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增强,但部分人群的维权方式却理性不够,医患矛盾问题依然严峻,伤医案件仍时有发生,医疗纠纷依然是全民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如何保障医院正常稳定的医疗秩序,成为医院管理者必须面对的重大难题。本文分析了当前形势下的医疗纠纷状况及其发生原因,以制订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希望能为广大医务工作者提供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 医疗纠纷; 现状; 发生原因; 防范措施;
一、我国医疗纠纷的现状
医疗纠纷一直是各级医疗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所面临的重点难题,我国的医疗纠纷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医患矛盾,2010年7月1日施行了《侵权责任法》,2018年10月1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也正式实施,成为我国各地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医疗纠纷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纠纷数量居高不下,主要集中在医院外科系统。这主要是因为外科系统手术多,技术要求高,风险隐患大,而内科系统及其他科室因风险相对较小,发生医疗纠纷也相对较少。
(二)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逐年上升,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也相应增加。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亲属索赔金额巨大,造成纠纷处理的难度增加,医院一旦无法满足巨额索赔,就会造成部分不理智的人员聚众闹事,影响正常医疗秩序。
(三)医疗纠纷处理周期漫长,特别是法院医疗案件判决时间更长。面对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越来越多的患者选择司法途径处理问题。近几年,法院的医疗损害案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一个医疗案件,往往要经过多次医疗鉴定、伤残鉴定,如一审不服,还要进行二审,不仅牵涉了医院的大量财力、人力,同时也给患方造成了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
二、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转型期各利益主体的错误导向,加剧了医患关系恶化
当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我国的医疗体制仍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因此,部分新闻媒体出于某种特殊利益的驱使,热衷于报道人们较为关注的医疗纠纷案件,在事实尚未查清之前,就恶意炒作,主观误导民众的情绪,使得医疗纠纷的处理难度加大。此外,部分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纠纷的政策不合理,我国虽然经历了多次医疗改革,但仍有地方保护主义、医政管理不分等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医疗纠纷处理的公正性。
(二)患者的医学专业知识不够,法律意识淡薄
医学领域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而绝大多数患者及其亲属对医学知识和常识缺乏足够的认知,导致其无法理解具体的医疗方案,容易忽视医学本身的风险性,从而对医疗结果的期望值过高。而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就认为医疗过程存在问题,将临床常见的并发症当成严重的医疗事故,进而提出各种过高的赔偿要求。此外,有些患者及亲属的法律意识不强,医疗纠纷发生后,真正能够冷静、理性地依法维权的人少之又少,更多的是通过一些极端手段来聚众闹事,打砸医疗设备、门窗,还有少数人恶意伤医,殴打辱骂医务人员,严重威胁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最终就形成了“医生不敢治、患者不信任”的医患矛盾关系。
(三)部分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缺失,综合素养不强
在诊疗过程中,部分医务人员缺乏耐心,对患者提出的问题漫不经心、不理不睬。如果将危重患者当成轻症处理,或者对疾病的预后没有及时沟通,一旦治疗效果不好,患者自然会认为医生不负责任。对于一些急诊患者,病情发展迅速,需要医务人员迅速检查救治,但有些医生态度散漫,动作磨磨蹭蹭,丝毫没有理解患者及其亲属的心情,如果患者病情恶化发生死亡,患方就会认为医生抢救不及时,延误了病情,从而引发医疗纠纷。此外,一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不正,存在“重金钱、轻医术”的不良观念,当前形势下仍然存在“收红包、拿回扣”的现象,直接影响医生队伍的综合素养,给社会和民众带来负面影响。
(四)医院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年轻医生的业务水平不强
对于纠纷高发的外科系统,主要原因在于临床核心制度未落到实处,医务人员对于部分危重症患者的手术适应证把握不严,在术前没有进行讨论分析,造成术后严重并发症的发生。部分医务人员对于危重患者体格检查不仔细,对病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随着病程的进展,等到重视时病情已不可逆转。同时,会诊制度没有落到实处,科主任查房、主诊查房深度不够,部分医生对患者病情变化缺乏诊治经验,没有请科室专家会诊,忽视了危重病人会诊制度的执行。
