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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关系的相关概念、理论基础和时代特点(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9-18 共506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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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研究
【第2部分】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途径和措施绪论
【第3部分】 警民关系的相关概念、理论基础和时代特点
【第4部分】日照市警民关系现状分析
【第5部分】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原因探析
【第6部分】国内外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经验
【第7部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途径和方法
【第8部分】和谐警民关系实现路径探析结束语与参考文献

  2.2 理论基础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20 世纪末,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一场被称为“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Management,NPM)的政府改革运动,这场运动最显着的特征是视社会公众为“顾客”,公共服务的宗旨是使“顾客满意”.社会上的纳税人,实际上就相当于政府的顾客,所以政府要尽可能满足纳税人的要求。对各种政务信息要进行公开,如果公民没有违反法律,就要保证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自由享受自己的权利,同时也可以向政府的服务机构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要求,并且通过市场的方式来提高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表现在警民关系中,就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为作为“顾客”的群众提供“公共安全物品和服务”,并了解群众的需求,听取群众的声音。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以美国着名公共行政学家罗伯特·B·登哈特为代表的一批公共行政学者基于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反思,试图在承认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于改进当代公共管理实践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并摒弃新公共管理理论特别是企业家政府理论的固有缺陷的基础上,提出和建立一种更加关注民生价值和公共利益、更加适合现代公民社会发展和公共管理实践需要的新理论。在新公共服务视角下,公共行政的主要使命是为公民服务,公共行政的着力点既不是传统公共行政所强调的“划桨”,也不是新公共管理所突出的“掌舵”,而应该是建立具有资源聚合力与现实回应力的公共机构,以更好的承担起服务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表现在警民关系中,就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首要作用是帮助公民明确阐述并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而不是试图去控制或驾驭社会。

  2.2.3 公共管理环境理论

  公共管理环境是指公共管理的外部环境,即公共管理主体系统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外部条件的总和,或者说是直接或间接作用于公共管理主体及其活动方式、活动过程的外部要素的总和。公共管理环境包括政治、经济、地理、人口、文化、民族、宗教等各种因素,影响着公共管理的运行过程,制约着其运行方向。公安机关作为公共部门,承担着公共管理的职能,必须不断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并努力达到平衡的状态,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建立起和谐的警民关系。

  2.3 社会转型期警民关系的时代特点

  2.3.1 当前社会转型期的特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已经进入到社会转型期。转型主要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由原先的以农业为主的社会转型到以工业为主的社会;二是由从传统型社会结构转型到现代型社会结构。欧美国家进入社会转型期的时间早于中国,在转型过程中,主要是依靠科学的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法。与之相比,中国的转型要更加复杂,简单地依靠科技发展和方法改进是不行的,还面临着经济结构的转型。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现在要向市场经济转型。与此同时,还要完成政治的转型和社会文化的转型。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在这一过程中,传统价值观将与新的价值观产生强烈碰撞,可能会引发人们的精神空虚、行为失准、道德失范等现象。同时还可能会出现集体主义、整体观念和奉献精神弱化,实用主义、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等盛行。

  其次,社会利益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由此导致了利益矛盾的复杂化,社会矛盾呈现多发、突发性特征。随着社会转型的步伐的加快,改革逐渐进入到深水期,社会不同团体间的利益出现不平衡现象,有时还会出现交叉,人民内部还会产生许多新的矛盾,各种关系更加多元化。利益的交织必然会引起矛盾的增加,来自各方面的矛盾也会形成一个更加复杂的矛盾网络。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也更加复杂,有一方发生变化,就可能引起较大的连锁反应。最后,伴随着社会的转型发展,还会出现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在计划经济时期,户籍的管理比较严格,人们的工作也相对稳定,管理社会治安也就更加容易。但在市场经济驱使下,人的束缚明显减少,人口的大量流动给社会治管理带来的压力也随之增大。

  2.3.2 警民关系的时代特点

  一是警民双方的地位平等。马克斯·韦伯提出,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基础是官僚科层制。在这种体制下,警察的主要责任是维护政府的利益,扮演的是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的工具角色,而普通民众则是被管理的对象,双方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公民只能无条件的接受。警察在统治阶级的安排下向民众传达指令,并对其进行管理,普通民众不会主动参与到社会安全管理当中。进入社会转型期以后,要对改进传统的警民关系,应更加注重公众的个性需求,有意识的对原来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进行改进,努力提高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的工作效率,建立新型的平等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警民双方的地位发生的变化表现为,警察不再是掌握统治权力的特权阶层,而是群众所需公共安全服务的提供者和保障者。这种变化的理论基础是民权理论,公民在国家的体制当中成为主体,警察与民众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警察机关要努力给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并且积极创造条件,让公民可以参与到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当中。警察要侧重于倾听群众的呼声,鼓励他们更多地表达意见和看法,改变其充当被管理者的传统观念,而是要以主人翁的身份与公安机关一起承担责任,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形成和谐的社会新局面。

  二是在警民关系本质的服务性。警察手中掌握一定的社会管理权力,但这种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警察要对人民负责,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宗旨。公安队伍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纪律队伍,警民关系和谐与否不但关系到公安机关自身的形象,而且会对党的执政地位以及社会的公共安全产生极大的影响。在新型的警民关系中,人民群众是核心,是国家的主人,更是权力的本体。提供服务则是公安机关的使命,也是必须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任务。衡量公安工作好坏的标准就是让人民满意,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是人民的利益,工作的目标就是保护人民的利益和安全。基于这些要求,公安人员应多深入到群众当中去,了解群众的疾苦,把群众视为亲人,为他们解决困难,办实事,办好事。在构建新型警民关系的过程中,警察要做到“三懂四会”,即“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3]”,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公民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广泛性。从我国的具体国情来看,长期以来强国家、弱社会的历史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公民自由发展的权力,而社会力量对公安机关工作的监督和约束也是比较少的,在这种环境中所形成的警民关系就是单边的关系,警察处于主导,民众处于被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平等、自由的观念深入人心,公民的权利、法制和公共利益观念都得到明显的提升。社会大众不再是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而是把目光投向社会的公共利益,对于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也不是像以前那样简单的接受,而是以一个主人的身份参与其中,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警民双方会更多地进行沟通,双方的关系不再是单边管理,而是双向制约。这种新型关系的作用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公众更多地理解警察的工作,会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并且献计献策。二是警察的工作受到来自公众的更多监督,对于公安工作当中的失误以及服务的缺失,公民会积极进行督促反馈,推动民警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从而最大限度保护公共利益。

  四是为人民服务内容的丰富性。新时期、新阶段,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利益表达方式都在发生变化,社会各阶层的思想观念和心理状态也在改变。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还要面对更复杂的敌对势力的破坏与渗透,面对更多样的新型犯罪手段。新的时代背景对公安机关的服务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做好专政的工具,同时又要做好服务的公仆。一方面要全面维护社会的稳定,严厉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证国家的稳定与安全。另一方面要承担为人民服务的职责,保护人民,通过贴心的服务,让群众可以安居乐业。公安机关应创新工作思路,通过新的模式来管理社会,运用新的方法来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要把自己的管理职责与服务进行有效的结合,管理的对象也要不断进行扩展,要考虑到流动人口、网络社会、新型社会机构等因素,通过不断努力,为整个社会提供更加多样性的服务,让群众能够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更加优惠的政策,从而使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社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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