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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高校教代会教师民主参与问题探究
【第一章】程序正义下教师参与教代会制度研究绪论
【第二章】
程序正义的基本内涵
【第三章】
大学教代会教师参与的内容
【第四章】
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师参与问题分析
【第五章】
基于程序正义的教代会教师参与体制优化
【结论/参考文献】
教代会教师参与的程序正义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大学教师作为大学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主体,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依法参与大学民主治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大学民主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进一步明确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用和地位,是使得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运行得以推进与完善的重要举措。在现代大学治理的内容当中,教代会制度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重要保证。当前,大学教代会制度虽然正在健全完善中,制度运行也不断走向成熟,但在实践过程中,教师作为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主体,有效参与问题却长期普遍存在。
教代会制度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实践,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教代会制度慢慢地得到完善,尤其是高等学校。能够使全校相关人员得到一致的认识、使全校的力量得以凝聚;能够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真正的公平公正才能实现;也能够协调学校的有关利益,以及学校比较棘手的问题、比较关注的问题得到解决,同时还可以紧密联系党群干群加强对学校干部的监督。①
但是,伴随着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在不断地完善,但是在教代会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都与时代发展不适应,亟需解决。针对出现的种种问题,中央和各省市都提出了新的目标,都慢慢将改革重心由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转向了改革高校内部管理体制。
此外,教育部颁布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对多年来教代会制度实践的总结。《规定》的颁布完善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内容,为教代会制度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得我国学校民主管理的目标和要求更加明确,形式内容更加丰富了,程序和规则也更加完善。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大学教师作为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主体,他们在大学的正常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大学民主管理发展和推进的主力军。虽然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教师参与大学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基本形式,且制度在不断的完善健全当中,但是在大学教代会制度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教师参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长期存在。因此,笔者试图从程序正义视角对大学教代会教师参与制度进行深入研究,从而来实现教师的有效参与,推动大学民主治校。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当前,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师参与研究,国外学者多集中在教师治理权的理论及实践研究,国内学者的研究重点关注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及实践经验的梳理,从微观层面对教代会教师参与机会、参与条件、参与的程度及参与质量这几个方面并没有做深入研究,成果也很少。从程序正义这一视角去探究大学教代会制度教师民主参与问题,角度比较新,能针对性解决当前教代会制度教师参与问题。因此,本文从程序正义视角去探究大学教代会教师民主参与的内容、参与形式及参与文化,尝试为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师参与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
1.2.2 实践意义
首先,通过对大学教代会民主管理的研究,可以促使教师提高参与意识,达成合作共识,行使教师民主管理权利。其次,通过对国内外程序正义理论、思想观点的梳理,归纳出大学教代会程序正义的内涵、特点及价值,有利于加强教师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过程中,理解程序的重要性,从而提高教师民主参与意识。再次,加强教师民主参与的实践性知识,增强教师及管理者的程序民主的规范意识,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教代会制度运行过程中相关程序,使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以提升,有利于提高大学教职工的参与质量和效率,使大学教代会职能得以充分发挥。最后通过对教师参与民主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当前大学教代会教师参与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拟解决当前教代会制度及参与问题,有较强的针对性与操作性。
