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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我国低碳城市建设项目融资问题探究
【第一章】城市低碳经济发展项目融资分析绪论
【第二章】我国低碳城市发展项目融资情况概述
【第三章】国内外低碳城市发展项目融资研究
【第四章】我国低碳城市项目融资过程中的问题研究
【第五章】低碳城市发展项目融资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结论/参考文献】城市低碳经济建设项目融资研究结论及参考文献
第五章 低碳城市发展项目融资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5.1 完善市场体系
我国碳交易市场的成立比较迟。2008 年才开始建立环境交易所,规模小,交易不规范16.因此,构建碳排放交易平台为我国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参与国际碳排放提供便利。另外还需要尝试建立本土排放权交易体系。对于碳交易市场的各项工作如制定碳强度标准,制定碳排放强度的经济发展机制和报告机制等要进行基于国情的研究。
低碳经济的理念的提出在我国比较晚。在进行低碳的融资过程中,除了需要从传统的银行中进行贷款鼓励之外,还需要从资本市场中找出出口。采用多种融资渠道来实现融资的需要的实现。这样,低碳城市项目就能够在资金雄厚的情况下得到更大的支持。而在资金雄厚的基础上,低碳城市能够得到跟更大的发展,也让经济在良好的城市环境下能够更好地运行,带活资本市场的运作,更有效地规避因为以环境作为代价而带来的高成本所造成的损失,进一步回避风险以及进一步加快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发挥资本市场是促进低碳融资进而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环节。
5.2 引入民营部门参与
为了补充我国银行体系工作的不足,以弥补市场资金的需要,民营银行也纷纷成立,在货币市场中占有一定的份额。而民营银行为了自身的发展需要,不断地改进机制、由文明规范向服务声誉、由扩大规模向追求特色、由服务效率向服务效能的转变和升级。毋庸置疑,民营部门资金的引进也是促进城市低碳融资的有效渠道。在民营企业中,最为热门的是 PPP 模式的典型结构。
PPP 模式是政府部门以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17.这些持有特殊目的公司一般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而由本着特殊目的的公司进行筹资、建设及经营。在进行低碳金融融资的时候,政府如果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相关的协议,作为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中间担保人让有关低碳企业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通过这个协议,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在进行低碳城市项目投资的过程中,可以采用这种融资形式。政府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然后因为这个被给予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要求私营公司给与低碳项目以一定的投资,加强投资项目或者清洁能源新技术开发的资金投资。
由于有着政府在中间的担保,以及政府在当中所承担的责任、义务,PPP项目的运作风险小,双方利益得到互保18.在 PPP 模式下,低碳项目融资就可以在公共民营合作的基础上、在完善的法律法规上、在参与双方进行有效约束基础上得到很好的开展,并且能够很好地规避风险,最大限度发挥优势和弥补不足。
公私合营模式(PPP),因为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的特点近来在国内受到很大的关注。如果能够利用 PPP 模式,以政府责任承载“分享利益、共担风险”的理念,让社会各个经济发展主体在得到特许经营权的情况下与政府一起承担财政负担,使得低碳经济实体的融资渠道更加流畅,而社会主体因为投资风险小而对低碳项目产生投资的兴趣。
5.3 规范配套制度
发挥政府监督在参与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生产中的评判职能是政府监督在参与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生产中活动中的深入和细化,也是其监督职能的延伸和扩展19.政府监督在参与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生产中所表露的意见对于城市低碳经济的项目发展起到很多的影响力,其不仅会影响了公众对于低碳的认识,也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于投资的信心。而这些对于低碳环保项目的发展都起到了非常大的意义和作用。
政府监督在参与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生产中的结果往往成为分析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经济运行的实证材料,经常左右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内部根据环境需要进行议程修订。有的学者甚至认为政府监督在参与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生产中的评价功能是政府监督在参与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生产中最富有生命力的职能之一。
