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电企业信访积案的成因
(1)政策方面的因素。 政策的迟滞与不明晰容易引发信访积案。 供电企业的信访积案,主要体现在体制改革、收入待遇、社保医保、意外事故及岗位调整、工作安排等方面,而这些事项所涉的信访问题政策性很强,作为基层供电公司,政策的执行要顾及大局,不能突破上级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更不能触及法律警戒线,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只能依靠协调加以缓解,短期内很难得到彻底解决。
(2)法规宣传方面的因素。 目前法规、政策及信访宣传工作还有待加强,信访人对分流政策、离岗待遇、补偿政策、安置政策的不了解、不理解是导致信访积案的主因。 对供电公司的员工特别是乡镇供电所职工的法规培训、 法制宣传及业务学习还不到位,使得个别职工业务素质低下,法制观念缺失,遇到岗位调整、待遇变化时,不按规定执行,甚至无理取闹、缠访闹访。
(3)执法工作的原因 . 供电企业涉法涉诉积案的比例较大, 有的案例因司法最终裁决结果得不到当事人的尊重与认可,固执地认为法院裁定不公正,有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做出裁判,但当事人依然我行我素、不断上访。
(4)信访人本身的因素。 有个别信访人以信访为"专业"、为"职业",谋求利益最大化。 他们抓住前后政策的不一致,死缠烂打,不断施压,即使放宽政策施以较高解决标准,也仍不罢休,提出根本无法满足的无理要求,甚至觉得"哭闹的孩子有奶吃". 有的信访人不能全面正确地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只从有利于自己出发,断章取义地寻求法律政策支持。 个别信访人认为,自己下岗失业,生活水平下降,家庭离异,缺少亲情等情况,是党和政府及社会造成的,要求党和政府予以补偿,并以此为由不断缠访、闹访、越级上访。 还有个别"伺机分子"利用上访老户和特殊群体人员在国家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积极地秘密组织串联大规模进京集体上访, 错误认为在这个时期上访,党和政府奈何不了,而且无理要求和过高要求能够得到实现。
(5)体制原因。 目前供电企业存在相当一部分非"正式"身份的聘用合同工,且基本在一线工作,工作辛苦,工资相对较低, 这部分人在心理上是渴望受到待遇上的公平和人格上的尊重的,在企业制度化管理中,这些人更需要的是人性化的人文关怀。
2供电企业信访积案的危害
供电企业信访积案存在,使企业正常经营受到影响,员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正当维护, 对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留下诸多方面的不良影响。
(1)影响党群关系。 供电公司作为国有企业,从某种程度上代表党和国家形象,而供电企业绝大多数信访积案,不仅仅涉及当事人自身的诉求和利益, 也往往连着其身后的亲朋好友对党和政府的期待,如果我们拖而不解,听之任之,当事人就会产生怨恨心理,进而就会对党和政府产生不满情绪;也有可能使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扩散,甚至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影响国企形象,不利于融洽党群关系。
(2)影响社会和谐。 信访积案就是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不稳定因素。 信访积案不解决,信访人就认为工作人员不理解、不关心、不作为;信访积案不解决,信访人就认为公司存在不平等甚至是剥削, 就不信任公司甚至政府; 信访积案不解决,他们就会不断上访,有事不做,有班不上,忙于奔波,怨声载道,身心疲惫,进而影响到家人和朋友。
(3)影响经济发展。 信访积案不能有效化解,必然会产生积怨,造成大量的上访群体来市、赴省、进京频繁上访。 各级供电公司不得不抽出大量人力、物力处理上访问题,不能聚精会神抓生产、保增长、谋发展。
3化解信访积案的对策
(1)实行领导包案制度。 健全完善领导阅处来信、接待来访制度,重要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 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经常性地阅处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了解和掌握人员思想动态。 要及时阅批信访部门上报的和有关方面转送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妥善予以处理。
(2)积极开展信访办理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加大信访积案的督察督办力度, 特别要加强对重复信访办理全过程的督促与检查, 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法定期限内认真办结信访事项;建立健全信访办理工作的考核制度,将信访办理情况,尤其是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重要考核指标,对信访办理不负责任,工作失职,导致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不断,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健全积案排查常态机制,因案施策,化解积案。 坚持常态开展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梳理排查和稳控, 对信访积案逐一落实包案领导、牵头部门、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以化解矛盾、息诉息访为目标,细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教育疏导、依法处置措施。 不断完善风险评估和信息预警制度、排查化解机制、领导接访等制度,强化信访工作责任机制,规范化解积案及应对突出不稳定问题的处置工作。
(4)协同联动化解积案。 完善信访积案稳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业务部门间的合作互动,并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沟通,互通信息,形成上下之间、横向之间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同时,牢牢把握"事要解决"这个关键点,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限期解决,对无法解决的,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讲明原因。
(5)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 在处理信访问题工作中,要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对信访事项处理不当,应解决且有能力解决而迟迟不给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予以追究。 另一方面,对反映的问题有理或部分有理,但以种种理由提出过高要求,并不断缠访、闹访的信访人, 对串联组织大规模越级正常访或非正常访的组织者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积极开展人文关怀 、心理疏导 ,切实解决困难职工问题。 大多数的信访人属弱势群体, 需要公司对他们更多的关心、关爱,需要得到尊重。 对部分信访人诉求不合理但家庭生活确实有困难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帮助解决,让其充分感受到公司的温暖。 在此, 笔者建议建立 "困难职工救助基金",多渠道筹集善款,以基金会的名义,在制度和政策外人道式地救助公司困难职工。
(7)强化企业文化,推进依法治企。 将企业文化植根公司员工的思想,增强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增强凝聚力,让每个"供电人"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无论什么时间,无论在职与离岗,都为自己是或曾经是供电公司的一员而感到自豪。 同时拓宽信访渠道,主动公开信访程序,对受理范围、办理程序、办理注意事项等向公司员工及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建立信访人法制宣传教育机制, 引导上访人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通过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正确行使信访权利解决自己的利益矛盾。
4结束语
供电企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全社会的稳定。 我们深感责任重大, 多年来,公司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始终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不断加大对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的力度。 有效地推动了公司系统信访工作的开展,较好地维护了企业、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