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1981年自学考试制度建立以来,自学考试教育在每个历史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教育机会开放性与低成本增加了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了教育公平,满足了个体多样化学习和发展的需要;其宽进严出的人才培养模式,保证了人才培养质量;其独特的教育形式与功能,有利于国家建立终身教育和学习体系。然而,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形势下,自考制度面临生源下滑问题,使得一些人误以为其历史使命已基本完成,极端者甚至提出要废除自学考试制度。这亟需我们去研究自学考试生源下滑的真正原因,找到适切的改革举措。
一、自考生源下滑问题
自学考试当前的发展遇到生源下滑问题,加上某些地方自考生中存在考试作弊现象等问题,产生了自学考试制度存废的学术争论。但自学考试是一种年轻的教育制度,是在发展中不断自我完善的教育制度。自学考试的产生反映了我国自科举以来民间重教的传统,体现的是一种比科举更透彻的"以考促学"功能,它是普通高等教育的重要补充。它既是一种考试制度,更是一种人才培养制度,离不开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基础以及社会助学的基础。
自学考试面临的生源下降问题,带来自学考试教育治理能力的考验。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自2005年我国自学考试报考人数下降幅度增大,2009年虽有所回升,但2010年之后报考人数又急剧下滑(见图1)。深入研究出现上述这种本科与专科生源"一稳定与一下滑"变化的原因,除了很多研究认为的与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深入推进带来教育层次需求的提升有直接关系,更与其它形式的教育竞争以及自考制度不完善有着重要关系。
二、自考生源整体下滑的主要原因
自学考试面临生源整体下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客观上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还与自学考试外部生存环境的变化以及自学考试内部运行机制存在的种种问题有直接关系,前者形成生源下滑的外在拉力作用机制,后者形成生源下滑的内在推力作用机制。
1.外在拉力的作用机制
所谓外在拉力的作用机制,主要是指各类办学模式的竞争导致自考生源绝对数下降。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普通高等学校特别是高职高专在扩招,这使得高校越来越"容易上".另外,网络教育学院的招生基本上都是免试入学,即报名就能上学,与自学考试一样没有入学门槛[2].而自学考试一直以来都是通过"宽进严出"的培养模式来保证其质量,这使得很多在职人员对自学考试望而却步,转而报考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严进却相对"宽出"的教育形式。如图3所示,2003-2013年自学考试报名人数整体呈逐年下降趋势,成人本专科学生数则居高不下,网络本专科学生数也处于不断上升状态,表明普通高等教育之外的各类继续教育已对自学考试形成明显的生源竞争。
进一步分析外在拉力的作用机制,可以发现那些"宽出"的继续教育形式之所以看似更具生源竞争力,主要得益于其教考不分的体制使其具有较高的考试通过率。而自学考试和社会助学相分离,办考者不助学,助学者不办考,考试机构和助学机构各司其职,考试虽然公平公正但通过率相对较低,这就难免出现生源的相对数量总体下降的现象。
2.内在推力的作用机制
内在推力的作用机制,主要是自学考试机构办考目标相对单一导致生源绝对数下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规定自学考试是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一直以来,国家举办自学考试的办考目标主要是对考生进行学历教育,使得学生通过学习和考试获得学历证书。
虽然近几年教育主管部门也在提倡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各自学考试机构将学历教育视为主要目标,相对忽视非学历教育。如表1所示,自考助学班中非学历教育在校学生数占自学考试报名人数的比例很低,最高比例只有10.4%,其中一个原因是非学历教育学生报考自考助学班的数量少,另一原因是自学考试机构历来将学历教育放在第一位,非学历教育则处于次要地位。
自学考试制度的最初定位是与当时的社会背景相适应的。20世纪80年代,我国高等教育还处在精英化阶段,国家建立自学考试制度是为了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的强烈需求,并且这种制度无需投入大量经费.所以最初对自学考试的定位就是一种狭义的学历教育,为了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自学考试设置了通过率的"高门槛",即采用"宽进严出"的人才培养模式,以保证国家学历考试的严格性与权威性。然而,高等教育大众化与终身教育视野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办考目标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社会群体接受高等教育学历教育的愿望已经得到极大满足的情况下,他们开始转而关注非学历教育。如图4所示,2003年至2012年各行业资格证书培训毕业人数总体呈上升趋势,这说明近几年社会群体对类似资格证书类的非学历教育需求强烈。
