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策与建议
促进高中语文教师课程价值取向的完善,一是要营造教师专业发展的环境,特别是在学校整体氛围方面提供条件保障。二是要高中语文教师主动思考并积极行动,推动课程价值取向意识的觉醒,将外在的课程理论通过实践与反思,内化为自身愿意接受的课程理念,转化为具体的课程行为,提高语文课程实施的效果。
1.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生源质量竞争、高考升学压力是当前多数高中学校发展面临的最大困境,在中小学课程改革推动过程中,高中阶段受到的阻力最大、进展最为缓慢,相应的教师专业发展很大程度上局限于应对考试需求、提升学生考试能力与技巧,很少将目光转向关注课程的终极价值和学生、社会发展的长远需求。这一状况对语文教师的影响尤为明显,语文课程的“工具性和人文性统一”性质被异化为揣摩考试要求的应试工具,教师在周而复始、按部就班的机械训练中失去学习的动力与思考能力,严重扭曲了语文课程标准所倡导的价值取向。改变这种局面,不仅要在教师的学历、年龄、职称结构上下工夫,更需要学校特别是一些“层次”不高的学校彻底给语文教师“松绑”,让他们有时间、有意愿、有途径在专业化道路上追求与实现一种恰当且合理的语文课程价值。
(1)解放教师身体。具体举措是减少机械的语文课堂训练时间,增加教师自主学习机会。语文课程是教师、学生、教材与编者之间对话沟通的过程,教师是联系学生与教材、编者之间最重要的环节,联系的效果取决于教师本身对教材文本、编者和学生的理解程度。教师读了多少书、读书的深入程度决定着教师的视界与“前见”.正如大部分受调查的教师所认为的一样,只有把身体从早晚自习、作业和其他琐碎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根据自身情况不断学习、自主学习,才有机会聆听周遭世界的声音,才有可能切身体察语文课程理念的深刻性、语文课程内容的丰富性以及语文课程实施的独特性。
(2)释放教师能量。与其他职业主体一样,教师也具有极强的主观能动性,当教师的工作完全受制于考试时,他们的情感、喜恶、特长都被绑定在一根标杆之上,专业发展的方向与道路变得极为逼仄。在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大背景下,学校对教师的评价应改变过分依赖学生考分的情况,增大专业素养衡量的范围,重视教学的过程性评价,加大师德、教育科研、知识素养等指标的分量,引导教师发展百花齐放、人尽其才。语文课程文本的多义性、语文知识的繁杂性、语文能力的复合性等特点,对语文教师理解与实施语文课程提出了比其他学科更高的要求,只有从更宽更深的范围拓展延伸才能形成独特的教学特点,这也恰恰需要学校通过评价方式等制度层面的改变充分挖掘与释放语文教师潜在的能量。
(3)培育教师个性。课程文件由一纲一本变为多纲多本,教学参考书更名为教师用书,这些改变不仅是名称的变化,背后的理念是充分体现教师在课程方面的创造性。教师创造性发挥必须减少行政力量的干预,增加独立思考与相互合作的机会。调查中高中语文教师最为反感的是一些形式主义的管制,如作文批改只能由教师用红笔批,规定集体备课又要检查每位教师针对所教课程的全部教案甚至还要手写……诸如此类的整齐划一行为,表面上是管理严格、规范有序,实质上是在扼杀教师活力,是对教师极不信任的表现。学校应鼓励教师在遵循课程文件精神的框架内,充分对教师课堂行为赋权,用学生学习语文的感受与体验来替代自上而下的行政指令,为培育教师教学个性创造良好的环境。
2.引导教师形成发展型职业理想
教师的发展型职业理想,是指教师在促进学生发展的同时也实现着自我发展和完善,能够把个人的理想融入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之中,认为自身的职责在于通过促进学生主动、充分地发展而培养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如果说为教师发展提供外在机制保障是教师课程价值取向完善的基本条件,那么职业理想的形成则是其深层次的动因,“它不仅是教师动力系统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教师忠于教育事业的根本动力。”[3]教师只有认同所从事的职业并为之追求奋斗时,才可能充分利用并创造有利于教学的各种条件。
