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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林区计划烧除的基本做法及问题完善

来源:森林防火 作者:徐毅;徐岩;张宝艳
发布于:2020-03-17 共4413字
林业职称论文第六篇:辽宁省林区计划烧除的基本做法及问题完善
 
  摘要:辽宁省既有集体林,又有国有林,使得计划烧除的应用各有侧重,集体林用于森林防火方面,国有林用于森林经营方面。为了保证计划烧除的安全性,基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国有林场在计划烧除时,有计划、按步骤地适时和适地进行。以往工作经验表明,计划烧除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探讨和调整。最后提出一些具体工作方向和建议。
 
  关键词:计划烧除; 烧除方法; 点烧步骤; 安全措施;
 
  Analysis on the application of prescribed burning to the main forest areas in Liaoning province
 
  XU Yi XU Yan ZHANG Baoyan
 
  计划烧除指人们为了减少森林可燃物的积累,降低森林燃烧性或为了开设防火线等而进行的林内外有计划地火烧可燃物。它是指在人为控制下,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采用燃烧的方法,以达到预期的用火目标。由于火烧后地段呈黑色,故也称其为“黑色防火”。
 
  由于计划烧除具有独特的优势,使其在林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中被广泛地应用,如在森林可燃物管理方面,火烧森林可燃物,降低森林可燃物载量,达到清除森林火灾隐患的目的;在森林防火方面,火烧防火线,将其网格化,达到抑制林火蔓延的目的。在森林病虫害防治方面,火烧病菌、虫茧、虫卵及越冬场所,达到防治病虫害的目的;在森林经营方面,火烧采伐剩余物,达到伐区清理的目的;在更新复壮牧场方面,火烧牲畜不喜食的杂草,达到促进可食性草类生长的目的。在促进天然更新方面,火烧林地杂草和枯枝落叶后,达到种子与土壤接触,生根发芽的目的。与此同时,还可以提高飞播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1 计划烧除的应用
 
  辽宁省林业用地面积716.73万hm2,集体林面积约占86.3%。自2015年启动林权制度改革后,再加之中央财政林业补贴政策的实施,使得人们与森林达到“零距离”接触,随之带来的就是人为火源数量的增多,森林火灾发生的频率增加。所以,做好集体林防火工作对于保护森林资源,维持生物多样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国有林大多分布在江河源头、河流两岸、水库周围、风沙前线、沿海沿边等重点生态区域,覆盖了全省主要的生态重点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构筑了国土生态安全屏障的基本骨架。经营好国有林对辽宁的生态环境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辽宁省国有林经营单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完成造林、营林任务,使之发挥出最大的生态效益,为辽宁生态环境建设夯实基础。
 
  1.1 集体林
 
  森林火灾的发生必须同时满足3个必要条件——氧气、可燃物、一定温度,否则不会引发森林火灾。各基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了有效地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是通过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强化火源管理;另一方面通过计划烧除,进行可燃物管理。
 
  辽宁省集体林面积大,墓地多在集体林内。所以,对墓地相对较为集中的地段,通过火烧墓地周边的森林可燃物,降低森林可燃物载量,并且火烧后形成灰分,对于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的概率大大降低。
 
  辽宁地区的许多耕地分布在山脚下,许多森林火灾的起因是农业生产性用火而引发的,再加上林业补贴政策的实施,导致广大林农的营林积极性极高,使得辽宁地区森林集中连片的面积非常大。当森林着火后会迅速蔓延,势必造成更大的损失。所以,各基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林缘和林内进行定期的火烧防火线,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和抑制森林火灾的蔓延,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1.2 国有林
 
  目前辽宁省国有林场人员编制紧张,在职职工数量少,使得国有林场工作人员承担着繁重的林业生产任务。计划烧除有着方法简单、易于操作、速度快的优点,使其广泛地应用于火烧采伐剩余物,这样很好地缓解了国有林场人员不足的问题,保证了林业生产工作能够如期开展。
 
  林业经营具有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加之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造成营林成本居高不下。计划烧除有着成本低的优点,使得国有林采用火烧采伐剩余物,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营林成本,很好地缓解国有林场在营林过程中的经济压力。
 
