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我国发展民营银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1我国发展民营银行的必要性
3.1.1理论依据
在当今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引擎”之一,对于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金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获得了学者的广泛支持。民营银行的出现将完善我国的金融结构,使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走向平衡。西方经济学家格利和E.S.肖分别在《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方面》和《金融中介机构与储蓄--投资》两篇论文中建立了一种金融发展模型,推演金融发展由初级向髙级、从简单到复杂逐渐发展的过程,以此来证明经济发展等级越高,金融所起的作用就越强。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认为银行家对企业家进行蹄选,为那些更容易成功的企业家提供资本支持,来帮助企业家完成创新和工艺技术进步,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通过对35个国家在100年间的经济和金融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后,在《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一书中指出:“经济与金融的发展之间存在着大致平行的关系,随着总量和人均的实际收入及财富的增加,金融结构的规模和复杂程度亦增大。而且在多数几个统计资料充分的国家中,证明了经济飞速增长的时期也是金融发展速度较高的时期”[6].经济学家金和莱文从金融功能的角度来研究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他们对80个国家从1960年到1989年间的经济数据研究后发现:当一个国家或地区已具备经济增长的稳定外部条件时,如果金融没有得到良好的发展,那么经济也不会得到有效的增长。现代的经济体制是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发达的货币信用经济或金融经济,它的运行表现为价值流导向实物流,货币资金运动导向物质资源运动。金融运行得正常有效,则货币资金的筹集、融通和使用充分而有效,社会资源的配置也就合理,对国民经济走向良性循环所起的作用也就明显。
由此可见,金融发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的金融发展状况与经济的发展状况明显处于非对称状态,金融的发展要落后于经济的发展。其理由如下:
一方面是银行仍然是我国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根据我国证监会年报:截至2012年底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494家,总市值23.04万亿元,当年共发行股票和债券602只,合计筹资7610. 56亿元。而我国银监会年报表明:截至2012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为133. 6万亿,负债总额为125. 0万亿,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达到67. 3万亿元。从这些数据明显可以看出我国的主要融资渠道还是银行融资,证券市场融资所占的份额还很小。所以,我国银行业的融资能力直接应影响到企业的融资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另一个方面是我国金融结构很不完善,无法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的中小企业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的就业和新增就业接近80%,对国民经济的总体贡献已超过全国的近60%,对税收的贡献也超过50%,但中小企业只得到了全国银行业30%的信贷支持,70%以上的的银行信贷仍旧提供给了国有性质的企业,从而造成了我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和浪费,直接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转型。所以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民营银行势在必行,这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3.1.2现实需要
第一,民营银行的设立是对国有金融体制的重要补充,从而完善我国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民营经济得到了党和国家的大力支持,将更加公平的与国有企业进行竞争。民营经济在经过30年改革幵放的发展后,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最活跃的经济力量,并在经济总量中超过国有经济,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中一个重要的经济主体。金融业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并由经济的发展水平所决定。当前我国多元化的经济主体的需要多元化的金融结构与之相适应。然而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银行基本都具有国有性质,属于单一的国有体制,并且绝大部分的信贷资源也提供给了国有性质的企业。根据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县级以下机构幵始撤销与合并,把主要人力和财力放在中心城市。
这使得单一化的金融体制与多元化的经济体制更加错位,民营银行的出现将对国有金融体制是一个很好地补充,进而产生我国多元化的金融体系。民营银行将为中小城市,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满足我国多元化经济主体的发展需要。政企分幵、自主经营、结构合理、运营高效的民营银行发展壮大后也将起到“餘鱼效应”的作用,从体制内给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巨大的竞争压力,进而打破体制僵局、提高金融资源的效率配置,建成我国高效稳定的多元化金融体系。
