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安全生产市场推动力主要构成因素的理论分析2 Theoretical Analysis of the Main Factor aboutMarket Mechanism in the Safe Production
2.1 劳动力市场对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The Role of Labor Marketin the Safe Production )
劳动力市场对于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劳动工资上。劳动力市场并非实行单一的工资制度,根据工人的不同、工作性质的不同,工资水平也有所不同。在西方劳动工资风险补偿金已经成为一种趋势,风险补偿金在促使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2.1.1 劳动工资风险补偿金
西方早期的工资补偿差距存在于种族和性别之间,如白人比黑人获得更高劳动报酬,男性比女性获得更高工资报酬,随着社会发展,劳动力身份的平等,这种工资差距逐渐按行业风险实行工资补偿差别。
从社会层面上来看,补偿性工资是对工作环境肮脏、危险或不愉快的雇主的一种惩罚。从个人层面来看,补偿性工资是支付给那些在恶劣工作条件中工作的工人的一种补偿。亚当·斯密认为,补偿性工资差别出现,弥补了工人工作的非工资性特点,使得有不同偏好的工人和提供不同工作条件的企业之间形成良好的匹配。
在美国,采矿、建设、制造、和运输等高危行业的蓝领工人获得的工资相对较高;而批发、零售、融资、服务等安全行业获得的工资较低。
补偿性工资差别的提供形式,一是直接体现在工人工资待遇中,另一种是就业的非金钱方面的待遇。西方国家普遍采用二者结合的形式,既发放补偿性工资又提高雇员福利。在英国,污染和风险对劳动者工资的影响是显着的,以 2003年为例,企业每年提供的总死亡风险补偿金在 2.207 亿英镑到 2.546 亿英镑之间,年度总污染风险补偿金在 1.358 亿英镑到 3.39 亿英镑之间。
澳大利亚制造业工人的工资水平比完全安全的工作环境中的工人高 2.5%,澳大利亚已经建立正式的工资补贴制度,被称为“污垢”工资,对暴露于不愉快或危险的工作条件的补偿[5][6].
2.1.2 劳动工资风险补偿金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
(1)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劳动工资风险补偿金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体现在工作环境的改善上。通过上文对工资风险补偿金的介绍可以发现,如果雇主的工作条件较差,而且基于工作性质客观上无法改变,那么就必须提供较高水平的工资作为补偿,以吸引潜在的雇员,且风险系数越高的企业所要支付的风险补偿金也越高。如果支出的风险补偿金总额超过企业的安全投入,趋于利益最大化的本性,企业就会选择增加安全投入,直至安全投入额与风险补偿金形成新的均衡。
工资风险补偿金的存在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促使企业改善工作条件,这种改善是迫于劳动力市场的压力,是企业提高安全水平的原始动力之一。在英国,死亡风险补偿金和污染风险补偿金作为一项政策,对工作环境的影响是显着的,死亡风险和污染程度大大降低,英国公司为减少支付补偿金而改善工作条件,污染排放、安全事故、职业病发病率和都得到有效控制。
(2)评估生命价值。在生命价值评估中风险补偿金虽然不能够直接作为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但可成为评估安全工作因挽救人的生命而产生的收益和制定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
劳动工资风险补偿金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还要依赖行业协会、工会、法律环境等各种社会力量的支撑。在美国,工会的力量是促成劳动工资风险补偿金形成的重要因素,加入工会的工人在工作场所危害较高的领域赚取比同类非工会工人较大的溢价。
工会代表在和企业谈判时,会考虑工作场所的危害,并就危害签订工资风险补偿协议。保险对于美国的工资风险补偿也起到了一定的替代作用,在美国制造业中补偿性工资差别主要隐含在正式的保险和与工作相关的事故替代品中,如果没有高额的死亡赔偿金,补偿性工资将从 1%提高到 11%.
