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本论研究对象问题,目前学术界存在的普遍倾向是试图用另外一个经济范畴(或是生产关系或是劳动方式)代替“生产方式”,或者重新定义“生产方式”。笔者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不妥的,破解作为《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生产方式的含义的难题的突破口在于正确理解生产方式的实质是生产的方式,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技术方式和社会方式,具有自然和社会二重性。因此,本文从生产方式的二重性-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角度探索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生产方式”的含义,认为具有二重属性的生产方式是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经济范畴,不能被除此之外的任何一个经济范畴所代替。
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中介学说
第一派别的经济学家主张,将马克思所概述《资本论》研究对象中的生产方式理解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中介,即生产力不是直接决定生产关系,而是通过生产方式影响生产关系。
将物质生产方式理解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中介,进而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决定”一词意味着单方向的影响,在“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中,代表着只能是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方式不能反过来对生产方式起作用。从时间维度看,“具有决定性的事物”在前,“被决定的事物”在后,而具有“适应关系”的两个事物可以同时存在,不存在时空的差异。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妥的。在现实的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不存在脱离生产关系的生产方式。一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必然有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体现其中;反过来,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也只能存在于一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之中,而不能够存在于其外。按照这样的理解,手推磨的生产方式,是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志;同时,封建社会封建地主和农民的有一定人身依附关系的特有的生产关系也就蕴含在这种生产方式之中。同样,蒸汽磨的生产方式,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表标志,同时,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建和雇佣工人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也就包含在这种方式之中。与此相适应,揭示封建社会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其直接的研究对象就是手推磨的生产方式。同样,揭示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其直接的研究对象就是蒸汽磨的生产方式。
二、广义生产关系学说
第二种派别经济学家的观点是则认为,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生产方式理解为生产关系,即一定生产资料基础之上的社会生产关系(包括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
我们知道,在学术界,“广义”的规范性范式是内涵规定性少,外延范围大。然而,这里定义的“广义”更像是“总和或综合”的意义。如果真的要给广义生产关系下定义,也只能是适用于一切社会经济形态的定义,即一定历史阶段的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经济关系,进一步地,如果“广义的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构成的经济关系系统,那么,前者与后者就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我们不妨看看《资本论》序言中的经典语句“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 这里的“生产方式”是“广义的生产关系”,从而句子前后成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但是,引文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后面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并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这个定义抹杀了“相适应”一词的内在逻辑关系。所以说,某些学者用“广义生产关系”代替“生产方式”是不正确的,不符合马克思原意的。如果承认生产方式具有自然和社会二重属性,也就是承认生产方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那么《资本论》序言中的那句话在逻辑上是可行的,因为这里的生产方式绝不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简单加总,而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是一个新事物。
三、生产的自然形式和社会形式的辩证统一
众人皆知,任何生产都是由生产的主体—劳动者和生产的客体—生产资料构成的或者说任何生产总是劳动者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借助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的经济活动,所以说,生产方式,即生产的方式,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有机结合形式或者说是生产要素(经典的三要素论)的结合形式。显然,这是最一般、最抽象意义下的生产方式,适用于任何社会经济形态(社会经济类型)。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经济形态的特殊性表现在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特定的结合方式上,这里的结合既有技术形式的结合,与生产力相关;又有社会形式的结合,与生产关系相关。实际上,既然商品经济时期的生产活动总是通过社会分工进行的,那么这个历史阶段的人们的生产活动必然发生两方面的关系:一是自然关系,表现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技术方式;二是社会(生产)关系,表现为劳动的社会组织方式。因此,生产方式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具有二重属性:自然属性-反映生产力的内容和社会属性-反映生产关系的内容。既然生产关系是生产方式的社会属性的内容,所以也就不存在生产关系可以脱离生产方式而独立存在的问题了。马克思曾说,“在一定的生产方式本身中具有其活生生的现实性,这种生产方式既表现为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又表现为他们对无机自然界的一定的实际的关系。”
运用生产方式二重性原理不难看出,“协作—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在现象形态或者说在形式上表现的是劳动或生产的自然形式的变化,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自然形式或技术条件的演变,反映了劳动的自然形式的内容。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这些“形式”的变化,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隶属”发展为“劳动对资本的实际隶属”,反映了劳动的社会形式的内容。“协作—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的演变过程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逐渐建立过程,是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向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转变过程,是工人阶级与资本家阶级矛盾升级的过程,是生产社会化和社会分工不断深化的过程。因此,这个演变过程不仅有物的自然的关系,还有人的关系,而且后者是本质的、最重要的。它们表面上是生产工具的更新换代—手工到大机器,表面上是生产力方面的内容,其背后却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即生产关系的内容。因此,这正是马克思的历史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的体现,马克思总是运用由现象到本质,由形式到实质的方法论剖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如果抛弃了这个方法论,就会犯割裂生产方式或劳动方式二重性的错误,从而使得《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研究方向偏离正确轨道。
笔者认为,将生产方式直接与生产关系对应的做法是对马克思意义上的《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理论研究方向上的某种程度上的偏离。
然而,不论是“生产关系说”还是“劳动方式说”,它们都只强调了生产方式二重属性的一个方面-社会属性,不重视或忽视了其自然属性的内容,从而是值得商榷和批判的。因此,作为政治经济研究研究对象的生产方式只能是作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相统一的生产方式,这里的生产方式不能被除此之外的任何一个经济范畴所代替,若要全面理解生产方式,必须坚持生产方式的二重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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