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生物学论文 > 心理学论文

格式塔心理学思考非内省意义上的第一人称视角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07-22 共5711字
论文摘要

  一

  人的心灵与世界所能发生的所有关联最终依赖于五种感官呈现给我们的经验内容。通过它我们获得了关于外部世界存在的信念,同时,它也构成了我们对于外部世界的所有把握或者知识的最终来源。但是如何理解这一经验,它又如何能够为知识提供证明?这个问题会引申出非常复杂的讨论,而这一讨论之所以如此重要就在于:通过对感官经验的彻底考察以及性质界定,我们才能够恰当地思考我们的心灵内容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关系。
  对于这一经验内容的考察,我们发现了两种不同视角的进路:一种是把它作为对象去考察它的客观性发生条件以及因果机制,另外一种是把它限制在第一人称主体直观和直接性的经验范围内。第三人称视角在长期以来的近代科学的发展,特别是在当代认知科学和心灵哲学领域中占据着主流。而第一人称视角则主要包含着彼此不同又常常被混淆在一起的两个内容,即内省心理学和现象学。这两个视角各自的发展以及相互关联和交织的历史比较复杂,并不仅仅是简单的分离或者替代关系。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两者之间确实存在着长期的对立和彼此漠视。可是这种状态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发生了变化,认知科学和心灵哲学开始越来越关注现象学引入的第一人称视角对经验内容的探索,并提出了自然化的现象学这一论题。单就把这两个概念放在一起而言,就足以引起非常多的争议,特别是考虑到胡塞尔现象学反自然主义的出发点。
  在《自然化的现象学:必需之物还是范畴错误?》一文中,扎哈维(D. Zahavi)指出如果想要适当地评价自然化的现象学及其可行性的话,首先必须要澄清什么是我们所认为的自然化和现象学这两个概念。
  扎哈维首先批评了一种版本的、也是现在最为流行的理解方式,它基于对自然化和现象学这两个概念的双重误解。自然化被限定在物理学为范例的经验自然科学的范围内,以及它所规定的能够以数学化的方式测量和量化、因而严格以第三人称视角进入的实在内容。现象学则被理解为一种内省心理学式的、对第一人称视角经验内容的简单描述。
  这是扎哈维看到的在自然化现象学论题下日益高涨的各路争论背后所依赖的基本假设。基于这种假设,赞成自然化现象学的人则试图通过引入第一人称对经验内容的描述来完善或补充第三人称视角测量的数据,而反对的人则认为依赖极端个体性的数据无法具有普遍性。
  基于扎哈维的上述分析,我们看到,如果不彻底思考在第一人称视角当中的两个竞争性思路——内省心理学和现象学——之间的关系以及自然概念的转变,我们就无法辩护第一人称视角引入的合法性,也就不能进一步澄清自然化现象学的可行性方向。
  扎哈维的策略是主要通过阐明胡塞尔现象学的先验特征来区分现象学和内省心理学。但什么是内省?现象学的第一人称视角为什么不能等同为内省?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澄清内省的基本特征以及背后所依赖的意识结构。