发挥政府监督在参与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生产中对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促进和改善作用。这是政府监督在参与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生产中的补偿性、建设性、发展性、优化性方面的作用。即通过经济政府监督在参与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生产中,特别是运用政府监督在参与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生产中对“高碳”行为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得出其缺失,并且能够从缺失中得以经验教训以争取更大的利益。同时,通过低碳经济发展的情况的分析调查,得出其发展所需要的各项措施以及最佳的优化方案以促进低碳经济的更好发展,减少其社会形象的被损害程度,清除有碍市场机制运行的矛盾和阻碍,巩固与强化配置资源在生产中的主导作用。通过政府监督在参与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生产中,促进政府监督内部融资水平的提高,使融资更具针对性、互补性和互动性,真正成为市场机制的有效补充。
5.3.1 加大财政投入
尽管我国政府提倡融资渠道多元化,但是很少有政府之外的资金能够运用于低碳经济项目,原因在于我国财政制度还没有真正起到表率的作用。财政对于低碳经济项目的支持力度小,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没法发挥财政的引导作用让中国大量社会闲散资金引入到低碳经济融资渠道。虽然国家财政并非是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但是作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财政应该在各项基本职能中满足低碳经济发展资金需要,使其有非常充裕的资金投入低碳经济项目,并且带动更多资金融入到低碳经济融资渠道中,充分引进民间资本,使低碳经济发展出现的资金匮乏的局面得到回转。另外,要通过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让资源配置在各个部门之间产生不平衡,以利于低碳经济的发展和环境问题的缓解。
5.3.2 金融制度
金融机构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特殊部门,长久以来受国家的干预和限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资金数量和网点数量上都要多于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贷款亦称银行放款,是指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在一定的期限内,把货币资金提供给需要者的一种经济行为。 银行贷款的对象是指银行规定的贷款接受者的范围,也就是指银行对哪些部门、低碳发展项目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单位和个人发放贷款。各种有着经营业务,收入来源稳定的经济法人以及自然人都可以是银行贷款的对象。具体地说,从所有制形式上看,包括国有、集体、个体、联营、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等。银行贷款种类总体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类:
(1)短期借款
短期偌款是指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借款。它是我国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筹集短期资金最常用的一种方式。
(2)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人的期限超过一年的借款,主要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和长期流动资金。一般来说,银行是不会向开办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人提供贷款的,即使提供,通常也会要求低碳城市发展项目自筹不少于 50%的自有资金,并要求其方案也能显示出偿还贷款的能力。
银行贷款被称为融资之王。据统计,几乎所有的国家,银行贷款在低碳发展项目低碳城市发展项目融资中所占的比例是很高的,在美国的情况也如此。
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常常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周转资金或者由于扩大再生产产生出现长期资金短缺的状况。低碳城市发展项目为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和投资项目的及时上马,就必须开展融资活力来保证资金的按时足额到位。低碳城市发展项目融通资金的渠道有很多,然而最主要、最常用的莫过于银行贷款。
低碳城市发展项目采用银行贷款的优点:
(1)在向银行进行贷款的时候,仅仅需要取得贷款机构的同意,而不必经过各种证券管理部门的层层申请,因此其手续简便,而到资速度快,有利于产品研发以及产品流通的快速,达成资金的及时回流。
(2)借贷双方可以进行灵活的变更。
在经济活动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可以灵活地与银行进行借还的活动。对比采用债券形式进行的融资方式,向银行贷款无需进行广泛的宣传就可以达成双方的借贷交易20.在经济活动变化的情况下,需要进行的借贷变更,也只是低碳城市发展项目与银行之间的有关条款的变更,而无需聚集更多的债券持有者来进行借还变更活动。因而交易的成本就变低。另外,向银行借款的利率相对债券利率也显得较低。
