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目的
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研究源于对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关注与期望并着力促使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是反腐败最有效的手段也是对官员监督最实用的方法之一。
(一)社会性目的
加强全社会对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进展的关注,提升公民对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积极认识激发国民参政议政的热情,进而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确立。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有助于社会的整体发展演进,这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社会性实质性目的。官员财产的建立将为社会公众对官员财产的监督提供渠道,也将满足社会公众对国家官员廉洁性的知情权也是对国民对于一种反腐终极手段建立愿望的实现。社会对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呼声已久但是却迟迟未给回应J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关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提案屡屡有提但均已流产告终从这一点上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与否已是一个很的社会问题。
(二)法律性目的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的终极手段,也是法治社会建立的重要一环。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加快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的立法进程肩利于加强我国法制建设这是官员财产制度建立法律上的实质性目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作为建立法治社会的重要一环,其建立必将促进法治社会的极大发展,这是因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催化剂J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需要突破现今政治体制的重重束缚需要举国上下的强大又一致的决心J而其一旦建立并且得到严格的执行其必将改变现时的中国。
(三)实用性目的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实用性目的无需多言其是反腐的终极手段其是政治改革的催化剂其是实现社会公众对国家官员知情权、监督权的有力举措。笔者也将证明完备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是反腐有效的手段是政治改革的催化剂是对官员监督有效的方式。
二、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意义
(一)有利于倡康社会建设
廉政社会是每个时代的追求,中国人对廉政社会的追求无不反映在各个历史朝代中但是历史上难以杜绝的贪污腐败现象与这一追求形成了一对鲜明的矛盾J这一矛盾至今没有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没有一种预防官员腐败予以有效的制度规范。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一被世界各国验证的反腐终极利器,这一预防官员腐败的有效规范,尚未在中国建立。相反,现今中国官员贪污贿赂案件层出不穷,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号召深刻反腐但是这种点对点式的反腐行为不是一种制度规范,况且有造成“大老虎”难以动摇的坚守自盗的现象。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的有效手段,可以有力预防腐败,有利于廉政社会的建设。
(二)有利于政府监督体制建设
掌握权力的人需要监督,没有监督那就意味着国家政治体制一边是无上的权力厂边是赤裸裸遭受压迫。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其建立本身就意味着国民对官员监督权的在官员经济方面的实现也意味着国民知情权的实现。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实行政府官员的财产公开化便于群众直接掌握官员财产动态完善我国政治监督体制。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对政府的监督作用将体现在它的运行当中这是各国都已经证明了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是政府履行公民对政府监督的承诺一种实现,也有利于政府监督体制的透明化制度化。
(三)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使权力
权力的行使需要规范这句话的前提是权力的行使能够规范河以规范。权力如若不能予以规范,则导致擅权,导致专制,造成国民自由的无保障。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一种对官员财产的监督,是从经济角度对官员的监督通过对官员经济层面的监督河以规范官员正确行使权力。
官员作为公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国民有权知道官员财产的合法性这也有利于国民积极纳税。这一从经济方面对权力予以规范行使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公示官员财产湿示国民在国家中的主体地位提高政府官员的公信力J追究官员财产的来源和归宿,有利于防止权财交易防止权力的滥用。
(四)有利于提高官员道德素质
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政治体制设计的成功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能够给人一种发挥才干的无穷满足感。良好的政治体制可以让参与其中的人为自己创造地位,为公众创造财富,赢得尊重,赢得荣誉。但是官员如果困于金钱的漩涡中必将迷失方向,官员如果困于物质利益的纠葛中必将不能实现自己的报复。
三、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内容
《官员财产申报法》有“阳光法案”和反腐“终极手段”之称完整的官员财产申报体制应包括申报、公示、审查监督、问责处罚四个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涉及申报主体对象、主体范围、财产范围J公示方式、期限J审查监督机构,问责处罚。总的来说我们从如何制定和如何执行两个方面来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进行。
(一)申报
1.创建未成年人关爱帮教基地
与县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等联合成立未成年人关爱帮教基地工作办公室选择辖区内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维维集团等三家企业建立了未成年人关爱帮教基地,从判处缓刑而其家庭不具备监管条件的未成年人中选择合适的帮教对象,推荐到帮教基地接受劳动技能与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为未成年罪犯早日回归社会提供条件。
2.设立高校青年志愿者义务帮教基地
与本地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订立帮教协议,以结对帮教等方式,通过座谈会、见面谈心、书信交流等,了解帮教对象学习、生活和劳动情况,以大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影响和鼓励他们捉进他们身心健康早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二)完善监管制度
在社会各界都做出努力的情况下,我国司法机关也必须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打造专业的审判队伍。
(三)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与教育
对于未成年犯我们不仅要善待他们、宽容他们,还应该真诚的从思想上去感化他们教育他们使他们真心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处,让他们感觉到社会是个温暖的大家庭,是他们的港湾。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定期到少年管教所进行回访
对判决后进入少年管教所进行改造的未成年人,坚持每年定期回访进行法制教育。对管教地点离未成年罪犯家庭较远的事先与其家人联系将家人鼓励与期望的画面拍摄录制成光盘并将家人带来的书籍、书信、衣物等转交给未成年人用温情感化,循循善诱的进行教育达到促使未成年人成功改造的目的。
2.结合社区矫正帮教非监禁未成年人
对于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将判决书副本交给其所在的社区矫正部门况合公安局,司法局及社会基层组织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定期到社区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的确立在我国刑事立法史上是一个里程碑。但也必须意识到这是新的征程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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