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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曼海姆和默顿的知识社会学理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07-01 共7580字
论文摘要

  把社会因素带入到对知识的讨论之中,是知识社会学将 “知识”从一个哲学认识论问题转化为一个社会学研究议题的核心所在。知识社会学对“人类的心灵活动及其成果”的讨论,背后都隐含着一个重要的 “知识—社会”关联命题: 人类知识的生产、发展与其社会背景有着紧密的关联。提出这种 “知识—社会”关联命题,并使之具有实证研究的可能是早期知识社会学家的核心工作内容。曼海姆和默顿的知识社会学理论正是此项工作的典范。
  那么,两位学者在讨论 “知识”议题时,如何引入 “社会”来解释知识产生、发展过程中的某些特点? “社会”在何种意义上被引入? 以及形成了什么样的 “知识—社会”的关联? 本文希望借助对上述问题的讨论,重新梳理曼海姆和默顿的知识社会学研究工作,进而在这一过程中分析两位学者的理论特色和问题,最后就此总结出知识社会学在构建 “知识—社会”关联时必须处理的一些一般性问题。

  一、如何引入 “社会”?

  知识社会学的发展初期,学者们秉持着这样一个基本且兼具学科特色的观点: 个人或某一群体的知识生产、创造都与其所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有着密切的联系。此种观点背后体现的正是知识议题从哲学认识论转向社会学讨论的轨迹。曼海姆和默顿在完成这项将 “社会”引入对知识讨论的工作时,两者既有某种前后继承关系,也有着明显的区别。

  ( 一) 曼海姆: “知识确证性的社会基础”与“知识分子的非社会性特性”

  曼海姆被认为是首位明确提出 “知识社会学”这一分支学科和研究对象的社会学家。同样,其知识社会学理论对马克思有关阶级意识形态论的批判和继承亦为学界所公认。曼海姆一方面承接了马克思有关知识的社会现实基础的视角,同时又试图突破马克思的阶级论观点。他在 《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一书中所做的努力正是要通过撤销知识与意识形态的必然关联,为实证研究的社会学提供一块分析领地。
  曼海姆沿用了马克思的 “意识形态”概念,但其内涵从服务于特定阶级利益的思想观念转变成为了一种集体性无意识。它受到利益等因素的引导,代表着 “占主导地位阶层的社会秩序观与思想体系”,而另一种集体无意识——— “乌托邦”则代表了 “被迫反对现存制度的集团”对现实的一种空想。
  既然无论是 “意识形态”还是 “乌托邦”都无法真正体现社会实在,曼海姆决定找到一种认识社会现实的新出路———即一种知识社会学的研究方向。那么他的知识社会学必须回答: “什么才是具有确证性的知识?” “如何才能获得这种确证性知识?”的问题。
  因此,他提出知识社会学应将 “知识”放置在具体的 “历史—社会条件”之中来讨论知识与此种条件之间关系的 “表现形式”: 一种 “形式社会学的研究”。在这项研究计划中,曼海姆认为需要将所谓判断知识的 “欺骗性”或 “不正确的”研究交付给马克思式的意识形态理论,知识社会学肩负起探究确证性知识的任务。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只是将知识放置在具体的利益团体之上揭示其片面的论断,歪曲的谎言,却不能给出一种有关社会的 “总体性的知识结构”。而知识社会学研究正是要从具体的 “历史—社会”性的现实中找到这一有关社会现实的总体性论断,以此获得有关社会的确证性知识。具体来讲曼海姆将知识社会学的方法归纳为一种 “关联论”和 “特殊化”两个密切相关的程序。所谓 “关联论”是把 “对社会现实的认识”、“作此论断的个体”与 “其特定的 ‘历史—社会’结构”联系起来。即认为知识是个体在基于所在的特定时空、社会环境下做出的认识。
  这种方法也可以说是一种追溯不同论断的特殊社会背景基础的方式。“特殊化”更多是一种———相对于意识形态理论意义上的———对认识论断的态度:既然我们已经将某种认识与其社会背景关联起来,接下来任务不是马上将其归类为特定群体的偏见,而拒绝它。而是保持该论断的 “特殊性”,作为对“总体性知识结构”的一个内容。
  这种总体性论断,在曼海姆理论中等同于确证性知识。曼海姆认为传统的认识问题都是试图得到一种超越性知识的徒劳努力。这种认识论其实超越了社会存在基础的 “理想主义的”认识论。而知识社会学要做的正是对此种观点的修正。曼海姆提出,传统的认识论的问题在于对一种超越了具体“历史—社会”环境绝对的真实的追求。这其实就是一种关于一般真理的乌托邦概念,是一种纯理论的活动。而知识社会学正是通过发现知识中的“活跃”的社会因素来修正认识论。
  既然人们获得知识时受到 “社会—历史”的局限的,那么谁才能获得这种确证性的总体论断呢? 通过回顾从中世纪以来的 “吟游诗人”、 “人文主义者”和 “名歌手”等与知识相关的历史角色,曼海姆将知识分子从社会阶层中抽离出来,认为他们是一种 “自由游离的阶层”。知识分子这种特殊的社会角色或社会地位使其摆脱自身局限,达到一种对社会现实的真实了解。这正是曼海姆在有关 “知识阶层”讨论中完成的任务———一种知识分子的非社会阶层化或特殊化的处理。
  曼海姆将马克思的知识的阶级属性转换为一种“历史—社会”的基础。知识不过是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空基础之上的 “视角”。而作为提出知识论断的主体高度镶嵌在其所处社会、历史角色当中。与 “知识”在马克思那里获得的一种社会的属性相比,知识分子则被给予了一种非社会阶层化处理。通过这种方式,曼海姆为其 “关联论” 和“特殊化”的知识社会学腾挪出一个 “合理的”认识主体。因此,社会作为知识的确证性基础和知识分子的 “非社会阶层化”构成了曼海姆知识社会学带入社会因素的主要特色。

