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国内研究综述
1.2.2.1国内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在金元浦的眼中,创意产业需要高科技技术手段,具有先进的网络等传播方式,是当代人们的精神文化娱乐需求所向,具有不受国家、行业、部门、领域限制的特点,结合文化艺术与实体经济创建而成的新型产业集群,它的核心是创意,大众可以通过她获得文化、艺术、娱乐等方面的产品。
前香港特别行政长官曾荫权在2005年10月其就任的第一份施政报告中,也充分肯定了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性地位,香港于同年11月成立了策略发展委员会,详细制定了香港文化创意产业的长远发展目标和方向。而我国第一次正式将“文化创意产业”这一概念运用在党和政府的重要文件当中,则是在2006年制定并印发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纲要》中。
作为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先行地区,北京市2006年颁布实施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解读,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价值应该是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运用创作、创造、创新等手段,提供给社会公众实实在在的文化产品和精神享受。
1.2.2.2国内关于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研究国内学者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理解也有所不同。有学者指出,文化产业集聚区在地理位置上相对集中,内部的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应当具有相关性,共同组成文化创意产业集群体。关于文化产业集聚区的另外一种说法,则认为文化产业集群应该在文化产业领域中进行集聚,这种集聚一般为空间上的集聚,由联系密切的文化产业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组成,包含核心的部分、外围产业集群和相关支撑机构等。学者欧阳友权则把文化产业集聚区定义为一个文化区域,由相互关联的文化企业或机构组成,在产业上进行互补,并通过一定程度的结合产生整体辐射力和影响力。
1.2.2.3国内政府在文化创意产聚区发展中的作用的研究国内学者对于政府在创意产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的理论研究主要从创意产业的自身特点、形成规律以及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等方面出发。厉无畏通过分析创意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四种典型模式,得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将有效促进区域经济的成功转型的观点。金元浦认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出场”具有历史性意义,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人们日益提高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衍生品,将加快传统产业的升级和变革。贺寿昌则赋予创意产业高度渗透性的特征,认为创意产业可以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有效改造传统产业,并通过整合再造产业链。
1.2.3国内外政府职能研究的动态
1.2.3.1国家干预主义政府职能理论在十六世纪到十七世纪期间,重商主义盛行。许多重商主义者认为,经济活动需要国家的干预,国家也必须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对外经济的发展离不幵国家的干预,由此,国家干预主义政府职能理论出现了。但是这一理论一直没有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直至20世纪的头二十年仍然是自由主义政府职能基本理论占据着国外对政府职能研究理论的主导地位。直到1933年前后,因为国外资本主义爆发了经济大危机,国家干预主义政府职能理论才得以站上政府职能理论研究的历史舞台,并且一跃成为舞台的“主角”.在这漫长了两百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国家干预主义政府职能理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干预主义政府职能理论肯定了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地位,认为政府的基本职能应该扩大领域,干预市场经济,实行经济干预,并在财政、金融以及货币等方面制定一定的调控政策,确保经济市场的良性运作,并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以刺激市场经济、鼓励消费、满足大众需求。国家干预主义理论认为,政府的基本职能的有效扩大,可以消除自由主义政府职能基本理论指导下的政府职能的各种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市场失灵”这一经典理论被广泛运用,批判了自由主义政府职能理论的缺点和过失,并运用国家干预主义政府职能理论对产生“市场失灵”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认为政府职能必须扩大到经济领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收入不公、垄断等问题,消除外部不利影响,从而有效推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美国经济学家萨缓尔森通过研究“市场失灵”,合理界定了政府的经济职能的四个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框架的建立、经济效率的提高、社会收入的平衡和宏观经济的稳定。
着名伦理学家罗尔斯也在其着作《正义论》中对政府职能进行了相关研究。他认为,政府应当遵循“最大最小值原则”,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是平等的,享有同样的权利,政府应该具有“作为公平的正义”,在经济活动和职业选择中,每个人的权利都是同等的,没有一个人可以凌驾权利之上。《正义论》中,政府被分为四个职能部门,分别是配给部门、稳定部门、分配部门和转让部门。它们共同组成政府,并非字面意义上的机构划分,而是履行不同政府职能的政府机构。据此本文认为,罗尔斯从政治哲学的层面对国家干预主义政府职能理论进行了严谨地分析和科学地阐述。
1.2.3.2自由主义政府职能理论与国家干预主义政府职能理论相对应的是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起源于欧洲古典自由主义。在古典自由主义中,国家和政府的出现,是因为人类社会不满足于自然状态,对自身的权利进行转移,并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由一个特定组织进行执行。因此,国家和政府的权力是契约人赋予的,契约人的目标在于保护自己以及社会公众的自由、生命、财产等权利不受非法伤害,这一权力的赋予是出于契约人的自愿行为。
