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的全部经济理论都建立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这一理论通过说明什么是价值、价值的源泉在哪里即什么劳动形成价值、这种劳动为什么要形成价值、如何形成价值等根本性问题,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是以商品货币开篇的,通过对商品和生产商品的劳动的性质和形式的分析,提出了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学说,使得劳动价值论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马克思指出:"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现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物。",这里指出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的"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商品的交换过程就是让渡使用价值和实现价值的过程,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商品之所以能按一定比例相交换,原因在于商品中都含有一个共同物,即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
正是这种劳动构成商品交换的基础,体现着交换者之间的经济关系。与商品二因素相对应的是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由此我们认识到,生产商品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的统一: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具体劳动转移生产资料的价值,二者是同时进行的。
劳动二重性学说的建立,科学地解决了什么样的劳动创造价值、怎样创造价值的问题,解决了价值创造和价值转移的问题。劳动二重性理论,是理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枢纽。
在从质上研究了商品后,马克思又从量上了研究了价值量的决定问题,揭示了商品价值量和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劳动的自然尺度是劳动时间。生产同一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是有差别的,所以计量商品价值量只能使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微观上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生产一个商品的时间,从宏观上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生产这种商品的总量时所需要的时间。同时这个价值量不是一成不变的,"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商品的价值形式和货币的本质问题也是劳动价值理论的重要部分。商品的内在价值只有通过交换才能得到表现。马克思把交换价值作为价值的表现形式进行分析,揭示了内在于商品的价值是如何表现出来的,价值形式是如何发展的,货币是怎样产生的,以及货币的本质是什么。
西方经济学的效用价值论
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初叶,在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中发生了"边际革命",这标志着西方庸俗经济学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边际革命的发生有其政治和经济上的原因。政治上为了抵御工人阶级的威胁迫切需要一种理论对抗马克思经济学,尤其是反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经济上的原因是为了适应资产阶级研究市场机制谋求经济效益的需要。边际革命以边际效用价值论的提出为开端。理解边际效用价值论对理解整个西方微观经济学有重要意义。
效用价值论和边际分析
法国经济学家孔迪亚克(Condillc, E. B.)在1776年的《商业和政府》中最早提出了效用价值论,认为效用是价值的源泉,而效用是消费者因为商品消费所得的满足感而赋予商品的主观属性。关于价值的决定,孔迪亚克认为,价值取决于效用和稀缺性,效用决定价值的内容,稀缺性决定价值的大小。他还认为,一切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活动都创造效用,因而都是生产性的,按照这一思想,土地、资本和劳动都在生产中提供了生产性服务,都应在共同创造的产品中得到其相应的份额作为报酬。
边际分析的代表人物德国经济学家戈森(Gossen,H.H.)于1854年出版《关于人类关系法则及由此导出的行为法则的发展》一书,建立了一套以边际分析为基础的消费理论。戈森认为人类行为准则有三个特征:功利主义,认定一切人类行为的目的在于追求最大的享乐;强调消费和需求;运用数学方法,认为经济学是研究各种理论结合在一起所引起的结果,不借助于数学就无法判断这些结果。戈森的消费理论有两个基本要点,即戈森第一定律和戈森第二定律。前者提出了效用递减原理,认为随着消费的商品数量的增多,虽然由消费产生的总效用增加,但增加的速度在递减。当商品消费量的增加未达到饱和点时,边际效用递减且为正数。戈森第二定律是把第一定律运用于消费行为而推演出来的。在收入有限消费欲望无限的假定前提下,任何特定商品的最后一个单位的货币所产生的效用等于别的商品的最后一个单位所产生的效用时,消费商品的总效用最大。在消费决策过程中,最重要的不是总效用而是边际效用。戈森第二定律的内容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基石。
