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体制改革的重要阶段。作为财政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采购面临着重要调整,以期和我国财政体系发展相匹配。政府采购实施十多年来,在我国经济发展和财政支出管理方面发挥出极为重要的促进和协调作用。作为一项开创性的财政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不足和缺陷,有待完善。
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我国做好公共支出管理、调节宏观经济运行、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筑牢防腐防线、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措施。对于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 当前我国政府采购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1.1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力度不够,预算编制质量有待提高
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科学有序开展采购工作的基本前提,可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当前我国部分地方政府虽然编制了采购预算,但在实际执行环节却没有严格遵照执行。少数部门领导缺乏对预算的重要认识,采购预算缺乏约束力与权威性,执行效果很差。此外,现实工作中,部分地方政府机关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质量不高,使得政府采购管理松散缺乏计划性,难以实现集中采购、统一采购,甚至还有采购价格还可能比市场价格高的情况。这不仅无法体现出政府采购的优势,实现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还会导致供应市场的非良性发展,对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发展不利。
1.2 政府采用方式应用需要规范
由于政府采购涉及的范围非常广,需要考虑到各种情况,所以在具体采购环节,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适当的采购方式对于保障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就显得非常重要。当前我国政府采购具体方式方面存在如下几个问题:(1)各种采购方式之间缺乏明确的界限规定。
现阶段,相当数量的地区采用以采购额大小确定采购方式的方法,单纯用采购金额确定采购方式的办法过于单板,没有考虑到采购的物品除了金额以外的意义,对于采购方式的特性和采购规模的因素也缺乏深入思考。(2)规避公开招标情况严重。公开招标是所有政府采购方法中最为公正、公平、受人为主观因素影响最小的采购方式,所以也是政府采购中强制规定的主要采购方式。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经济利益等原因,部分采购单位或采购管理人员通过将采购项目分解,降低单项采购金额的方法或者强调时间紧、任务重等特殊原因来用其他采购方式代替招标采购,从而实现个人目的。(3)多种采购方式混杂使用。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有在一个采购项目中混合使用多个采购方式的情况发生。比如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但在招标具体实施环节却又是委托邀请招标,或者明明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但实际过程中又有竞争性谈判的内容。一项采购工作中包含多种采购方式,使得采购工作缺乏统一的执行规范,难以保障采购工作效益。
1.3 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我国于 2002 年 6 月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明确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但在实际工作中,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合二为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现象还是非常普遍,都是财政部门的内设机构,管办不分离的情况使得政府采购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管。
采购人员是政府采购工作实施质量的关键,部分地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素质水平较低,缺乏应有的业务培训和工作经验,往往达不到工作要求。另外,少数采购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薄弱,面对经济利益的诱惑,不能坚持应有的职业道德,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现象时有发生。
1.4 采购小组评标专家库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目前全国各地政府采购目录类别均在不断扩大,完善各行业专家库建设迫在眉睫。《政府采购法》中规定政府采购工作必须成立采购小组,一般由各类专业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其中符合采购需要的专业人士不能低于一定数量。但实际工作中,采购小组中的各类专家比例往往低于规定人数,甚至有的全由采购部门推荐人员组成,缺乏专业指导,使得采购结果的质量难以保证,甚至影响评标结果的公平性。
2 结合绍兴市上虞区地方经验,对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提出几点建议
2.1 实施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可持续发展
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管体制,实施由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组联合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管理,各级政府要做好领导和协调工作,保障各单位部门都能在监管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从各自负责的方面对政府采购予以有效管理。我区自 1999年实行政府采购工作,特别是 2002 年 7 月招投标监督办公室成立以来,已形成了由监督办、财政、交易中心“监管办”三方的管理体系和工作运作机制,完善并强化“监管办”三方工作职责,简化工作流程。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们在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同时,建立和执行政府采购一系列制度,规范采购操作程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为本区域节约财政资金和预防采购腐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2 提高采购预算编制水平,强化预算执行力度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照实际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预算,确保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工作实际,做好补充预算追加工作。严格根据预算实施采购,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带头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保障政府采购预算的权威性。对于没有纳入预算的采购项目,政府财政不予支付。
2.3 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建立政府采购人员培训机制,加强采购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采购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要进一步落实“管采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保障政府采购风清气正、运转高效。加快评标专家的征集工作,充实专家库。面对专家库建设不足的情况,我区采取抽取外地专家参与评审,建立专家库全省抽取系统,逐步实现全省联动。加强对专家的日常管理与评标现场的管理,严肃评标现场评审纪律,对违规专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4 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努力提升政府采购的科学化水平
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和根本出路。一是电子化不仅可以满足政府采购公开、透明的需要,而且可以让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各方当事人在同一网络平台上操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符合廉政建设的要求。二是提高采购效率,减少采购成本,有效解决目前“一单一采”难以形成规模的问题。三是有助于推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是从根本上改变政府采购不良形象,提高政府采购信誉,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手段。
3 结束语
政府采购是我国基本财政政策之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政府采购高质量、高效益运行,推进政府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吴长江.如何开拓政府采购渠道[J].光彩,2012(5):34.
[2]宋阳,宋军.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国政府采购,2012(4):7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