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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光远对我国自然辩证法研究的贡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0-26 共7018字
摘要

  于光远是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事业的开创者和奠基者,他在半个多世纪的学术生涯中,勤奋研究,努力探索,留下了许多宝贵的学术遗产。 对此,笔者谈谈自己的体会,以此探索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事业的发展之“道”.

  一、宝贵的从业精神:于光远精神

  1. 执着追求,不屈不挠

  于光远是一个“追求真理,不背初衷”(龚育之语)的“不悔的马克思主义者”. 他“勇于反思,善于质疑,敢于批判”(查有梁语);他“不盲从,不附和”,“不畏权贵,不计个人得失,不怕压、不怕批,百折不挠,勇往直前”(何伟语)。 他从不利用任何机会和手中的权力去追求他个人的利益,从不向任何行政权力低头和让步。 他以“独立思考,只服从真理”为自己的座右铭〔1〕,主张“要尊重掌握具体真理的人 ,向他们学习”,“一个人不论他学问多大,地位多高,如果对某个具体事物未作具体分析,他就是一个门外汉”〔2〕。 他“坚决反对伪科学”,坚定不移地保卫科学精神。

  2. 持之以恒,坚持不懈

  于光远在战争年代,无论走到哪里,一直都把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原着和他的译稿放在身边。他始终沿着恩格斯开辟的自然辩证法方向坚持不懈地探索着。 他在学界讨论是否用“科学技术哲学”替代“自然辩证法”时,表示“不同意废弃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名称”〔3〕,强调“要把自然辩证法的旗帜举得更高”549. 他“无时不思,无日不写”,“不仅在家中,而且在飞机上、火车上,只要有时间,他便抓紧写作”〔3〕。 “他是一位活到老、学到老、奋斗到老、革命到老、贡献到老的伟大学者”(何祚庥语)。

  3.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于光远不是盲目信奉、抱残守缺的马克思主义者, 而是在历史的实践和开拓未来中不断反思、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者(龚育之语)。 他强调要“认识我们的时代和考虑如何最充分地适应我们的时代”〔3〕,强调“要克服内心活动的自由禁锢”,“追求自由的创造”(包括创旧和创新);主张“创新必须有自由的环境,自由是创造的前提”〔5〕。 第一,他“在思想文化战线和重要学术理论有待开拓的方面及时提出需要加以思考、研究的重要的热点问题”(朱厚泽语)。 例如,他率先发起按劳分配的讨论,反对批判唯生产力论, 提出自然科学没有阶级性的论断;率先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率先批判“GDP 决定论”〔4〕545;率先揭 露伪科学 ;率先倡导研究城市和城市化问题;开辟自然辩证法研究新领域(技术辩证法);首次将哲学与自然科学结合起来研究;倡导从自然史的角度研究社会主义问题〔6〕。 第二,他“善于从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发现学科发展的新的生长点,并进一步开拓新的研究领域乃至新的学科”(朱厚泽语)。 例如,他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论科学”的新概念;倡导研究科学社会现象学、科学认识现象学和社会科学的科学学;创建科学学、未来学、系统科学、经济效果学、国土经济学、生产力经济学、技术经济学、消费经济学、灾害经济学、环境经济学、旅游经济学、数理经济学、休闲学等学科或研究领域;创办“专门讨论聪明和愚蠢的”〔4〕555《方法》 杂志; 率先实施跨学科式地培养复合型人才,主张自然辩证法专业研究生要根据其专业情况到自然科学各系或哲学系去接受学习培训。

  4. 规范严谨,实事求是

  于光远认为,第一,学术研究既要“旁征博引”,又要“咬文嚼字”;“不使用未经自己批判的语言”〔7〕263,要通过处理自然用语和学术用语、(提纯过的)理论概念和(有杂质的)统计概念之间的关系,分析界定自己使用的概念,保证论证的逻辑严谨性;学术研究“要切忌浅入深出”,不要“在没有进行认真研究之前就去创造什么体系”〔4〕541. 第二,学术讨论要“不唯书、不唯官、不唯上”〔8〕;“说话要有事实根据,说理应该冷静”〔9〕208;学术交流倡导“开放唯心论”,“容许有发表唯心论的自由”〔4〕226. 第三,“不要让自己取得的研究成果成为一种异己的力量统治自己”,要“把研究成果置于自己批判对象的地位”〔4〕2,要“防止研究成果异化”〔7〕420. 第四,自然辩证法研究生要防患“广义精神病”,即重复别人的研究成果或重犯别人的错误;“研究生在选题时注意其科学性和可行性,把要解决的问题限定在自己可能的范围内,把做学位论文看成是科学工作的训练”.