2.2 中介服务市场对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The Role ofIntermediary Service Market in the Safe Production )
服务业的迅速发展为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尤其是保险和中介服务市场。
2.2.1 中介服务市场
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市场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某些领域的治理效果甚至优于政府。政府作为看不见的手对市场经济活动不应进行过多的干预,应充分发挥和调动市场主体的自律和调解功能。一些属于政府行政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及不便由政府管辖的事务,可以逐步让渡给市场主体,或者创造机会与市场主体联合行使管理职权。在安全生产中,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是重要组成部分,在发挥市场监督主体作用方面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反过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为社会中介组织的改善和发展提供重要平台和保障。在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下,我国的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从 20 世纪 90 年代初逐步发展起来,在安全生产中提供专业的技术和管理服务。中介服务组织自主经营,同时接受政府委托从事安全评估、认证、监测、咨询、和培训等专业性技术服务和管理活动,在我国的安全生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2.2 中介服务市场对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
(1)提供专业化的技术和管理服务。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组织是安全生产市场推动力量的重要来源。我国的安全生产中介组织是伴随着我国安全生产监管制的改革逐步发展起来的,是政府改变安全生产管方式的一个重要手段,其成功的引入社会各界的专业技术力量,充分发挥并利用好全社会的可用资源共同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中介组织具有服务性、客观性、有偿性、专业性等特点,其中服务的专业性是其区别与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安全治理的重要特征,其服务范围涉及安全生产的各方面,其中重点包括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检验、安全检测、以及安全管理等几个种类。截止到目前,我国涉及安全生产的专业机构全国共有 165 家,包括取得了甲级资质证书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服务机构等服务性质的中介机构,业务范围覆盖了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全国共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介服务机构 136 个,甲级有 39 个,乙级有 97 个,业务范围涉及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2006 年 7 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机构“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具有独立承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民事责任的能力。这些专业的中介服务组织构成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坚强后盾,为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2)分解政府监管压力。在我国快速的工业化进程中,安全生产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棘手的问题,迫于人力、财力以及技术等各方面压力,政府监管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中介服务机构的出现缓解了政府监管的压力,为安全生产监管注入了新的动力。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监管职能的有限,鼓励中介服务机构的建立,将部分干预权力放手给服务组织,政府仅需要制定规则制度来规范这些机构的运行。2014 年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中介服务机构的只能从过去的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扩大到“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的机构”,同时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新法的修改充分体现了中介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并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其作用;同时也反映了我国政府监管部门已经充分认识到中介组织的职能作用,并已经能够合理利用其在安全生产中的推动作用来分解政府监管的压力。以《安全生产法》为主调,配合落实《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等辅助法规,为我国安全生产服务中介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中介服务组织在参与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服务领域越来越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为安全生产合作执法提供了法律基础。
2.3 保险市场对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The Role of InsuranceMarket in the Safe Production )
保险作为市场经济中分散风险、分担损失的一种有效的经济补偿手段,在各国的安全生产中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2.3.1 保险市场的推动因素
(1)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和商业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分担风险和损失的一种保险形式。商业保险以营利为目的,是一种商业性的经济补偿方式。在西方国家,商业化的雇主责任保险在职业损害赔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商业保险不同于社会性的工伤保险,它是一种契约性质的合同行为,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地签订合同,平等享受各权利,平等承担义务,平等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随着社会发展,特殊的农民工群体以及越来越多的自由职业者和兼职人员的出现,社会性的工伤保险以及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商业保险的出现给这些特殊职业群体的职业安全和健康保障带来了新途径。商业保险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往往具备丰富的风险管理和理赔经验,对于投保人能够起到有效的风险规避。
