经济关联,并依据特定的逻辑关系和时空布局关系客观形成的链条式关联关系形态,包括价值链、企业链、供需链和空间链四个维度,由于产业链具有高度的产业融合性、 较强的渗透性和辐射力因而逐渐引起关注。三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IT 技术和互联网应用水平的持续提高,国民阅读习惯和阅读环境的变化等,我国的“数字出版”也迎来了一个高速发展期,相关研究对此也高度关注。四是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迫切需要“金融投资”的大力支持。 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投资”的对接,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需要,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是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需要。第三,逐渐消失的研究热点。 经综合分析,逐渐消失的研究主题是:
版权贸易Ⅰ(3),Ⅱ(8);国外文化产业Ⅰ(4),Ⅱ(12);出版机构Ⅰ(6);版权代理Ⅰ(7);图书版权Ⅰ(9);文化产品Ⅰ(10),Ⅱ(19);知识经济Ⅰ(13),Ⅲ(20)。 其主要原因是:一是版权贸易在我国起步较晚,发展很不平衡,存在着图书版权进出口持续失衡、逆差现象严重、国内地区对外贸易发展不平衡、 图书盗版猖獗等问题,[10]
这些问题得不到破解,则版权贸易的健康发展无从谈起,因此,近年来“版权贸易”议题逐渐被“反盗版”、“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环境”等议题所取代。 二是文化是在具体的社会背景下发展起来的, 文化产业的创意和创新带有突出的地方性, 它们扎根于生产体系的地理环境中。 文化产业具有天然的根植性、地方性、嵌入性特征, 这些特征使得在经过初期对国外文化产业相关经验的介评之后, 近年来对国外经验的单纯介绍已无法成为学界关注重点。三是在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读者的阅读方式和阅读习惯正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图书不再是唯一的出版内容承载媒介,数字出版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因而关注“图书版权”研究逐渐式微。 第四,版权代理行业作为出版业发展和版权输出的重要一环,在西方发达国家出现很早并且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而我国版权代理则起步较晚,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版权代理发展一直较缓慢, 在国内出版环节中的作用较小,[11]致使这方面研究逐渐淡出学界研究视野。
4 结语与进一步讨论
总体而言, 现有研究已经充分认识到健全和完善的版权制度有利于开发民族智力资源, 促进创意作品的正常使用与知识的广泛传播, 激发整个文化产业的活力。但由于本领域的研究起步不久,以下三个方面研究亟待进一步拓展。
4.1 研究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
目前,经济文化化、文化经济化是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两大趋势, 国内外学界对版权保护优化研究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比较活跃, 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探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对于将两者结合起来的系统研究成果不多, 致使版权保护优化研究无法从文化产业发展的视阈出发来全面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目前,版权立法中所出现的创作者、传播者与使用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失范,版权国内保护与国际保护失衡, 政府引导推动与企业自我保护的失序在很大程度上是这一方法论的体现。
4.2 研究的视角、学科、专业有待多样
绝大多数文献只是思辨式的泛泛分析, 少数文献通过案例等定性分析的方法, 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进行了探讨。 目前进行有针对性地实证分析并给予令人满意回答依然还是凤毛麟角,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文化产业的版权保护的理论研究与实证检验在一定程度上是脱节的,离散的,影响了该领域学术研究有深度、多层次地渐次展开, 使得已有研究止步于更进一步扩展研究领域的边缘, 致使在对文化产业的版权保护的整合探讨时不能全面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对此多角度、 多学科、 专业化的交叉研究进程亟待加快。
4.3 研究的系统性和前瞻性有待深化
现有研究对文化产业的版权保护往往采用描述型研究方法梳理并解析亟需解决的问题, 采取解释型研究方法以分析其原因, 采取规范型研究方法以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建议, 这一思考进路在整体上缺乏系统性和条理性,绝大多数文献对于微观层面的“如何加大版权保护,遏制假冒伪劣、盗版侵权等损害知识产权的行为”;中观层面的“版权制度如何嵌入文化产业全过程,使文化资源的潜在财产利益最大程度地商品化、要素化”;宏观层面的“如何优化版权保护才能更有效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等问题都没有表现出以一贯之的研究思路, 致使理论研究成果的解释力和可信度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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