  二

  作为一种心理学方法论的内省法是由冯特(W.Wundt)以及他的学生铁钦钠(E. B. Titchener)等人引入。定义内省法的恰当方式并不是把它仅仅局限在心理学方法论的范围内,而是指出它作为第一人称视角对经验内容的特殊审理方式以及背后所依赖的意识结构。
  关于内省法作为一种方法论在心理学中起到的作用,有一个标准版本的理解是说,华生引入的行为主义已经决定性地宣布了它的无效性。这个版本的理解把心理学分为由不同的方法论所控制的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内省主义(introspectionism),主要以对心灵内部的自我观察为特征。第二个阶段是行为主义,首要任务是反对内省法所依赖的极端个体性和主观性,并通过对行为的客观观察和实验来使心理学成为一门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第三个阶段被称为“认知革命”(cognitive revolution),试图把心灵重新纳入到心理学研究当中,并同时宣称超越了内省法和行为主义的S-R机械论。但是,这一版本的历史划分已经受到很多学者的批评。
  我们承认这一标准版本的理解过于简化了,但我们也要追问这个版本的历史断代背后指向的核心问题是什么?即使我们无法断言每个时期只有一种方法论占压倒性的优势,而是各种方法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但是我们至少会承认在心理学内部确实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思考方向:第一人称视角的内省法以及第三人称视角的对人的行为和中枢神经系统的研究。这两种思考涉及的不仅仅是心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对自身研究对象的不同理解,而且还指向科学本身的客观性(objectivity)以及心灵与世界之间关系的特殊界定。内省意味着第一人称主体对于自身心灵状态的内部观察,但是它不同于我们在常识和现象学传统当中所说的第一人称视角,因为它已经假设了一种特殊类型的意识结构。
  首先是心灵的自我封闭性。心灵被设想为与世界以及他人的心灵绝对分离的原子式个体。因此自我观察就意味着一种极端的个体性和主观性以及不能被公开观察的私人状态。
  其次,这种封闭式的心灵可以用一种自我关系来表达,而这种自我关系意味着自我对象化以及二阶反思。一方是指向外部世界的经验内容或者心灵状态,我们可以称它为及物的意识(transitive consciousness)。这种经验内容就像质料一样不具备任何形式的自我把握,因此如果它想成为意识的内容就必须要被另一种高阶的意识所重新把握。这种高阶的意识把及物的意识作为它的对象,就像及物的意识指向外部世界的对象一样。我们称它为非及物的意识(non-transitive consciousness)或者自我意识。很多人喜欢把这样一种意识结构比作探照灯和被照亮的事物。在意识当中注意的作用就像探照灯一样把预先已经存在的及物的意识带入到自我意识当中。
  最后,从内省法被赋予的高度可靠性或者不可错性,我们可以推论,虽然及物的意识与非及物意识之间存在着一种对象化或者分离关系,但它们同时又超越了这种分离而获得了绝对统一。如果没有这种自我透明性或者绝对的自我把握,内省法从一开始就无法作为有效的心理学方法论被提出。如上分析,我们看到内省法无批判地接受了笛卡尔式的“我思”概念。笛卡尔式的“我思”概念以及它所面临的问题已经引起了足够多的争论,而争论的核心集中于以下几点。
  首先是如何理解及物的意识(或者经验),以及它和外部刺激之间的关系?坚持“我思”概念的理论家们意识到必须要承认这个经验是来自于外部世界当中的刺激,不然我们就无法理解心灵如何走出自己并掌握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这也是为什么心理学总是要回到生理学去寻求最终的支撑,因为心灵必须要通过身体接收外部世界的信息。但困难恰恰在于坚持实体二元论的前提下,如何能够理解一个内容同时属于心灵和物质身体这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实体。
  另外一个困难涉及到意识和对象之间的知识论关系。也就是说,如果意识对于对象的把握总是要依赖一个中间物或者表象(representation),那么,自我对象化的意识结构当中,自我意识对于及物意识的把握是否也要通过中介?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就会陷入无穷倒退的困境,自我意识永远都无法达到统一。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如何理解这两种把握之间的差异?
  最后一个也是心理学内部讨论最多的是内省宣称的不可犯错的精确性。这个讨论集中于内省必须要依赖回忆这样一个事实。对于当下经验的自我意识并不能构成有效的内省。如果可以的话,心理学家和常识当中的人就没有任何区别。内省必须是对于在先经验的重新把握。这就意味着内省的对象已经发生了改变。正是这一点遭到了孔德(A. Comte)和詹姆斯(W. James)的批评,因为对在先经验的观察、命名等活动是很容易出错的。但是他们两个人的分歧在于,孔德不承认当下经验的自我意识,而詹姆斯是在承认这一点的前提下思考回忆所带来的可错性。
  以上,我们分析了心理学内省法具有的主要特征以及背后依赖的笛卡尔式“我思”概念。对于心灵的内省式研究确实会使心理学有堕入纯粹主观性的危险,就这一点来说,华生的批评是正确的。心理学的研究必须使得心灵走出单个个体内部,面向外部世界并具有主体间性,即要具有一种客观性。但是行为主义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把这个客观性限制在能够被公开观察和测量的范围内,并基于这一狭隘的界定把我们的心灵确实能够具有的所有第一人称视角的内容全部排除在外。这本质上还是在笛卡尔式心-物二元论框架内,只是从它的一端走到了另外一端而已,而二元论本身并没有获得任何反思。