(2)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类似于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它是确定保险金额缴纳和获得保险赔付的重要依据。如果让保险费率在市场化的环境下运行,就能按照市场机制发挥保险产品的调节作用,利用费率的杠杆作用调节市场对保险的需求,监管部门退出保险费率制定的主导者角色,将权力交给保险公司。虽然我国的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并未实行市场化,但工伤保险费率机制的设置可以引入了市场费率的竞争机制。要想发挥保险费率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中的推动作用,激励用人单位为降低保费的缴纳从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从而达到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的目的,应当在我国的工伤保险中引入差别费率和行业内浮动费率机制。对于风险系数较低的生产行业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保险费用,不实行费率浮动;对于风险较大的高危行业可以根据用人单位保险费的缴纳情况、安全事故发生率、事故损害程度等因素确定浮动费率,安全事故发生率越高,事故受损程度越严重,费率也就越高。为激励用人单位提高安全水平,2005 年起,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
2.3.2 保险市场的推动作用
(1)转移事故责任风险。我国是一个安全责任事故多发的国家,商业化的雇主责任险作为一种转嫁劳工损害风险的救济方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责任保险赔付率较高、风险大、利润小等问题,保险公司往往不愿涉足。2006年国务院出台意见,中国将在煤矿等高危行业实行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在取得成熟经验后,开始向高危行业、公共生产领域、旅游业等涉及人身安全的领域推广。煤矿企业为自身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之后,一旦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在第一时间向受害矿工提高保险赔偿,然后向有过错的企业追偿。这种强制的“责任保险”转嫁了煤矿企业工程师、建筑师、公司董事等专业人员,因职务上的过失行为造成第三方利益受损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上述《意见》表明,按照市场运作、政府监管,同时结合立法强制的方式,推动发展企业责任保险,能够充分发挥保险在生产安全事故赔偿中的重要作用,将保险纳入我国的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形成长效机制,该《意见》为我国的安全生产企业商业责任保险提供了制度支撑。
(2)弥补工伤保险的不足。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自由职业者和兼职人员的出现,社会性的工伤保险无法覆盖。自由职业者,兼职工人,可能选择为自己够买商业保险合同。如农民工的流动性较大,主要从事建筑、煤矿等高危行业,而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关于这些特殊群体的规定,以至于在工伤保险实施中很多地方政府将农民工拒之工伤保险门外,而雇主也拒绝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即使我国针对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作出很多努力,但是现实效果并不乐观。以 2012 年为例,当年全国共有农民工约 2 亿,参加工伤保险约为 4800万,参保率仅为 24%.
社会性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相比缺乏专业技术,也缺乏足够的人力,由事业单位运行工伤保险也必然会造成不必要的损耗。商业保险公司运行工伤保险需要遵循市场规律,社保机构在选取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工伤保险时,可以通过竞争的方法,选择运行成本最低、服务最好的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具有全国统一安全网络系统,运行效率高,网点密集,资金转移方便快捷,以及配备专业理赔队伍等特点,能够向工伤农民工提供良好的工伤保险服务。
(3)强化雇主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水平。强制责任保险的设置虽然转移了用人单位的赔偿风险,但是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就不需要对企业安全负责。责任险的追偿制度恰恰加重了企业安全保障义务,保险公司处于自身利益考虑将对投保企业的风险进行严格考量,无论是在专业程度还监察力度上都将强于政府监管部门。我国没有关于雇主责任的立法,一般在《民法》、《保险法》以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范下以雇佣合同为承保基础,按保险双方约定的保险合同承担责任。由于生产领域的职业危害的特殊性,尤其是高风险行业,商业保险公司往往不愿涉足,关于职业伤害的保险险种也比较少,商业保险对职业安全的推动作用的发挥还有赖政府的激励。
2.4 资本市场对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The Role of Capital Marketin the Safe Production )
(1)限制事故企业的融资。资本市场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企业融资行为的限制,尤其是企业贷款。企业运营资金的主要来源形式是向银行申请贷款,尤其是在企业发生安全事故之后,事故成本和赔偿费用将成为企业主要支出项目,为恢复生产能力,企业需要向银行贷款。而银行在向企业发放贷款之前将会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贷款信用等进行考查和审核,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成为限制企业获取贷款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家安监总局 2014 年出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安全事故情况将向金融部门通报制度,金融市场对企业贷款的判断应参照其安全生产信息。自 2011 年起安徽江西等地将企业安全状况与银行贷款、担保、保险等信用评级挂钩,对安全生产违法企业,在用地审批和银行贷款主要方面方面予以限制。迫于融资压力,企业必须提高和改善其安全生产条件,降低事故发生率,才能确保其顺利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本,这也是资本市场推动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的重要力量之一。