  ( 二) 默顿: 科学知识生产的社会过程

  默顿从其学术研究的事业早期就表现出对知识问题的浓厚兴趣,同时将有关知识问题的讨论聚焦在一种系统的知识体系———科学知识的生产和传播问题上。他认为: 作为一种人为的结果,知识是一种不折不扣的社会事物。这也是其科学社会学研究的出发点。
  默顿早期的科学社会学研究受到曼海姆等人知识社会学的影响,承接了将社会引入对知识的讨论的传统。但他仍不满意前人的研究未彻底脱离认识论层面讨论 “知识”的问题。他的工作就是要以一种社会学的方式深入展现这种关联的机制与结构。
  从进入知识问题领域一开始,默顿就系统地引入了 “社会”对 “知识”的影响。借用阿尔弗雷德·韦伯 ( Alfred Weber) 对社会现象三个要素社会、文明和文化的划分,默顿对英国 17 世纪科学技术的发展历程的考察,探究了科学技术发展背后的推动因素。沿着阿尔弗雷德·韦伯的思路,默顿认为要找到真正推动科学知识生产发展的结构性力量,必须将科学知识生产作为人类社会 “文明”的内容。这意味着对它的研究就要参看另外两个社会要素: 社会和文化对其产生的影响。
  默顿主要通过 “社会互动”来强调科学家社会内部的活动。科学史上很多重要的科学发现,如惠更斯提出能量守恒原理、牛顿的力学原理发展以及波义耳定律的提出确立化学的科学地位等都与科学家之间相互讨论、批评等社会互动行为有着紧密的联系。正是科学家之间的互访、通信和在学者圈或学会中的 “口头发表”刺激了这些科学的思想和科学的发明的诞生。这种知识上的互动机制构成了科学家社会中重要的社会内容。这种机制的实现离不开大社会背景提供的制度性条件。之所以 17世纪科学领域取得的重大发展大部分出现在英国,默顿认为除了要归功于已经建立的邮政制度和当时交通运输手段的改进使科学间的互动成为可能之外,另一项重要因素便是英国皇家学会建立对科学研究的推动也十分重要。皇家学会将科学家们组织起来,并通过各种研究项目影响了科学家的研究选题———更加专注于纯科学符合英国当时社会需要的方向。这种知识生产项目制度使得专家之间的互动更为紧密,也更为制度化。从宏观的社会系统来看,英国皇家学会作用在于使科学家社会的研究活动对其社会环境有着更明确的导向功能。
  另一方面,文化因素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即“科学家的精神气质和科学意识”。对于科学家科学精神和意识的由来,默顿学习了马克思·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宗教承诺信念与俗世事物之间亲和关系的分析思路。默顿不仅提醒大家 17 世纪众多科学家的新教徒身份和英国皇家学会的新教背景,并认为科学家积极地投入到对自然的理解当中,背后有着证明自己的选民身份以及彰显上帝作为 “自然界伟大的创造者”的宗教信念。
  如果说马克思·韦伯在 “新教伦理”与 “资本主义的入世理性精神”之间建立了一种关联,那么默顿在新教伦理与科学家精神之间也建立了一种相似关联。那默顿那里,这种关联通过两个方面实现: 一是探究自然的精妙秩序与彰显上帝作为造物主的伟大地位之间的关联; 二是个体通过理性、经验来探究自然秩序的成就自己选民地位的思想。
  默顿认为新教运动促成的一种或含蓄或公开的功利主义不仅刺激了知识与财富的联系,而且渗入到了 “科学假设真正核心”的认识之中: 即一种试图 “从个体或个别事件中建立一种关于规律性和规则性的全称命题”的努力。由此建立一种可以将一切事物纳入到一个 “可以理解的秩序”的知识。
  相较于曼海姆,默顿在科学社会学中引入“社会”的工作更为系统。得益于这一系统化的处理,科学社会学的研究可以在经验研究层面上展开。这一点也正是默顿基于对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未能恰当地阐明思想与社会的关系”问题的批判。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默顿引入 “社会”的过程,借助的是一种对科学家社会行为和社会文化分析。