1.3 概念界定
1.3.1 大学民主性
民主一词的意思是人民。它的意思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国家制度,这种国家制度是由人们共同来遵守的,而且必须遵循少数服从多数或者平等的原则。①民主其实是一系列原则和行为方式的体现,人类自由受其保护;自由的体制化表现,其实就是民主。①
“民主、公平、公开”是大学民主治理的原则。在大学治理全过程中,其民主理念表现为自由、公正、平等。对于学校事务,它要求学校内的所有成员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共同决定。大学民主精神的主要内涵涉及到三方面:一是对平等的追求。二是对自由的主张。自由是民主的本质。②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一书中,他指出,民主是以自由为其主旨的。③办学自治和学术自由是大学民主精神的自由特征所在。三是对法治的需要。在大学中,法治的表现是依法治校。公开、公正和公平的程序是大学民主精神所要求,这样全校各教职工才能够广泛参与学校事务,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就能够得到保障。④
1.3.2 大学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实际上就是说管理的民主化,它的相对意思也就是绝对服从权威的管理。⑤也就是说,在民主、公平、公开、尊重、平等的原则下,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能够进行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工作,通过以科学地传播管理思想和管理行为,来达到管理的目的。从实质上来说,民主管理有“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它也是一种艺术即管理上的艺术。通俗的来说,由于民主管理是一种管理艺术,是一种隐性的存在,不易被人发现。这就使得被管理者感觉不到在接受管理,但事实上他是在接受管理。民主管理能够使人具有积极性、主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及平等意识,能够发挥人的主体能力。在现行大学的民主管理制度中,师生员工和行政领导是主体,教代会、工会等是民主管理机构。大学公共事务涉及到各方面的内容,例如师生员工的政治、经济、行政、学术等方面。⑥
总的来说,大学民主管理是指在国家现有政治管理体制下,教师作为全体教职员工的主要部分,以学校主人的身份,参加学校的重大事项、发展规划、教师队伍建设等。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得到他们的审议、讨论、决定,学校工作和领导必须接受他们的民主监督。⑦
1.3.3 大学民主管理组织形式:教代会制度
我国大学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代表大会。《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对都教代会制度做了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大学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得到了法律的保障。目前,我国大学民主管理经历了不断的实践与完善,创造出了丰富多彩、可行的形式和途径,例如:教职工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联席会;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推行校务公开;同时也建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上,它们不具备教代会制度所具有的特点。①它具有以下显着特征:组织上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这样能将广大教职工团结起来为整体目标共同奋斗;作用上的深入性和持久性;工作和活动上的规范性,这样教职工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而来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职权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可以说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最有保证、最有效的形式。
1.3.4 大学教代会教师参与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所用的“参与”多是指“加入某种组织或某种活动”.“参与”一词在英文当中是“participate”,指“将个人的想法和情感以一种鼓励个人为团队的目标而融入做出贡献、分担责任的团队环境之中的”.
在政治学语境中,实现民主的主要方式是“参与”,推进民主的治理学校是通过教职工代表的参与来实现的。参与所牵涉的不只是政治生活,还有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在这两方面,公民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参与显得更为重要。他们参与的实际情况和效果,对民主的建设与发展有直接推动的作用,公民参与的主动性如何是随着与利益诉求的提升情况及参与水平的逐步提高而随之增强的。公民参与是指他们并不是以政府组织,又不是专业人士,但是能够对他们生活质量的公共政策及机构的决定有影响的活动和行为。普通公民是参与的主体,参与也就是他们的行为,不管这个活动是否能够得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支持,但至少它能够影响决策者的活动,而且通过利用公民所拥有的权力控制这些社会政策和计划对他们的生活可能带来的影响,这也就是它的目标。因此它属于一种政治性的活动,是对政府或其他团体行为有监督作用。②
大学教代会是民主政治的载体,大学教代会教师参与是指教师作为主体,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1.4 文献综述
