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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信用评估体系的理论综述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8-10 共71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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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贵州小微企业信用评估体系构建探究
【第一章】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机制优化研究绪论
【第二章】小微企业信用评估体系的理论综述
【第三章】贵州小微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情况
【4.1 4.2】小微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4.3 4.4】贵州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证检验
【第五章】改善贵州小微企业信用评估体系的对策设计
【结论/参考文献】贵州小微企业信用评级系统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2 小微企业信用评估体系的理论综述

  2.1 信用评估相关概念。

  2.1.1 信用评估定义。

  评估机构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估的行为一般被认为是一种社会中介服务,它既能把被评估对象的信用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也能为其他经济行为提供决策参考。

  信用评估的概念始于美国的穆迪公司在上世纪初(1902 年)对发行的铁路债券的信用评级,后来经过长时间的发展,信用评估的行为渗入到各行业,对象也包含了各种金融产品,信用评估的方法和标准随着被评估对象范围的扩大而有所差异。但大体来说,信用评估一般被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信用评估对于被评估对象有着较为具象的考核,是指信用评级机构采用信用评级指标,对被评估对象按时足额偿还债务及利息的能力和意愿进行评价,最后核算出一个信用评级的结果;而广义的信用评估,相较于狭义信用评估较为抽象,主要是根据被评级对象的经营状况及以往的信用记录,对被评级对象履行经济承诺的能力和意愿进行的总体评价。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大多都会遇到资金短缺而不能扩大生产规模和技术革新的情况,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资金少,资金短缺往往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这时候大部分企业都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寻求筹集资金的途径,而金融机构在做出贷款与否的决策之前,一定会自己或者委托第三方评级机构对贷款企业进行信用评级,以保证最大限度的降低违约风险。所以,企业信用评估实质上就是通过对贷款企业信用状况客观真实的评价,预测企业如期足额还贷的能力意愿和违约发生的概率,为金融机构贷款和担保决策提供参考的一种金融服务活动。

  2.1.2 信用评估特点。

  企业的信用评估包括综合性、时效性、复杂性、信息性、全面性、公正性、监督性的特点,具体内容如下:

  (1)综合性。

  要想获得真实客观的信用评价结果,就必须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的评估。专业信用评级机构为了避免出现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实,必须要对被评估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和详尽分析,同时对企业借款的用途及风险进行预测。

  (2)时效性。

  企业信用评级结果的时效性一般为两年,两年以后如果被评企业还有续贷的要求,评级机构应该对企业重新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而小微企业大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企业的经营信息变更更快,信用评估结果的时效性更强。

  (3)复杂性。

  经过多年的发展,信用评级对象覆盖面甚广,就算是企业信用评级也由于被评级的企业处于不同的行业,企业的性质有很大差异,不同行业的企业有着不同的行业特点和资金结构,信用评级的内容和标准都不相同,因而企业信用评级具有复杂性的特点。

  (4)信息性。

  企业信用评估可以为社会提供被评级对象相对完整真实的信用状况信息,并且由于信用评估内容全面、方法科学,所以企业信用评估得到结果具有相当的权威性。这样不仅可以作为金融机构的经济决策的参考,而且有利于建立一个企业信用信息库,为投资者提供资信信息,有助于对金融市场的宏观管理。

  (5)全面性。

  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的时候,应从管理者素质、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等方面细致的掌握受评企业的经营信息,综合全面地揭示企业的整体发展状况,从而得到一个能客观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评级结果。

  (6)公正性。

  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应由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承担,而参与评级过程的评级人员应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参照评级流程和评级标准,尽量避免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能向社会提供客观、公正的企业信用信息。

  (7)监督性。

  企业信用评估的监督主要来源于金融监管部门,如政府、银监会等;其次是大众媒体的舆论监督和投资者对其投资对象的选择与监督。信用评级的监督不仅仅针对信用评级机构,也要对受评企业在评级过程中的配合度、真实度进行监管。

  2.2 小微企业信用评估概述。

  2.2.1 小微企业界定。

  小微企业的概念最早是由我国首席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主要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和个体商户。2011 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此外,我国存在着大量的个体工商户,安置了大量劳动力,缓解了就业压力,他们从规模上讲也属于小微企业的范畴,因此,《规定》首次引入个体工商户,将其纳入到了小微企业的范畴。该《规定》进一歩拓宽了行业的覆盖面,并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灵活选取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或资产总额作为标准对企业进行分类界定,原《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废止。小型、微型企业在《法规》中,主要是用于表达企业的规模,是与大、中型企业相对而言的概念。

  2.2.2 小微企业信用评估特点。

  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在信用评级的内容和标准方面也不同于其他企业,既有一般大中型企业信用评估的共性,也有自身信用评估的特性,所以信用评级机构在对小微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时不能直接采用大中型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小微企业信用评估的独特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信用评估的综合性。

  现阶段绝大多数信用评级机构采用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都是针对大中型企业设计,在调查企业经营状况时选取的指标大多集中在企业的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运营能力等。但小微企业在这些方面与大中型企业比起来处于绝对的劣势,如果采用统一标准对小微企业进行评估,对小微企业肯定是不公平的。所以在对小微企业进行评估时,更需要注重对企业进行全面的调查和综合分析,包括领导者素质、创新能力、履约状况、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各个方面因素。