第二,民营银行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必然选择。首先,中小企业在我国当前国民经济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目前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要素禀赋结构特点是劳动力相对丰富、资本相对稀缺[7].我国的比较优势在劳动力密集产业方面。我国的中小企业绝大多数就是要求资金相对较少,劳动力需求较大的企业。中小企业的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是与我国的要素禀赋结构相吻合的。所以,发展中小企业能够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最大限度的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发展劳动力密集的中小企业还能够更充分的提供就业机会,不仅能为城镇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而且还会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快城镇化进程。因此,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转型是否成功以及社会的稳定。
其次,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无法得到解决。企业的外部融资方式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形式进行融资的方式。间接融资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借贷资金的方式进行融资。
在现有的体制下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是无法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的。由于直接融资是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一种直接交易,投资者必须亲自对使用资金的企业进行全方面的了解和判断,才会进行投资。投资者在对企业进行了解和判断的过程中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这造成了中小企业无法使用直接融资的方式进行融资。这是因为:一个方面,我国缺少完善的社会信用机制、社会公正机制。使用资金的企业必须要通过完善的信息披露和公正的会计、审计等第三方监督方式来使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透明化,让投资者相信企业的盈利能力。但正是由于我国缺少社会诚信机制和社会公正制度等,才使得投资者很难相信企业的发展状况。当前在证监会严格管制的上市公司出现了大量的第三方审计失败的案例。例如,产生巨大影响的黎明股份和银广夏等一系列审计失败案例,使得第三方审计信息的可信度受到严重质疑。对于没有上市的中小企业的来说,第三方监督的公信力就更加让投资者怀疑。另一个方面,使用资金的企业为使披露的信息达到较高的可信度,所支付的信息披露、社会公正成本等费用与企业的规模没有太大关系,大企业和小企业所支付成本几乎一样。大企业的融资规模大,在单位融资所需要支付的成本就相对较小。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则是额度小、次数多、用款时间短以及款项主要用于救急,没有计划性等,这就使得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承担过高的成本,无法通过直接融资来获得资金。
由于中小企业经营活动透明度较差、经营信息可信度不高,使间接融资成为了中小企业必然的选择。然而我国相对单一的金融结构与多元化的经济结构,使得金融发展结构和经济发展结构出现错位,银行金融机构的主体(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将70%以上的的信贷资源给与了国有经济部门。这导致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一直以来都没有得到解决。在实际的信贷过程中,由于我国现阶段还没有建立健全的个人、企业的信用监督机制和信用评级制度。银行在贷款审查的时候更加看重有无固定资产可以抵押,而很少通过信用历史来决定是否放贷。另一个方面:中小企业自身具有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往往不真实,技术落后、经营粗放效益不高,资产积累少,可抵押物少等特点,这也产生了在融资上的特点为额度小、次数多、用款时间短以及款项主要用于救急,没有计划性等。而国有银行在信贷方面存在着审级层次多、环节多,运行效率低等特点。从中小企业的特点跟国有银行的信贷特点可以看出:中小企业融资特点与国有银行的信贷流程是不匹配的。这使得国有银行在受理中小企业信贷的时候不得不支付高昂的信息收集、核实资产和调查信誉的费用,并且往往会面临多次核实、多次审批的问题。这就造成了单位贷款成本太高。所以国有银行更愿意为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不愿意为中小企业服务。为了打破这种垄断局面,我国建立了 100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然而不论是国有股份占比较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例如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还是民营资本占比较多的民生银行,都跳不出这样一个规律:在刚刚开始营业的时候,花费了不少精力,建立了较好的规章制度,银行的表现还不错。可是,慢慢就发现这些银行的行为表现逐渐向四大国有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靠拢,形成了所谓的“工农中建化”现象。股份制商业银行跟大型国有银行进行竞争争夺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的信贷市场,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改善。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个方面是由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与政府之间没有做到政企分幵。在制度上和人才上也是借鉴和“转会”的国有银行的制度和人员,在运营上也就跟国有银行没有太大区别。由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存在着跟地方政府千丝万缕的联系就造成银行不可避免利用这种关系优先发展当地优质的市场资源--国有企业和大型的民营企业,并在当地市场形成一定的垄断状态。另一方面是信贷人员在处理业务的时候更加注重国有企业。因为所贷款项即使成为不良贷快也是国有资产的转换,没有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需要承担的责任小。所以,这造成我国的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没有实质的改变,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就得不到解决。
