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 目的 研究昆山市 1987 -2014 年居民自杀死亡流行趋势和疾病负担,为昆山市预防自杀死亡提供科学理论依据。方法 采用标化死亡率、潜在减寿年数( PYLL) 、年度变化百分比( APC) 等指标对昆山市1987 -2014 年居民自杀死亡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1987 -2014 年昆山市自杀粗死亡率为 9. 46/10 万,标化死亡率 8. 15/10 万,自杀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年度变化百分比( APCs) 10. 24%.自杀死亡的平均减寿年数( AYLL) 27. 65 岁。65 岁以上年龄组男性自杀死亡率高于女性,女性自杀死亡在 15 ~34 岁和 65 岁以上年龄组有两个高峰,15 ~34 岁年龄组自杀死亡居女性死因第一位。结论 1987 -2014 年昆山市自杀死亡模式已发生变化,政府和社会应将老年人和 15 ~34 年龄组女性作为预防自杀的重点人群。
【关键词】 死亡率 潜在减寿年数( PYLL) 年度变化百分比( APC) 疾病负担自杀行为受到社会因素、经济因素、个体特征和目前境遇状况等的影响,对个人、家庭和社会危害均较大,是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为了解昆山市自杀死亡的流行趋势和疾病负担,为相关部门制定自杀预防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本研究对 1987 -2014 年昆山市户籍居民的自杀死亡登记资料进行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1. 资料来源 死亡资料来源于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死因监测资料; 人口资料由昆山市公安局提供。
2. 统计学方法 全部死因均用国际疾病分类( ICD -10) 进行归类和编码。自杀死亡的疾病编码为X60 ~ X84 及 Y87. 0,全部数据采用 Excel 2010 软件进行录入,并对数据库进行逻辑检查,利用 Excel 2010及 SPSS 19. 0 进行统计分析。依据 2000 年中国人口构成进行各种率的标准化。
3. 主要评价指标 ( 1) 潜在寿命损失年( potentialyears of life lost,PYLL) =∑[( L - Xi) × Di],式中L: 平均期望寿命,Xi: 各年龄组组中值,Di: 观察人群各年龄组死亡人数。( 2) 死亡率趋势分析方法 以各年度的年份值为自变量 X,各年度死亡率 r 的自然对数ln( r) 为因变量 Y,拟合线性回归模型 Y = α + βX + ε,其中 α 为常数项,β 为回归系数,ε 为随机误差项。若拟合成功( t 检验 P < 0. 05,回归系数与 β = 0 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即可得回归系数 β 值,再从回归系数 β值估 计 年 度 变 化 百 分 比 ( annual percent change,APC) ,并 用 百 分 数 表 示 APC = ( eβ- 1) ×100%[1]
结 果
1. 自杀死亡总体情况 1987 - 2014 年昆山市伤害总死亡数为 8882 例,自杀累计死亡 1654 人,自杀死亡构成 比 从 1987 年 的 34. 08%,下 降 到 2014 年 的3. 83% ,1991 之前为伤害死因顺位第一位,1992 -2002 年被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成为第二位,2003- 2005 年为第三位,2006 年至今为第四位。自杀死亡率为 9. 46/10 万。其中男性居民累计死亡 764 人,死亡率为 8. 75/10 万,标化死亡率为 7. 30/10 万; 女性居民死亡 890 人,死亡率为 10. 17 /10 万,标化死亡率为 9. 04/10 万; 男、女死亡率比为 0. 86: 1,男性和女性的自杀死亡率差别有统计学意义( χ2=9. 247,P < 0. 05) .1987 - 2014 年自杀死亡率呈逐年下降 的 趋 势,年 度 变 化 百 分 比 ( APCs) 下 降 了10. 24% ,其 中 男 性 下 降 了 9. 06% ,女 性 下 降 了11. 57% .见表 1.
2. 自杀死亡的性别、年龄特征根据自杀死亡的年龄特点,将自杀死亡分为 0 ~14 岁、15 ~ 34 岁,35 ~ 64 岁和≥65 岁四个年龄组,自杀死亡率分别为 0. 32/10 万、9. 46/10 万、10. 01/10 万和 19. 52/10 万。1987 -2014 年各年龄组的自杀死亡率都呈下降趋势,2014 年与 1987 年相比,男性 15 ~34岁组、35 ~ 64 岁组、65 岁以上年龄组分别下降了90. 21% ,74. 99% 和 94. 85% ,女 性 分 别 下 降 了96. 08% ,93. 98% 和 97. 68% .见表 2.
男性和女性自杀死亡率最高的年龄组均为 65 岁以上,且 65 岁以上年龄组男性自杀死亡率始终高于女性。男性自杀死亡率随年龄增加而升高,但在 75 岁以后开始下降。女性的自杀死亡率在 15 ~ 34 岁年龄组有一个高峰。
0 ~ 14 岁、15 ~ 34 岁,35 ~ 64 岁和≥65 岁四个年龄组 自 杀 死 亡 构 成 比 分 别 为 0. 48%、30. 83%、46. 37% 和 22. 31% ,其中 15 ~ 34 岁年龄组的占比在1992 年之前一直是第一位的,之后占比逐渐减少,而65 岁 以 上 年 龄 组 的 占 比 从 1987 - 1990 年 平 均20. 74% 增长到 2011 - 2014 年的 43.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