  5. 坦诚克己,虚怀若谷

  于光远“为人谦和、虚怀若谷,特别善于团结各界的专家学人,以其高尚的人品和人格魅力,吸引了一大批中国着名科学家参加到自然辩证法工作中来, 他是促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联盟的榜样”(朱厚泽语)。 他把知道极少事情的所有事情者称为“专家”, 把知道某些事情的有些事情者称为 “望家”,坦称自己“在有些方面是专家,有些方面是望家”. 他“不断地反思和解剖自己”:在“大跃进”年代,自己“也犯过头脑发热,夸大主观能动作用,对客观可能性重视不足的错误”,发表过“带有这种错误思想倾向的文章”〔9〕11;20 世纪 50 年代,自己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研究工农业生产问题“没有多少自觉性”,“只是有一种聊备一格的思想”,不久他发现该研究有群众基础且能够收到好的效果便转而支持之。〔9〕13他想“撰写一部《丢脸史》”,以此使“自己能更好地接受教训,永远保持科学性”.于光远一生都在躬亲践行着这种精神。 然而,至今违背其宗旨者尚不少见:“急功近利, 自吹自擂,邀功请赏,自我膨胀”(10〕者有之;“热衷于发现新规律,创造新概念,追赶新思潮,热衷于批判、革命、突破”〔11〕者有之;“注释经典和评介西方科学哲学成为时尚”,“靠经典及舶来品而杜撰 ‘科学的科学',滑向带有经院习气的玄学”〔12〕者有之;“过分殷勤”〔13〕者有之;屡禁不止的抄袭、剽窃等学术腐败现象更有之! 对此,学术界虽然以多种形式讨论其成因及整饬对策(笔者曾撰文参与讨论〔14〕),但收效甚微 !如同“党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自然辩证法学风建设亦如此! 褒扬和弘扬并有效践行“于光远精神”将是一项长期而艰难的工作。

  二、深邃的学术思想:于光远思想

  1.“自然”的辩证观

  于光远认为,第一,自然和物质、存在虽然都是第一性,但自然的范围小于物质、存在〔15〕;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不能相互适用〔4〕189;自然辩 证法研究对象中的 “自然”,“同整个自然科学的对象或者所有自然科学部门的共同对象是一致的”.〔4〕210-211第二,自然分为“第一义自然”和“第二义自然”. 前者不包括人和工具,后者是影响人类实践的自然条件的总和,前者和后者之间“不是广义和狭义的关系”〔15〕;人类在创造并使用工具以前,直接从前者中取得现成的生存和生产资料; 人类在制造并使用工具之后,对后者进行了改造,即通过工具生产出产品和污染物;人类既接受后者的恩赐,也接受其伤害。〔15〕第三,自然分为天然自然和社会自然。 前者包括“有静止质量的’物‘和没有静止质量的’能‘”〔7〕230,后者是“经过了人的某种程度的改造的”自然界,“即纳入到社会联系系统的自然界”〔4〕223,它包括人工自然和“不为人所期望的、又不是人力所能阻止其形成或出现的自然现象和自然物,如大气中的臭氧层的破坏”〔3〕、垃圾、有害气体和噪声等;“结成社会的人类而非人类的社会关系都属于社会自然”〔4〕223;诸种消费品也都属于社会自然〔7〕251. 第四,研究社会自然能够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建立联盟;要把研究社会自然作为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的 “指导思想”和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的“主导思想”〔4〕224;要始终坚持“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出发,研究其中涉及的社会自然物”〔4〕224.

  2. “科学”的辩证观

  于光远认为,第一,自然科学研究天然自然,工业科学、农业科学、城市科学、医学研究非天然自然,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交叉学科〔4〕564;数 学 、哲学、系统学、信息论等既不是自然科学也不是社会科学,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以外密切结合的学科。 第二,“伪科学在古代是不存在的”〔4〕417,它不同于宗教和迷信: 宗教反科学但不冒充科学,它要求人们膜拜它;迷信造谣惑众,行骗敛财(他把党内搞迷信看作是“思想上的腐败”;伪科学打着科学的旗帜,披着科学的外衣惑众行骗;伪科学不接受科学研究甚至阻碍之。 第三,科学是“研究客观状况、 客观规律的系统化了的积极知识”, 技术是“研究主观上如何去做的计划、方案、办法、措施、手段、技巧等”〔4〕]416;不但有与自然科学相并列的自然技术,而且有与社会科学相并列的社会技术(如搞计划、搞部门经济、制定战略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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