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语
作为现代民法上的基本制度之一,善意取得制度对于维护动态的交易安全意义重大。由于我国现行立法没有全面具体地规定占有脱离物的善意取得,无论是在我国的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中,对于脱离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一直都存在争议。我国《物权法》仅在第107条规定了遗失物的善意取得,而在司法实践却将大量存在的盗赃物等其他占有脱离物排除在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外。虽然也有个别的法律规范涉及到盗赃物的善意取得问题,但总体来讲,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并没有完整统一的规定,这不失为立法上的一大漏洞。笔者通过对世界各国不同立法例的对比分析,以及对我国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范的梳理,将与我国动产脱离物的善意取得相关的法律归纳整理,为司法实践中处理动产脱离物的善意取得问题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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