“基于程序正义的大学教代会教师参与制度优化研究”这一选题涉及到许多子课题,其中至少包括教代会制度、教师参与两个重要的子课题。由于本文的研究主要是对大学教代会教师参与问题的考察,因此,与这些子课题相关的大部分资料只能从大量的文献及研究成果中去寻觅和筛选。这里主要是根据这两个子课题,对相应的研究进行综述。
1.4.1 国外研究现状
由于本文的研究视角主要是关于程序正义的内容,所以在此部分主要是对程序正义的一些文献综述进行整理及一些相关内容的阐述。
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是正义在法律上的两种分类,两者相互联系着却又有着不同之处。实体正义实际上是一种价值标准,即实体上的权利和义务被人们进行分配时所要遵循的,它所强调的是正当合理性,即最终结果必须公正合理。程序在法律制度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古至今,世界各国有许多学者在不同角度上对程序正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理论流派。
一是人物如边沁、卢曼、波斯纳和德沃金等是“程序工具主义”价值理论的代表。
边沁认为审判活动重视的是判决结果的正确性和准确性,程序法作为“附属法”,只有当它对执行实体法的情况有帮助时,它的“善”的品质才体现出来。程序目的关注的是形成正确的裁判结果,即结果的公正性,只有在正确的裁判能够符合“保证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功利原则”下才能得到证明。①
卢曼认为程序本身与真理的标准存在差距,但却发现真理的障碍可以被消除,沟通和审议的质量可以得到改进,决定的正确性可以提高。②
美国学者波斯纳运用经济成本理论对其进行解释。他所考虑的是成本问题,对于法律实施过程,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耗费是所应考虑的重要价值,也是司法活动所应达到的价值目标。③
虽然上述代表人物表述各不相同,但他们所持观点基本相同,即认为程序只是实现某种目标的“功利”手段,并不是以自主和独立的实体而存在。程序怎么样,只有它服务于法律,结果状态的实现情况才能衡量,而不是程序本身的正当与否。
二是约翰·罗尔斯、罗伯特·萨默斯、马修、富勒,以及戈尔丁等是“程序本位主义”价值理论的代表人物。
罗尔斯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出来的是其内在价值,它与正义内涵的相关性很高。当一部分人的权益在一些活动中受到一些影响的时候,我们不能只是关注它的结果是怎样的,而且要重视此过程中程序正义的内在性价值是否得到体现。④
萨默斯所认为的法律程序是要关注其内在的价值,对结果的关注并不能表现出其内在价值。他认为法律程序拥有10项基本内容,即参与性统治、程序正统性、程序和平性、人道性及尊重个人的尊严、个人隐私、协议性、程序公平性、程序法治、程序理性、及时性和终结性。①
从上述表述可以得知,程序本位主义强调程序的独立地位与功能这与程序工具主义思维特征所不同,程序强调的是独立于结果的内在价值,而不只是实现实体目的的手段或者工具。
三是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教授迈克尔·贝勒斯是“综合性程序价值理论”的代表人物。在法律程序研究方面,贝勒斯从诉讼程序的一般理论的角度,提出了系统的综合性的程序正义理论。②
虽然目前相关文化传统、学术资源和实践都较为缺乏,但我国学者也不遗余力对程序正义价值问题进行了探索,其中陈瑞华的“最低限度程序正义的六项要求”、孙笑侠的“程序公正的六大要义”、张令杰的“程序公正的四个标准”具有比较典型的代表性。
1.4.2.国内研究现状
1.关于程序正义的理论研究
陈瑞华先生所认为的程序正义是表现在其所具有的内在优秀的品质上。他将刑事审判所要实现的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要求归纳为六项,即程序的参与性、裁判者的中立性、程序的对等性、程序的合理性、程序的自治性、程序的及时终结性。③程序的独立价值性是它强调的本质,因此,程序的最优秀品质表现为独立性。
孙笑侠主要是集中在程序的独立性特征上。认为法律程序它自身拥有自己的评判标准、程序实际上也拥有它自己的可信度、学科稳定性和延续性是程序法其自身所特有的特点,这些特征都可以证明独立性是程序所具有的。④
张令杰认为法治的保证是遵守法治程序,公正的法定程序是社会稳定有序的制度保障。程序的价值取向在于公正与效率。⑤他认为,公正与效率所追求的价值取向,在程序中所表现出来的并不是平等的,实际上,效率是服从于公正,程序的复杂与否与决议事项的程序有着正比关系。
除了上述代表人物外,目前关于程序正义的研究,国内还有许多学者从各自的研究视角进行探讨。同时,有不少研究是关于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之间的辩证来阐述两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使社会能够认清两者兼顾的重要性。在笔者看来,程序正义关注的是执法程序符合有关程序法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听证、申诉等参与权利,充分体现效率的原则,程序本身是否符合客观的正当性、合理性标准。
2.关于教代会制度研究
对于此研究,可以将研究者的视角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新的规定 2012 年施行,有学者对《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修订建议进行了研究。学者于兆波《现代大学制度下教代会的地位与作用》提出建议:修改名称、修改教代会任期、提高效力等级、增写责任追究条款等。①
(2)对教代会现存问题的研究,因为存在许多因素的影响,这样就造成教代会制度与学校的发展及教师之间存在一些差距。张安迎在《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中,对教代会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随后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及建议来完善教代会制度。②年子宏在《我国高校教代会建设的困境及对策分析》提出教代会的地位淡化、权力被实用化、制度建设滞后、程序不规范等问题。③祁占勇《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与权利边界》对教代会的权利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④于海棠在《高校教代会中教师代表参与的张力及其限度》对教师参与的广度、深度范围进行了阐述。⑤