(2)制约企业上市。上市对于公司来说是一个获取资本的重要途径,不仅可以使企业逃脱银行的控制,不再依赖银行贷款,而且可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但是企业上市也意味着要承担更广泛的社会责任,企业将股份卖给市场,其经营好与坏直接影响市场股份持有人的利益,因此企业要想通过上市获取资金,必须对其生产经营行为负责。 我国《证券法》对于上市企业的规定比普通企业更严格,明确规定公司上市的条件之一是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这里的重大违法行为包括重大安全生产事故。2009 年黑龙江省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 108 人死亡。该起事故中,作为事故企业的龙煤股份公司在之前已经做好了充分的上市准备工作,但是由于发生重大矿难事故严重影响其上市进程,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煤炭企业上市的条件是 3 年内不能有重大事故。这种来源于市场竞争的压力往往比法律的强制规定对企业的冲击更为有效,市场竞争法则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里的弱者并不是真正的“弱”,而是那些不尊重市场规律,不重视企业安全,最终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企业。
(3)影响企业的股票价值。在股票市场中,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引起股票价值的巨大波动,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无疑会对企业的股票价值造成致命影响,这是市场对企业忽视安全最直接的惩罚。在美国,OSHA 的执法结果对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有重大影响,华尔街日报关于企业事故的负面报道也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股票价值。除此之外,事故中的死亡率对股票跌幅的影响最为明显,1982 年美国发生泰诺中毒事件,在致命事故发生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司的股权价值受到严重影响,每增加一例病死率股票跌幅增加 0.934%.同样,在我国的股票市场中,安全事故对于企业股票价值的影响也不可小视。例如 2009 年,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装置合成塔出口管道发生断裂,导致高温、高压气体外泄,引发重大安全事故,云天化股票价值曾一度上涨到 6%,而在爆炸事故发生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股市下跌对企业经济产生强烈冲击,这种沉痛的教训迫使企业在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更加安全地采取行动。
2.5 企业社会责任对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The Role of Corporate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the Safe Production )
产品和服务市场的推动力来源主要是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产品和服务市场中爆发的生产安全问题,如三鹿集团的毒奶粉事件、耐克公司的血汗工厂事件、古驰事件、富士康事件等,引发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人们已经越来越意识到,企业的存在不仅是一个经济实体,还是一个社会“法人”,在享有经济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对其生产经营中所产生的安全问题承担社会责任。
2.5.1 企业社会责任
在 2001 年 7 月,欧洲环境委员会在其绿皮书中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这样一个概念,即“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在企业运作中整合社会和环境问题以及与他们的利益相关者进行互动”.近代主流观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是指公司应对股东这一利益群体以外的,一个企业可能接触的利益相关方,如客户,员工,政府,社区,非政府组织,投资者,供应链成员,工会,监管机构和媒体等一系列可能涉及社会和道德问题的相关方。对企业来说,承担社会责任最有利的一面可以说是为了使它能够更容易向社会展示其作为一个良好企业法人的形象。
2.5.2 企业社会责任对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
企业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对员工、企业、社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可以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其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这能够极大地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强烈的企业归属感,从而能更加积极地从事工作,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企业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还有利于保持社会的安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企业社会责任对劳工和人权问题的改善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美国的国外服装制造商的血汗工厂事件所暴露出来的童工和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集体谈判,歧视等问题加快了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联合国全球契约(2005 年)和理事会关于项目经济优先认证局(CEPAA)发布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SA8000(2005)对于劳动条件、纪律和工人赔偿等制定严格国际劳工标准,这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国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 》(2009);2010 年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企业社会责任》。这些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指导性规范对企业在安全生产,保护环境,保障工人权利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2)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风险意识的培养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社会责任意识不是企业与生俱来的,作为经济人的企业,最求利润最大化是其唯一目标,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规范,企业将不计后果的盲目生产,破坏自然环境,无视工人健康。因此,将企业社会责任从道德自律上升到法律规范层面无疑对企业能够起到巨大的威慑作用,加之长期宣传引导,对于企业风险意识的培养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企业为了能够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下来并取得竞争优势则不得不重视企业的社会道德影响。企业若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安全生产是重要环节,道德风险带来的成本往往比生产本身的成本更加昂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