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当今世界,全球气候变暖逐渐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英国政府在 2003 年首次提出了“低碳经济”的理念,随之在全球进行推广。由于全球气候变暖为人类带来了系统性的影响,生态环境恶化、飓风干旱等灾害频发。因此我国逐步认识到了气候、能源危机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束缚和恶劣的影响。针对以上问题,我国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的可持续的发展观”.2013 年的“十二五”纲要提出了节能减排的“约束性”目标,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黑龙江省是我国的资源大省,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造成了目前资源过度消耗。
1 黑龙江省节能减排的现状研究
1. 1 环境分析
( 1) 黑龙江省具有较丰富的自然环境。其土地面积占有积 47. 3 万 km2,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 9% .根据 2008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省农用地面积 3 950. 45 万 h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 83. 53%; 建设用地 149. 85 万 h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 3. 17%; 未利用地 629. 2 万 h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 13. 30%.黑龙江省是矿产资源大省,矿产种类比较齐全。截至 2011 年年底,全省共发现各类矿产 134 种( 含亚矿种) ,占 2010年全国已发现矿产的 56. 54%.黑龙江省是我国重点林区之一。全省森林覆盖率 45. 7%,有林地面积 2 080 万 hm2,活立木总蓄积量 17. 6 亿 m3,森林面积、森林总蓄积和木材产量均居全国前列,是国家重要的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省内的大庆油田是全国最大的油田,石油储量以及年产量均居全国第一位; 黑龙江省是国家重要的煤炭基地,煤炭种类齐全,质量优良,在全省 78 个市县中,有47 个市县赋存煤炭。
( 2) 经济环境。自 2002 年以来,黑龙江省经济发展势头强劲,2002 年至 2012 年,黑龙江省经济发展连续 10 a 保持两位数增长,年均增长73. 1% .10 年间,黑龙江省地区生产总值由 2002年的 3 637. 2 亿元,增长到 12 a 的 13691. 6 亿元。
( 3) 工业环境。工业基础雄厚,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是我国重要的能源、木材、重大装备和化工原料生产基地。现阶段,黑龙江省形成了以重工业为主体,以大型企业为骨干,以机械、冶金、电力、石化、煤炭、森工、建材、医药、食品、轻工、纺织等为重点,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在我国工业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装备工业中的大型压力容器、核电设备、铁路货车辆、多用途飞机和直升机等产品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木材、原油、天然气、原煤、乳制品等主要产品产量居全国前列,形成了大庆油田、哈航空工业集团、哈电站集团、一重集团、哈药集团、九三油脂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大型企业。
1. 2 政策分析
国家环保总局已正式批准黑龙江省为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国家和黑龙江省政府也制定了推进黑龙江省节能减排工作的规划和方案,明确了任务,并通过试点项目的建设取得了实际成效。在探索节能减排工作的过程中积累了成功经验,为黑龙江省进一步实施节能减排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基础。此外,中央改造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也为黑龙江省节能减排的推进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会。
2 黑龙江省节能减排的问题研究
2. 1 产业结构不合理
黑龙江省属于高寒地带,煤炭在我省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很大,高比例的煤炭利用率意味着高碳排放量,这与低碳经济内涵是不符的。煤炭、石油、天然气是黑龙江省的经济的主题,高碳资源是空气中二氧化碳的主要来源,高碳的排放也造成城市 PM2. 5 的持续增高。黑龙江省是以第二产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服务业的比重虽然逐年上浮,但是幅度较小。由于第二产业的发展需要消耗较大的能源,增加更多的碳排放量,因此,尽快调整产业结构是提高低碳经济的主要手段。
2. 2 政策法规不完善
黑龙江省目前虽然有关于节能减排的检测方案以及关于水污染、大气污染等防治条例,但是这些政策法规没有形成系统的综合性的立法体系,尤其是关于一些专向工作的治理,例如垃圾的回收、利用问题的立法。同时,在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时,缺少具体操作性的标准和实施方案。一些企业也没有认识到低碳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因此更没有建立相应的惩治措施。关于系统的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完善; 各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明确的界定,政府作为裁判员的角色发挥得不够充分,污染者没有被要求做出应有的补偿。
2. 3 社会各级对低碳经济认识不到位
黑龙江省乃至全国的中小学教育中,还没有系统的涉及关于低碳经济的相关课程,同时在大学培养教育领域中也没有相应的人才培养,只有部分学校开设了关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选修课,没有设置与循环经济相关领域的专业或比较固定的研究方向。这样必然会导致黑龙江省缺少专业的低碳经济的专门人才,缺乏开展节能减排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储备。个别政府仍认为节能减排是国家暂时性的工作,从长远看还是会把经济放在第一位。因此在具体实际操作中,仍然我行我素、弄虚作假。
3 黑龙江省节能减排机制建设
3. 1 加强政府在节能减排的监管地位
政府要发挥其在节能减排中的主导地位和重要作用。政府要增强节能降耗管理,建立节能减排长效综合管理机制,坚持将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会合,重点做好规划指导,完善法规标准,制定相关激励政策,严厉执法监督。黑龙江省政府应以身作则、聘请低碳经济的专家为政府的领导干部、相关工作人员讲解有关低碳、循环经济的理论及发达国家的具体实践情况,将绿色 GDP 作为衡量政府业绩的标准。同时,政府应建立产品负责制。尤其是对于一些高排放、高污染的产品都应对最终废物处理和再循环进行负责。国外经验证明,产品负责制对促进节能减排的实施能够起到积极作用。
3. 2 提高企业对节能减排的执行力
企业在节能减排的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同时低碳经济的发展也能够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目前国际、国内形势下,黑龙江本土企业必须要加强内部节能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企业节能减排的主体作用。黑龙江省大中型企业,应综合利用资源、能源,建立资源节约责任制。尤其是高耗能企业应加大节能技术的改造,实现节能降耗的目标,提高能源的利用率。企业应深化改革,创建长效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同时应借鉴国内外先进企业的成熟节能减排的具体措施,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节能减排的关系,认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把节能减排作为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措施。同时各企业应该向生态环保型产业发展,形成生态产业网络,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4 树立群众节能减排观念
目前,黑龙江省普通民众对节能减排、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等观念认识模糊。政府对低碳经济、生态园区、节能减排的宣传力度不够。因此,应该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机制。首先,黑龙江省的新闻媒体要加强节能减排的宣传。
加大对节约能源、资源的宣扬,树立节约风尚,倡导节约社会。其次,政府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节能知识宣传,可以把相关工作下放到社区,由社区工作人员发放相关的宣传资料到居民手里。定期组织关于节能环保的活动,例如知识竞赛等。引导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绿色环保产品,如太阳能发电器、地板采暖、太阳能热水器、LED 节能照明等系统。通过多方位、多渠道的活动,增加公民对节能减排的认知程度。最后,开展节能减排的教育活动。将节能减排、低碳经济等知识纳入到中小学教科书中,培养中小学生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鼓励科研机构、教育机构与企业合作共同培养能源科技人才,支持培养实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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