(3)对教代会和其他校内主体关系的研究,关于这方面的研究的文章并不多,张斌,蒋渊的论文提出了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在高校管理中的作用。⑥也就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教代会的作用必须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必须处理好与工会、共青团和学生会等组织的关系。杜可平的论文从教代会运行的角度,说明了教代会与学校各相关利益之间的关系。⑦由此可以看出,教代会与校内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对教代会制度的完善也是很重要的。
(4)对教代会运行机制的研究,这是个相对微观层面的问题,涉及到提案质量与程序、代表素质、教代会运行方式等方面的具体问题。王长春,周会成,张润平写的《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的措施研究》对影响我国教代会提案质量提出了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⑧
总之,现有研究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大多集中在教代会的地位和作用、教代会现状及问题分析、教代会改革的对策建议,对相对微观层面的问题研究的较少,因此,本文主要集中在对教代会制度运行中教师参与这个问题的研究,相对来说主题比较新。
3.高校民主管理研究
关于大学民主管理的研究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高校民主管理的概念和内涵
关于高校民主管理的研究,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可以将这些学者的观点归纳为以下:
幸红霞认为,高校民主管理是教职工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方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从而使得自己的各项民主权利得以实现。①
陈小鸿、姚继斋从管理学角度对其内涵进行阐述,认为高校民主管理是指大学师生各群体成员、民主管理机构通过行使民主权力制度对高校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实践活动。②
(2)关于高校民主管理存在问题
目前,关于此问题的文献较多,总的来说,可以将其研究概括为两个方面,一个是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问题,另一个是针对高校管理结构的问题。归纳如下:
关于我国高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傅洁认为教职工在参与学校有关行政及讨论有关学校行政方面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上存在有限性。由于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从而导致教职工不能经常及持续参与学校管理活动,而且不能及时以及全面参与学校决策,学校监督所体现出来的普遍性和从源性也较缺乏,教代会活动形式所应具备的多样性和时效性也缺乏等等一些方面。③
关于我国高校管理结构存在的问题。谢涤宇将主要提及组织结构的官僚化、权力配置的行政化、专职监督的软弱化、工会职能的福利化以及民主管理的边缘化等方面。④
(3)关于高校民主管理的实施途径
有研究者提出的主张是实现教育教学方式的民主。樊美勤提及决策管理的民主化,其实是在教育教学互动过程中,师生之间所表现出来的平等地位以及彼此间的互相尊重等方面。①
于海棠从治理角度认为,较高层次的社会子系统--高校领域没有被广泛关注。高校的职能、地位、影响所提出的要求是,要对其进行较为深入的管理改革,探索治理实践和理论是必不可少的。②
(4)关于高校参与式民主管理
从现有的研究资料来看,高校参与式民主管理的内容主要涉及参与主体、大学治理结构两部分。依据研究视角的不同,可以将其归纳为两类:
一是关于从参与主体视角来研究高校民主管理。孟凡、幸红霞从学生角度出发,提出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一种分析框架。③康全礼的研究视角是从高校教授出发,提出教授参与治校的作用要得到发挥。④吴丽萍的研究视角是从高校行政人员进行探讨。⑤由此可见,从不同的主体研究,所涉及的内容也是有差异的。
二是探讨高校参与式民主管理是从大学治理结构视角出发。胡子祥提出建立高校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⑥于文明提出,协调我国公立高校多元利益主体的现代大学制度,他提出了大学委员会决策体制,专业委员会执行体制,监督反馈体制。⑦
总之,对于高校民主管理研究的文献相对来说比较全面,研究的范围也较广,主要集中在对高校民主管理的内涵、现行存在的问题、实现的途径以及参与式民主管理几方面,这对大学教代会教师参与的研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4.关于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现状概述
根据对所收集的文献资料进行归纳总结,许多研究者已经对提倡教师参与以及教师如何参与的形式、方法、范围、程度、措施等问题做了较深入的研究。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搜索、阅读、归纳和整理,当前国内外关于教师参与管理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参与主体旳研究
教师是一所学校的主要人员,他们对学校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学校的管理权应该让他们所拥有,因为他们是学校民主管理的主体,对学校的发展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执行着民主管理与监督权。对于教师参与到学校的民主管理中,许多研究者都表示赞同并认为教师是以主体的地位参与学校管理的,强调教师参与管理的机会应当加大。①
埃尔默尔认为,由单一层面转变为多元层面包括教师(学生、家长和社区)等各个层面人员的学校管理参与者。②博克也认为由于教师最清楚学术方面的研究内容,所以教师应当成为参与的主体。③
由此可以看出,关于参与主体的研究,大多数学者赞成以教师为主体,这样可以增强教师的“主人翁”意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教师的专长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2)关于参与内容的研究
