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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过程中长沙高新区村级财务管理的优化(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11-26 共910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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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城镇化背景下村级财务管理问题探究
【第2部分】我国农村财务管理优化探究导论
【第3部分】我国村级财务管理的产生与发展
【第4部分】长沙高新区村级财务管理实证分析
【第5部分】 城镇化过程中长沙高新区村级财务管理的优化
【第6部分】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分析结语与参考文献

  一、明确审计主体和重点

  审计监督主要包括年度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

  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审计的作用。2005年7月,农业部、监察部、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对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强调,"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各级管理部门和监察机关、纠风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的力度".2008年,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明确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范围、任务、审计职权、审计程序及奖惩等。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农村审计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但目前并没有一部法律法规赋予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相对独立的行政执法权,因此使得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在进行审计监督时缺乏法律依据,处于较为逾她的境地。即使发现了审计中的问题,也无法采取强硬的措施进行督促,只能依靠纪检、司法等部门来处理。

  根据高新区实际情况,在进行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时,应由区农业部门牵头,联合区纪检、审计、财政部门共同监督管理,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为使审计监督更加公开公正,年度审计要逐渐由乡镇经管站自审向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实施转变。审计机构的聘请须在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后,按高新区三资交易管理的程序招标确定。

  审计的内容应包括:(1)各项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2)财经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3)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财务收支合法性、土地发包、承包管理、债权债务等;(4)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含上级划拨专项、拆迁安置补偿及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等的管理、使用情况;(5)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6)村级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7)财务公开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区农村经济经营部门应结合高新区实际,根据不同审计对象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对于群众关注较多的土地承包、拆迁安置补偿、建设工程发包等方面要重点审计。同时,在做好年度审计的基础上,要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与绩效考核和干部管理挂钩。

  二、规范村级财务审计程序

  村级财务审计应按规范的程序进行,除做好处于中心地位的账面审计外,还要做好审计前的沟通谈话以及账外核实调查等工作。具体步骤可参照下图所示:

  在审计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村民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意见,欢迎他们参与到审计过程中来。审计的结果要及时公布,如村民对审计结果有异议,应当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求审计单位作出解释说明,如对解释说明不满意的可向区镇农经部门报告,必要时报告纪检部门进行调查。

  三、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力度

  由村委会依法依程序聘请的村级财务审计机构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可作为评价村干部管理水平和评先奖励的重要依据,对于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也必须问责,绝不能姑息。如在审计中查出财务人员在报账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不正当利益的,要责成退赔;查出村干部侵占、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等违纪现象,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造成国家集体财产重大损失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节建立健全"三资"监管平台高新区"三资"监管平台于2012年底已经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搭建,但在运行一年多来仍存在管理不规范、监管无法到位的情况,须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加强:

  一、建立"三资"电子台账

  在对"三资"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认真核对村委会账面余额,盘点现金、银行存款,重点清查集体所属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和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债权债务和各类合同,对"三资"的种类、存量、价值、权属和使用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应收尽收、账物相符、账款相符。同时,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对"三资"数量增减情况及时登记存档,实行动态管理。

  二、做好"三资"公开公示

  在全面摸清村集体"家底"之后,必须将所有情况向全体村民公开,让大家心中有底。随着时代的进步,公开的形式也应该多样化。一是利用橱窗式财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二是采取宣传图册的形式进行公开。针对部分农民很少到村委会财务公开栏查看的情况,对于集体资产较多的村,应把集体资产照片、权属、收益等信息汇制成一览图表,印制成宣传图册,分发至各家各户。三是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公开。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阳光三农网等平台公开"三资"信息,使群众随时随地查询到本村"三资"管理信息,增强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三、规范"三资"交易活动

  2012年底,高新区全面建成"三资"交易平台,着力运用平台,在实践中加强管理,将全区农村"三资"交易行为纳入区交易平台监管之下。2013年以来,按照制定的三资交易管理办法,区农交中心接受村级组织委托,运用平台进行交易,一年多以来共举办了6次农村公共资源交易,涉及村部建设、安置小区绿化处理、村部综合楼招租、门面招租及清产核资审计招标,成交金额共计300多万元。但目前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平台监管还处于比较松软的状态,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加强。

  为保障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真正实现"阳光运作",要从以下三方面下功夫:一是研究制定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细则,明确岗位管理职责、廉政建设、信息公示等一系列平台管理制度;二是每年要举办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培训,让区农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计核算中心财会人员熟悉业务,主动监管"三资"交易行为。三是要在交易实践中总结成功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从而不断完善制度和程序,确保"三资"交易的安全有效运行。

  第六节多途径化解村级债务
  
  多年来,高新区各村(居)都不同程度的面临债务化解的难题。要解决这一问题,根据政治经济学理论,我们不能单纯依靠政府扶助,也不能等市场来拯救,更不能不管不顾,破罐子破摔,而是要主动出击,多管齐下,化解各种不良债务。

  一、整合资源,分类化债

  各村债务的类型不一样,化解的方式肯定也不相同,因此,要化解村级债务的首要任务就是是要摸清各村自身债务结构,以此为基础,建立债务一览表,并针对不同性质的债务寻求相应的方法来化解。

  对于政策性负债,由于多是由于在政府下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补助的资金不足,而村级集体自身条件无法弥补而形成的,负债年月一般较久,一般在十年以上。因此,针对政策性负债,各村首先要寻求乡镇政府及区级部门的支持,积极争取加大财政资金补助力度。目前国家支农惠农项目较多,村级组织要积极申报,争取项目。对于历史陈债,可在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采取冲抵、销账等会计办法进行化债。对于留在村集体账务上的拆迁安置款,要按规定尽快出台分配方案,尽早分发到户。

  同时要善于整合各类资源,多渠道化债。一是要充分挖掘社会潜力,采取入股分红、冠名等形式,鼓励先富起来的人投资建设。二是要盘活集体资产,盘点村级闲置资产,发掘资产潜力,争取政府支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拍卖、外包、租赁等方式盘活资产。三是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如一些风景秀丽的村可发挥优势,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等等,一些有农业大户、农业企业的村,可考虑通过合作开发、入股分红等形式进行合作经营,扩大生产规模和影响力。

  二、完善机制,科学偿债

  一是要建立城乡一体公共财政体制和偿债机制。政府将村级基础设施及公益性事业建设纳入公共财政进行兜底,确保资金投入,避免因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新增村级债务。二是区财政加大对乡镇财政的支持投入力度,尤其是对村集体经济不够发达的地区,应相对多的进行补助,而不是搞"一刀切",帮助其化解村级债务。

  三、加强监管,严格控债

  一是要切实教育和引导村干部转变作风,廉洁履职,厉行节约,缩减招待费、办公费等非生产性开支。同时,在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中明确非生产性开支所占的比例,超过比例将不予报销。二是要建立新增债务责任倒查制度,对不经村民同意不切实际大额举债乱上项目的个人,要严格追究其责任。三是要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严格按预算进行控制,防止结算时产生大幅超预算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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