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基本思想要点
关于效用的本质、度量和比较。西方经济学家认为:"效用是指商品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或者说,效用是指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时所感受到的满足程度。""效用这一概念与人的欲望是联系在一起的,它是消费者对商品满足自己的欲望的能力的一种主观心理评价。"对于满足程度即效用的度量问题,西方经济学家并没有给出准确的论述,只是假定效用可以度量,笼统地给出了基数效用和序数效用两种方法。效用度量问题是当代西方经济学效用分析理论的一大难题。实际上效用之间是不能比较的,即使用序数效用论代替了基数效用论也是不能比较的。
关于效用函数理论。"效用函数表示某一商品组合给消费者所带来的效用水平。"它研究消费者所获得总效用的决定因素。效用函数理论认为所消费商品的效用量取决于所消费的商品的数量,消费者从所消费的各种商品中所获得总效用等于各种商品的效用量的总和。
关于效用最大化原理。西方经济学家利用边际效用假说和相等利益原理研究了实现效用最大化的条件、边际效用与需求的关系以及边际效用与交换的关系。在收入有限、消费欲望无限的假定前提下,任何特定商品的最后一个单位的货币所产生的效用等于别的商品的最后一个单位所产生的效用时,消费者的总效用最大。同时认为决定消费者需求的基本因素是边际效用,而商品交换的均衡条件问题涉及到边际效用、效用最大化同市场商品交换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的基础是交换双方从买进的商品中获得的效益大于卖出商品对他具有的效用。二者相等时市场交换便达到了均衡状态。
作为价值理论的边际效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价值的实体是商品的边际效用,而商品的价值是消费者以边际效用为依据赋予商品的一种主观评价。该价值论是建立在戈森第一定律即效用递减法则基础上的。边际效用在量上与商品的数量呈反比,同时,边际效用的存在以商品的稀缺性为前提。
价值理论的比较与评论
效用的可度量性是一个轻率的假定。西方经济学的效用并不是指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消费者从商品消费中获得的满足感,是一种纯主观的东西,这是无法度量的。与此不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解决了商品价值量的计量问题: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的。
效用不能说明新价值的创造和旧价值的转移,无法解决价值的补偿问题。生产中耗费的价值应在交换中得到补偿,否则商品生产无法进行。对于这个问题,效用价值论认为,效用是消费者对商品带来的满足程度的评价,消费者在评价某件商品的效用时,是绝对不会考虑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生产资料的效用是多少和劳动消耗是多少。因此,效用根本不能转移。至于他们认为的,产品的效用决定生产它的生产要素的效用,产品的价值决定要素的价值。这在现实中是不成立的。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成功的解决了价值转移问题。生产商品的活劳动创造新价值,物化劳动转移旧价值,产品的价值由这两部分组成,并通过交换得到实现,这样生产和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
边际效用价值论完全忽视劳动,极力贬低生产和劳动的作用,片面强调消费、需求、欲望和主观心理作用。他们认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重点是个人的欲望和需求,它们在市场上和在整个经济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消费是主要环节,生产过程仅仅起着从属的作用。对于生产资料的价值决定,提出了"归于论",似乎生产资料本身没有价值,只有消费资料的价值才能够最终决定生产资料的价值。
价格并不进入效用函数是不符合现实情况的。价格是由效用函数推导出的需求曲线决定的,所以进入不了效用函数。但价格不进入效用函数说明价格不影响消费者对该商品效用的大小。这与事实上的消费决策是相违背的。消费者在做决策时不仅要考虑该商品的有用性,还必须要考虑商品的价格。
边际效用分析的合理因素。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基本错误是将效用即使用价值同价值混为一谈,用使用价值去说明价值。
但这并不能说明研究使用价值不重要。因此,边际效用价值论在使用价值上的一些研究值得我们借鉴。实际上,消费者的主观意义上的使用价值及商品使用价值递减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对于商品效用及其变动规律进行分析是必要的。研究消费者心理,对市场需求做出预测,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边际效用价值论的错误不在于进行边际效用分析,而在于用效用代替价值,用边际效用说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