  2 计划烧除的基本做法
 
  2.1 用火时间
 
  上坟烧纸是辽宁地区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火源之一,由于风俗习惯导致人们上坟烧纸的时间主要集中的春节、正月十五、清明节、七月十五这4个特殊的节日。所以,在集体林中进行计划烧除时间在秋末开始,到春节前结束。
 
  国有林的采伐主要集中在春季和秋季,采伐剩余物的清理往往在造林整地前进行。辽宁地区的造林季节在春季和秋季,以春季为主。所以,辽宁地区的火烧采伐剩余物的时间在冬末雪融化后至秋季造林前。
 
  2.2 用火地点
 
  为了有效地防止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对集体林进行火烧森林可燃物多选择在一些墓地相对较为集中的地段,而且这类地段以针叶树种为主,林分郁闭度大,使得林内可燃物以轻型可燃物为主,适宜使用计划烧除。
 
  为了有效地防止农业生产性用火而引发森林火灾和抑制森林火灾的蔓延。对集体林进行火烧防火线一般选择在林缘和林内轻型可燃物居多的地段进行火烧。
 
  为了保证用火安全,降低对活立木的不良影响,国有林进行火烧采伐剩余物多选择在远离活立木,而且距采伐迹地中心较近的地方进行火烧。
 
  2.3 点烧方法
 
  为了最大限度地防止因计划烧除造成跑火而引发森林火灾,结合用火目的、环境特点、可燃物特征等采用最安全、最适宜的点火方法。集体林中的火烧森林可燃物采用的方法是中心点烧法,火烧防火线采用直线式点烧法;国有林中火烧采伐剩余物清理则采用堆积点烧法。
 
  3计划烧除的防控措施
 
  3.1 强化领导、精心准备
 
  实行计划烧除前,成立计划烧除工作领导小组,由林业行政部门主管领导任计划烧除现场总指挥,如国有林由林场的总工程师担任,集体林由乡(镇)林业站长担任,确保计划烧除现场的统一指挥。
 
  扑火队员将其风力灭火机注完油并调试好,保证计划烧除时风力灭火机能正常工作;与此同时,各个扑火小组配备一台对讲机,做好通信联络工作。做到计划烧除前没有指挥员在场不烧、扑火队员没有到岗不烧、没有准备好扑火机具不烧。
 
  3.2 合理选择、适时点烧
 
  火烧森林可燃物和防火线选择在轻型可燃物居多的地段。这样的地段的可燃物燃点低,适宜进行火烧,且可燃物的热值较低,燃烧时释放的热量较少,计划烧除相对较为安全。火烧采伐剩余物采用堆烧,由于较粗的枝条在进行燃烧时林火强度相对较高。所以,将采伐剩余物采用人工堆成长约为2 m,宽约为1 m,高度控制在0.5 m以下小堆。为了使其充分燃烧,在堆放时,将大枝丫堆在上,小枝丫堆在下,然后进行点烧。
 
  在用火时间上,集体林的计划烧除时间点一般选择在上午用火,10:00前结束用火。因为早晨会有露水或霜的出现,增加了可燃物含水量,而且充分地利用了山谷风转换时的静风期。在计划烧除时,做到风大不烧。由于国有林的部分计划烧除在森林防火期,为了保证用火安全,其用火时间点多选择在21:00~翌日7:00。这段时间温度低、湿度大,造成跑火的概率大大降低。
 
  3.3 按步操作、密切配合
 
  火烧森林可燃物时,点火手在计划烧除范围的中心位置点完火后,部分扑火队员通过风力灭火机弱风跟进助燃。当到达计划烧除范围的边界时,与事先在边界守候的扑火队员汇合,形成合围之力,将火一举扑灭。
 
  火烧防火线时,在点烧后,扑火队员首先通过弱风跟进助燃。达到预定宽度后,通过强风将其扑灭。为了保证用火安全,将其长度划分为若干个火烧段,烧完一段再烧另一段。最后,计划烧除后留有部分扑火队员看守计划烧除区域,防止死灰复燃而引发森林火灾。
 