(3)银行贷款利息是进入产品成本,因此可以减轻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税负;(4)银行是根据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实际资产进行评估从而发放贷金,所以,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可以通过资产抵押进行长期资本的引进。而长期资本正是初创低碳城市发展项目进行长期产品开放所需要的资本来源。
因为银行的经营业务是与经济活动分不开的。可以说,社会经济活动与银行经营管理息息相关。银行信贷业务特有的调研、分析、评价、审核等手段方法可以对低碳城市发展项目进行连续诊断和及时发现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在生产经中暴露的薄弱之处,揭露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经济发展中的隐患,并迅速发出预警,提示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内部调整银行政策与措施,纠正低碳城市发展项目运行的偏差,减少市场失灵和银行内部失灵21.而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来获取资金的支持,从而加快项目的成长促进其在市场中的位置,从而更好地促进了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内部的优化组合,使融资更具针对性、互补性和互动性,有效补充地补充城市机制的不足。
融资是低碳城市发展项目进行资本运动的基本点。实质上,如果没有融资,就没有各个低碳经济项目中的经营带来的利润分配,也就是没有低碳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因此,要进行融资,低碳经济项目才得以更健康地发展,而合理的融资也就是产生了各种利润以及利润分配,进而满足的了项目的发展需要。如果在低碳项目发展中有着合理的资本结构,就可以帮助其进行规模发展,而在规模经济中得以规避各种金融风险。如果政府给予恰当的融资政策,就可以让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资本成本结果发生变化,让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给所有者以及社会个人带更多的收益22.因此,融资是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完成资本运动的首要条件,而且是主导着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而这个周期可能需要的时间很长。因此,研究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融资问题有利于提高低碳城市发展项目进行发展以及实现价值,并以更大盈利以及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地发展。
5.4 强化风险分担
在进行融资风险分担的时候,中小型企业的低碳经济发展项目应该做到:
第一,必须要及时了解货币政策和市场利率状况,根据自己已有的条件来确定如何融资,如何控制融资成本,如何减少利率风险。第二,可以根据企业项目发展的需要来运用各种风险管理工具。第三,应加强生产采购或者生成成本管理,积极利用好融资资金,不必要的融资一定不要,需要的融资尽量采用,积极寻求办法来降低融资风险。
为了让低碳项目得到资金的支持,需要采用不同的筹资方案以及策略,选择方案中的方案策略中的策略。通常在生产现实中,各种筹资方式是交错进行的。
下面我们通过广西丰林木业的筹资方式来进行分析。它的筹资方式主要是权益资本以及低碳经济发展项目投资以及银行投资。该公司管理层认为,银行贷款从来不是盲目的,需要对自己对市场进行正确定位、细致分析,才可能得到最符合自己的发展并资金达到最大效益化的作用。结合上述理论,在金融借贷融资的时候,需要做到以下:
第一,细查资本市场的发展规模
一个低碳经济发展项目的筹资,依赖的是资本市场还是银行,与该区域的历史文化社会制度有着很大的关系。
第二,细查行业因素
低碳经济发展项目内部的资本结构有着明显的行业特征。各行业之间的杠杆比率与该行业的筹资机会紧密相关。例如对于技术密集型的行业,其成长的机会比较大,可以采用比较低的利率长期负债。
第三,融资政策的制定
融资政策指低碳经济发展项目为实现其特定的财务目标而做出的融资决策或融资策略,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融资规模的确定;二是融资方式的选择;三是融资时机的选择。
第四,低碳经济发展项目融资的方向
融资方向性决定了资本结构的情况,当低碳经济发展项目采用以权益资本为主要方式融资时,其负债率就会下降,而当低碳经济发展项目采用负债的方式为主时,负债则就会升高23.由于金融机构的资金存留受到国家宏观货币政策的影响。国家货币政策是站着宏观经济的层面进行决策的,因而,国家的货币政策与市场的运作有紧密的关联。因而,银行的放贷限额对低碳经济发展项目也有着一定的预警作用,从而影响融资的方向选择。
第五,低碳经济发展项目的融资量的大小
融资大小和融资方式一样影响着资本结构。如果负债率高,自有资本就低。反之亦然。低碳经济发展项目的负债率对于项目的正常运转有着一定的影响。无论低碳经济发展项目采用哪一种结构,其规模的大小对于资本结构变动就越明显,当然,资本结构变动的方向与低碳经济发展项目融资规模变动具有不可预测性。
第六,融资时机的选择
融资的时机选择造成了低碳经济发展项目资本结构的时机变动,低碳经济发展项目融资发生的同时,资本结构也随之出现变化,从时间序列上看,资本结构的变动的同时也带来了低碳经济发展项目融资的变化,从时间上两者是一致的24. 在现实中,资产负债率表明了一个企业融资的能力以及其自有资本所占的比重。上市公司中公司的资本结构在相对较短时间内较大幅度的连续变动,就是受低碳经济发展项目被动融资的影响。
另外,为了进行风险的分担,经济发展企业还需要从购买保险以及争取政府支助来获得相关的帮助和支持,以承担技术改造过程中新能源利用所带来的风险。
5.5 出台鼓励措施
5.5.1 鼓励外资融资
