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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4-21 共46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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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中国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控制研究
  【第一章】网络保险信用风险防控分析绪论
  【第二章】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
  【第三章】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及其比较
  【4.1 - 4.3】网络保险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的构建
  【4.4  4.5】信用风险Logit回归结果与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结论/参考文献】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管理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二章 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

  2.1 网络保险及其风险

  2.1.1 网络保险的定义及特点

  网络保险是指利用网络技术实现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缴费、核保、承保、保单信息查询、保权变更、续期缴费、理赔和给付等保险全过程的网络化。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对保险业产生了意义深远的影响。虽然互联网不能使保险业的根本性质得到改变,但它为保险人进行产品或服务创新提供了新的平台。与传统的保险业相比,网络保险有其自身独特的特点:

  (1)虚拟性。网络本身就是虚拟的,开展网络保险营销不需要具体的公司建筑物和地址,只需建立一个服务器,申请一个网址,与相关保险单位做个链接,就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网上进行交易。它的全部流程都被电子化,一切的交易往来都是以数字化在网络上得以进行。

  (2)直接性。网络把保险机构与客服的相互作用联系的更为紧密,它有效的避免了传统模式下的时间与空间的约束。与传统保险代理人的线下营销不同,网络营销可以随时随地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一对一的的服务,客户也可以独立自主选择自己希望投保的产品,不需要被动接受保险代理人的硬性推销,并可以在多家保险公司及多种产品中实现多样化的比较和选择。

  (3)互动性。互联网使得保险人可以随时随地的准确、快速地为客户提供所需的详细资料,客户也可以便捷快速地访问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系统,获得所想了解的详细情况,并能及时高效的把信息反馈给保险人,实现实时互动。

  (4)跨域性。互联网的全球化,使得保险业突破了空间的限制。随着互联网的全球化,人们已经对传统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有了新的看法。互联网把传统的空间的制约降低到了最小的限度,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跨地区投保续保,使保险公司突破了传统的营销人员上门营销的地理限制。

  我国的网络保险业务始于上世纪末,1997 年,中国保险信息网的建成标志着我国网络保险的开始。当年 11 月,新华人寿与投保人在该网站上签下了第一份保险合同。2000 年,“网险网”的诞生首次更是把“网上投保、签单”变为现实。随后的几年里,平安、泰康、太平洋等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网络保险业务平台,实现了保险产品的互联网销售模式。200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 2011 年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出台,使得我国网络保险业务开始有法可依,为网络保险业务逐步走向正规奠定了基础。之后,我国网络保险迎来了发展的新时期。2012 年的 8 月份,中国平安人寿推出了应用于寿险业务的 APP,实现了保险公司与客户在线签订保险电子合同的“e 化”.而 2013年 10 月,由马云、马明哲和马化腾组成的 三架马车合伙筹建的众安在线财险保险公司在上海正式开业,则标志着一种集“产品设计-保险销售-保险理赔”于一体的网络保险新模式的正式问世,这也是国内甚至是全球第一个出现的真正意义上的网络保险牌照。

  2.1.2 网络保险面临的风险种类

  我国网络保险的发展虽然较快,但是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技术安全风险、法律风险、定价风险以及人力资本风险。无论是传统的保险业还网络保险,信用风险都是阻碍其发展的主要风险因素;安全是网络保险的发展前提,没有安全性,网络保险就无从谈起;法律的缺失将会导致网络保险没有法律的约束,也将难以走上正规化的道路;网络保险是一个新的事物,如果对网络保险产品的定价不够合理,将会直接带来保险公司的损失;再就是网络保险的整体运作需要大量的具备专业技能的高素质人才,人才的流失也将会给网络保险业务带来巨大的伤害。

  2.2 网络保险的信用风险

  2.2.1 信用风险的定义

  关于信用风险的定义,有以下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信用风险就是合同的一方没有能力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或者是未能如期的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事项,因此而给合同的另一方所带来的损失;第二种观点认为信用风险不仅仅是无能力而导致违约上的风险,还包括交易对象故意不履行合约和交易对象的信用发生变化而导致经济主体受到损失的风险;第三种观点认为信用风险有在狭义上来说就是交易对象的不能如期还款或者无能力还款的信贷风险,在广义上来讲,就是一切违反合约的行为所产生的风险。

  基于以上对信用风险的定义以及本文的研究目的,本文采用第三种观点中信用风险的定义。保险公司开展网络保险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投保人未能履行投保合同中的如实告知义务而导致的保费欺诈行为,即投保人在互联网上购买保险时所填写的信息存在虚假,所投保的标的物价值夸大,甚至所投保的标的物不存在等,因此由于投保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在网络保险中保险公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投保人投保前的违约和投保后的违约,一是投保前投保人的不诚信导致的信用风险,在互联网保险业务上,保险公司很难准确的清楚投保人的信息状况,投保人在信息上是绝对的占优,因此保险人获得信息的准确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保人是否诚实交待,若投保人故意隐瞒或扭曲保险标的面临的主要风险,将导致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与实际收取的保费不相符,这样保险公司必然面临额外的风险支付。二是投保人的骗取赔偿行为导致的信用风险,保险事故发生以后,限于成本,保险公司很难对保险事故的发生进行具体考证,大部分信息由投保人交待或陈述,投保人出于自利行为,难免出现夸大或编造事故事实的情况,致使保险公司支付本来不应承担的保险责任。正是由于网络保险中信用风险的存在,严重阻碍了我国网络保险的发展,甚至严重影响到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
  