  三

  如果在心理学内部去寻找能够同时超越内省主义和行为主义的一种理论模型,一个强有力的替代方案并不是认知心理学,而是梅洛-庞蒂建议的格式塔心理学。格式塔心理学始于威特海默(M.Wertheimer)、苛勒(W. Kohler)、考夫卡(K. Koffka)等人进行的“似动”实验。一开始反对铁钦钠等构造主义心理学家的感觉材料理论,后来主要反对美国的行为主义心理学。感觉材料理论坚持一种“捆束假设”(bundle hypothesis)。
  也就是说,把复杂的知觉拆解成没有意义的感觉材料,通过联想或记忆等觉知(apprehension)粘合感觉材料形成复杂知觉,因此被格式塔理论称为“砖块和灰泥心理学”。如上所述,行为主义同样始于对构造主义的批评,但是它只批评了构造主义的内省理论,而并没有批评另外一个“捆束假设”。基于这种批评的不彻底性,行为主义虽然引入行为概念来反对意识的内在性,但它保留了原子主义,导致了恒常性假设和物理还原论。格式塔心理学要同时反对这两种理论。这就意味着它需要发展出另外一种形式的整体论,既要保留意识的独特性,又要避免对意识进行原子式的拆分。为了避免对意识的独断论式的设定,格式塔心理学仍然把行为作为研究对象,但是在非物理还原论意义上理解行为的意义。考夫卡区分了克分子(molar)行为和分子(molecular)行为,并指出格式塔理论关注的是克分子行为。
  格式塔心理学内部存在一些分歧,但主要的理论主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首先,格式塔心理学并不是以S-R机械论,而是以格式塔(Gestalt)或者形式(form)来理解有机体的行为。行为发生于心物场,也就意味着同时包含着主体和对象一侧的规定性,从而可以避免二元论。其次,行为场包含着自组织。这一自组织遵循着一定的规律,比如图形-背景结构、接近律、相似律、连续性和闭合倾向等等。
  格式塔心理学家把这些规律称为“好的形式”(goodform)。最后,格式塔心理学虽然通过功能意义上的形式概念引进了新的整体论,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把整个自然均质化为相互关联的整体。他们承认不同区域的形式,并认为自然当中存在着三种不同类型的形式,即物理、生命和人类形式。但是,格式塔心理学家同时宣称三个形式之间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后两者可以还原到物理形式当中。
  格式塔理论的后两个观点隐含的物理还原论遭到了梅洛·庞蒂的批评。他首先批评了心物场的组织规律。格式塔心理学试图描述现象,而非预先假定对于现象的科学说明。但是在谈到行为场在动态过程中趋向平衡并最终实现优势行为的时候,他们却认为这个“好的形式”只来自于对象一侧的规定,比如在视觉场中刺激之间距离相近或者具有相似性。梅洛·庞蒂认为,这种做法会有重新掉入物理主义的危险,因为区分形式的好和坏并不依赖于我们的经验,而是依赖于形而上学实在论所假设的那个自在对象。
  另外,梅洛·庞蒂通过指出三种秩序之间的本质差别来反对格式塔心理学的还原论倾向。生命秩序并不仅仅是一种力的平衡,而是在有机体自身结构约束下与环境之间的共建关系。人类秩序本质上是一种象征形式,并不在于形式的创造,而在于对既定形式的超越。
  因此,只有我们拒绝了格式塔理论中的还原论倾向,它所引入的形式概念才能够帮助我们思考在功能含义下对于实在性范围的拓展。它可以帮助我们摆脱笛卡尔式二元论以及实体哲学,让我们重新思考第一人称视角和第三人称视角之间的区分。

  [参考文献]
  [1] SHAUN GALLAGHER & DAN ZAHAVI. The Phenomenological Mind: An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y of Mind andCognitive Science[M].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2008: 1-43.
  [2] JEAN PETITOT. Naturalizing Phenomenology: Issues in Contemporary Phenomenology and Cognitive Science[C] .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1-80.
  [3] DAN ZAHAVI. Naturalized Phenomenology: A Desideratumor a Category Mistake?[J]. Royal Institute of Philosophy Supplement, 2013 (72): 23-42.
  [4] DAN ZAHAVI. Phenomenology and the project of naturalization [J]. Phenomenology and the Cognitive Sciences, 2004(3): 331–347.
  [5] ALAN COSTALL.“Introspectionism”and the mythical origins of scientific psychology[J] . Consciousness and Cognition, 2006 (15) : 634–654.
  [6] WILLIAM JAMES. The Principles of Psychology, Vol. 1[M].New York: Henry Holt & Company, 1923:185-193.
  [7] WILLIAM JAMES. On Some Omissions of Introspective Psychology[J]. Mind, Vol. 9,1884 (33): 1-26.
  [8] DANIEL C. DENNETT. Consciousness Explained[M]. Boston: Little, Brown & Company, 1991: 40.
  [9] MAURICE MERLEAU-PONTY. The Merleau-Ponty Reader[M]. Evanston & Illinois: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2007: 99-100.
  [10] WILLS D ELLIS.A Source Book of Gestalt Psychology[M].New York: Harcourt, Brace & Company,1938: 12.
  [11] KURT KOFFKA. Principles of Gestalt Psychology[M].NewYork: Harcourt, Brace and Company, 1936: 25-27.
  [12] MAURICE MERLEAU-PONTY. 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M]. DONALD A. LANDES ,trans. London & New York:Routledge, 2012: 17.
  [13] MAURICE MERLEAU-PONTY. The Structure of Behavior[M]. ALDEN. L. FISHER, trans. Pittsburgh: Duquesne University Press, 2006.
  [14] LESTER EMBREE. Merleau-Ponty’s Examination of Gestalt Psychology[J]. Research in Phenomenology, 1980 (10):89-121.
  [15] RENE DESCATES. The Philosophical Writings of Descartes, Vol.1[M]. J.COTTINGHAM& R. STOOTHOFF& D.MURDOCH, tran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
  [16] WOLFGANG KOHLER. Gestalt Psychology: An Introduction to New Concepts in Modern Psychology[M]. New York:Liveright Publishing Corporation, 1947.
  [17] WILFRID SELLARS. Science, Perception and Reality[M].Atascadero: Ridgeview Publishing Company, 1991.
  [18]杜小真,刘哲.理解梅洛·庞蒂:梅洛·庞蒂在当代[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