  ( 三) 如何带入 “社会”: 曼海姆和默顿的不同

  当我们将曼海姆和默顿放置在将 “社会”带入对知识问题的考察的议题中比较时,我们一方面可以看到他们在强调 “知识的社会面向”这一立场上的相似性,而另一方面我们试图回答 “如何将社会带入对知识问题讨论?”的问题时,我们又发现两者有着较大的不同。曼海姆通过 “知识确证性”的议题引入了一个作为知识对应物的社会。
  此外,他又将知识分子放置在超越于其所在的社会的 “非社会阶层化”的地位上。如前所述: “确证性知识的社会基础”和 “知识分子非社会关联”构成了曼海姆构建知识社会学理论的进路。
  而极为不同的是,在默顿那里作为知识分子的科学家的社会行动 ( 社会互动) 构成了默顿引入“社会”的关键。科学共同体内部科学家之间的社会互动构成了机制性的社会因素,而科学家的组织化机构将科学研究与宏观社会需求联系起来的过程形成了一种结构性的社会因素。此外,在默顿知识问题的 “非认识论化”的努力中,知识的确证性问题的讨论并未被包含进来。或者说科学知识的确证性问题,在默顿那里不过是有着宗教精神源头的科学家之间共享的信仰: 即一种通过科学方法展现自然秩序的信念。这种共同体信念在在默顿的社会学研究中是作为 “社会现象”出现的。默顿也对这种社会现象做出了其文化研究的解释。这种不同在我们上述讨论中还尚属 “过程”或 “策略”的层面上。如果希图对这种不同作进一步的讨论,并从中有所收获。接下来的工作需要将对曼海姆和默顿的知识社会学讨论还原为更为基础的问题: 即两位学者对知识的讨论中引入了什么样的 “社会”来构建 “知识———社会”的关联?

  二、什么样的 “社会”?

  通过前述分析,我们得到了两个相似却又存在差异的知识社会学理论图景。一边是超越了其所在社会阶层分类的知识分子,另一边是遵循其共同体知识共享准则,社会组织中积极互动的科学家; 一边社会与知识确证性关联,另一边对社会与科学家活动及其背后文化因素相关联。应当如何理解曼海姆与默顿二人理论研究中的相似与不同? 对此我们可能还要进一步厘清两者引入的 “社会”概念的不同。

