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的一方违约而给交易的另一方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从定义可以看出,信用风险的大小不但取决于交易对象的财务状况,还包括其真正的还款意愿。随着贸易环境的不断变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的定义在实践中已不能反映信用风险及其本质。现代信用风险理论从两方面强调:一方面强调交易对象具备还款的实力,另一方面强调交易对象具有真正还款的意愿。对于外贸企业而言,信用风险还应包括国家政治风险。
一、我国外贸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服务机构普遍规模较小,业务水平不高
目前,我国初具一定规模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较少,据统计,大概有七、八家评级机构具有一定影响,而且这些资信评估机构的信用数据库容量小,不能满足当前外贸业务发展需要,而且普遍缺乏权威性,各机构之间为了独揽业务,扩大市场占有率,存在较大的分歧,使整个行业水平停滞不前,不能充分发挥防范、监督、控制信用风险的作用。这种现状使我国外贸企业难以获取真实、全面、准确的国外企业信息,无法准确判断国外企业的资信情况。
(二)社会征信管理体系不完善,制约外贸企业的发展
对于外贸企业而言,良好的国外企业信用体系需要从国家层面加以建设,而且外部市场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国外贸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实施的效果。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主要靠银行对个人或企业的交易记录来对其资信情况进行判断,这种渠道的信用信息基本不对私人开放。那么,在对涉外经济活动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利用方面就更加参差不齐,因此外贸企业基本上是难以获取国外客户资信信息和信用管理服务;除此之外,我国外贸企业之间也存在壁垒。由于存在激烈的竞争,涉及国外客户的信息也基本上不予交流,很难及时共享到其他外贸企业被欺诈的信息,这就为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甚至出现同时在我国十多个口岸进行诈骗的荒唐事件。
(三)企业内部普遍缺乏信用管理专职机构
从大量的案例中不难发现,一些外贸企业因为内部没有专职的信用风险管理机构,就不可能有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因此,引发我国外贸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的重要原因是企业缺乏信用管理体系。即使部分企业建立了信用管理专职机构,但因公司管理层的不重视或专职人员的管理水平不高而未发挥实际作用。
(四)员工信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资信调查对于任何外贸企业而言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大量实践证明,做好资信调查工作可以规避很多交易风险。进口商的资信状况决定外贸企业能否顺利履行合同、安全收汇。由于同业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目前我国外贸企业的生存环境并不乐观,许多外贸企业给予外商较为宽松的付款条件来独揽客户,从而忽略了资信调查工作,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二、对我国外贸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构建外贸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信用风险的产生不仅仅局限于某一个交易环节,而是贯穿了整个贸易流程,因此,构建企业内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也必须贯穿于所有可能产生风险的交易环节,实现对各个风险环节的全程控制。
所谓企业信用全程管理就是要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都对企业出口信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其中,事前管理是要求企业在业务开始前加强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等进行调查,事中管理要求企业在实际业务活动中对授信对象和授信金额进行实时管理,事后管理要求企业加强三项资产(应收、预付、存货)的监控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尤其是逾期应收账款的管理。对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做到如上三步骤,基本就构成了企业风险管理全过程。
(二)加强客户的资信调查,合理制定信用标准
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应明确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主要是加强客户的资信调查,给客户制定出一个合理的信用额度,通常需要从两个方面加强对客户的资信调查:首先是调查客户所在国家的宏观环境,评估东道国的风险因素,有效控制因国际因素原因带来的信用风险,这项工作对于一般企业而言是不太现实和经济的,企业规避此类风险还是以预防为主。在实际的业务操作中,规模不大的外贸企业还是咨询专业机构的一些评价指标:比较权威的有欧洲货币指数、机构投资家风险等级指标等。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外贸企业,除咨询上述专业机构外,还应该委托他们对一些专项因素进行调查、评估,做到真正了解东道国的风险所在,建立预警机制,有效预防信用风险的发生。其次是针对国外客户本身所采取的一些资信调查评估,从不同渠道了解国外客户的资信状况,加强信用风险档案管理。企业可选择通过传媒、网络等自己掌握和了解客户信息 ,也可通过国内的一些银行或专业资信调查机构等渠道收集有关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外客户的经营情况、资信偿付能力并做出准确判断,以此来作出正确的经营策略。企业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依据国外客户资信状况,对不同客户的赊销额度和期限等问题进行差异化管理,最终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信用额度。对信用管理要做到时时跟踪,对于超过额度的客户,未进行新的评估审定前,对超出部分坚决不予赊销。
(三)完善企业外部的信用管理体系
1.加强征信管理
建立信用制度的核心是征信数据的采集及评估(资产信用调查和评估,企业资信调查及评估,消费者信用调查和评估)。政府和中央银行应主导建立征信系统,此系统不应该以盈利为目的,主要职责是为社会服务。
2.我国政府应大力扶持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和建设信用体系必须要求信用信息市场化。目前国外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发展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首先是政府应加强对各类信用服务中介结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各类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其次是大力推进和发展包括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信用中介机构在内的各类社会信用服务业。
3.快速发展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服务
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服务,在我国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发展和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服务,应该做好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政府应大力支持出口信保业务并建立科学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
(四)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减少经济损失,促进健康发展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市场需求持续低迷,海外企业的信用状况不断恶化。对于出口业务,通过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可有效降低因信用风险而带来的损失。以某外贸企业为例,2008~2013年,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累计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60余万美元,但因国外客户的商业风险或质量索赔风险而取得信保公司的赔付额达300万美元,有效地降低了因金融危机而发生的经济损失,为该外贸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总之,外贸企业应重视信用风险管理,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并贯彻实施,加强对客户的风险评估,确保信息的有效沟通,建立信用风险预警机制,积极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为外贸企业的海外拓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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