  (2)评估信息难度获取大,信息失真。

  对小微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时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信息获取的难度大。小微企业基本不会对外公布自己的经营状况、财务信息,所以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小微企业的信息难打很大;再加上大多数小微企业都是家族式经营,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制度也相当混乱,企业主自身的信用意识淡薄,使得其提供的信息存在失真现象,最后导致评级机构得出的评级结果缺乏客观性和科学性。

  (3)信用评估的连续性。

  不同于大中型企业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稳定的信用状况,小微企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经营波动性大,财务信息变更迅速,所以在对小微企业进行信用评估时应具有连续性,要通过建立风险监测的机制,连续及时地采集企业信用数据,按时更新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准确真实的反应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使市场经济行为的参与者能够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迅速获得企业信用的相关信息。

  2.2.3 小微企业信用评估的重要性。

  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促进就业、稳定市场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但是融资难问题在小微企业的发展中已凸现出来。小微企业不像大中型企业那样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到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手段比较单一,银行贷款成为其筹集资金的主要形式。但就连这仅有的融资渠道也被大中型企业所侵蚀,全国企业数量占到 99%的小微企业,在银行贷款总额中占不到全国商业银行全部贷款额度的三成,小微企业融资处境是每况愈下(唐青松,2013)。究其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小微企业自身的内因,小微企业规模小、经营波动大和抗风险能力低的先天不足在大中型企业面前被无限放大;再加上小微企业从业者的信用意识薄弱,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数据弄虚作假的情况经常存在,使得信用评级机构在获取小微企业真实有效的财务数据上难度很大。另一个方面就是在于外部的金融环境,我们称之为外因,现阶段,我国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还相对匮乏,缺乏小微企业的信用数据,政府出台的与小微企业信用评估相关的政策法规也不完善。内因加上外因,使得小微企业融资越来越困难。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先行条件和主要途径就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小微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小微企业固然有自身的局限性,但评级机构应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来对待受评企业,尽职尽责的全面调查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政府也应该完善小微企业信用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要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评估的监管力度和企业信用意识的宣传力度,使小微企业自身认识到企业信用的重要性,自觉改进企业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氛围。企业、评级机构和政府的通力合作,才能使整个小微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得到良好顺畅的运行,最后得到一个能真实客观反应小微企业信用状况的评价结果。所以,采用合适的信用评估体系对小微企业进行信用评估是一件十分重要的、迫在眉睫的事情。

  2.3 小微企业信用评估体系概述。

  2.3.1 小微企业信用评估参与主体。

  小微企业信用评估体系的评估主体是指在对小微企业进行评估的过程中,参与到评估流程的各个经济行为主体,主要包括被评估的小微企业自身、以银行为主的信用评估机构和以政府为主的监管部门。

  小微企业自身作为被评估对象自然包括在评估主体之内,企业要配合政府和信用评估机构做好与信用评估相关的征信记录,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及时真实的记录企业经营信息,并接受评级,同时也要加强企业间信用评估的宣传;信用评估机构是金融市场上一个重要的服务性机构,它是依法设立从事信用评估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由专门的经济、法律、财务专家组成并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组织,在实质评估行为展开的过程中,主要由银行承担信用评估机构这一角色,面对巨大的机遇和生存的压力,信用评估机构应加强与外部各界的合作与交流,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在开展信用业务时应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来对待每一个受评对象;政府部门在评级过程中主要起到政策引导和法制监管的作用,应该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信用评估机构展开评估业务,并且监管评估行为,使评估机构能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另外,政府也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大家有信用意识,同时也要有意识的培养这方面的人才,培育整个社会的信用文化。

  2.3.2 小微企业信用评估运营机制。

  小微企业信用评估体系的运营机制是整个信用评估行为的运作机理和流程,具体是指在政府的推动下,通过社会各方的密切配合和信用评估中介机构的市场化运作,逐步建立并完善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参照国际标准和我国实际国情、适用小微企业的一套完整的信用评估运作流程。

  在本文中笔者把小微企业信用评估的运营机制细分为三块。首先是专业信用评估机构对小微企业进行评估,这属于外部信用评估行为,要求评估机构具备充分的专业资质和评估技术,并且要细致调查被评估对象与信用相关的具体经营情况。以专业严格、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被评估企业,撰写详细的信用评估报告,得到付得起责任、经得起审核的评估结果,最后在相关网站或其他媒体公示评估结果;其次是被评估企业自身建立起信用管理制度,这属于内部信用评估相关行为,要求企业注重平时经营活动的资料,及时准确的记录每次业务往来的信息,制定严格的、符合标准的财务报表,并要求企业积极主动配合信用评级机构的评估行为,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信息,以便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有正确的判断;最后是政府部门的监管方面,上述无论是外部评估还是内部评估相关行为都是政府出台的与企业信用评估政策法规下进行的,一方面保证信用评估机构能够独立顺畅地完成整个评估流程,另一方面是对评估机构在开展信用评估过程进行监管,防范串通勾结、遗漏疏忽等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严惩不贷。