  ( 一) 曼海姆: 两种意涵的社会

  曼海姆的 “社会”概念是在两种意义上使用的。他在提出知识社会学的定义的时候提出 “知识社会学是社会学最年轻的一个分支: 作为一种理论,它试图分析知识与存在之间的关系; 作为历史———社会学的研究,它试图追溯这种关系的在人类思想发展中所具有的表现形式”。
  也正是从这个定义出发,我们可以发现: 在其讨论的第一种理论的知识社会学中,“社会”其实是作为 “知识与存在”这一对应关系中的 “存在”的等同物。曼海姆沿袭了马克思 “物质决定意识”的认识论基础,并假设了一种可以真实反映社会存在的知识。所以社会在这里是一种 “待认识”的绝对的现实客体。
  而在知识社会学的第二种涵义———一种 “历史———社会”学的分析中,社会有了一种时空上和阶层上的相对意涵,并且这种意涵决定着不同认识主体的知识 ( 或 “意识形态”、 “乌托邦”意义上片面局部的,或在 “关联”— “特殊化”视角下全面的) 面貌。由此,我们可以发现社会一方面作为一种保证知识确证性客体 “存在”,另一方面又是导致认识相对化的历史性的存在。不过与其说这两个意涵的使用是矛盾的,不如说这两个意涵根本上展现的是曼海姆的社会观。第一种意涵展现的曼海姆引入的 “社会”物质性、客观性的一面,而第二种意涵展现的这种客观的社会内部本身是划分为不同的社会阶层、类别的。因此可以说曼海姆的带入的 “社会”是一种阶层分化的、有历史类型的客观的实在。
  在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理论中,这种社会有着一种先在的、给定的客观性。而对这种社会客观实在的认识,存在一种源自这个实在内部结构的犯错误的风险。因此曼海姆拒斥一种超越了社会客观性的抽象认识论。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所要做的全部事情就是: 建立一种知识与其社会基础背景之间的关联,并将之特殊化,与其他同样受到社会局限的知识并列起来。展现这种 “知识———社会”的关联的全貌就是展现真实的知识。
  通过此种认识论的基本假设,曼海姆的确提供了一套有别于传统认识论中那种通过逻辑思考的确证点步步推演的范式,代之以一种以实在的社会现实为基础的认识论体系。曼海姆的问题在于他所谓的 “历史———社会”的知识社会学方面。他在这一部分未能说明为什么具体 “历史———社会”情景中的个人的知识一定是来自于其所在的社会的、历史的环境中。

  ( 二) 默顿: 功能系统的社会

  默顿的科学社会学正是从曼海姆的这一理论问题入手的。因此默顿引入的 “社会”是 “经纬”分明的功能系统。借此,他来架构其知识社会学经验研究的具体方向。在这一社会系统中既有宏、微观社会的区分,又在具体的科学共同体内部 ( 微观社会) 和外部宏观社会中都有着 “社会 ( 互动、制度) ”因素和文化因素的影响。默顿科学知识问题讨论中带入的 “社会”还是一种秩序化的社会。
  科学家的社会性和自主性是这一秩序化的社会中的两个面向。自主性表现在科学共同体中科学家之间共享一套特定的社会行为和互动规范,规定着共同体社会中的科学研究,形成一种整合的力量。在这种内部整合的同时,“随着科学越来越制度化,它与其他社会制度因素的相互关联也变得更加密切”, 形成一种科学与整个社会之间的再度整合。
  通过这样一个过程,默顿引入的 “社会”形成了一个在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上秩序。而这种秩序对科学知识的生产及其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因此默顿称: “科学的持续发展只会发生在某种秩序的社会当中。”
  默顿关于文化的讨论,则揭示了这种社会的秩序的达成则根源于他所提到的 “科学家的精神气质”。关于 “科学家的精神气质”,默顿认为是指“约束科学家的有感情色彩的价值观和规范的综合体。这些规范以规定、偏好、许可和禁止的方式表达。它们借助制度性的价值观被合法化。”
  默顿的 “科学家精神气质”概念有着明显的涂尔干风格的定义。这种科学共同体内部的规范与涂尔干的集体意识有很强的相似之处,而它在默顿理论中扮演的却是社会系统内部的一种功能。从此种功能论出发,默顿自己的论述必须落实在具体的社会互动机制和制度化过程中。而这种社会机制在科学家社会中得以实现就需要一种类似于涂尔干笔下 “集体意识”的科学共享精神气质作为一种文化力量来支撑。
  同时,由于默顿认为涂尔干有关集体意识的研究 “缺少一种社会心理”方面的说明,他为自己的这种 “科学家精神气质”来源的研究给予了一种韦伯式的文化历史研究。为这种特殊的精神气质中关键的 “制度性的价值观”找到新教徒的宗教诉求和理性地、经验地探究自然规律之间的亲和关系。
  所以,默顿的科学社会学中带入的 “社会”既是一种包含机制和结构的 “系统社会”、又是一种包含宗教思想渊源的 “秩序社会”。无论是系统的,还是秩序的社会,默顿的构架根本上诗意种功能性的。即科学知识的生产背后有着一套或微观、或宏观,或社会、或文化的社会机制在起推动这种生产的功能,因此在默顿这里,“社会”包涵者科学家社会和广义的社会两个面向,也包涵了机制、结构性的社会因素和心理性的文化因素。这种“社会”构成了知识生产得以制度化地组织起来的“功能条件”。当然默顿强调科学知识的自主性特质,但是赋予科学知识的这种特质的精神源头不过也是一种宗教伦理与科学研究之间形成一种 “历史巧合”的关联,而这种关联中新教是一个可以被替代的 “功能性的实体”的一个意想不到的“潜功能”。正如默顿在 《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一书 1970 年版序言中所说: “恰巧是清教……通过为科学提供一个合法性提出一个坚实的基础,从而推动了科学的组织化。”