从学校的宏观研究层面来看,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内容主要涉及教学与科研、财务、人事以及后勤这几个方面。从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实践当中得知,教师比较关心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事情,并且参与到这些事项的意愿比较强。
杜威认为教师有权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教学等方面的问题。约契主张教师参与学校管理,主要包括参与决定有关学校经费预算的分配、制定学校重大政策和有关学校日常管理的行政工作。④
国内学者李永生对教师参与的内容曾做过调查研究,显现出教师在涉及自身经济待遇方面,教师希望参与的意愿较高;对教育教学工作和对学校干部进行评议与推荐的问题上,教师也表现出了强烈的参与意愿。⑤另外,学者林成堂也对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现状作了调查研究,在研究中,他建议教师参与决策的内容要超越其个人的教学事务之外。⑥
(3)关于参与程度的研究
针对教师参与活动的程度,学者李永生的《教师民主参与管理的调查与分析》①、刘兴春的《普通中小学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调查》等做了详细的研究。刘兴春将参与程度划分为五种:不参与、知道详情、提供意见、设计方案和参与决定。②
从目前收集到的文献集料来看,虽然研究的文献资料比较多,但是大多数集中在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内涵、存在的影响因素及对策的研究上,没有做相应比较全面、系统的研究。而且一些文献研究也只是对教师参与进行简要的理论介绍,或者只是对思路、原则进行理论层面的简要分析,对于教师参与内容是什么、程度怎样,形式及质量又是怎样的并没有做微观的分析。但是,大学教代会作为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基本形式,大学教代会又是现代大学治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大学民主管理中,它有比较特有的作用。
在我国大学制度建设中,教代会制度的建立如今比较普遍。对于大学教代会制度的一些相关内容都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每年都如期召开教代会,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召开,例如从代表的选举到闭会间的巡视都是按程序操作。简要梳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从中也可得出,即实现教职工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是大学教代会的职能,但是,教职工民主权利的行使,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体现却没有得到完美的实现,即使实施了代表制,并不代表民主就实现了。参与是一个怎样的过程,代表制应该怎样设计将直接影响着民主的质量。程序在法律制度中是一个重要的部分,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它的内在性价值中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参与性,在教代会制度的运行中,它的操作过程就是根据法定的程序进行的。因此,本文主要是从程序正义的视角去考察大学教代会教师参与研究,从而去完善教代会的制度,从一个新的角度去研究教代会教师参与的问题。
1.5 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1.5.1 研究方法
有关研究方法的使用,本文主要采用的是文献法、访谈法及个案研究法。
1.文献法。文献法是指对各种现存的有关文献资料进行搜集和分析研究,从中筛选出有用的信息,由此来实现某种调查研究目的的方法。本研究是利用高校图书馆,网上搜索引擎收集国内外有关教师参与高校管理、大学教代会制度本身及其运行情况、程序正义理论等方面的资料,进而对资料进行分析整理,为研究提供理论支持。
2.访谈法。访谈法是指一种面对面地交谈,即要有访谈者与被访谈者,目的是为了对被访谈者的心理与行为有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本文选的被访谈者是某大学教代会教师代表及校级领导,以获取教师代表对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看法,教代会制度运行机制看法,教代会制度运行过程中是否遵循了各项法律法规,是否使得教职工的各项权利得以实现,以及对学校民主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等信息。
3.个案研究法。个案研究法是指为了对某行为发展变化的全过程进行研究,而对某一个体、群体或者组织进行长时间的调查。本研究主要是以一个大学的教代会制度运行为例,长时间对学校的教代会制度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并对教代会教师参与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大学教代会存在的缺陷、实际问题以及教师参与问题,从而做出相应思考。
1.5.2 研究的创新之处
本文的创新主要表现在:首先,在研究视角上,将程序正义理论引入到对大学教代会制度当中,重点阐述大学教代会教师参与内涵、程序正义标准、民主参与内容,对教师参与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其次,本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对个案学校的教代会制度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考察,访谈了一些相关教师代表,目的是为将大学教师参与学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展现出来,从而完善大学教代会制度;再次,在研究内容上,以程序正义内容,特征和标准为分析框架,重点研究大学教代会教师参与,从而寻求完善教代会制度教师参与的有关策略,使教师参与质量得以提高,从而使问题的解决措施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