自学考试办考目标不应当仅仅定位于学历教育,以学历教育为主的相对单一的办考目标不利于自学考试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三、解决自学考试生源下滑的对策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中,改革和完善普通高等教育之外的自学考试教育体系,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关键步骤。改变自学考试生源下滑局面,既需要改变外在拉力机制,处理好自学考试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的关系,也需要改变内在推力的作用机制,增强自考教育对社会上各类考生的吸引力。
(一)改变外在拉力作用机制,关键是处理好考试与助学的关系
改变外在拉力作用机制,主要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做好顶层制度设计,对于成人教育体系要明确各级考试机构的统一办考制度,明确各类继续教育形式助学的职责,赋予国家开放大学监管助学条件质量的责任,从而使得办考机构和助学机构的生源同一,实践中不会产生负和博弈,而是呈现多方共赢、共同提升教育质量的局面。
1.明确国家自学考试机构的统一办考制度
办考是国家考试机构的基本任务,不是任何一类成人教育助学机构的职能,助学机构吸引的生源,也是参加自学考试的生源,办考和助学不存在生源的竞争。合理规范办考制度,是保证国家考试质量的基本条件。事实上,《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省考委的职责之一,是可以"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委托,对已经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通过考试的方法进行检查".如果能落实这些检查措施,一定程度上更能保证公平竞争。国家自学考试机构承担着国家学历考试和非学历考试的计划、组织、协调和实施,从而保证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优化考试资源,保障自学考试教育的质量。考试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办好考试,终身教育趋势下,对各类学习成果进行认证的职能日益显现。适应这种发展趋势,考试机构需制定相应的考试标准,健全考试命题机制、管理好整个考试流程。构建一元化人才产品质量暨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既是遏制教育腐败、文凭腐败、规范人才产品市场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多元化教育新格局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4].
2.明确各类继续教育形式开展市场化助学的职责
社会各界举办的助学辅导形式主要有四类:第一类,普通高等学校的助学;第二类,社会力量办学;第三类,委托开考系统助学;第四类,电大、成人高校等助学。继续教育形式的根本职责是结合市场主体需求开展助学,从而真正做到满足考生的多样化需求。
助学机构的生源,是一个随着办考目标多样化而生源数量逐渐扩大化的增长过程。由于"文革"造成人才匮乏,最初的自学考试是为了解决改革开放经济建设需要的各行各业的专门人才,考生主要是返乡知青;90年代考生来源主要是高考落榜生;进入21世纪,高等教育大众化与终身教育思想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终身学习的重要性,来自各行各业的参考者不乏本科生、硕士生,他们的目的不仅仅是获得学历,而是需要结合职业需求学习,提高自己需要扩展的知识技能水平及文化素质。
3.赋予开放大学对各种市场主体助学条件的质量监管职责
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基础上建立的国家开放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主要向成人开展远程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它也具有提供助学服务的国家职能,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因其公益性质可以赋予其监管社会各种市场化助学条件是否达标的责任,使各种社会市场化助学机构有序参与市场竞争。助学系统的正常、合理、有效运转,方能够整合社会教育资源,促进自学考试制度功能的发挥。开放大学规范市场化的助学行为,主要是建立健全助学条件的质量标准体系,确保市场助学机构的正规化,使助学机构真正"帮助"学生学习,在助学中取得合理回报,避免许多助学机构在缺乏基本办学条件和教学设施、教学硬件和软件比较薄弱的情况下大量开班"助学",通过招生来获利,导致助学质量总体水平不高,同时引导更多的助学机构向人口众多的农村地区拓展,为广大农村的求学者提供学习的机会,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改变内在推力作用机制,亟需国家办考目标多样化