融资租赁是一种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方式,低碳城市发展项目采用这种方式筹集长期资金限制条件少,并可以减少中间环节,能及时得到先进设备,掌握先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它也是引进外资的一种。在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缺少筹资渠道少的时候,可以利用它及时得到更多的资金。租赁可以节约自己的已有的资金。然后通过租赁把自己的资金节约下来进行其他方面的使用。
融资租赁还可以加快低碳发展项目的技术改造步伐和设备更新。采用租赁方式租用设备,低碳城市发展项目不需要一次支付设备的款,只需按期交纳相当于设备投资的一小部分租金便可获得使用权。因此,租赁的使用可以帮助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经营者在现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应用。另外,租赁一般来得快而灵活,在企业没有资金投资于科研设备的情况下可以马上得到应有以促进项目的更快发展。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承租人而言,租金风险也大。为此,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在进行租赁时,必须加强管理,在租赁前应对租金数额进行预计,并制订相应的协议。低碳城市发展项目采用租赁融资可以达到以下的好处:
(1)增加了融资的灵活性。租赁可以避免长期借款筹资所附加的多种限制性条款,为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经营活动提供了更大的弹性空间。另外,租赁实质上把钱与物同时借来,在无需花费钱物进行购物的时候更快、更为灵活地帮助自己搞科研创新,能使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尽快有强大的生产能力26.此外,租赁不属于借债,对于低碳项目的资本结构不产生改变,由此保证了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在需要的时候还具备借款能力。在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缺少筹资渠道的情况下,可以及时得到资金,并能找到“借鸡下蛋,以蛋还租”的效果。
(2)增强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资金链的结实性能。售后租用协议的使用,可以将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现有资产转化为现金,以补充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营运资本,由此增强了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现金流动能力。
(3)避免设备过时而带来的产品过旧不能迎合市场需要的风险。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尤其是电子产品。公司的实物使用,如果陈旧,那么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研发力度就不强,其产品上市所要承担的风险就很大。而如果低碳城市发展项目采用租赁,让出租人也加入承担这种风险中,初创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稚嫩的本体就可以可规避市场的风险。
(4)分期付出租金。不需要承担过多的还债务的压力。
(5)租赁设备、场地的租金可以从税前收益中扣除,因此可以抵减所得税,达到税金的优惠。
从某种程度上看补偿贸易融资可以说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作为一种贸易方式,它通常通过零外汇来得到机器设备,以及发展项目的技术力量。在低碳项目发展成熟之后,用其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获得的收益清偿贷款。
从融资的角度讲,补偿贸易是一种信贷方式,按照借方对贷方的产品补偿方式不同,可将其分为直接补偿、间接补偿和综合补偿三种形式。
(1)直接补偿。也称产品直接返销,是设备、技术进口方用引进的设备、技术生产的产品去偿还设备、技术出口方的贷款。直接补偿将借贷双方的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因为只有引进的技术、设备正常发挥作用,才有可能偿还引进款。
(2)间接补偿。设备、技术进口方偿还货款不是用该设备、技术所生产出来的产品,而是用双方商定的其他商品,即用间接产品或无关产品偿还。
(3)综合补偿。它是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的综合形式,即技术、设备进口方偿还引进的技术、设备货款,一部分用于直接生产的产品,另一部分用于其他产品。
直接补偿贸易融资主要用于一些生产比较高端技术产品的低碳城市发展项目,而这种资金多数是来自外资。初创期的城市低碳发展项目可以用于这种方式,通过向外商进行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发展的蓝图介绍,吸引其进行投资,然后通过补偿的方式来偿还债务27.所以说,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尤其适合于具有高端产品生产技术以及优质服务理念的新型低碳城市发展项目。
5.5.2 鼓励内资融资
内部融资的特点主要有如下几点:
(1) 用留存利润补充资本,不需支付代价,资金成本低。
(2) 内部积累资本中某些项目如未分配利润等留存使用的时间和数额都不像法定资本那般固定,而是具有一定的灵活性28.例如,未分配利润的运用。低碳城市发展项目通过把应分而微粉给投资者的利润进行投资,从而能够达到扩大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当然,这需要通过各种法规来进行。
(3)在内部积累资本中,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增加并不是增加了资本总量,相反增加了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可利用的现金数额。
