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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2-18 共3048字
摘要

  一、泰州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一)泰州市概况。

  泰州地处江苏中部,长江北岸,是长三角中心城市之一。1996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地级泰州市组建,下辖兴化、靖江、泰兴、姜堰四市和海陵、高港两区,全市总面积5797平方公里,总人口504万。2001年末,泰州市行政区划设海陵、高港、高新开发区3个区,兴化、靖江、泰兴、姜堰4个县级市,共有91个镇、8个乡、6个街道办事处、338个居民委员会、1578个村民委员会,其中海陵区、高港区下辖9个镇、2个乡、6个街道办事处、87个居民委员会、127个村民委员会。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48.7亿元左右,财政收入456.4亿元。泰州工业经济基础雄厚,现有各类工业企业3.4万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083家,形成以机电、化工、纺织、食品、轻工、医药、建材等为主体的支柱行业,近20年来,泰州市年平均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10%以上,所辖市、区有5个先后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区)的行列。

  (二)泰州市学前教育发展基本情况。

  1.学前教育普及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全市学前三年儿童110945人,在园幼儿105363人,入园率达95%.在公办园就读幼儿81303人,占77%,在民办园就读幼儿24060人,占23%.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泰州市幼儿教育普及程度全面提高。但早期教育起步晚、发展慢,209所幼儿园中,开展0-3岁早期教育园所43所,受指导儿童6306人,共有托班41个。

  2.园所建设情况。

  全市共有209所幼儿园(城市园77所,乡镇园132所),其中,公办园160所,占77%,民办园49所,占23%.公办园中,教办园115所,集体办园39所,其他部门办园6所。省优质园107所,占幼儿园总数的51%,市优质园170所,占幼儿园总数的81%.107家省优质园中,19所是民办园,民办园收费高,而88所公办省优质园,保教质量也存在着差异,每个市(区)口碑最好的公办园仅有几所,满足不了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要,“入好园难”现象严重。

  省优质园中的城市园有49所,占城市幼儿园总数的64%,乡镇园58所,占乡镇幼儿园总数的44%,城市和乡镇省优质比全市平均相差20个百分点,城乡优质园比例差距较大。

  3.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泰州市现有园长、副园长共457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422人,占92%,具有园长任职资格的376人,占82%.全市共有专任教师5374人,中专科以上学历占59%.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2089人,占39%.专任教师中公办在岗在编教师758名,占14%,其中小学教师编制350名,幼儿教师编制408名。专任教师中幼师专业毕业3656人,占68%.共有特级教师2名,高级职称教师41人,占0.8%,中级职称教师540人,占10%,初级职称538人,占10%,无职称教师4253人,占79%.从整体来看,幼儿园教师整体专业化水平令人担忧。目前,全市5374名专任教师中,53%没有教师资格证,79%无专业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比例只有59%,这些比例都低于周边城市。由于没有幼儿教育专项培训经费,绝大多数幼儿园没有经费供教师进修,从而导致了幼儿教师专业能力较低。

  4.政府经费投入情况。

  近三年泰州市各级政府对园所人员和建设经费共投入1.84亿元,平均每年、每个市(区)不足90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的需要。总投入中,县、乡两级财政分别投入6595万元和1.18亿元,建设经费和人员经费分别为1.32亿元和5224万元,更多的是依靠乡镇的投入。财政拨款的公办园少,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比重仅为5.7%,自收自支性质占全市公办园总数的93%.公办教师编制少。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5374名,其中公办在编教师758名,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4%,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改进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明确政府责任。

  泰州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主,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园体制,强调公办为主,更强调政府的主导地位和责任。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制度建设、标准制订、投入保障、评估督导、日常监管等方面,政府主办主要体现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方面。要继续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由各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幼儿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落实学前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城乡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强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发展农村和社区幼儿教育方面的责任,负责建设并办好区域内公办幼儿园,积极筹措办园经费,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民办幼儿园除了政府监管外,要进行财务核算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市(区)政府依法落实学前教育相关政策的督导、考核。

  (二)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管理,对所有学前教育机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是各级教育部门的责任。各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完善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应不断细化招生收费、园舍设施、课程设置、保教服务的管理和考核,并加快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全面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和教学、活动用书用品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在农村和经济薄弱地区直接举办一批公办幼儿园,保障公办幼儿园有一定比例的财政投入。加大公办园的建设力度,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要优先满足学前教育需要,按符合学前教育和安全要求改建成幼儿园。在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可以举办选择性、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用于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各地在实施优质幼儿园创建工程中要突出农村这个重点,大力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化、优质化建设,在广大农村创建一批优质幼儿园。

  (三)健全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泰州市应尽快建立起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各地应抓紧出台经费保障措施,加大幼儿教育投入,从根本上扭转幼儿教育“财政投入少、办园靠收费”的现象,将国务院领导提出的“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要求落到实处。拓宽幼教经费投入渠道,重视探索努力扩大政府有限投资效益的策略。各市(区)财政可设立幼儿教育发展奖补专项经费,对完成幼儿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任务的乡镇和新建农村省优质园给予奖励;扶持和发展农村的幼儿教育事业。根据相关政策落实幼儿教师专项培训经费。建立幼儿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教育。

  (四)推进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幼儿园的管理与发展离不开人的推动,幼儿教育各项工作质量的高低及完成任务的优劣,最终取决于人的素质,具体地说,就是取决于幼儿园教职员工队伍的素质。好的幼儿教师是鼓励家庭和社区支持办园的重要因素,是维持幼教机构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是幼儿获得良好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泰州市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第一,提高教师待遇、建立激励机制。实行符合幼教工作特点的教师工资制,提高教师的收入使之达到一个较高水平。要从劳动人事制度、住房、医疗、退休制度等方面改革中为幼儿教师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进一步完善教师评定职称、晋职体系和奖励机制,以确保从根本上改善教师生活和工作条件。使幼儿教师职业真正成为令人尊敬与羡慕的职业。第二,加强幼儿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培训,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在岗培训和离岗培训相结合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幼儿教师的专业培训,使教师的专业素质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得到提高。进一步深化幼儿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教师专业素质考评制度,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任用机制,促使幼儿教师强化责任意识、竞争意识,从而自觉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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