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完善东莞市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
4.2.1 建立健全相关社会保障制度
城市化进程当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土地权益的处置问题。我国农民比例非常大,土地作为农民最重要的资本,政府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时候要充分考虑这一点,一定要保证农民这类弱势群体的权益,统筹各种资源,合理安排,建立协调的城乡土地制度。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保障[34].东莞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产生了很多失地农民,在目前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很少的局面下,这些农民就更加依赖社会保障。目前东莞市虽然通过制度创新,比如说参保方式改革、扩大参保对象,将一些失地农民纳入到城镇社保体系当中,但是还是有很多失地农民游历在现在的社保体系之外,这是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保障。一些发达国家针对这些流动人口专门有立法保障,拿英国 1883 年制定的《疾病保险法》来说,这部法律就专门对农村地区的流动人口的医疗进行了特殊规定;在国内虽然已经对《社会保障法》进行了很多讨论,但是我国的专门社会保障立法讨论还比较少,我们要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大力推动社会保障立法进程,尽快的出台一部专门的社会保障法,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进步[38].
4.2.2 完善社保机构体制
在东莞市的社会保障机构改革和建设过程当中,就目前全国的社保经办机构建设和社保业务来看,确实是存着机构散乱、发展极度不平衡的状况,有些地方出现五个险种分属七八个部门,市、县一级经办机构运作艰难,人、财、物无法落实,业务无力开展等等的困境。再好的制度设置,没有载体把它有效地执行,不能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惠及群众,就无法发挥它应有的社会效益。前面提到,东莞社保在行政与经办高度结合的基础上,形成了有效运转的“政策执行-信息反馈-政策完善”机制,经办部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将政策问题即时反馈给行政部门,让行政部门迅速反应,对政策作出客观的分析和必要的修正。而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正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大,各项制度政策亟待健全完善,政策微调特别是省市一级的政策微调更成为工作常态。在这种背景下,如果行政部门与经办部门合二为一,则信息能在两者之间无障碍地传输和共享,也就不存在交易成本的问题,从而实现机构内部的高效、畅顺运转。其次,行政与经办合一的政府组成部门方式,能有效地保证了各级政府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机构的建设投入,彻底改变目前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碎片化的状态,真正把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目前东莞市的社会保障服务业务内容主要集中在社会保险这一块。关于社会保障的其他内容涉及较少,做的还不够到位,例如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等方面业务涉及较少,导致社会保障体系不是太完善,还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组织保障建设。
4.2.3 实现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
在这一方面东莞市要将推动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将其纳入到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之中,要求民政、劳动保障、财政、机构编制、建设、文化、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要各司其职、各尽其用,重点研究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机构建设问题,根据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的需要确定人员编制数量,并保障经费来源,为其工作的开展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在具体的工作当中,要知道街道、社区及农村地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大社会保障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能够对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有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明确社会保障对于东莞市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使群众能够转变观念,配合各级社保部门开展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同时,要明确社会化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对象主要是城市低保对象、企业退休人员(含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下同)和登记为失业的人员,在具体的服务形式上要坚持社区服务、企业服务和家庭自我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社会化服务当中的作用,将离退休及下岗失业人员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为其生活提供以社保服务,当然主要是以无偿服务为主,适当的采取劳动换取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无偿服务主要包括组织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特困退休、失业人员按照规定给予最低生活补助,协助失业人员进行就业,并给予他们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为他们提供劳动就业信息等等。在有偿服务上应该以需求和可能为原则,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他们提供有偿服务,自己无法解决的可以根据请求联系相关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介机构提供有偿服务项目。
4.2.4 实现社保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在这一方面,东莞市要着力实现资金来源的多渠道,构建起多渠道的资金筹集模式,保障社保基金的充足率。第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财政是社保基金的主要来源,这是由于社保基金的公益性特征决定的,目前东莞市社保基金财政投入所占的比重比较少,基本上在 10%左右,这一比重与发达国家社保基金投入比重相比差距比较大。以美国为例,作为实际上还没有实行全民医保的发达国家,美国的社保投入占到财政收入的 40%左右,单纯从比重来看是东莞市的四倍。而在欧洲一些国家,社保基金当中财政支出所占的比重更高,最高的瑞典、丹麦等国家几乎能够占到 70%.可见,东莞市在社保基金财政投入上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在今后的发展中要继续加大社保基金的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扩大财政投入在财政收入中额比重。第二,积极尝试在资金市场上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保基金的方式,2001 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减持国有股来筹集社保资金的筹资渠道,但是自从发布以来该通知贯彻执行的情况并不容乐观。但是东莞市最近几年国有企业的发展呈现出不错的趋势,企业的盈利能力不断增强,这就为运用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创造了前提和条件。在今后社保资金筹措上,东莞市要积极尝试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不断的积累自己的经验,在不影响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情况下,扩大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渠道在社保基金当中所占的比重。第三,利用社保基金投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是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一个重要途径,投资方式和领域很多,东莞市要重视和加强利用投资来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但是在投资的过程中也要注意一些问题。首先,投资风险问题,任何投资都存在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是投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的,使用社保基金进行投资的过程中,必须尽量选择低风险的行业,比如说储蓄增值、基金投资等等。
4.2.5 改革统账结合的模式,建立起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
东莞市在社会保险缴费管理上是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的,实行的是典型的统账结合的模式,在这种模式当中社会保险的费用来源主要有三个,也就是个人、单位和国家,而在农村地区也是个人和国家,先不说缴费的比例,只是单纯分析这种费用管理模式,其特点就是保证了资金的积累,又能满足个人未来的养老需求,又要满足当前的支付要求,因此对于账户资金的充足性要求相对比较高。从这种管理模式的形成来看,是从改革开放以后建立起来的,但是目前东莞市很多职工都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退休的,而且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加上计划生育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东莞市离退休人员也是越来越多,这些人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没有个人账户积累,这直接影响大这些人保险待遇支付,也就是说现在的保险制度存在先天的问题。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动统账结合模式改革,东莞市在这一方面也做了一些探索,但是改革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了费用征缴和管理方面,而在费用支付等方面则没有太多的变化。尤其是在社会保险资金筹集上,由于没有其他资金来源,单纯依靠政府及费用投入,实际上很难满足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需要。尤其是现在东莞市正在逐渐步入老年化时代,退休人员的增多让东莞市社会保障资金面临着很大的压力。根据东莞市劳动保障中心公布的数据,2012 年东莞市社会保障资金的缺口达到 16 亿元,虽然相对于其它地区东莞市的缺口还不是很大,但是缺口却存在不断增加的趋势,改革统账结合的模式,建立起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保障社会保障资金的充足率是东莞市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中面临一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