  3.4 人海战术、严防跑火
 
  计划烧除受火环境和火行为的影响,在计划烧除过程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所以,在经过周密部署的前提下,在计划烧除过程中,为严防失火而采用“人海战术”进行计划烧除时对火的管控。集体林扑火队伍是由护林员和森林消防员共同组成。国有林扑火队伍由林场职工和当地农民组成,当地农民在上岗前均经过系统的培训,使之掌握其必要的扑火技能。必要时林场聘请友邻单位的扑火队伍参与计划烧除时对火的管控。
 
  4 计划烧除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计划烧除的使用,进而造成营林成本的升高和森林火灾发生概率增大。
 
  4.1 相关政策影响计划烧除的使用
 
  为有效防控大气污染,辽宁省全面实行农作物秸秆禁止露天焚烧。而计划烧除时产生大量的CO2等有害气体和大量的颗粒物,对大气会造成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所以,部分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计划烧除也同时进行了禁止,使得林内可燃物载量急剧增加,带来了森林火灾发生概率和危害也随之增加。
 
  辽宁省的主要造林季节为春季,火烧采伐剩余物的时间主要集中在冬末至春初,而这个时段正是辽宁省的森林防火期;加之采伐剩余物清理可以通过人工清理法完成,使得火烧采伐剩余物属非必要性生产用火。所以,部分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火烧采伐剩余物不予审批。这样导致采伐剩余物只能采用人工清理,造成营林成本的大幅上涨。由于人工清理工作效率低造成工期长而错过最佳造林时间,导致造林成活率低。
 
  4.2 安全意识薄弱影响计划烧除的安全性
 
  火烧森林可燃物和防火线过程中火的管控采用的是“人海战术”,即在火烧边界采用扑火队员看守,反而忽略了防火线的修建。在进行计划烧除时,没有修防火线进行有效的隔离,增加了计划烧除引发森林火灾的概率。
 
  在森林防火期进行火烧采伐剩余物时,国有林场非常谨慎,对火的管控非常严密。但是,在夏季进行火烧采伐剩余物时,由于是非森林防火期,工作人员存在思想上麻痹大意,使得工作人员清理一堆后随即点燃,再继续清理下一堆,导致采伐剩余物在燃烧状态时无人看守,极大地增加了计划烧除引发森林火灾的可能性。
 
  5 工作建议
 
  5.1 加强对林火的认识
 
  古人云:“火善用之则为福,不能用之则为祸”。这说明了林火作为重要生态因子之一,具有双重性——火利与火害。林火的利与害取决于林火强度,表现在是否受到人为的控制。只要在可控范围内,林火就会表现出有利的一面。所以,在工作中,不能提及林火想到的就是害处。要正确地认识林火,合理使用林火,使其充分地发挥出对森林经营、森林防火等方面有益的作用。
 
  5.2 提高用火安全意识
 
  森林防火,警钟长鸣。即使在安全季节进行计划烧除时,森林防火这根弦也不能有任何松懈,应做到计划烧除前修好防火线,计划烧除时应安排专人看守,严格管控,真正做到万无一失。
 
  5.3 加大计划烧除的使用
 
  由于受到部分政策的制约和人们对林火认识的不足,导致计划烧除的使用受到极大的限制,造成林内可燃物大量积累。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势必带来更大的损失。所以,应加强计划烧除的使用,将其优势充分地发挥出来,使之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5.4 强化火后调查与评价
 
  目前,各地区在进行计划烧除。当用火结束后计划烧除工作即为结束,而对计划烧除是否合格、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对林木的生长发育是否造成影响等问题均未进行细致的调查和认真的分析与评价。在计划烧除后,应对用火效果进行细致的调查、认真的分析和评价,对工作经验进行认真的总结,并提出今后计划烧除工作应注意的事项和改进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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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辽宁省庄河市蓉花山镇林业水利站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实验林场
原文出处:徐毅,徐岩,张宝艳.浅析计划烧除在辽宁主要林区的应用[J].森林防火,2019(03):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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