  2.2.2 我国网络保险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

  无论是网络保险业务还是传统保险业务,信用风险都是影响保险公司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在网络保险中,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存在着更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并且投保人的信息可能存在造假,所以由此引起的损失比传统保险更为惨重。在网络保险的经营过程中,投保人可能歪曲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而引发信用风险。保险公司在网络上很难分辨投保人所告知的信息的真假,投保人很有可能利用这一缺陷隐瞒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从而骗取赔偿。其次,保险利益在网络上更加难以认定,这就会容易引发赔偿纠纷,甚至会出现保险公司认为因难以认定而不认定的情况,给保险欺诈者提供有利的机会,从而引发信用风险。再次,由于数字证书的技术还不成熟,一些保险标的在线核保难度大,在网络保险中,对于以他人死亡为条件而赔付保险金的合同,它并不需要被保险人的证明,所以更加容易引起信用风险。

  2.2.3 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在保险业务中,保险欺诈是发生投保人信用风险的最主要原因。由于网络保险将传统的保险业务转移到互联网上,投保人不在需要与保险公司面对面的接触,投保险的一些个人的信息也是在网上填写,其真假程度保险公司很难辨识,甚至在标的物上投保人也很容易造假。再就是现有的法律还不完善,一旦发生欺诈行为,投保人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很小,我国现行的互联网技术也还存在许多问题,由于这些技术的问题存在,也使得保险公司在开展网络保险业务要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正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法律的缺失、技术的漏洞和投保人的投机行为共同导致了网络保险的信用风险发生。在网络保险快速发展的今天,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解决网络保险的信用风险问题,网络保险将很难健康的发展。

  2.3 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

  2.3.1 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

  对于网络保险来说,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大类,分别是技术因素、文化因素、交易因素、市场因素、个人因素及监管因素。影响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技术因素主要是指,投保者与保险公司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网络保险产品交易时发生的交易安全性问题。影响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文化因素主要是指,投保人的文化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网络保险业务这一虚拟市场信用规则的形成,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到投保人在参与到网络保险业务时遵守市场信用规则的程度。影响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交易因素主要是指,在网络保险业务中发生特定交易的相关因素,包括感知信誉、网络保险产品因素和信用服务因素。影响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市场因素主要是指,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所在市场的基本环境,包括市场的信用机制、市场的信息化程度、市场的结构以及市场的成熟度和完善程度。影响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个人因素主要是指,投保人的道德品质、个人对风险的偏好以及投保人的个人主观意识等。影响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监管因素主要是指,保险监管部门在对网络保险这一虚拟市场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因素,包括管理的全面性及管理的强度。而本文在研究网络保险的信用风险时,主要是从投保人的角度出发,即研究投保人的个人因素对于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影响状况。

  2.3.2 网络保险信用风险影响因素的作用机理分析

  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众多,各种因素交互作用,共同制约着网络保险中的信用风险程度。但每一影响因素的作用机理有所不同。

  对于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技术因素来说,主要是因为当前网络保险的展开需要依赖互联网技术,而当前互联网的技术还不够成熟,在加密技术、数字认证技术及防火墙技术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再就是解密技术的发展和网络保险系统的复杂性,这些都严重威胁着网络保险的安全性。

  对于影响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文化因素来说,观念因素对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影响是潜在的、看不见的,但是威胁却很大。如果在投保人的观念中诚信观念占有主导地位,那么网络保险信用风险就会较低,相反如果在投保人的观念中诚信不那么重要,那么网络保险的信用风险就会较大。

  对于影响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交易因素来说,信用服务越好,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网络保险平台的信誉越高,所发生的信用风险越小,投保人根据保险公司的历史数据及其他人的评论感知该网络保险产品的信誉可靠,那么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越小,商品的价格越高,交易者在受到欺诈时所面临的损失也就越大,从而导致发生信用风险的几率也就越高。

  对于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市场因素来说,网络保险市场的诚信体系还不够成熟,各种管理机制也还没有健全以及虚拟市场信息的不对称,这些都会使得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上升。保险市场上的欺诈率比较高,也会使得网络保险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影响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个人因素来说,如果投保人是一个风险偏好者,加之受到他的、收支状况、教育背景和家庭情况等影响,那么在网络保险业务中他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就会越大。

  对于影响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监管因素来说,如果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欺诈的发现率越高及惩处的力度越大,那么欺诈者考虑到欺诈的成本较高,认为欺诈无利可图,那就会降低网络保险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

  2.4 本章小结

  总的来说,我国网络保险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在网络保险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的风险问题,其中信用风险是网络保险发展面临的主要瓶颈之一,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网络保险所面临的信用风险问题,网络保险将很难持续健康的发展。为此本章对网络保险面临的信用风险做了较为系统的阐述,指出了我国当前对网络保险信用风险进行管理的必要性,并进一步指出我国网络保险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及作用的机理,为我国网络保险信用风险的管理提供借鉴,以促进我国网络保险的良好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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