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省份,但又是一个矿产资源富集的省份。作为资源大省的青海,在兼顾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方面担负着重大责任,同时也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一、青海多民族地区资源型企业的现状与发展前景
资源型企业是指从事不可再生矿产资源的开采、加工、经营、终端零售,以生产的资源型产品为最终主导产品形态,在产品价值构成中资源产品的价值贡献占据主体地位的企业。近年来,随着资源日益枯竭,生态环境污染日益恶化,产品结构调整和资源产业安全度较低等因素的制约,资源型企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转型升级,建设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是资源型企业生存的唯一途径。资源型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应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在实现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兼顾环境效益、资源效益、社会效益、安全效益,协调好内部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关系,确保和谐、高效、有序、长期的发展能力。
青海省是一个资源型省份,在青海省政府表彰的 2011年青海财政支柱企业、2011 年度青海省上缴税收大户企业总共 25 户名单中,资源型企业或与资源开发有关的开发银行就有23 户,比例占到96%,充分说明资源型企业在青海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青海省资源型企业目前仍处在低层次和粗放型的初级阶段,科技创新能力较弱,科技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青海省经济发展的进程。因此,需要认清青海省资源型企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采取对策,提升青海省资源型企业生存能力。
青海矿产资源非常丰富。全省截至 2007 年底共发现各类矿产 132 种,各类矿床、矿点、矿化点 3921 处。本省有59 种矿产的保有资源储量位居全国前十位。其中铅、锌、石棉、钾盐、天然气、石油的开发利用已经初具规模,是国家重要的原材料供应基地。丰富的矿产资源将是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由此也将给青海资源型企业的发展带来广阔的前景。为了快速合理有效地开发青海的矿产资源,青海省制定了 《青海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 2008 ~ 2015年) 》,优化了矿产资源开发的区域布局。围绕本省 “四区、两带、一线”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对矿产资源的需要,重点加强柴达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适度开发环青海湖地区的矿产资源,加强三江源地区、青藏铁路沿线的矿产资源勘查及其开发的环境承载力调查,为矿产资源规模开发和国家资源储备提供依据。
二、青海多民族地区资源型企业的社会责任
( 一) 资源型企业的社会责任
资源型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资源型企业在谋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对包括员工、债权人、消费者、政府、所在社区、当地环境等利益相关方承担的责任。资源型企业相对于其他类型企业而言,占有着更多的社会公共资源,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但事实上,由于这类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而引发的各种问题对社会产生巨大影响。所以我们应当明确资源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并进一步推动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 二) 青海资源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青海省自然条件恶劣,东部地区是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结合地带,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环境极易遭到破坏,恢复过程非常缓慢。随着青海省经济社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大量开工实施水电站建设、城镇建设、矿藏资源开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水土流失问题由此日益加剧。青海肩负着保护建设 “中华水塔”———三江源的历史使命与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是实施 “生态立省”战略的重要途径。所以,青海资源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更具有重大的意义。
1.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保障了资源型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会给企业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产品品牌和持续创造力。青海庆华集团、西部矿业、中石油等企业在玉树地震中慷慨捐资,既提高了产品的知名度,又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就是最好的说明。
2.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融洽了企地关系,是建立的企地关系的桥梁。企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在拓宽当地民众致富渠道,实现劳动力就地转移,兴建公益项目,改善当地交通、电力、通讯、教育条件,保护生态、治理环境等多方面做出贡献,造福于当地百姓,促进和谐乡镇建设,架起企地沟通的桥梁。
3.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有利于构建良好的政企关系。资源型企业作出重大决策时会依据政府战略方针,把企业的发展和政府的规划统一起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纳税,合法经营,解决就业问题,为政府和百姓排忧解难。所以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是建立和谐的政企关系的纽带。
4.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有些资源型企业忽视生态保护,在开采过程中造成地面塌陷、水源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一系列的生态问题。企业社会责任要求资源型企业必须履行环境责任,这有利于保护生态自然环境。
( 三) 当前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 对企业社会责任认识不足或存在偏差。一些资源型企业对社会责任没有正确的、全面的认识。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投资兴建公益项目,向社会捐款,照章纳税,创造就业,没有认识到社会责任对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大作用。甚至有的企业认为履行社责任是企业的负担,减少了企业的既得利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因而对履行社会责任千方百计敷衍塞责。即便履行也是迫不得已完成任务。
2. 忽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有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只强调企业的经济效益,忽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缺乏对企业价值观、发展观的正确引导,缺乏对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和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管。
3. 忽视对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考虑。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市场规则也并不健全,企业便趁机谋取利润,忽视对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考虑,而利益相关者又缺乏对企业的影响力和谈判权,致使企业承担法律、社会责任的动力机制不足;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当地的财政与税收,对于不负责任的企业姑息迁就,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惩罚。
4. 缺乏考核资源型企业的具体指标体系。法律没有规定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 ,缺乏明确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缺乏具有责任倒查机制的管理体系,国家在治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时存在治标不治本的现象。政府目前考核主要是从产量利润和安全指标对资源型企业进行考核。而在员工健康、安全、资源、环境以及当地社会方面尚无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如果没有社会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企业社会责任无法落到实处,也无法对资源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出公正评判,不能奖罚分明。会使企业管理者抱侥幸心理,忽视社会责任的履行。
