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营养论文之第七篇
摘要:目的 调查研究托幼园所幼儿的营养状况。方法 选取本区的120例托幼园所幼儿为研究对象, 对其进行营养状态的检查与评估, 同时比较男童与女童、不同年龄幼儿的营养状况。结果 120例托幼园所幼儿的营养不良率为8.33%, 低身高率为10.00%, 贫血率为6.67%, 男童与女童的营养不良率、低身高率及贫血率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 而不同年龄幼儿的营养不良率、低身高率及贫血率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结论 托幼园所幼儿的营养状况仍需进一步改善, 对于年龄较大幼儿的改善需求相对更高。
关键词:托幼园所,幼儿,营养状况
托幼园所作为小学入学前的重要阶段, 同时也是幼儿生长发育及良好饮食习惯养成的重要阶段, 幼儿的营养状况评估重要性相对更高, 同时也是幼儿研究的重要方面。而不同地区及时间段幼儿的营养状况存在一定差异[1], 鉴于此类情况的存在, 对托幼园所幼儿营养状况的研究分析成为干预的必要前提。本文中我们就托幼园所幼儿的营养状况进行调查研究, 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本区的120例托幼园所幼儿为研究对象, 其中男童58例, 女童62例, 年龄:≤30个月者50例, >30个月者70例。所有幼儿家长均对本研究知情及同意。
1.2 方法:
对120例托幼园所幼儿进行营养状况、身高、贫血等方面的评估, 由临床医师对幼儿进行上述方面的评估, 其中贫血方面的检测则采用采血检测的方式评估, 并将评估结果与WHO标准 (NCHS) 相关标准为准进行对比, 统计其中的营养不良率、低身高率及贫血率。同时比较男童与女童、不同年龄幼儿的营养不良率、低身高率及贫血率。
1.3 评价标准:
(1) 婴幼儿营养不良标准:体质量低于正常的15%及以上;腹部皮褶厚度在0.8 cm以下;伴有或不伴有肌张力及精神状态的异常[2]。 (2) 贫血标准:按照6岁以下小儿标准进行判断, 以<110 g/L表示存在贫血的情况[3]。
1.4 统计学检验:
本文中需要进行统计学检验分析的数据为计数资料, 采用百分比的方式进行标识, 并以卡方检验的方式处理, 选用的软件包为SPSS19.0, 检验水准α=0.05, P<0.05表示比较结果之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120例托幼园所幼儿的营养状况分析:
120例托幼园所幼儿中营养不良者为10例, 营养不良率为8.33%;低身高者为12例, 低身高率为10.00%;贫血者8例, 贫血率为6.67%。
2.2 男童与女童的营养状况比较:
58例男童中营养不良者为6例, 营养不良率为10.34%;低身高者为7例, 低身高率为12.07%;贫血者4例, 贫血率为6.90%;62例女童中营养不良者为4例, 营养不良率为6.45%;低身高者为5例, 低身高率为8.06%;贫血者4例, 贫血率为6.45%。男童与女童的营养不良率、低身高率及贫血率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
2.3 不同年龄幼儿的营养状况比较:
50例年龄≤30个月的幼儿中营养不良者为1例, 营养不良率为2.00%;低身高者为2例, 低身高率为4.00%;贫血者1例, 贫血率为2.00%;70例年龄>30个月的幼儿中营养不良者为9例, 营养不良率为12.86%;低身高者为10例, 低身高率为14.29%;贫血者7例, 贫血率为10.00%。
不同年龄幼儿的营养不良率、低身高率及贫血率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主要表现为年龄>30个月幼儿的营养不良率、低身高率及贫血率高于年龄≤30个月的幼儿。
3 讨论
托幼园所幼儿处于生长发育的重要阶段, 对于营养状况的需求较高, 同时幼儿的营养状况是与智力及疾病防控等方面均密切相关的方面, 因此托幼园所幼儿的营养状况是研究与调控的重点方面。另外, 此阶段小儿中较多存在饮食方面的不良习惯, 因此进一步影响到幼儿的营养状况[4,5,6,7], 因此对托幼园所幼儿进行营养状况的现状及影响因素的研究是重要前提与基础。
本文中我们就120例托幼园所幼儿的营养状况进行调查研究与分析, 研究分析结果显示, 120例幼儿仍存在较高的营养不良率、低身高率及贫血率, 其中男童与女童的营养不良率、低身高率及贫血率无明显差异, 而年龄较高幼儿的营养不良率、低身高率及贫血率则高于年龄较低的幼儿, 说明随着年龄的升高, 存在营养状况变差, 可能与年龄较高幼儿的饮食习惯相对较差等因素有关。综上所述, 我们认为托幼园所幼儿的营养状况仍需进一步改善, 对于年龄较大幼儿的改善需求相对更高。
参考文献
[1]黄丽红.海口市幼儿园2012~2013年儿童营养不良和贫血患病率调查[J].中国热带医学, 2014, 14 (8) :959-961.
[2]杨国俊, 李宜培, 李宁, 等.郑州市不同区域幼儿园营养教育现况调查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 2015, 30 (16) :2604-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