(五)医患沟通不到位,病历中风险告知过于简单
病案文书是反映医患沟通是否到位的直接资料,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病历书写比较简单,病程记录、会诊记录、沟通记录等记载不全面,同时部分病例存在复制现象,无法反映原始病例的真实性。有些医生在交代病情的过程中,对预后不良、严重并发症、甚至可能发生死亡的后果缺少重点沟通交代,沟通治疗方案单一,不能提供患者及家属可参考的多种治疗方案,侵犯了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存在“有沟通、无记录”“有告知、无签名”的不合格病历,造成患方不理解或者一知半解,从而对治疗结果期望值较高,此时,一旦治疗效果不佳,就会发生医疗纠纷。
三、制定切实有效的医疗纠纷防范措施
(一)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医院必须对医务人员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医疗纠纷。医院要积极倡导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行业服务精神,大力表彰先进个人,树立典型事迹,严厉查处“收红包、拿回扣”的违法违纪行为。医务人员要强化自律意识,树立正面形象,对于患者提出的任何问题都要做到人性化服务,不推诿、不回避,做到“首问负责制”,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合理诉求,牢固树立“一切为了患者”的思想原则,以实际行动不断提高综合素养,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提升业务能力
医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技术本领和业务能力,应不断学习,与时俱进加强医疗技术的提高,加强“三基、三严”训练,学习国际先进的诊疗技术。同时,要加强医务人员与上级专家的交流,定期邀请外院的权威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和技术指导,更加精细化打磨医疗技术。《侵权责任法》已经将判断医方是否有过错的标准确定为当时的医疗技术水平,因此只有掌握了先进的医疗技术,才能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广大患者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要求,从根本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种操作规程
切实抓好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疑难危重和死亡患者讨论制度、交接班制度、处方管理制度、“三查七对”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会诊制度等。医院要加大制度管理考核力度,奖惩兑现,对不熟悉各项规章制度的医护人员给予相应惩罚,目的是为了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医疗安全。
(四)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加强病案文书管理
病案是医疗过程各个环节的原始记录,病案中反映的问题往往就是医疗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病案的书写质量也是临床科室业务水平的体现,它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病案资料也是极为重要的法律文书,其内容是确定医方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病历,法院会认为医方举证不能,从而推定医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医院必须重视病案管理工作,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特别是电子病历书写更要严谨。
(五)强化医患沟通制度,知情同意有据可循
医护人员必须切实加强医患沟通,充分考虑患者的实际情况,坚持具体病人具体分析,一切为病人着想,耐心解释病情,通过告知诊疗方案的目的、疾病发展转归的过程和医疗服务的风险特性,明确医疗过程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让患者及其亲属认识到疾病本身的危害性和医疗行为的风险性,这也是建立信任的前提。同时治疗时多提出几套治疗方案,如手术治疗、介入治疗或者保守治疗,将每一方案的优缺点、风险大小讲清楚,提出可供选择的多种诊疗手段,让患者参与制定和选择医疗方案,并做好医患沟通记录,从而实现医患双方在认识上的一致,避免大多数医患矛盾的发生。
四、结语
本文针对我国医疗纠纷的现状、原因进行了探索分析,找到医疗行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这有利于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从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确保医院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唐亦庄.医患矛盾立法解决论反思[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8,29(8):905-909.
[2]许尧.当代中国医患纠纷的治理机制:现状、问题及建议[J].中国行政管理,2016(3):126-130,155.
[3]张跃铭.医疗纠纷现状、成因及对策[J].医学与哲学,2015(2):78-81.
[4]郝治翰.当代中国和谐医患关系的重建[J].经贸实践,2015(6):132-133.
[5]赵怀娟.我国医患关系研究评价[J].医学与社会,2012,25(10):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