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变化,即经济结构的战略转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带来社会群体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一方面,社会群体不仅关注劳动力技能的提升,还注重自我素质的提高以及学习成果的认证,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专长技能考试应运而生;另一方面,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是大势所趋,社会群体需要国家提供能够随时随地学习的机会和条件,自学考试办考目标多样化方能满足更多人的不同学习需求。
1.继续实施各层次学历教育考试
在学历教育考试方面,国家考试的统一性建立在开考专业和学历层次的多样性基础上,自学考试以社会需要为前提决定开停专业。自学考试的优势,是自考生选择专业十分自由,选定后仍可随时更改,且可免考已取得学分的公共课和相同课程;学籍管理上实行学分制,采取"单科独进,分段进行,成绩累积,零存整取"的办法,不合格课程允许多次重考;修业年限不封顶[5].教育社会学家韦伯认为:只要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均等及评定学习成绩的标准公平合理,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正式的考试制度和正规学校教育获取职业上的成功[6].自学考试作为一所真正意义上的"没有围墙的大学",应继续发挥其学历教育考试的优势,举办各层次学历教育考试。随着学习型社会的建立,社会群体已不满足于专科学历,欲往更高层次发展。
生源越来越多样化,自学考试则可重点开设本科学历教育考试,甚至是研究生学历教育考试,以满足各个层次群体的不同需求。
2.依托高校大力发展面向各行业的非学历教育培训证书考试项目
新形势下自学考试的培养目标定位为以职业教育为主体,培养面向基层、生产一线的职业型、应用型的实用人才,兼顾各类社会文化教育;其功能定位为学历教育、非学历证书以及考试服务[7].2005年,全国考委已提出了新的发展思路,将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来抓,加大非学历教育证书考试项目的开发与推广力度。为此,自学考试机构需要大力放权给普通高校,鼓励他们积极与各产业部门、行业合作,充分发挥产学结合的优势,自主开发设计面向各行业的新的教育培训证书项目,从而使得自学考试机构主要承担自身擅长的考核认证任务,逐步把这些证书考试项目纳入自学考试专业计划的一部分或者某一课程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职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了实行就业准入的87个职业目录,包括车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计算机维修工、食品检验工、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等[8].如果高校能依据自身的学科专业优势,参与到这些职业领域的教育培训项目设计中来,自考机构能认证这些教育培训项目,必将激发自考生源的大力增长。
但是目前除了12类有关计算机、外语、教育技术等工具性学科的水平考试外,涉及职业培训考试的只有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金融管理证书、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电子商务职业证书考试、剑桥秘书证书考试、剑桥办公管理国际证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调查分析师资格证书考试、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证书考试、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中英合作职业资格证书考试项目、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金融管理证书管理段等13类。目前与行业合作的证书+专业的模式正在淡出,但这是自学考试应该着力发展的,它符合自学考试培养数以亿计的应用人才的目标。现在需要的是确定合理的目标和标准,理顺行业、考试机构和培训机构等各方面的关系。如果围绕职业分类去大力开发设计这些行业的非学历职业培训证书,无疑可以扩大生源,保持自学考试教育的蓬勃生命力。
考试能够更新社会技能,没有自学考试制度激励,人在学校教育中接受的知识能力和劳动技能就容易滞后于学科知识能力更新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如果自学考试机构能做到办考目标多样化、理顺考试与社会助学市场化和规范化的关系,开放大学能被赋予建立健全助学条件质量标准的责任,就能发挥自学考试各利益相关者作为我国校外高等教育的一个独立教育体系的教育功能,就能激励更广泛的生源参加适合其需要的自学考试,适应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化社会的发展趋势,为我国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做出新贡献。
参考文献: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_教育部门户网站_MOE.GOV.CN[EB/OL].
[2]李兴敏。自学考试如何面对现代远程教育的冲击[J],现代远程教育研究,2006,(2):27.
[3]刘海峰。中国考试发展史[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