5. 缺乏切实可行可供推广借鉴的成熟模式。企业社会责任作为热门话题,近年来得到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越来越多的关注,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也在逐步深入和日益完善。但是由于每个企业在规模、类型、地域、战略导向、企业文化等方面不同,在承担社会责任上也有很大的差异。企业社会责任很难规定统一的国际标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也还处在摸索阶段,因而缺乏切实可行可供推广借鉴的成熟模式。
三、构建青海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议
资源型企业以占开发、生产、经营资源地的资源为企业利润的来源,理所应当造福当地的民众,改善当地百姓的生活条件,这也是资源型企业的社会责任所在。作为资源大省的青海,在兼顾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其中青海山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当地党委政府创立的组织共建、发展共谋、难题共解、和谐共创的“沟里模式”是最为成功的范例之一。
( 一) 沟里模式对构建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的启示
第一,沟里模式为解决生态脆弱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以往单纯靠粗放式畜牧业为当地收入的方式相比,沟里模式使现代工业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资源开发较为先进,且有联合党支部的指导保证其可持续发展,如此便可有效减缓因过度放牧而导致的草场退化,有利于当地环境保护。
第二,沟里模式建立了企业与地方共同发展共创和谐的新型模式。该模式实现了企业与当地党委组织共建,使企业利益与当地经济、社会利益融合,促进了资源共享,减少了企业发展过程中与当地居民的矛盾,甚至让居民更加热心企业的发展。
第三,沟里模式树立了资源型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的典范。2010 年,青海山金公司投入 160 万元,对沟里矿区唯一的通乡砂路拓宽整修,投入近 500 万元将矿区输电线路延伸到沟里乡政府和沟里寺院,帮助矿区牧民拉电入户,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引进、铺设了通信网络,结束了沟里乡不通电、不通路、无通讯的历史,打开了当地与外界的交流之窗。
第四,沟里模式为改善民族地区的民生实现地区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沟里模式使企业有效吸收了剩余劳动力,增加了居民收入,当地牧民收入的 80% 来自山金公司。到2011 年底,金沟里工贸公司实现产值 500 万元,利润近150 万元, 仅此一项就为沟里乡牧民人均增加纯收入1000 元。沟里模式为青海资源型企业树立了榜样,也为进一步构建青海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提供了参考。
( 二) 构建青海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议
1. 深化对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认识,提高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意识。履行社会责任是资源型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之一,应自觉把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战略目标和价值取向,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也不仅仅是支持慈善事业或公益事业,而是由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等责任组成的整体。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不仅是企业某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涉及企业所有部门,应由企业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才见实效。资源型企业应树立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力度,从各个层面、各个渠道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监管和督促,让全社会都来关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 关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共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青海省是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不同的民族有自己独特的语言、文化、传统、习俗。而青海的矿产资源广布于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海西、海北、玉树、果洛、黄南等民族自治州。受历史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滞后于其他地区。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青海加快了发展步伐,利用青洽会这一平台,招商引资,引进了大量的资金、设备、技术,仅 2012 年前 4 个月,海西州纳入青海省招商引资项目统计报表的项目共有 85 个,累计完成到位资金 41. 14 亿元,这些项目遍布于藏族蒙古族等民族聚居地,为当地群众带来了切实利益,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这些项目主要是开发利用当地的矿产资源,所以资源型企业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也要关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通过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民族地区的团结、进步、稳定、建设、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3. 完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建立资源型企业考核指标体系。各级政府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应有正确的认识,在公益事业、慈善事业上不能搞强行摊派,为资源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转变矿业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全省矿产资源规范、科学、和谐的开发利用。坚持统筹兼顾、公平受益的原则,处理好地方政府、资源型企业和当地群众三方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实现资源型企业与资源地群众共同受益的目标。同时应及时妥善处理因资源引起的各种纠纷,一方面依法维护资源地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合理诉求。另一方面维持好资源型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减少影响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同时要建立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和评价的指标体系,加强对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监督管理,对认真、确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和鼓励,对那些只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企业社会责任,甚至严重违反劳动法、生产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的企业提出批评或惩罚,从而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4. 学习借鉴成功经验,探索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新途径。企业社会责任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企业因自身特点履行的社会责任也不尽相同。资源型企业特点鲜明,其履行社会责任与其他企业有所不同,采取的方式方法也各有特色,但是对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识则应相同。在 “沟里模式”的启发下,青海省海西州又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创建了党政军企共建和谐社会的 “木里模式”,实际上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新模式。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在国内外不乏成功范例,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只要企业认识到位,社会各界引导有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有更多的途径和更好的模式。
资源型企业是青海省的经济支柱,它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省计民生,而履行社会责任是资源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无可厚非,但时刻不能忘记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是其自身自觉自愿的行为,还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各界都应该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氛围,青海资源型企业也应该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为青海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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