  三“知识—社会”的关联: 知识社会学的核心议题

  曼海姆和默顿用两种 “社会”概念构建了“知识———社会”的关联。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中“知识———社会”的关联,是马克思 “物质决定意识”论断一种变体: “社会”是 “知识”的基础,知识是对社会的映射。但不同于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的正确性来自无产阶级的社会基础,曼海姆认为知识分子获得确证的知识恰恰是因为他们的非社会阶层特性。这就造成了确证知识在认识论上与社会紧密相连,但在对其获得可能的讨论上却又与社会基础相分离的矛盾局面。这反应的正是曼海姆面临的试图使知识问题脱离认识论领域,却又离不开认识论讨论的困难。而这个困难的核心正是他带入的“社会”是一种 “实在”的先验地位。它不允许有一种超越 “实在”本身的知识,但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核心问题却又是 “确证的知识如何获得”的认识论问题。所以在分析中他又不得不将这种“实在的社会”转为一种阶层性、历史性的东西。
  但是我们知道阶层、历史阶段划分不是一种 “实在”,而是一种认识社会的概念。而默顿的富有功能论特色的科学社会学理论架构,使得知识社会学的经验研究成为可能。默顿科学社会学讨论的是一种科学家社会和宏观社会中“社会的”和 “文化的”各种功能力量对科学知识生产、科学共同体内部秩序生成的影响。所以默顿构建的是一种 “社会”与 “知识”之间功能性的关系。在这样一种 “知识———社会”的关联中,与其说默顿讨论 “知识”的议题,不如说是在讨论 “知识生产”的问题; 与其说在讨论 “社会”与 “知识”的关系的问题,不如说在讨论 “什么样的社会功能在推动知识生产?”的问题。默顿在回答这种社会功能来源时,他诉诸于一种特殊化的社会历史的偶然性 ( 宗教运动的潜功能) 来给出解答———即用另一种社会现象的功能来回答某种社会现象的功能来源。但是即便科学知识在默顿的理论中只是一种社会产品,“这些社会机制和历史过程具体是如何贡献于或偏离于认识的目标?” 或者说作为知识生产者的科学家的认识目标到底是什么? 这种知识生产的目标与社会功能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默顿并没有回答。
  综上论述,通过梳理曼海姆和默顿的知识社会学将 “社会”引入对知识问题的讨论过程,我们也许可以得出一些一般性的结论: “社会———知识”的关联是知识社会学研究的主要议题。该议题关涉两个维度的讨论任务: “知识———社会”关联的提法在认识论上的合理性,以及如何将 “知识———社会”的关联转化为一种社会学的经验研究的问题。曼海姆所做的知识社会学理论正是在第一个维度意义上做出努力,而默顿的科学社会学构建的正是一种有关知识的经验研究基础。而两人的研究有关一个更为基本的问题: 知识社会学在对知识的讨论中引入了一个什么样的 “社会”? 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将直接影响到知识社会学家研究知识议题方式,更决定着构建 “知识———社会”关联问题时面临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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