最后,民营银行的出现将能够很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通过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国有银行体制内的改革无法达到提高金融资源高效配置,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金融目标。民营银行将从国有银行的体制外出发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一个方面,由于我国对民营银行现在还缺少健全的法律制度,例如,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存款保险机制、信息披露制度等。而且监管机关也缺少监管的经验,上个世纪80--90年代,民营资本进入城市信用社最后以失败告终,监管机构的监管问题也是一个主要的原因。所以,民营银行的设立必然是循序渐进,从地方中小银行开始,然后慢慢做大。这不仅有利于国家防范金融风险,而且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也会随着民营银行的发展而提高。从国家金融监管的角度和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来说,民营银行在发展的初期必然是具有地方性的中小银行。另一个方面,民营银行的信贷特点与中小企的融资特点是相互匹配的,民营银行作为地方性的中小银行,具有规模小、扁平化管理、经营机制灵活且成本相对较低,效率更高等融资特点,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加快,民营银行的贷款机制将更加灵活。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则是额度小、次数多、用款时间短以及款项主要用于救急,没有计划性等。然而民营银行在为大企业融资方面,由于大企业融资规模大,借贷时间长,有更强的话语权,而民营银行只能被动的接受,所以无力为大企业融资,即使勉强进行融资,也会导致民营银行的风险过于集中,资金周转时间长,一旦出现挤兑将很难处理。所以民营银行为中小企业融资就成了必然的选择。
同时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作为地方性的民营银行对本地的企业更加了解,更加有利于信息的采集和证实,也更有利于监督贷款后资金的使用情况,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这能够把处理单位贷款成本大规模降低,也能够把信贷风险降低到最低。民营银行审批层次少,上下级进行申报时,更易沟通,效率更高。再者地域性的优势还有利于民营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通过长期的合作关系更有利于了解中小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中小企业也就更加注重自身的信誉,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国有银行等大型银行则由于在地方上是分支机构,经理人员经常调换,对地方企业了解较差,即使足够了解也很难得到上级的支持。更何况国有银行还受到政府政策和人力资源的限制,所以,国有银行主要为国有企业服务。民营银行将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
3. 2我国发展民营银行的可行性
3. 2.1法律上的的可行性
仅从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上讲,我国民营资本在设立民营银行方面是不存在法律障碍。设立民营银行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相关条款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8].从中可以发现我国《商业银行法》中没有对设立民营银行作出歧视性的限制性规定。我国作为一个法治国家应当遵循法无明文禁止即允许,只有这样才能树立法律的威信,才能取信于民。
此外,根据法学的重要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我国已经对外资银行进行开放,也就应该为民营资本设立银行进行幵放。然而,我国却对国民自己的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却设立了 “玻璃门”,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对本国民营资本的“歧视”.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外资银行涌入我国,并于2006年取得“国民待遇”,并且还没有地域限制和行业限制。根据银监会年报,截至2012年底,总共有来自49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我国设立了 42家法人、95家分行和197家代表处,包括外资银行支行在内的营业网点已达到900家。外资银行在我国经营取得积极进展,经营规模扩大、并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同时业务发展多元化。然而,我国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却迟迟未取得准入资格。这显然在法理上是不合适的。所以,民营银行在我国的设立和发展在法理和具体法律规定上具有可行性。