(4) 内部积累资本不会改变原有的资本结构,不会影响到股东的利益。
(5) 内部积累资本中,如公益金、盈余公积金等项目的使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来操作。
低碳城市发展项目也可以进行内部的资本积累。它主要包括用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内部的固定资产、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盈余的公积金、按照未分配利润的潜在持有者所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内部资金的积累是低碳城市发展项目资本的重要来源,它的筹资方式可以增强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实力,在这种实力的影响下可以吸引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筹资的其他方式。这样,就可以减少债务资本,同时也降低了财务的风险。
一般来说,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经营在充分考虑内部筹资之后,有必要适当开辟内部资本来源渠道,特别是在股份制低碳发展项目中,将该渠道与低碳发展项目股利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考虑,巧妙地运用股利政策,灵活地开辟并利用内部渠道来筹资,可以更好地满足低碳发展项目资本的需求。
5.6 争取国际金融机构的支持,完善碳交易市场和资本市场
中国城市低碳项目融资政策的运用以及经验都有一定的成就,资金的融入也比较大,但是中国作为最大的碳消耗国之一,而且经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国内的资金远远不足,需要向国外进行融资。
5.6.1 争取国际金融机构的支持
国际金融机构的支持包括国际金融机构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包括国际债券融资和国际股票融资。利用国际债券进行低碳项目融资是指低碳项目被拥有机构、企业、公司在国际债券市场上以外国货币面值发行欧洲债券或外国债券。而低碳城市发展项目国际股票融资指低碳项目被拥有机构、企业、公司向国际股票即境外发行股票,是指低碳项目被拥有机构、企业、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途径向国际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国内外交易所上市。
在争取国际金融支持的时候,还可以通过海外投资基金进行融资。利用海外投资基金融资可以使社会闲散的资金聚合起来用于发展低碳项目中。而且这些资金能够在一定较长的期间维系在一起,这对低碳项目的长时间需要的研究开发来说相当有作用29.此外,在进行低碳项目融资的时候,采用稳健经营是融资持续需要得意稳定和发展的有力工具。
进行低碳项目的融资也可以采用外国直接投资。采用外国的直接投资的优势在于其历史比较长。从上世纪 80 年代以来,国际直接投资已经超越了国际贸易成为国际经济联系中更主要的载体,同时它也超过了国际银行间贷款成为发展中国家外资结构中更重要的构成形式。 因此,采用外国的直接投资既有着历史经验,也有着现实基础,是中国低碳发展需要与国际低碳发展相互接轨的一个重要平台。
另外,在利用国际金融机构的时候,也可以采用间接融资的形式,也就是向外国政府贷款。通过国家政府或者地方政府根据国家预算资金或者地方预算资金直接与借款国发生的信贷关系30.当然,这需要城市低碳项目所在城市政府能够善于与外国政府之间进行沟通协调以达成双边援助贷款或多边援助贷款关系。
5.6.2 利用国际资金市场融资工具及金融产品
国家资金市场融资工具首要工具是碳融资。碳融资是指为了落实《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履行机制,由发达国家企业出资由世界银行设立而成的碳基金。利用碳基金可以购买发展中国家或其他发达国家环保项目的减排额度。中国城市要发展低碳项目,可以通过碳交易来获得资金。
第二个可以利用的国际资金市场融资工具是气候投资基金。气候投资资金是由非洲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世界银行共同实施的项目。其设立的目的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在保护森林、开发可再生能源、发展抵御气候变化的增长方式方面进行融资。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清洁技术开发、低碳能源利用、低碳产品开发、集光型太阳能发电、风力利用等。
气候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独特的融资工具,目的在于扩大开发银行渠道的资金规模,使其更好地应用于创新性项目的发展,以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抵御气候的变化。
除了气候投资基金,还有清洁技术基金。这项基金是用于资助扩大大幅减排的低碳技术的应用。另外,战略气候基金的目的在于资助发展中国家开展有针对性的、具有推广潜力的气候或行业新模式试点。我国城市可以利用战略气候基金来进行低碳项目的融资。
5.6.3 完善碳交易市场和资本市场
我国处于低碳企业发展初期在市场方面、技术方面、管理方面等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因为技术没有成形,产品也没能够很好地推向市场有所收益,因此没有资产可以抵押,所以很难从银行中通过抵押贷款活动融资,也很难从主板市场筹集资金。为了更好地进行融资,可以借鉴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的经验来。先设立创业板市场,为中小环保类企业或特定资源类企业创造可持续性的直接资金。