因为国家和政府的权力是契约人让渡的,在运用权力的过程中,国家和政府的权力也是有限的,并且在古典自由主义中,这一权力是有边界限定的,规定了国家和政府不能干涉个人和企业的自由。契约人认为,“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国家和政府的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应当是保障个人和企业在最大限度内实行自己的自由权、生命权和财产权等。可以说,在古典自由主义者的眼中,政府仅仅作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守夜人”和“警察”,主导社会发展的仍然是个人和企业。但是,市场不是万能的。任凭市场自由发展的结果就是导致国外经济社会危机不断。
古典自由主义政府职能理论指导下的西方国家,在二十世纪20年代末,到达了经济危机的顶峰,社会受到很大的冲击,西方社会开始对古典自由主义政府职能理论进行反思。
此后,国家干预主义政府职能理论一举推翻自由主义政府职能理论,并且把危机产生的根源归结于自由主义政府职能理论。可以说,在二十世纪30年代直到70年代,国家干预主义政府职能理论已成为国外政府职能理论的风向标。但是,也因此产生了 “滞胀”问题。许多自由主义者抓住这一历史契机,着力复兴自由主义政府职能理论。一批国外学者再次拾起自由主义政府职能理论,深入思考政府干预下的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去其糟柏、取其精华,进而提出了 “新自由主义政府职能理论”这一概念,认为并不应该把市场的缺陷完全转交给国家和政府,政府的职能应当尽可能地减少。
1.2.3.3我国政府职能理论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开始逐步建立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政府职能理论飞速发展的标志性时期是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政府职能理论日趋成熟和丰富。我国政府职能理论把转变政府职能分为三部分:即调适政府职能总量、调整政府职能结构和变化手段以实现政府职能。在这三部分变化中,又存在五个变量,分别是政府和企业、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经济政策工具和政府机构改革。该理论从政府职能总量的调适变化着手,认为转变政府职能,需要调整政府和市场、企业、社会的关系,界定政府职能的范围,并且通过调适政府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合理区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各项职能。此外,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方式,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对公共事务进行直接或间接地管理和调控。
1.3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1.3.1研究方法
本研究在借鉴以往研究的基础上,采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实证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中政府的作用进行研究。
1.3.1.1文献分析法以有关书籍、报刊杂志、网站、期刊等大量文献为数据来源,搜集国内外地区、城市关于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资料,整理分析存在的差距,汲取其他地区旳管理模式和先进理念,探讨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中应起的作用,并提出推动福州市文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有效措施。
1.3.1.2案例分析法以福州市红坊海峡创意产业园为例,分析研究集聚区发展中的优缺点和政府在发展文创产业集聚区中的职能作用,总结出福州市提升改造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启示。
1.3.1.3实证分析法对福州市扶持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有关政策、机制、规章制度进行整理、分析,并对福州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有关数据进行统计、整理,以此了解政府管理在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1.3.1.4比较研究法虽然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具有自身的特点,但国内外不少地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巳有比较成熟的经验,理念比较先进,通过借鉴先进经验,可以更有效地发现在发展福州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过程中政府职能管理的不足之处,归纳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方向以及对策。
1.3.2研究思路
本课题运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实证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以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为研究对象,对政府管理下的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现状进行研究,综合分析政府职能、行业现状和市场作用对集聚区发展的影响情况,找出偏差因素。最后,针对分析所得的主要偏差,提出政策建议。具体如下:
1.4研究的创新之处
在全世界各地,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日趋成熟,拥有高科技和丰富的文化资源,它的核心是创意,并以这个核心贯穿产业发展的全过程,人们从中获得精神、文化、物质等多方面的需求,可以说,文化创意产业将成为二十一世纪的主导产业之一。
本课题吸收和借鉴国内外理论研究,基于政府职能研究与市场作用对文化仓I丨意产业集聚区发展的紧密联系性,结合福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中的政府作用为研究点,探讨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中政府遇到的问题与应发挥的职能作用,对推动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健康发展提出政策建议,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