3. 2. 2现实可行性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从无到有,显示出强大的生命活力,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民间资本也迅速积累。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的总额是210.6亿元人民币,而30年后的2008年,这一数字达到了 21.4万亿元,增长了近1000倍!这还不包括居民手中持有的现金。截至2012年底,证券市场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494家,总市值也达到23.04万亿元,由此可见我国民间资本的巨大体量。巨大的民间资本必然寻找投资渠道,然而我国的金融市场较小,投资渠道过于狭窄,所以大量的资金就开始炒楼和进行民间借贷,使之脱离政府的监控,给我国市场经济带来巨大风险,影响社会稳定。特别是民间资本借贷在我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东南沿海甚至形成了 “繁荣的地下金融”.根据人民银行温州支行做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2011年上半年,温州市的民间借贷规模就达到了 1100亿元,比去年同期猛增了 300亿元,借贷的年利息也高达到24%.该行调查显示参与民间借贷的人员也相当广泛,温州当地有89%的家庭和个人直接参与借贷,59. 67%的企业也参与民间借贷。
如此繁荣的民间借贷必然有巨大的信贷需求。据调查温州有63%的中小企业有融资需求,在这其中76%的小企业的融资额度都在100万元以下,银行难以满足这些中小企业。
使得50%中小企业依靠亲友及民间借贷获得融资。从中可以看出民间借贷的资本最主要来源于家庭和企业,然而政府对民间资本又很难监控,一但发生危机将直接影响到大量家庭的生活和企业的生产,进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大规模的民间借贷充分说明了市场上具有有充足的民间资本和庞大的借贷市场。这两样是民营银行发展所不可或缺的。所以,发展民营银行具有资本和市场的可行性。
民营银行不仅有理论上的需求和可行性,而且在实践中也存在成功的案例,这从现实的角度证明民营银行成功发展的可行性。浙江省台州市的三家民营银行历经十年,为民营银行的发展提供现实的成功案例。
台州银行是于2002年在台州市路桥区银座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建立的,当时注册资本为三亿,政府参股只有5%,这是全国首家政府没有控股的城市商业银行。台州银行以通过让小企业得到一流的金融服务,以改进中国的金融市场为企业使命,树立了“简单、方便、快捷”的优质金融服务品牌,始终坚持“中小企业的伙伴银行”的市场定位。
专注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对小微金融市场精耕细作,不断创新管理方式,灵活而又不失严谨,为客户量身定做了多款金融产品,提供个性化的优质金融服务,2012年率先在全国推出“免费银行”服务,让利于广大小微客户。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台州银行取得巨大发展:截至2012年末,注册资本18亿元,全行(含村镇银行)资产总额为699.82亿元,各项存款余额578.9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36.4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38%.并连续四年被中国银监会授予“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机构”称号,“小本贷款”被中国银行业协会评选为全国服务小企业及三农双十佳金融产品,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2世界前1000家银行排名中,位列670名,较2011年晋升100名。香港《亚洲周刊》对亚洲300家银行进行综合评估后,认定股东权益回报率,台州银行排名榜首。
2006年,泰隆银行在台州市泰隆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的,政府在成立时没有参股。泰隆银行以“小企业成长伙伴”为理念,在实践中探索小企业信贷服务和风险控制技术,总结出一套以“三品、三表、三三制”为特色的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实现了小企业融资“事前低成本获取信息、事中低成本监控管理、事后低成本违约惩罚”的三个低成本,成功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截至2012年,泰隆银行已累计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65万多笔、3500多亿元,直接支持了近170万人就业(按照每户小微企业用工10人计算),帮助40多万名失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工人实现了劳动致富,得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温总理称赞“银行办得好”.泰隆银行三次被中国银监会评为“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根据泰隆银行年报:2012年末台州银行总资产为701.99亿元,同比增长22.74%,2012年实现净利润15.32亿元,同比增长13.53%,并在上海、杭州和丽水等地建立多家分支机构。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则是以温岭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成立时政府参股只有5%.
民泰银行秉承“与中小企业同发展,与地方经济共繁荣”的使命,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致力于为小微企业打造便捷、高效、灵活的金融服务,经过不断实践与探索,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上做出了自己的特色,建立了一套效率高、管控严、风险小的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模式。长期以来,全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0%以上,以实际行动赢得“小企业之家”的美誉。根据民泰商业银行年报:截止2012年末,全行资产总额达570.04亿元,资本总额为14.79亿元,全行共下设7家分行,42家支行,发起设立9家民泰村镇银行,其中2012年新增嘉兴分行等10家分支行,并在筹建6家支行。新发起设立重庆九龙坡等5家村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