在创业板市场中建立专门的低碳经济板块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低碳领域。由于主板市场低碳经济的概念己在全世界范围内快速推广、经验成熟,而且中国证券行业发展快。城市低碳项目发展企业可以利用股票市场来进行融资31.目前,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中的几十家以节能环保为主体项目的上市公司已经本着股票市场的低碳经济概念股板块的条件来进行融资。持有低碳概念股的主要是新能源板块(包括地热能、风电、光伏发电、核电、生物质能发电、氢能等)以及节能减排板块(包括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建筑节能、清洁煤发电和清洁煤利用等)。城市发展项目可以借鉴国内节能环保类企业的股票市场融资方式来进行融资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低碳技术以及低碳产品开发的技术当中。在利用低碳技术进行项目开发的同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与增长方式优化,以达到城市可以持续发展的目的。
5.7 综述论证
综上所述,在政府层面,在经历了十余年的城市发展预算外融资快速增长后,各城市需要建立可持续的融资机制,改变依赖土地出让的局面。首先应从建立清晰的市政基础设施财政框架开始。由于基础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是着眼于长期,需要建立长期债务工具,帮助确保使用者在全使用生命周期内支付基础设施使用费。此外,应启动综合的行动方案,建立更稳定的地方收入基础(如通过物业税和土地增值税),改善市级政府财务管理质量,严格预算约束,使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建立信誉。另外,各城市应制定多年财务计划,以确认中期内具备足够的运营和资本收入用于维持城市服务,扩大基础设施规模,同时确保城市财政健康运转。
但是以上的财税及经济体制改革并非易事,是需要一段时间的。而且结合目前地方政府债务水平较高的现状及新的预算法的出台,对地方政府融资提出新的挑战。更多的手段需要依托市场的发展,如对民营资本的引入及合作模式的探索,各类发展基金的建立,以及利用国际市场各类融资工具,这些都不失为更加有效的外部资源。
结合上述分析,利用某城市拟进行的市政道路项目探讨低碳城市发展融资的新模式。
首先,低碳项目的设计与其融资模式是要有机结合,密不可分,不能割裂的。投资项目的确定与相应的融资方案是相互作用的。或者说,以往更多的情况是先有投资再寻求所需要的资金。但是新的预算法和相关法规的出台,对于公共资本的限制较多,造成了融资渠道反作用于投资内容和规模。所以不能在完全确定了项目内容和设计以后,再单纯考虑融资途径。在目前的资本及融资环境下,项目的设计,范围,内容要结合资金的可及性。
比如,以往的市政道路设计,地方政府尤其是新兴城市的领导都倾向于多修路,修的路越宽越好。很多三四线的县级市经常要修双向 4 条甚至 6 条机动车道,占地多,投资大。但是投入使用后却由于对城市发展预期过高,过于乐观,道路利用率不高,资源浪费。道路建设的大额投入往往来自地方城投融资平台举债,目前条件下已经不容许。或者是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也是不可持续,目前该类地方政府基金收入已经大幅下降。
如果从低碳城市发展的全局考虑,在市政道路规划中应结合全市的市政规划设计。
· 首先,密集型的城市规划及配套道路比分散性的更能减少人们交通需求,降低交通里程,进而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
· 另外,低碳城市发展应该鼓励更多的非机动车和公交出行,因而 4条或 6 机动车道设计未必合理。
· 第三点,交通拥堵会增加城市碳排放,但是简单的修路,增加道路宽度和车道并不是最理性的办法,更多的应该是合理的道路规划,完善的交通管理。如公交线路的合理化设计,交通流量预测,信号灯管理等。很多国外的发达城市都有很好的示范案例,即虽然城市规模小,道路狭窄,但是由于良好完善的交通管理,人们更多地选择公交出行便利,道路交通顺畅。
· 综合以上几点,市政道路建设应结合整体城市规划,更多的使用公交优先设计,减少机动车道,加强交通管理。这不仅能够达到低碳城市发展,更能够降低投资,减少融资压力。
从融资角度,相比较以前的不可持续融资模式。除了政府要提供的最低资本金以外,其他的项目资金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 由于公交运营是有经济收益的,因此公交线路的建设完全可以与今后的运营相结合,引入民营资本,采取 PPP 模式。
· 根据 2014 年新颁布的预算法,地方政府可以通过省级政府代发地方债券,筹措资金。
· 由于该项目是基础设施项目,可以从国际金融组织,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或新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借款。这类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期限长,最长可达 35 年;利率低,比如世界银行目前的年贷款利率不到 1%,远远低于国内银行贷款利率。更重要的是,这类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条件稳定,不会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
稳定持续的资金是项目建设的必要保障。
· 另外,地方政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期限长的特点,压缩给项目的转贷期限,提前从项目上收回贷款资金。然后与国内证券金融机构合作,成立城镇发展基金,摊薄社会融资成本,让更多的项目受益于国际金融机构的长期低息贷款,同时也促进城镇发展基金的建立。为低碳项目发展提供更加可持续的融资渠道。
以上的案例分析,可能未必全面,但笔者旨在论证低碳项目的设计与融资是系统性的,紧密相连,或者说相互影响的。孤立地讨论项目设计或者单纯地研究融资都是不全面,也很难得出理想而完善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