职业理想处于教师精神系统的较高层次,在宏观上支配和引领教师的课程价值取向。如高中语文教师如果过于看重近期的现实利益和得失,就会逐渐丧失批判精神,把讲课文、做习题、揣摩标准答案作为教学的最高准则。一旦形成拥有发展型职业理想,则能够自发自觉地热爱语文教育,不断调整自身对语文课程的理解,并日趋完善自身的课程价值取向,在帮助学生“成人”的过程中成就自我。如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自觉提升语文素养和教育素养,改变对名利观的看法等。这样,他们的“教学不只是为学生成长所做的付出,不只是对交付任务的完成,也是自己生命价值的实现,每一堂课都是生命活动的一部分。”[4]
发展型教师职业理想与所从事教学的科目关系紧密,教学科目的特点影响教师职业理想的发展方向与方式。与其他科目相比,语文没有系统完整的知识体系,课程标准的要求相对模糊笼统,课程内容承载在一篇篇课文之中,课程实施中突出迁移、语感、体验等个人化的情况较为普遍,教师在课程的目标、内容、实施和评价中拥有较大的自由,因此对专业化程度的要求更高。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和其他有关资料。”“主动性”、“创造性”发挥需要教师在职业理想推动下对语文课程、学生形成深刻认识。
3.使教师明确课程理念的具体内容
高中语文教师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应坚持实践-反思-实践的循环体系,在理论学习与实践体验中不断审视与修正已有的课程价值取向。
(1)课程目标应当具体明确。课程目标对选取和组织课程内容、实施课程评价具有定向功能。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无论是阅读、写作还是综合实践方面的目标,都要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体现学生语文学习的特殊性和差异性,尽量适合不同能力、起点、风格的学生特点;同时,要以语文知识的性质和价值为准则,避免走入模糊、宽泛、笼统的误区。如把“培养学生的应用、审美、探究能力”作为课程目标,由于没有涉及各种问题所需要的内容,很难成为教师运行和操作课程的指针。
(2)课程内容应当有理有据。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教学内容,但对高中语文学习领域的每个方面都提出了要求,这个要求是教师规划教学内容的标准,教师应在把握教学内容标准的前提下有效地选择课程内容。然而,选择的课程内容不应是体系的、理论化、单一的教科书知识,而应是面向学生真实的“生活世界”且具有基础性特点的材料,以充分发挥课程内容在语文学习中的价值引导作用,引导学生通过典型材料的学习掌握学习方法,达到“教是为了不教”的功效,实现举一反三的效果。
(3)课程实施应当革故鼎新。首先,需要转变教学方式,应根据具体的学习情境,采用灵活的方法指导学生学习,摒弃传统的唯一性、规定性的固化套路,强调学生自我探究、自主发展的“问题解决教学模式”.其次,需要转变教师角色定位。在课程教学内容的处理上,教师角色应由课程的被动执行者向课程的主体和开发者转变,鼓励教师根据自身的学识、人生体验和有价值的感悟别具匠心地处理教学内容,从而激发学生的兴趣和表达欲望,为学生留下自由表达的空间。最后,重视学生在课程实施中的主体性。高中语文课程不应只关注知识的传授和能力培养,更应体察学生在学习中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结合学生现实生活和未来生活需要及个性发展。
此外,课程结构方面需要充分重视选修课程的实施,保障选修课程的质量;课程评价方面需要加强形成性评价,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方法,注重学生语文素养的多样性和发展性。
[参 考 文 献]
[1]姜美玲。课程改革情境中的教师信念与教学实践---对一位高中语文教师的叙事探究[J].教育发展研究,2005(7B):91-99.
[2]李学。语文课程评价的基本理念[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140-141.
[3]张西方。教师职业理想及其教育[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6):105-108.
[4]叶澜。让课堂焕发出生命活力[J].教育研究,1997(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