  总而言之,整个信用评估过程的顺利开展,离不开评估体系中三大主体的相互合作、密切配合。

  2.3.3 小微企业信用评估方式方法。

  小微企业信用评估体系的评估方法就是指专业信用评估机构在对被评估企业进行评估时所采用的方法。企业信用评估的方法随着信用评估范围的扩大也不断发展变化,根据不同信用评估对象,评级机构采用的信用评估方法也有所不同,如定量分析法和定性分析法,综合分析法和要素分析法,静态分析法和动态分析法等。但现阶段金融市场上普遍采用的、成熟的评估方法大多只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信用评估,比如统计模型评估法,其中的 Logit 模型、Chesser 模型等都需要大量详细的企业财务数据,而小微企业往往缺乏这方面的资料,故该方法并不适用于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估。经过分析整理,本文把适用于小微企业信用评估常用的方法分为以下两类:

  (1)专家经验评估法。

  专家经验评估法是金融市场中出现较早的一种信用评级方法,与后来出现的要素分析法有些类似,它主要是根据信用评级专家或信贷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受评对象以往的信用记录,来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根据评级标准和因素不同,专家经验评估法主要有 5C 法、5P 法、5W 法、4F 法、LAPP 法。

  下面重点介绍下在金融市场中最常用的 5C 法,5C 是考察企业五个方面能力代表指标的缩写,即借款人品德(Character)、经营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资产抵押(Collateral)和经营环境(Condition)(张友棠,2004)。其中借款人品德是指贷款对象的品性道德,直接关系企业的还款意愿;经营能力是指企业经营者的管理能力和企业的获利能力,这是衡量企业还款能力的重要指标;资本是指企业规模和资本总量,能直观体现企业总体实力;资产抵押重点衡量企业可用作贷款抵押资产的价值和变现能力,是企业还款的重要保证;经营环境是 5C 法中唯一的外部因素,指企业所处的总体经营环境、行业环境,包括各种政策法规等。5C 法虽然在信用评级市场中运用比较广泛,主要优点是方便易行、也能够很全面的考察受评企业的各种因素,但是由于主观性较强,各指标权重、评级标准没有一致性和可比性,导致评级结果往往偏离企业真实的信用状况。

  (2)模糊综合评估法。

  模糊综合评估法是根据模糊数学的原理建立起来的,它的模糊数学特性主要体现在隶属度函数的运用上,不去具体指定研究对象所属类别,而是用隶属度函数判断其在各个级别上的隶属度。在此基础上结合指标权重矩阵来判断最后的得分。该方法在企业信用评估的运用中就是俗称的层次分析法(analytichierarchy process,简称 AHP)(冯雪琰,2006)。具体操作方法主要有五个部分:一是指标的权重的确定,对信用评级而言一般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权重,因为该方法将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符合信用评级指标的特性。二是评语集的确定,就是首先要确定将企业信用分为几个级别,以及每个级别的分值。三是运用隶属度函数,得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的隶属度矩阵。四是结合第一步所确定的权重矩阵和隶属度矩阵,由低级到高级逐步推进,从而确定企业的最后得分,对照评语集,看其属于哪个级别。模糊综合评估法将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对解决企业信用评级这类问题有很强的适用性,不需要大样本数据,并且可以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都考虑进去。

  2.3.4 小微企业信用评估政策法规。

  小微企业信用评估体系中的政策法规是指以政府为主,包括银监会、证监会等在内的职能管理部门出台的一系列与企业信用评估相关的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的作用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方面是保证信用评估机构在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估的过程能够独立、顺利地进行,要求被评估企业及时提供评估需要的企业资料,不隐瞒、不虚报假报与信用评估有关的信息,积极主动的配合评估机构,来完成评估流程。同时,评级机构在评估过程中遇到阻碍评估进行、拒绝提供企业资料等行为,可以依照政府颁布的评估政策进行惩处,使评估机构有法可依。另一方面,是对评估机构在进行信用评估行为的监管,要求评估机构具备充分的专业资质和评估技术,并且要细致调查被评估对象与信用相关的具体经营情况。以专业严格、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被评估企业,防范串通勾结、遗漏疏忽等行为的发生。最后,政府也应该出台各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小微企业往往都处于快速增长时期,但是由于企业的脆弱性和抗风险能力低等自身的局限,更需要政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来保护小微企业的发展,企业能按照自己的经营计划和运作流程来发展,扩大自身的生产规模,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也会随之升高。

  近几年,由于小微企业的蓬勃发展,政府、银监会等职能部门对小微企业的关注度持续升温,陆续出台了多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如《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14〕36 号),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小微企业贷款还款方式的创新,积极为小微企业全面提供开户、信贷、结算、理财、咨询等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运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新渠道,提高服务便利度;再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23 号),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中国银监会关于 2015 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虽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陆续发布,但是目前政府在小微企业信用评估这块的法律法规相对缺乏。小微企业信用评估的政策法规是企业信用评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评估过程能否顺利展开、评估行为是否合乎规范、评估结果是否准确客观。所以制定专门规范小微信用评级行业的基础性法律法规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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